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区联社存续拆分新设东兴农商行工作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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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城港区联社存续拆分新设东兴农商行工作实施方案

附件

防城港市区农村作用合作联社

存续分立产权改革模式工作方案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等十一个部门印发的《云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沿边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总体方案》(银发〔2013〕276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建设沿边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的实施意见》(桂政发〔2014〕3号)的要求,结合防城港市、东兴市发展实际,依据《中国银监会农村中小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银监会令2014第4号)等相关规定,为贯彻落实广西建设沿边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相关政策,进一步深化防城港市农村信用社改革工作,防城港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以下简称“防城港市区联社”)拟在依法、自愿的基础上以存续分立方式将防城港市区联社一分为二,港口区辖区港口信用社、公车信用社、光坡信用社、企沙信用社、建港分社、西湾分社、公车分社、海滨分社存续归属防城港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经营管理,将东兴市辖区东兴信用社、江平信用社、马路信用社、东源分社、东兴分社、湖南路分社、兴东路分社、松柏分社、万尾分社以新设合并方式改制组建“广西东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结合防城港市和东兴市实际情况,现制定防城港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存续分立改革模式的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改革主体社会经济金融情况

(一)港口区社会经济金融情况

港口区于1993年设立县级行政区,是防城港市委、市人民政府所在地,下辖企沙、光坡、公车三个镇和白沙万、渔洲坪两个街道办事处,总人口12万多人。

截至2013年12月末,港口区辖内共有农行、工行、中行、建行、邮政储蓄、北部湾银行、农发行、农信社等8家银行业金融机构。

全区存款余额189.56亿元,贷款198.39亿元,其中:

农行设有4个网点,各项存款余额达32.45亿元,贷款余额为24.42亿元;工行下辖5个网点,各项存款余额为16.30亿元,贷款余额为43.64亿元;中行下辖5个网点,各项存款余额为35.78亿元,贷款余额为32.31亿元;建行下辖6个网点,各项存款余额为57.33亿元,贷款余额为59.76亿元;邮政储蓄下辖5个网点,各项存款余额为5.26亿元,贷款余额为0亿元;北部湾银行下辖1个网点,各项存款余额为7.94亿元,贷款余额为6.74亿元;农发行下辖1个网点,各项存款余额为3.83亿元,贷款余额为10.98亿元。

防城港市区联社在港口区设有4个信用社、4个分社、1个营业部,港口区辖内农合机构各项存款余额为30.69亿元(其中:

对公存款14.90亿元,占各项存款的48.55%),各项贷款余额20.52亿元,存贷比例66.86%,存、贷款存量市场占有率达16.20%和10.30%,在港口区全社会金融机构中分别排名第4位和第5位。

2011年-2013年,存贷款年均增量分别为4.22亿元和2.61亿元,年均增幅为23.37%和20.57%。

(二)东兴市社会经济金融情况

东兴是国家一类口岸,1996年4月设立县级东兴市,辖东兴、江平、马路三个镇,常住人口20万。

2013年末,全市生产总值73.57亿元,财政收入11.51亿元;边境贸易发展迅猛,外贸进出口总额7.47亿美元,边贸成交额230.69亿元,互市贸易区进口商品价值约27亿元。

截至2013年12月末,东兴市辖内共有农行、工行、中行、建行、邮政储蓄、北部湾银行、东兴国民村镇银行、农信社等8家银行业金融机构。

全市存款余额102.89亿元,贷款63.22亿元,其中:

农行设有6个网点,受益于独家代理国库业务,财政资金沉淀多,各项存款余额达32.48亿元,遥遥领先,贷款余额为20.03亿元;工行下辖4个网点,各项存款余额为11.26亿元,贷款余额为11.08亿元;中行下辖3个网点,各项存款余额为12.32亿元,贷款余额为5.74亿元;建行下辖3个网点,各项存款余额为15.34亿元,贷款余额为6.63亿元;邮政储蓄下辖6个网点,各项存款余额为9.14亿元,贷款余额为2.14亿元;北部湾银行下辖1个网点,各项存款余额为2.67亿元,贷款余额为4.35亿元;东兴国民村镇银行下辖4个网点,各项存款余额为3.33亿元,贷款余额为2.48亿元。

