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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概论第三章艺术作品教案

教案

 

课题:

艺术作品

教材:

《艺术概论》孙美兰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

第三章第1节P84~P99页

一、教学目标:

通过本章内容的学习,使学生了解什么是艺术作品,理解有关艺术作品的构成因素。

希望通过本章的学习,学生能掌握基本的理论内容,同时建议他们通过自己的创作体验完成这部分的内容学习。

二、教学重点:

艺术作品是独立自在的艺术实践的产品;艺术作品就是艺术这门语言的具体形态;艺术作品是“意象”的物态化;艺术作品是“有意味的形式”;艺术作品是审美对象。

三、教学难点:

艺术作品是“有意味的形式”

四、教具:

五、教学方法:

以语言传递信息为主:

课堂讲授

六、教学时数

第一节 什么是艺术作品(1学时)

第二节 艺术作品的构成要素。

(1学时)

 

七、教学过程:

教学过程

备注

7.1创设问题情景引入课题

如果有人问我们“什么是艺术作品”,我们也许立即会给他听一首曲子或者看一幅画并告诉他,“这就是艺术作品”。

其实,我们所指的不过是具体的艺术作品.而并没有告诉他一支曲子或一张画为什么就能成为艺术作品——也就是它们之所以被称为艺术作品的道理。

那么,什么是艺术作品呢?

本章我们探讨艺术世界中最为常见的,最为普遍的艺术现象—-艺术作品。

(艺术作品联结着艺术家和欣赏者,它是艺术世界中重要的组成部分。

由于社会分工的存在,社会中的人从事各种社会劳动,产出劳动产品以换取生活资料,艺术这种社会劳动的产品就是艺术作品。

在社会分工仍然存在的社会发展阶段,艺术活动是作为一种特殊的社会劳动出现,而艺术作品正是艺术劳动者——艺术家的生产实践产品。

作为精神生产的劳动产品,艺术作品是一个特殊的劳动过程的产物,它是具备特殊的能力、掌握特殊的手段的艺术家的艺术意象的具体化产物。

引入课题

 

板书:

第三章艺术作品

 

概念一的阐释

思考:

对艺术作品的理解

板书:

什么是艺术作品

1.是独立自在的艺术实践产

 

【例1】瞎子阿炳的《二泉映月》首先是抒发了他自己内心的凄凉、悲痛愤恨之情,然后以其曲调孕含的真情实感打动了别人。

 

【例2】日本人占据北京时,齐白石在家门上贴出告示,明确表示不为日本人作画,说明他是具有独立人格的画家。

 

通过对概念中“独立自在”和“产品”的加以阐述来加强对概念的理解和掌握

 

概念二的阐释

板书:

2、是艺术语言的具体形态

 

【例3】美丽的大自然常令人心旷神怡,面对着美丽的大自然,赞美之情常常油然而生。

要表达这种心情,我们有许多方法或手段,不同的人会选择适合他表达的不同手段或者语言。

普通人常用口头表达方式表达大自然结合的感受,文学家用优美的文学语言描绘出山河的美丽,音乐家用乐曲抒发他的感受,画家则用笔和色彩描绘出自然的风采。

可以看出.作为人们相互交流表达思想感情的手段,艺术也是一种语言。

板书:

音乐的语言因素包括旋律、节奏、和声、复调、配器、调式、曲式、管弦乐法等。

绘画的语言因素有色彩、线条、体面、构图等

 

概念三的阐释

板书:

艺术作品是“意象”的物态化

 

从艺术家、艺术作品、欣赏者三方面来阐述“意象”的不同之处

 

概念四的阐述

板书:

艺术作品是“有意味的形式”

 

意味:

是—切事物的本质,是事物的本质规律。

意味的形式:

只有当形式所提供的信息正好与我们对事物的某种本质的审美认识和体验相接近或相一致时,这种形式就产生了意味

 

【例4】音乐作品是通过旋律、节奏、和声等音响效果去感动人的。

旋律等形式本身并不能感动人,只有当这些形式因素按照一定的艺术规律传达一定精神信息、构成特定的音乐境界,才能获得感动人的艺术效果。

 

概念五的阐述

板书:

艺术作品是审美对象

 

1.为什么说艺术作品是审美对象

 

2.成为审美对象的条件和途径

 

7.2围绕问题展开探索研究

第一节 什么是艺术作品[板书]

