论晚清轮船招商局的对外投资.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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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晚清轮船招商局的对外投资
论晚清轮船招商局的对外投资
在研究晚清中国新式工商企业时,有一个现象引人注目,这就是十九世纪八十年代以后出现的纺织、银行、煤矿、铁政、铁路等新式企业,绝大部分都有轮船招商局和电报局的投资在内,而这又都是盛宣怀以督办身份于1885年入主招商局后出现的现象。
对此,当时人即有种种评论。
如谢家福认为这是资本不丰的"空心大老"盛宣怀为个人谋利的手段,徐润认为这是"心敏手辣"的盛宣怀玩弄的"无本生涯"。
经元善的看法更为典型,他认为盛宣怀是利用投资进而独揽轮船、电报、铁路、煤矿和纺织诸大政,达到"一只手捞十六颗夜明珠"的目的。
此后,在对此现象进行的研究中,从盛宣怀个人品质和野心进行分析的也为数不少。
近年来,国内学术界中有人从另一个角度,即针对招商局投资对其它洋务企业兴办的积极作用出发,对此现象给予了较为肯定的评价。
笔者认为,晚清社会是一个变动剧烈的社会,各种矛盾错综复杂。
在探讨招商局对外投资这种现象出现的原因时,决不能忽略当时社会诸种因素的制约和影响。
因为,招商局向其它企业大量投资,客观上虽对其它企业的创办或发展有积极作用,但这绝非是招商局向外投资的原始驱动力。
在此过程中虽有盛宣怀个人的因素发挥作用,但当时各种社会因素对盛宣怀的左右和制约,也应当给予相当的重视。
也就是说,笔者认为,招商局向外大量投资这种现象的出现,有着更为深层和复杂的原因,实际是当时中国社会中诸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
因而分析此现象,不仅可加深对当时中国社会诸种特点的了解,还可从这个角度观察中国早期工业化进程蹒跚迟缓的原因之所在。
一、招商局对外投资的状况
二、
从表1中大致可观察到晚清招商局对外投资的情况。
仅根据笔者收集到的资料制作的这份统计表,可看出在1882到1909年的28年期间中,招商局一共进行了二十项投资,投资对象包括煤矿、纺织、铁厂、银行、铁路等领域,涉及晚清时期几乎所有的洋务部门。
二十项投资总金额312万银两,占同期招商局资本总额400万两的78%。
从时间上看,除唐廷枢、徐润主持招商局期间于1882年向煤矿进行过投资以外,所有的投资都集中在盛宣怀1885年督办招商局后,尤其是1896到1903年的8年中,除1900年外,每年都有巨额的对外投资,7年总投资项目十项,投资总金额143万两,平均每年20多万两。
无论从数额还是投资的频率看,都十分惊人。
再从招商局投资的对象看,数额最大的是机器织布局、华盛纺织局、湖北铁厂和通商银行等项目,但这些项目绝大多数都和招商局的业务无关。
表1晚清轮船招商局对外投资一览表单位:
两
年代|投资项目|金额|备注
1882|年安徽荆门煤矿投资|60900
1882|开平煤矿投资|210000
1888年|台湾商务局投资20000
1891年|上海机器织布局投资100000
1896年|中国通商银行投资800000
1897年|上海华盛纺织局投资320000此款1893年从仁济和保险公司帐上拨付,本年从帐上拨还仁济和
1898年|湖北铁厂投资100000
1899年|萍乡煤矿投资100000
1901年|湖北铁厂投资〈174000〉总投资数增为274000
1901年|萍乡煤矿投资〈64400〉总投资数增为164400
1902年|萍矿铁厂垫款469000
1903年|萍乡煤矿投资70000
1903年|招商内河小轮公司投资50000
1903年|大德榨油公司投资5000
1906年|萍乡煤矿投资217000总投资数增为381400
1907年|湖北铁厂投资〈186000〉总投资数增为460000