防城港市区联社在东兴设有3个信用社、6个分社,东兴辖内农合机构各项存款余额为16.35亿元(其中:

对公存款2.04亿元,占各项存款的12.48%),各项贷款余额10.78亿元,存贷比例65.93%,存、贷款存量市场占有率达15.90%和17.00%,在东兴市全社会金融机构中分别排名第2位和第3位。

2011年-2013年,存贷款年均增量分别为2.41亿元和1.48亿元,年均增幅为26.35%和23.43%。

二、防城港市区联社存续分立产权改革的必要性分析

(一)防城港市区联社存续分立产权改革是顺应国家发展政策的需要。

2012年7月8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同意广西东兴、云南瑞丽、内蒙古满洲里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建设实施方案的函》(国办函﹝2012﹞103号),正式同意广西东兴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建设实施方案;2013年11月20日,国务院批准同意《云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沿边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总体方案》,我区的南宁市、钦州市、北海市、防城港市、百色市、崇左市均纳入沿边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范围,东兴市作为我国与东盟唯一海陆相连的边境口岸城市,位于东盟桥头堡的前沿,既是国家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沿边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同时也是广西农村金融扩大试点市,随着边境贸易的不断发展和农村金融改革的大力推进,东兴经济的发展对金融服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为顺应国家发展政策,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的意图,迫切需要成立一个具有更高服务层次的法人机构--农商行对接东盟,提升沿边金融服务档次和服务水平,加快推进东兴重点开发开放建设。

(二)有利于服务东兴国家级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建设

目前,国家批准东兴试验区建设全面启动,自治区政府相继出台支持试验区的优惠政策,东兴国门口岸改造、国际旅游集散中心、北仑河国际商贸城等一批重点项目开工建设,各项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加快,新一轮开发开放热潮正在掀起。

充分利用试验区各项优惠政策设立东兴农商行,有利于抢占市场先机,做精做细该区域业务,进一步巩固和扩大市场份额,有利于与地方党委政府对接汇报沟通工作,争取当地政府落实帮扶政策,大力支持和帮助农信社的改革发展。

(三)有利于提高东兴市农村信用社的经营管理水平

东兴农信社现有贷款总量不大,且主要投向是传统农业,在边贸结算及信用函证等国际结算、边区工业化、城镇化建设等领域的金融服务“短腿”较为明显,业务创新条件和能力不足。

如:

网点主要设置在老街区或乡下,重要的边贸区域无网点涉足;无法系统性地开发和推出有针对性的边贸金融产品,边贸结算渠道不畅,自身培养的许多边贸客户附加值高的业务最后都拱手让与有边贸结算权的银行;对信誉较好、贷款质量有保障的边民、边贸小企业贸易信贷业务开发深度不够。

组建东兴农商行有利于缩短决策链条,提升经营管理层级,创新经营管理方式,快速转型,有系统、稳妥地开发边贸结算、边民小额贷款等有针对性的金融产品,加强金融服务能力和手段,以充分顺应试验区开发开放并获取相应的市场。

(四)有利于防城港市区联社存续发展

防城港市区联社存续分立新设东兴农商行后,存续的防城港市区联社能进行更精细化的管理,有利于进一步拓展在防城港市城区、港口区的市场份额;有利于减轻同时对接三家政府的压力,更好地与地方党委政府对接汇报沟通工作;有利于提高防城港市城区及港口区工业园区的金融服务工作;有利于集中力量对防城港市区和港口片区三农经济的扶持;有利于快速组织资金更加灵活的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

三、防城港市区联社存续分立产权改革的可行性分析

(一)防城港市区联社存续分立产权改革得到当地政府和监管部门的大力支持

东兴市是农村金融改革扩大试点市,东兴当地政府、银监部门和人民银行支持设立东兴农商行,并承诺出台相关配套优惠扶持政策,有关部门在各种场合多次呼吁设立东兴县级农商行。