一、艺术作品是独立自在的艺术实践产品

    我们说艺术实践是一种独立自在的活动。

1.艺术实践具有相对独立性。

在人类的一切社会实践中,艺术实践具有不同于其它实践的许多特点。

人们在生产实践中发生必要和必然的联系,因而产生了生产关系,人们的生产实践无法脱离这种关系。

比如工业生产自始至终都不可能是独立的.它需要与社会其它实践发生各种各样的关系。

某个工厂生产什么样的产品.原材料的来源、产品的样式、用途、销路、市场等问题都是生产过程中必须考虑到的,否则生产就无法进行。

艺术实践虽然也跟其它社会实践发生系.但其它社会实践对它难以起到根本的支配或决定性作用。

艺术家在深入生活搜集素材时要与社会发生关系,但他在进行艺术创作时.其它社会实践对艺术实践并不能起到直接的作用。

画家在作画时并不去考虑画什么样的画,取什么样的题材,什么样的风格、色彩、线条会与其它社会实践有什么直接的联系。

很多时候艺术家创作往往是为了抒发内心的某种情怀。

【例1】艺术活动从提取素材到具体创作部表现出很大的独立性。

    艺术是表达人们内心思想和精神活动的—种语言。

艺术作品的产生首先是因为创作者有足以令他激动并促发其创作欲望的强烈的思想感情。

要在艺术作品中把这种纯真的思想感情表达出来,就要求创作者有一个相对独立自在的、不受任何外界干扰的环境。

音乐家在作曲、舞蹈家在编舞、文学家在写作时也都需要有一个自由自在的环境,这是由艺术创作本身的特性所决定了的。

2.艺术家是具有独立人格的人。

真正的艺术家是具有纯真的思想感情的,并且他的思想感情不会轻易因外界的干扰而随波逐流。

那些为了功名利禄而去搞艺术的人往往不会创作出优秀的作品来,因为他们的思想感情总是受政治风向和功利目的所左右,不可能纯真,而他的人格也就不是独立的。

【例2】中国古代书画家极重“人品”——也就是独立人格。

北宋郭若虚说:

“人品既已高矣,气韵不得不高;……”指出独立人格是产生高尚艺术的首要条件。

    艺术活动是独立自在的实践。

然而其“独立自在”是相对的,有条件的,不能把它理解成“与世隔绝”。

我们讲艺术实践的“独立自在性“是指它具有不同于其它社会实践的很多特点及艺术活动本身需要有一个独立自在的环境。

这是就艺术活动过程本身而言的。

艺术实践是人类全部社会实践中的一部分,它必然与人类的其它活动发生联系。

(为前一章中内容)。

我们这里只是强调了它相对于其它活动的独立性。

    艺术活动是通过具体的艺术作品体现出来的。

不产生艺术作品,艺术活动就没有意义。

艺术家在生活中产生丰富的思想感情并促发其创作冲动,在发现了适当的素材,找到了恰当的表现方法并准备进行创作,这是整个艺术活动的前半部分。

至此,他只是进入艺术创作的准备状态,他的所有活动要靠他最终创作出来的具体作品得到证实。

否则.他此前的活动——为艺术创作而进行的一切必要准备——部将无法得到实现。

所以,艺术家只有拿出具体作品来才能证明他艺术活动的存在意义和自身的价值。

    艺术作品是艺术实践的产品,是艺术家进行艺术活动的集中体现。

艺术家的思想认识水平、审美趣味、驾驭艺术语言的能力等等全部集中体现于他的艺术作品中。

我们了解艺术家主要是从他的作品人手,而艺术家的价值也主要通过他的作品来显现。

艺术家只有靠他的艺术作品才足以说明他作为艺术家的资格和社会使命。

    我们说艺术作品是艺术活动的集中体现,并不等于说艺术作品是全部艺术活动的体现。

艺术作品所体现的是艺术活动的一部分,是经过艺术精心选择、加工改造而成的,或者说是艺术家自认为最重要的部分,它能集中反映出艺术家个性的艺术活动。

作品的优劣反映了艺术家水平的高低,同时也折射出他艺术活动的价值。

二、艺术作品是艺术语言的具体形态 [板书]

    人是社会中的人,社会中的人与人之间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进行着各种各样的交往。