1907年|江苏铁路投资2372.5
1907年|浙江铁路投资740
1907年|粤汉铁路投资679.3
1909年|汉冶萍厂矿公司投资〈177600〉由湖北铁厂、萍乡煤矿合并组成,总投资数增为1019000
合计20项3127691.8
说明:
1、本表各项目金额,均以史料记载中第一次出现的金额为准,此后变化,如史料有记载的在备注栏中说明。
2、"金额"栏目中带括号的数字,是根据史料记载中总投资数〈史料中只有总投资数〉减去前面已知的投资数后得出的当年投资数,因系笔者计算,故加括号。
3、附属招商局的仁和〈1876年成立〉济和〈1878年成立〉保险公司,以及1886年合并成立的仁济和保险公司,虽全部资本存入招商局,并由招商局代理其一切业务,但与招商局究有不同,故仁济和公司对外的资金往来均不列入本表。
资料来源:
根据《国民政府清查整理招商局委员会报告书》下册载各年帐略,《交通史航政编》第一册第315、316页"各项投资",招商局档案和《邮传部第一、第二次统计表》"轮船招商局收支余利及提存各款表"〈上〉等资料编制。
显然,在分析招商局对外投资现象之前,还有必要考察一下招商局这一期间的经营状况。
笔者选取了1886年至1911年招商局经营中的部分主要数据作成统计表2,现据表2中列出的数据进行一下分析:
从统计表的资本栏目看,1897年招商局的资本有过一次翻番,即从200万两增加到400万两。
但这里需补充说明一点,即1885年盛宣怀督办招商局后,一改过去公开向社会招集股本的做法,再没有对外公开招集过股本。
故这次的资本翻番,是以"在公积项下提出100万两,自保船险公积项下提出100万两,共计200万两转入股本项下,填发股票发给各股商收执"的方式进行的,是把原有的老股一分为二,实际资本并没有增加。
这期间招商局的轮船状况中,最明显的一点,是轮船的只数并无大的增长。
最低的年份23只,最高的年份也没超过29只,绝大多数年份在27、28只上下浮动。
如拿1911年与1886年相比,历经26年,轮船招商局的轮船数字仅增加5只,船只总吨数也仅从1886年的31420吨增加到1911年的49373吨,净增仅17953吨,尚不到一倍。
如从最后一栏的轮船资本即船本看,情况就更可怜了,1886年时招商局轮船24只价值2424000两,过了26年,到1911年时轮船只数虽增为29只,但价值仅增为2575000两,净增仅151000两。
这对于一个以轮船运输为专业的企业来说,如仅从这几项数字进行观察,恐怕只能得出这家企业是处于停滞维持状态的结论。
再从轮船招商局的收支状况看,这二十多年时间大体以1898年为界可分成两个阶段。
其中前半的收支状况要好于后半,这从收支盈亏栏目中的数字上可以得到反映。
1898年前,招商局在扣除折旧和各项开支后,尚有几万到一、二十万数额不等的盈余。
而1898年后,不仅没有盈余,反而出现两年净亏损。
但总体来看应当说招商局是有相当的利润收入的,这一点突出表现在水脚收入栏目中。
从招商局的水脚收入栏目看,除个别年份外,每年的水脚收入都在200万两以上,有五年甚至每年都超过300万两。
除1910、1911两年出现亏损外,其余年份扣除各船费用后都有巨额船利结余,大部分年份都有50万两以上的结余,个别年份甚至达到100万两以上。
无疑,这是招商局得以对外连年进行大量投资的基础。
但是,以1894年的中日甲午战争为界,招商局的支出重点前后有着明显的不同。
甲午战争前招商局的重点看来是放在返还所借的债款方面,这从招商局的债款总额连续八年递减,从1886年总额216万多两递减到1893年的34万余两上得到明确的证明。
但这种趋势并未持续下去,随着甲午战后招商局对外连续大量投资,债务总额也随之回升,以至于1911年时又恢复到216万多两的水平。
但令人费解的一点在于,招商局的对外投资和债务的增长是同步的,也就是说,每当招商局对外进行一次巨额投资,其债务数额就会相应出现一次明显增加。