防城港市区联社成立以来,在防城港市委、市政府以及港口区区委、区政府支持下,成为服务三农和地方经济发展坚实的金融后盾,是当地金融支农助微的主力军,存续的防城港市区联社,可以更好更灵活的同政府对接沟通工作,得到了各级政府和监管部门的支持。

(二)防城港市区联社存续分立产权改革具备良好的改革基础

1.分立后防城港市区联社各项指标情况

①股本金。

2014年6月末股本金为10099万元。

②单个自然人入股比例。

2014年6月末单个自然人投资入股116万元,单个自然人投资入股比例为1.15%。

③职工自然人合计入股比例。

2014年6月末职工自然人合计入股647万元,职工自然人合计入股比例为6.41%。

④投资股占比。

2014年6月末投资股占比为100%。

⑤资本充足率及核心资本充足率。

2014年6月末资本充足率为7.81%。

⑥所有者权益大于等于股本。

2014年6月末所有者权益20594万元,股本金10099万元,所有者权益大于股本。

⑦不良贷款比率(按五级分类)。

2014年6月末不良贷款占比为5.56%。

⑧拨备情况。

2014年6月末拨备覆盖率76.7%。

⑨法人股占比。

2014年6月末,法人股余额1455万元,法人股占比为14.41%。

⑩贷款集中度。

2014年6月末,超比例发放贷款2笔,超贷款集中度金额为1300万元。

2.分立后东兴市辖区信用社各项指标情况

①股本金。

2014年6月末股本金为9600万元,已达到不低于5000万元的准入条件。

②单个自然人入股比例。

2014年6月末单个自然人投资入股比例为0.8%_,符合准入条件规定。

③职工自然人合计入股比例。

2014年6月末职工自然人合计入股比例为3.4%,符合准入条件规定。

④资本充足率及核心资本充足率。

2014年6月末资本充足率为12.57%,符合准入条件规定。

⑤所有者权益大于等于股本。

2014年6月末所有者权益14769万元,股本金9600万元,所有者权益大于股本,符合准入条件规定。

⑥不良贷款比率(按五级分类)。

2014年6月末不良贷款占比为0.77%,符合准入条件规定。

⑦拨备情况。

2014年6月末拨备覆盖率454.7%,符合准入条件规定。

⑧法人股占比。

2014年6月末,法人股余额1033万元,法人股占比为10.76%,与准入条件35%的要求还差24.24个百分点,计划8月份增资扩股后法人股占比达到35.10%,符合准入要求。

⑨贷款集中度。

2014年6月末,超比例发放贷款1笔,超贷款集中度金额200万元,计划8月底前完成整改工作。

3.对存续分立产权改革后不达标指标的整改措施

①股本金(企业法人股)达标措施。

开展增资扩股,计划于2014年8月初前以防城港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名义向银监部门提交增资扩股计划,拟按溢价20%的比例增资扩股法人股8600万元,全部为投资股,其中东兴辖区计划增资扩股3600万元(企业法人股),并于2014年8月底之前全面完成增资扩股工作,法人股占比达到35.10%,符合准入条件。