人在相互交往的过程中寻找并运用着尽可能合适的交流途径或手段以达到交流的目的。

这些途径成为手段就是人们表达思想感情的语言。

    人类有许多种语言。

人的语言主要有肢体语言和口头语言。

口头语言由于具有许多比其它表达方式优越的特点而成为人们最常运用的一种语言。

书面文字是口头语言的延伸和符号化,书信、笔记、文学作品等等就是运用书面文字语言。

肢体语言包括表情、手势、肢体动作等,最成熟的是手语。

除此此外,我们认为艺术也是一种语言,那是因为艺术也是人们相互交流的一种途径或手段。

【例3】

    一切语言都是为了交流的目的。

交流又分为外界交流和内心交流两种。

外界交流放是人和人之间的交流,这是一切语言的主要目的。

然而,人类的语言并不绝对只用于外界交流,也常用于个人内心的交流。

一个人夜里孤独、苦闷、伤心或者沮丧时常常不知不觉地呻吟或者唱出悲凉忧伤的曲调,有时会喃喃地自言自语。

艺术作为一门语言,多数情况下是有欣赏者的.但有时它只不过是艺术创作者本人的一种内心交流或宣泄的逾径。

    艺术作为一门语言,它既有一般语言沟通交流的特征,也有许多独特的地方。

它不是严格意义上的语言,因此语言约定俗成的特性不是很严格,它除了在艺术形式方面要体现出一般规则和普遍性外,更主要的是特殊性、差异性、个体性、独创性。

它所表达的东西很多是其它语言所无法表达出来的,而且它以独具个性的方式加以表露。

音乐用特有的语言因素所造成的音响效果是任何杰出的文学家也无法描述详尽的,即使他能把旋律的缓急、节奏的快慢加以细致的描述,但终究只能给读者一个想象的引线,而绝不能创造出音乐所特有的效果和情绪气氛。

比如,施特劳斯的圆舞曲《蓝色的多瑙河》以清新、活泼、舒展而优美的曲调抒发了艺术家对多瑙河梦幻般的感受。

然而,不管你的文笔多么好,也绝不可能把原曲的效果和所造成的气氛传达给没有听过这首曲子的读者,因为文学语言是诉诸文字的,音乐语言则诉诸于旋律、节奏、声响等音乐因素,二者所表达的东西难以相互替代。

人的思想感情是十分丰富的,人们表达情感所选择和运用的语言也因此多种多样,艺术是人类众多语言中独特的—种。

    我们要用艺术这种语言去进行交流,就必须按照作为一门语言的作用才能得以实现并因此而达到交流的目的,艺术语言赖以实现的具体手段就是艺术作品,艺术作品就是艺术这门语言具体存在的形态。

画家为眼前所看到的景象所感动并由此产生创作冲动时,他就拿起画笔、调好颜料,运用形状、色彩、线条、块面、体积、质感等绘画语言的诸因素并按照透视的关系、色彩的搭配、块面的组合、线条交错,遵循绘画规律在画布上把自己的想法画出来。

这时,画布及上面的线条、色彩、块面等有规律的关系就成了艺术家所运用的艺术语言的载体,它们再也不是未经艺术加工之前单纯的物质存在了,而是艺术家为了表达特定的思想情感而按照结果的规律加工制作成的特殊产品,这便是艺术作品。

再比如人们要用文学的语言进行交流,就必须拿起笔来,按照文学的规律和方法把自己的思想感情用书面文字表达出来,这样才能完成一部文学作品以供别人阅读,或者说与别人交流,所谓文学作品也就是文学这种语言具体表达某种思想感情的形式。

    然而,艺术作品作为艺术语言的载体又有它的局限性。

人的思想感情是丰富的,复杂的,艺术家在作品中所要表达的内容也往往是十分丰富的。

由于艺术语言本身的丰富性及艺术家掌握艺术语言能力的局限性,艺术作品并不能完全无遗地表达出艺术家的情感。

这就是说,艺术家在借助艺术语言作为表达媒介时可能会有相当丰富的思想感情,等到他用具体的语言表达出来之后,作品中的东西可能就不完全是他当初头脑中的东西了。

这种现象在艺术创作中是普遍存在的。

三、艺术作品是“意象”的物态化[板书]

    这里的“意象”就是“有意义的形象”和“有形象的意义”的统一。

这个“意”是作者的思想感情,即意念;“象”是具体可知的物象。

然而这个“意”不一定就是说得一清二楚的思想感情,“象”也未必就是完全确定可辨的形象。

“意象”并不是“意”与“象”的简单结合,而是二者经过艺术家的精神加工之后的产物。

    艺术家的“意象”是他的主观情感与客观物象经过一番精神加工后在头脑中形成的,这就是说,这个意象是艺术家在生活中对具体物象有了感受,产生情感联想,结合了艺术家的思想感情而产生的东西。