譬如1896年招商局向通商银行投资80万两,1897年招商局的债务总额就猛增40余万两,1901年招商局向湖北铁厂和萍乡煤矿投资合计24万余两,1902年的债务总额同样猛增35万多两。
1906和1907年的情况大体也同样。
也就是说,或许招商局是宁肯借债也要对外投资,或许就是经营者别有某种意图在内,否则很难解释这种现象。
另外,从招商局的资产总计栏目看,很明显,这26年中其资产总额是呈持续的上升趋势,从1886年的500多万两递增到1911年的900多万两,净增400多万两。
但在这同样的26年中,如前所述,招商局的船本却只增加微不足道的15.1万两。
如拿船本在资产总额中所占的比重来看,1886年时船本242.4万两在资产534.9万余两中所占的比例为45.3%,到1911年时船本257.5万两在资产总额949.5万两中所占的比例仅为27.1%,显现出一种惊人的缩减。
也就是说,招商局资产在不断递增的同时,轮船价值在招商局资产总额中所占的比例却持续下降。
这对于招商局这样一家专业轮船运输公司来说,只能视为一种不正常的现象。
如果再考虑到唐廷枢、徐润主持招商局时制定的《轮船招商局局规》第14条中有"本局专以轮船运漕载货取利,此外生意概不与闻,无论商总董司事人等均不准籍口营私任意侵挪"的规定。
盛宣怀1885年入主招商局时制定的《用人理财章程》双十条中也有"本局于轮船之外,不准分做别事"的规定,唐、徐时除用煤的需要向煤矿投过资外,严格的执行了自己的规定,而盛宣怀时期却严重违反的状况,则合理的解释只能是:
要么这是盛宣怀遮人眼目的障眼法,要么就是此后的社会环境和客观条件发生了变化,使得盛宣怀改变了初衷,从而作出了对他自己和招商局有利的选择。
现在我们就沿着这条思路来观察和分析导致招商局对外大量投资的种种因素。
三、盛宣怀督办招商局后对外投资的内在原因
实际上,当我们沿着这条思路进行观察时,首先就可以发现,盛宣怀督办招商局后实行的是一条与此前的经营者唐廷枢、徐润时期很不相同的经营路线。
1885年前,唐廷枢、徐润对招商局的经营管理特点十分鲜明,这就是力图"纯用西法经理"的指导思想和积极扩大规模,努力进取的经营方针。
唐廷枢、徐润是当时中国最熟悉西方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人,也是力图按商办原则经营招商局的人。
在1873年招商局改组唐、徐入局时主持重订的"局规"和"章程"中,就显现出他们力图提高商股地位,增强商董权力,按照"西法"经营招商局的意图。
因而不论局规还是章程,都十分强调"应照买卖常规办理。
"他们要求清政府"清免添派委员","清免造册报销","并拟除去文案书写听写等名目"。
为防止这种力图在一定程度上摆脱官控制的行动不可避免地遭受攻击和非议,他们在章程中预先作了一番表白,强调"商人践土食毛,为国赤子,本不敢于官商二字稍存区别,惟事属商办,似宜俯照买卖常规,庶易遵守"。
可以说,力图摆脱官控制和按商办原则经营,是唐廷枢、徐润经营思想中明显的特点。
与此相应,在经营方针上,唐、徐采取的是一种积极扩大规模努力进取的策略。
在他们入局时提出的"预算节略"中,反映出他们经过调查分析,认为有战胜在华外商轮船公司获取利润的把握。
因此他们力主扩展业务:
"就大局论,亟宜多集二三百万之资,广购轮船往来各口…….他们按照自己的计划广招股份,扩大营业,除在上海设立总局天津设立分局外,还在各口岸乃至国外设立分支机构。
他们利用清政府有限的援助和支持,勉力支撑,积极经营,在短时期内业务和利润都有明显的增长。
这从表3所列这期间招商局的各项统计数字尤其是资本数、轮船数和吨位数上可以得到有力的证明。
特别是1877年,在唐廷枢、徐润努力经营积极进取的指导思想下,他们经过奋争,一举击败并收购了当时中国领水中规模最大的美商旗昌轮船公司后,规模和运力都出现了一个飞跃。
使招商局的船队只吨数一年之间猛增一倍多,从头一年的轮船11只11854吨增加到29只30526吨,并使中国各通商口岸进出的轮船中外吨位对比数从1872年前的
表31873-1884年轮船招商局经营状况统计表(单位:
两/吨)
年度|资本|轮船只数|轮船吨数〉|净收入|折旧|扣除折旧后的利润
1873-746000161981608-81608
1874-7547600042319156144-156144
1875-7660200064088161384-161384
1876-7768500097834359162-359162
1877-787302001111854442418-442418
1878-797510002930526782126428581353545
1879-808006002526916673138404387268751
1880-818303002528255744794451995292799
1881-8210000002627827604606256849347757
1882-8310000002629474464374156279308095
1883-8420000002633378912086757084155002
说明:
1、此期间轮船招商局的会计年度大体为头年的7月至第二年的6月,故年度栏目的数字均为跨年度的数字。
资料来源:
1、招商局资本、轮船数、吨位数引自《国营招商局七十五周年纪念刊》的"附录"。
2、净收入、折旧和扣除折旧后的利润三栏目引自张国辉《洋务运动与中国近代企业》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4年版,第178页表。
空白,一跃增为36.7比63.3。
这件事在当时引起很大反响,如《申报》发表文章称赞此举使得"从此国家涉江浮海之火船,半皆招商局旗帜"。
舆论也认为这是"千百年来创见之事"。
但是,就在唐廷枢、徐润主持招商局逐渐走向顺境,唐、徐也准备实施更大的扩展计划时,却先后于1884、1885年被清政府赶离了招商局。
导致唐廷枢、徐润下台的直接起因,是1883年上海出现的金融风潮。
据说徐润因挪用招商局巨款搞地产投机失败频临破产,李鸿章派盛宣怀到招商局查处整顿,盛宣怀以"该局本根不固,弊窦滋生,几难收拾"为由,具禀南北洋大臣,致使徐润在"泰山压卵"之势下惨遭革职。
随后唐廷枢也被排挤离局,"专主开平"。
唐廷枢、徐润相继被迫离局一事,固然与其自身弱点有关,但从根本上看,应该说还有更深刻的原因。
唐、徐是当时中国民间经营新式工商企业的商办代表,他们的愿望和要求在许多方面与清政府格格不入,尤其是他们力图在某种程度上摆脱官控制的做法,更是为当道所难容。
即使开明如李鸿章者在这一点上也是同样。
这可从唐、徐离局四年后李鸿章在提到此事时仍面戒盛宣怀:
"中西情形不同,未便悉仿西法。
从前唐、徐屡言不要官问,究不可靠"的议论中得到证明。
据现有资料,我们知道盛宣怀在与唐、徐共事时因人事和权力等关系有矛盾,也知道盛宣怀有取得招商局更大权力的意图。
但尚无明确表明盛宣怀对唐、徐经营招商局方针持何种态度的资料,虽然如此,根据常理推测,盛宣怀在与唐、徐共事期间的经历和唐、徐经营招商局期间的遭遇,不会不给盛宣怀留下深刻印象。
特别是他们在击败和收购美商旗昌轮船公司后的遭遇,更是为他们始料不及。
例如,山西道监察御史董隽翰在上奏中指责他们收购旗昌是"置船过多","闲置耗费",要求朝廷"饬下南北洋通商大臣,于该局各商董时加察核,"使其"不得揽权喜事,徒骛虚声,致误实济"。
随后国子监祭酒王先谦的奏折中,更指责收购旗昌公司使得"各码头船只经费愈繁,息银愈增,又复大亏,势将决裂",并认为唐廷枢、盛宣怀等收购旗昌公司是"挟诈渔利",过去即已"囊孥病公,多历年所,现在乃复暗中勾串,任意妄为。
若任其逍遥事外,是无国法也。
"在这场风波中,盛宣怀万万没有料到,他因协助招商局借官款收购旗昌会成为最大的替罪羊:
随后奉旨调查招商局的两江总督刘坤一将主要矛头指向了盛宣怀,他认为唐廷枢和徐润"为招商必不可少之人","功过相抵��应免予议处;而盛宣怀却"工于钻营,巧于趋避","此等劣员有同市侩"。
因而请旨将之革职。
虽然李鸿章为之"极力剖辩",盛宣怀依然被赶离招商局,总理衙门并奏请"不准再行干预局务,并命李鸿章严加考察。