防城港市区联社辖区增资扩股5000万元,确保资本充足率和法人股占比达到监管标准。

②贷款集中度整改措施。

一是加强到期贷款清收工作。

东兴片区有1笔贷款超资本约束到期,金额200万元,计划通过提前介入,加强对到期贷款的清收工作,计划8月底收回。

二是与客户协商提前还款或债权转让。

防城港市区联社1笔超资本约束贷款,计划通过与客户协商提前归还贷款,或通过采取债权转让方式,化解贷款超资本约束比例。

三是与自治区联社沟通协调,与柳州市区联社共同处理剩下的1笔超集中度社团贷款。

③不良贷款比率整改措施(针对存续的防城港市区联社)。

从2014年开始,防城港市区联社加强对不良贷款的清收力度。

目前已成立不良贷款清收工作小组,由联社派出业务骨干对不良贷款突出的社部进行驻点督导。

对船务贷款不良贷款反弹严重的营业部、企沙社、港口社3个基层社信贷人员贷款责任进行稽核认定。

落实大额贷款实行责任清收,同时从源头上把好贷款发放关。

到2014年6月底,已经清收压降不良贷款192笔,金额21828万元。

其中收回存量不良贷款96笔、金额19827万元,化解隐性不良贷款76笔、金额1530万元。

计划在8-12月工作中,再压降不良贷款15899万元,处理隐性不良贷款13567万元,使拨备覆盖率和不良贷款比率达到监管目标。

4.其他情况

经过近几年的改革和加快发展,防城港市区联社培养了一批优秀的人才,为存续分立产权改革后存续的防城港市区联社以及分立的东兴农商行提供了人才资源;内控管理也日趋完善,抵抗风险能力不断增强;东兴市农信社现有办公大楼共9层,建筑面积6000多平方米,有符合要求的办公和营业场所,可以立即开办营业,东兴辖内农合机构已基本达到县级农村商业银行准入要求。

四、防城港市区联社存续分立产权改革的方法、步骤和时间安排

(一)组织制定实施方案(2014年6月底前)

按照中国银监会印发的《关于加快推进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股权改造的指导意见》(银监发〔2010〕92号)的要求,对照《中国银监会农村中小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银监会令2014第4号)等文件,认真测算6月末组建农村商业银行的指标达标情况,组织制定《防城港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存续分立产权改革模式工作方案》、《防城港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溢价增资扩股工作方案》等相关工作方案。

(二)召开社员代表大会、理事会表决方案(2014年7月底前)

召开理事会、社员代表大会表决《防城港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存续分立产权改革模式工作方案》、《防城港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溢价增资扩股工作方案》等方案,并分别上报自治区联社、银监部门、当地政府。

(三)成立东兴农商行筹建工作小组(2014年7月-8月)

取得当地政府同意批复后,向当地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申请成立东兴农商行筹建工作小组,获批后由纳入东兴农商行改制范围的东兴辖区农信社股东签署委托授权书授权筹建工作小组开展组建工作。

(四)开展清产核资和资产评估(2014年7月-9月)

聘请中介机构以6月30日为基准日对防城港市区联社整体和东兴辖内信用社分别开展清产核资和资产评估工作。

在2014年9月30日前争取获得银监部门的验收通过,中介机构出具《清产核资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净资产确认书》等。

(五)实施增资扩股(2014年8月)

按照《防城港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溢价增资扩股工作实施方案》的步骤、措施开展增资扩股工作。

(六)对外公告(2014年8月底前)

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七)签署存续分立协议(2014年8月)

防城港市区联社与东兴农商行筹建工作小组签署存续分立协议,并根据清产核资结果实施账务拆分。

(八)存续方申请存续分立(2014年9月)

分立公告期限届满后,存续方防城港市区联社应按照变更事项的条件和程序向银监部门申报行政许可,根据《中国银监会农村中小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申请材料目录及格式要求》(银监办发[2012]2号)“2.13行政许可项目:

存续分立审批”的要求申请存续分立。

(九)申请新设东兴农商行(2014年9月-2015年2月)

分立公告期限届满后,新设方东兴农商行按照法人机构开业的条件和程序向银监部门申报行政许可。

1.筹建阶段(2014年9月-11月)

①起草《征集发起人说明书》和《发起人协议书》,召开发起人大会,组织辖区内的股东发起人签署《发起人协议书》。

②2014年9月,筹建组将按照组建农村商业银行的相关申报材料规定,撰写筹建申请、可行性报告等申报材料。

③2014年10月,向银监部门提交全部筹建申请材料,力争在2014年11月底前,获得筹建批复。

2.开业阶段(2014年12月-2015年2月)

①2015年1月,召开广西东兴农村商业银行创立大会暨首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广西东兴农村商业银行筹建工作报告》、《广西东兴农村商业银行章程》(草案)等决议;选举产生董事会、监事会,召开首届董事会、监事会,按规定程序选聘拟任董事长、监事长和正、副行长等高级管理人员,表决通过部门机构设置、主要规章制度等。

②在2015年1月底前提交开业申报材料至银监部门,力争在2015年2月底前获得开业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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