郑板桥《题画竹》所说的“变相”、“胸中之竹”也指的是艺术家对“眼中之竹”经过精神加工后在头脑中形成的意象。

这个意象激发艺术家的创作冲动,有利于艺术家运用艺术的手段、借助具体的物质材料和工具传达到艺术作品中去。

因此,艺术作品中的“意象”就是艺术家头脑中的“意象”通过艺术家运用艺术手段表达出来的结果,是“意象”的物态化形式。

艺术欣赏者的“意象”则是欣赏者依据艺术作品中的意象结合自己的主观情感而在头脑中形成的产物。

他的意象主要来自艺术作品,但他只能以自己的生活经验为基础去感受作品中的意象,并使自己的主观感受意念与作品中的意象相契合。

可见,欣赏者头脑中的“意象”又不完全是艺术作品中的“意象”了。

它们之间既存在差别、又存在一致性。

    艺术家头脑中的“意象”是如何形成的呢?

艺术家与常人的不同处在于他具有丰富的思想感情和对事物的高度敏感,艺术家视野中的事物总带有某种程度的艺术感情色彩,或者说,艺术家观察、感受生活时总是不知不觉之中戴着艺术的有色眼镜,“登山则情满于山,观海则意溢于海”。

因此,被艺术家注意到了的物象不免已经染上了艺术家的感情色彩,这种“象”就成了有“意”之象。

另一方面,艺术家在实践中产生的思想感情总需要通过某种途径或媒介传达出来,他的思想感情常是难以言传的,但并不是完全抽象的东西,总要依附于一定的物象,因为艺术家的思维方式并不像哲学家那样极富于逻辑性、说理性,而更多是带者浓烈感情色彩的。

从这个意义上讲,艺术家的思想感情不是空洞抽象的东西,而是带有某种物象成分,也就是具有形象性特点的。

这种“意”便是有“象”之意。

有“意”之“象”与有“象”之“意”还只是“意象”形成的前奏、是“意象”形成的必要条件,还有待于经过艺术家的精神加工才能成为艺术家头脑中的“意象”。

艺术家头脑中的“意”是有“象”的“意”,艺术家眼中的“象”是有“意”的“象”。

当他的“意”寻找到了或者恰巧碰上了合适的“象”时,二者就会一拍即合。

然后。

他把这有象之“意”与有意之“象”在头脑中经过—番用心良苦的化合而形成为最理想的“意象”化合体。

这才是艺术家头脑中的“意象”。

    这时的“意象”还只是一种观念性的东西,它有持于艺术家用具体手段传达出来。

头脑中意象的传达,取决于艺术家对白己头脑中的意象的把握程度以及他传达这种意象的实际能力。

艺术家头脑中的意象是丰富复杂的,有时候甚至是模糊的,并不是每个艺术家都能把握住头脑中的意象的并把它用一定的形式和物质媒介传达出来。

在把握和传达的过程中,原来的意象与实际表现在艺术作品中的意象是有差异的,正如郑板桥所说“其实手中之竹,并不是胸中之竹也”。

这一方面是因为艺术家对头脑中意象的准确把握程度不同,另一方面是艺术语言媒介本身在传达意象时也存在某些局限性,从而造成了这种差异性。

    尽管如此,艺术家头脑中的意象最终要在艺术作品中体现出来,否则,它的存在就没有任何意义或价值。

所以说,艺术作品是“意象”的物态化结果。

更具体地说,艺术作品是艺术家头脑中的“意象”经过艺术家的精神化合之后运用具体的艺术手段表达出来的物质形态。

 

四、艺术作品是“有意味的形式”[板书]

    “艺术是有意味的形式”是英国艺术评论家克莱夫·贝尔1913年在其著作《艺术》虽提出的命题,他主要是站在视觉艺术——尤其是绘画艺术角度认为,只有能够激起人们审美感情的才能称为艺术作品.而激起这种审美感情的是艺术作品中的“线条和色彩构成的关系和组合”,具体地说,绘画作品中由线条和色彩等因素以特定的艺术方法构成的形式或形式的关系,就称之为“有意味的形式”。