"
岂料时移事易,几经寒暑,当初被赶出招商局的盛宣怀又被李鸿章派委到招商局查处整顿,并在把唐、徐排挤出招商局后成为清政府委派的"督办",一手把持了招商局的大权。
我们完全有理由相信,以盛宣怀的精明和积累的官场经验,他不会不总结当初自己被赶出招商局的经验,也不会不接受唐、徐积极扩张导致下台的教训,并进而影响到他今后督办招商局的方针。
这一点,从盛宣怀任督办后一改唐、徐时期积极经营,努力扩张招商局规模,转而实行以"敛字诀"为宗旨的方针,把大量资金转投其它企业的做法上可以得到证明。
敛者,收敛也。
"敛字诀"完全可以理解为收缩规模的方针。
1885年盛宣怀开始督办招商局时,就是以"一敛字诀"的方针开始对招商局进行整顿和经营的。
在盛宣怀的这种经营方针下,直到清末,招商局也再没有对外公开招募过股份,没有开辟过海外航线,船队的只数和吨数也正如表2显示的那样处于维持和停滞的状况。
盛宣怀收缩招商局规模,抽提招商局资金开办其它企业的意图,在1893年郑官应任招商局帮办,从汉口致盛宣怀的信中即有部分透露。
信中说到:
"官应曾早与我督办谈及,承示本局宗旨:
宜用敛字诀,拟开银行为我局将来转输地步"。
1886年底,盛宣怀在给李鸿章所上的禀帖中,也有部分透露。
在禀帖中,他向李鸿章明确表示,要"竭我生之精力,必当助我中堂办成铁矿、银行、邮政、织布数事",如此,"百年之后,或可以姓名附列于中堂传策之后,吾愿足矣。
"他认为,"职道每念及督抚姓名得传后世者有几人哉?
遑论其下,是故做官不及做事多矣"。
从这些话里,我们可以看出盛宣怀有几个想法,即其一,他认为即使官做到督抚,姓名得以流传后世者也没有几人,因而"做官不及做事"。
其二,要做事,不能象唐、徐那样要求摆脱清政府,而要依靠清政府特别是李鸿章的保护扶持,要"竭我生之精力""助我中堂",这样,才可以达到"姓名附列于中堂传策之后"的目的。
其三,不能只局限于经营招商局,还要进一步办铁矿、银行、邮政、织布等事,这样才能扩大势力基础以及影响,达到"姓名得传后世"的"做事"目的。
这里虽说是助李鸿章,但明眼人一眼就能看出,这是要李鸿章把经办这些企业的权力给他。
稍后在他给李鸿章上的另一封禀帖中,他进一步提出了具体的行动计划和步骤。
他认为,在按照他的计划进行后,1888年左右招商局可以达到"洋债填足,招足商股,收回垫款"的目标,而在这几点做到后,"届时如果立足牢稳,即可提出保险存款及各省存款一百数十万,附以华商股份,做一小小银行。
"这样,就可以达到"不必仰鼻息于户部"的目的。
但要做到这一点,前提是要把招商局办好,"将招商局翻过脸来",不然,"暗者必谓中国独不可为,明者必谓中堂用人不当。
一之为甚,其可再乎?
"因此,"职道电禀枢老,谓必须将已成之船、电两事办好,方能扩充商务,以致富强,似颠扑不破"。
这些话里,除了有讨好李鸿章的内容外,还可以看出,盛宣怀认为只有首先办好招商局和电报局,才可能为今后兴办其它企业奠定基础。
由此也可知道盛宣怀督办招商局后头几年将重点放在返还所借债款上的原因,就在于盛宣怀要把掌握在手的船电两局的事情首先给人以办好的印象,以昭示朝廷内外,为以后兴办其它企业开路。
这一点,还可从1886年底他向醇亲王所上的禀札中得到证明。
在禀札中盛宣怀说道:
"此后上蒙国家留意扶持,下与商人谨慎筹办,三年为期,必当扩积余利,还清洋债,务使天下皆知轮船电报两局有利无弊,而后开矿、铁路、银行、邮政皆可次第兴办。
"
从以上叙述可知,盛宣怀的经历,唐廷枢、徐润经办招商局的教训,当时兴办新式工商企业的不利社会环境,以及盛宣怀想"做事"的欲望等等因素,都驱使着盛宣怀要抽提轮船招商局和电报局的资金投资其它企业。
可以说,这才是盛宣怀督办招商局后抽提招商局资金向外投资的原因和内在驱动力。
当然,与此同时,外在环境的变化也从另一个角度刺激和加强了招商局的对外投资活动。
下面我们接着分析这个问题。
三、清政府勒索报销与招商局对外投资的关系