    “有意味的形式”之所以感人或者激起人们的审美感情,就因为它是有意味的。

那么,形式的“意味”是从哪里来的呢 贝尔说“是隐藏征事物表象后面的并赋予不同事物以不向意味的某种东西,这种东西就是终极实在本身。

    在贝尔那里,“终极实在”是—种绝对抽象的存在,是像上帝一样存在着但又不能为人们所认识的神秘的东西。

这种东西其实就是—切事物的本质,是事物的本质规律。

当—定的艺术因素——如音乐中的旋律、节奏,绘画中的线条、色彩等——按照特定的艺术方法构成特定的形式,从而表达了事物某种本质的同时又传达了与它交相融合的审美体验、审美胸襟时,这种形式就能够感动人,就能够引发人们的审美感情,这时的形式就有了“意味”,即特定的含义。

但是,并非任何形、色、线形式因素的随意排列组合都能成为“有意味”的,更不是排除一切内容因素的纯形式就有意味。

只有当形式所提供的信息正好与我们对事物的某种本质的审美认识和体验相接近或相一致时,这种形式就产生了意味,就能引起审美感情。

因为事物的本质是通过人们的认识和理解显现出来的,艺术作品的审美特质是艺术家主体精神与客观美的本质相交融的结果。

【例4】因此,真正感动人的是恰当的意味与恰当的形式共同构成的“有意味的形式”。

    这里的“意味”和平时说的主题、思想内容是不一样的,意味是内容与形式之间更为深层的构成因素。

浅显、平淡的艺术往往缺乏这个层次。

“意味”给作品增添了深度、审美情趣与韵致。

    艺术是一种语言,它有许多构成因素,它们并不能独立地表示某种含义,而只有按照某种有规律的方法配合起来才能表达特定的意思。

音乐的语言因素包括旋律、节奏、和声、复调、配器、调式、曲式、管弦乐法等。

绘画的语言因素有色彩、线条、体面、构图等。

无论音乐、绘画,或是其他艺术、其语言的因素只有在特定的关系中才能表达某种意味、才是有意味的。

艺术的语言因素只有组成特定关系或形式才能实现为艺术作品,或者说,艺术作品是艺术语言因素构成的特定关系或形式——“有意味的形式”。

艺术家根据所要表达的某种思想感情、按照一定的艺术规律使诸因素达到最佳的组合状态,这样才能显现形式所特有的意味,“有意味的形式”的效果是指形式由于不向的排列组合方法而造成不同的效果。

五、艺术作品是审美对象[板书]

    “审美对象”,通俗地说就是欣赏者的客观对象,也就是美学上说的“审美客体”。

凡是能引起人们的审美活动或欣赏的事物都叫做审美对象,比如自然山川,工业产品、艺术作品等等。

我们说艺术作品是一种审美对象,因为它所具有的客观属性——比如音乐作品中的音响效果、美术作品中的色彩——能引起人们的审美感受并因此而产生一系列的审美活动。

我们看一张绘画作品时,首先打动我们或者说给我们第一印象的是这幅画的画面整体效果,包括色彩、线条、形体、块面等因素的总体关系,或者我们前面所说的“有意味的形式”的集成效果。

音乐作品之所以能打动人,是因为它的总体音响效果——旋律、节奏、和声、配器、管弦乐演奏方法等“有意味的形式”的集成效果——能够直接刺激人们的听觉感官并引起审美活动。

哲学著作之所以不能成为审美对象,是因为哲学靠逻辑、概念、推理、论证等手段诉诸人们的理智,因而不能引起人们的审美感受,也就谈不上审美活动。

    艺术作品之所以能成为审美对象是因为它具有能直接刺激人们的审美感觉器官的属性。

反过来说,艺术作品要成为审美对象就必须使它的这种属性十分明确,否则就难以引起人们的审美活动,那就不能成为艺术作品了。

如果画家在他的作品中过分强调故事性、说理性或教育意义,那么不理解创作意图的观众就不能看懂,他的作品由于失去了直接感受性而不能引起观者的审美活动,这幅作品就是失败的。

所以,艺术作品成为审美对象的条件是它审美属性的鲜明性。

    艺术作品成为审美对象的途径就是直接被欣赏者欣赏。

任何艺术作品,如果说不被欣赏或者不成为审美对象;那就不能称为艺术作品。

高层次的艺术作品往往得不到很多的欣赏者.但肯定是有能欣赏的人。

所以同样能成为审美对象。

音乐作品要成为审美对象就必须通过演奏、演唱来实现,美术作品则通过展览、观看,舞蹈作品则通过表演,电影、电视则通过放映和播放,等等。

当然.各门艺术由于其有各种不同的特点,它成为审美对象的途径是不同的,但它们总的途径都是要被欣赏者欣赏,艺术作品是创作者与欣赏者的桥梁。

艺术作品一旦成为审美对象,也就是得到欣赏,它就成为沟通创作者与欣赏者的桥梁。

艺术家通过艺术作品来表现思想感情,欣赏者通过艺术作品去了解艺术家。

这样,艺术家与欣赏者就通过艺术作品形成了一种对话关系。

我们欣赏艺术作品,在被艺术作品本身的许多属性所感动的同时往往联想到艺术家本人,从而产生进一步了解艺术家本人的强烈愿望。

这就是作为审美对象的艺术作品的桥梁作用。

    艺术作品还是沟通欣赏者之间联系的媒介。

同一件艺术作品会引起不同观众的共鸣,从而使他们之间的关系更近了一步。

人们常说“以文会友”、“以回会友”,其实正是道出了艺术作品的“桥梁”作用。

第二节 艺术作品的构成

    

    艺术的构成因素一般说来包括艺术内容和艺术形式。

意象是艺术作品的核心,是内容;艺术形式指构成作品可感知的形式因素的总和,包括工具材料和艺术方法、艺术体裁等。

一、艺术内容

    艺术内容就指的是艺术意象,它由“意念”和“物象”两个方面构成。

    意念是作者所要表达构思想、感情或趣味。

艺术是人们表达思想感情以达到交流目的的一种语言,无目的、无想法很难构成艺术作品。

原始人在彩陶上所作的几何图案,也是有某种意味的,或是出于原始宗教、巫术的目的,或许出于对生活的祝福,或许只出于装饰日的。

现代艺术中的许多作品,无论他们所要表达的“意念”是多么隐蔽、间接,也无论创作者如何否认有任何意图,作品中的“意念”总是或多或少以不同方式存在的。

    音乐的“意念”似乎不像美术中的意念那么易于把握,其意念往往只是一种情绪,而这种情绪中又隐藏了许多复杂的思想感情、理想愿望或者趣味、情调。

柴可夫斯基《天鹅湖》中的“四小天鹅舞曲”以优美的旋律和跳跃的节奏传达出一种轻松愉快的情绪,而贝多芬《命运交响曲》开始部分以沉闷而强烈的音响效果传达出一种令人窒息的情绪,使人仿佛感到厄运的来临。

“意念”是艺术家在作品中表达出来的主观思想感情,但它不是纯粹凭借大脑想象的产物,而是艺术家在艺术实践中由于受到某种客现事物刺激或启迪而在头脑中形成的。

多意念的作品,意念有主次之分,主要的意念接近主题。

“意念”促使艺术家产生创作的愿望和冲动,因而是艺术创作构思的起点。

    艺术作品的“意念”往往和相应的“物象”融为一体,借助一定的艺术形式和物质材料才能有效地传达出来。

    物象,或简称“象”,是艺术家为了表达“意念”而选择的相应的自然之象。

物象是艺术家为了表达意念而精心选择、加工衍化出来的。

它已不是原来生活中的具体物象,而是渗入了艺术家所要表达的意念。

文人画家要表达一种超尘脱俗的“意”,常常选择自然山水为“象”,自然山水因此成为文人士大夫追求超脱理想的场所。

画家选择自然山水这个“物象”的目的不是为了描绘“眼中自然”,而是要根据“意念”的要求而对“物象”进行剪裁、加工,重新组织,“眼中自然”转化为“脑中自然”了。

    “物象”可以是高度写实的。

法国古典主义画家安格尔以他写实的艺术造型表达“意念”上的完美理想。

“物象”也可以是写意的。

中国的写意绘画、德国的表现主义绘画中出现的物象是以“意”为之的变异性物象。

艺术作品的“物象”有时以抽象形态出现。

艺术家认为非得如此不足以恰当地传达出他的“意念”——一种观念、一种视觉效果、一种趣味。

我们从荷兰冷抽象风格派画家蒙德里安《树》的系列画中可以理解“具体物象的抽象形态”的含义,第一幅《红树》,“意念”是表现树的生命力。

为强调效果而点缀在树干、树枝、树梢上的刺眼的红色传达出了红树的生命力。

第二幅《灰色的树》中的“意念”是在表现一种“关系”。

变体的树,接近抽象的形态。

《开花的苹果树》的“意念”在于表现“和谐”——画面主要传达出一种和谐的视觉效果。

他删除了所有不必要的东西。

只按照“和谐”的意念组织安排,这时,树的抽象形态得以完全实现。

    音乐作品中的“象”则是客观物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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