大量事实表明,进入八十年代以后,清政府对招商局的政策发生了引人注目的变化,即从早期的扶持转向索取。
长期籍以解决资金周转困难的官款资助1884年起便已停止,历来被视为"商局命脉所系"的漕粮运输,也由于清政府将运费价格大幅度降低,〈如1886年由每石五钱六分降至四钱三分,1902年更降至三钱三分八。
〉从而变成亏本的生意。
据统计,1899至1911年期间,漕运积亏竞达984800余两。
但更严重的是这时期清政府对招商局的勒索和要求"报效"日趋严重,不仅成为招商局的沉重负担,而且成为促使招商局向外大量投资的重要因素。
我们知道,自盛宣怀上任督办招商局后,由于有唐廷枢、徐润时期奠定的基础,以及李鸿章上奏,使招商局得到四项优惠措施的帮助,加上上述盛宣怀要搞好招商局以便"做事"的动机和与英商怡和、太古公司续签"齐价合同"等因素,因而营业状况得以迅速好转。
这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a、自1886年开始,各年连续出现船利结余,1895年除去各项开销外,甚至净余103万余两,1896年也有60多万两。
b、洋债官债均按年拨还。
到1891年底,官债"悉已还清",1895年所借洋债也"至本年还清"。
c、股商官利每年均按一分发给,1896年在结余甚多的情况下,除官利按二分派给外,"又每股提派历届公积三十两,连官利余利共五十两"。
仅这一次发给的股息,就占当时每股股本200两的四分之一。
另外,局中办事人员从1886年起,还每年从净结余中提取一成作为奖赏分配,其数各年也有数千至一、二万两之多。
显然,招商局连续出现的利润结余,必然会引起朝野各种势力尤其是清政府的觊觎。
实际上,从1890年开始,清政府向招商局勒索报效的活动就已开始了。
这年因"江浙赈捐"的原因,招商局即提供了初次报效2万两。
1891年,又因"数年来局基渐固,公积增至七十余万,官款业已还清"的缘故,"由北洋大臣李奏准,在公积内提出官款免利报效银十万两,指定作为预备赈济之用"。
1894年,除因慈禧生日"报效银五万五千二百余两"外,又因"中日战争发生","军费浩大"之故,而由"户部向招商局息借库平银三十七万五千两,合规银四十一万一千两"。
从1896年起,更需每年捐助学堂经费八万两。
这时,因甲午战败,清政府筹措浩大的赔款正四处罗掘,曾享有清政府漕运、官款免税等特权优惠,此时又"获利颇丰","经济非常宽裕"的招商局,必然成为当局猎取的对象。
对此,富有官场经验的盛宣怀不可能无所察觉,也不可能不采取相应的对应措施。
前面表1中所显示的盛宣怀从1896年起连续采取异乎寻常的重大对外投资举措,就应是这种对策之一。
1896年,盛宣怀提取招商局资金80万两投资通商银行;1897年,在投资上海华盛纺织局32万两的同时,又把200万两的保险及公积基金填为股票发给股东,使招商局股东的股本在该年突增一倍达到400万两。
1898至1903年,还连续向湖北铁厂、萍乡煤矿等投下多笔巨资。
应该说,这种现象的出现并非偶然,在这里,抽提招商局资金向外投资是一种架空该局,逃避官方勒索的手段;化公积为股本,转积余为私股则是隐产、逃避官方勒索的又一个手段。
但无论如何都可以肯定,向外大量投资和内部扩股都与逃避清政府的勒索有关。
看来,盛宣怀的预防性措施并非多余,1899年,清朝大员徐桐即以招商局、电报局及开平矿务局"近年获利不赀",但"如何酌提归公"却"未经议及",认为这是"徒有收回利权之名,并无裨于公家之实",因而上奏朝廷。
随之清廷即派钦差大臣刚毅南下,"彻查"招商局和电报局,要求"除股商官利外,所有盈余之款,均著酌定成数提充公用",但在把"历年收支底册"调来"彻查"时,却"查明局中前获之盈余,皆陆续作为扩充之资本,并无现银可以提用"。
尽管如此,刚毅仍然不顾盛宣怀提出的汉阳铁厂、萍乡煤矿、华盛纺织厂等企业都有赖于两局资助的辩解,指名要盛宣怀保证招商电报两局必须提供10万两的报效。
在来自清政府的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