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二七区刘砦城中村改造工程E201地块建设项目报告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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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二七区刘砦城中村改造工程E201地块建设项目报告书
郑州玉安联合置业XXX
郑州市二七区刘砦城中村改造工程E2-01地块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
(简本)
郑州玉安联合置业XXX
新乡市环境保护科学设计研究院
二〇一三年七月
第一章总论
1.1项目背景
郑州市二七区刘砦城中村改造工程E2-01地块建设项目位于郑州市二七区双泰路以南、天泰路以东区域,由郑州玉安联合置业XXX投资建设,项目总投资82820万元,土地使用权面积42708.79m2,总建筑面积207046m2,主要建设住宅、配套商业及公建用房。
项目已取得河南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确认书(编号:
豫郑二七房[2013]00064);项目宗地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编号为410100-CR-2013-0389-5390;根据该地块的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郑规件字第[410100201112220]号),该地块用地分类为二类居住用地;郑州市人民政府文件《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二七区刘砦村城中村改造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郑政函[2011]92号)对该项目用地规划进行了批复。
1.2评价对象
本次评价对象为郑州市二七区刘砦城中村改造工程E2-01地块建设项目,工程内容包括住宅、配套商业、公建用房等,其中商业部分后期入驻单位应单独另做环评,并办理相关环保手续。
1.3工程建设特点
1.3.1工程特点
本工程属于房地产建设项目,具有以下工程特点:
(1)本项目为房地产开发经营,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允许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2)项目主要建设居民住宅、配套商业及公建用房,项目用地为城镇住宅用地,符合郑州市人民政府批复的《郑州市二七区刘砦村城中村改造控制性详细规划》;
(3)项目为刘砦村城中村改造的一部分。
(4)本项目给水由规划双泰路市政供水管网供给;污水由嵩山南路污水管网经南三环市政污水干管,近期排入王新庄污水处理厂,远期排入南三环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固体废物依托当地环卫部门日产日清;居民采暖由市政集中供给,项目内不设燃煤锅炉;
(5)项目施工期产生的主要污染物为扬尘、废水、建筑垃圾、渣土、机械设备噪声等;运营期主要污染物为生活污水、固体废物,因此,本次环评工作的重点为:
工程分析;大气、水、声环境及固废影响评价预测分析;市政依托设施可靠性;污染防治措施经济技术可行性;项目选址的环境合理性。
1.3.2项目所在地环境特点
(1)项目拟建于郑州市二七区地泰路以西、双铁路以南区域,东、西、南侧均为刘砦村城中村改造建设用地(现状空地),北为规划双铁路。
(2)按照郑州市污水系统规划,项目属规划南三环污水处理厂收水范围,在南三环污水处理厂建成运营前,项目污水可经嵩山南路市政污水管网,经南三环污水干管排入王新庄污水处理厂,处理后中水排入贾鲁河,贾鲁河为淮河流域水系,属重点流域。
根据地表水环境监测结果,贾鲁河目前水质不能满足Ⅳ类水体功能要求。
(3)根据郑州市南水北调工程建设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本项目位居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左岸,在南水北调中线工程二级保护区范围内,不在一级保护区范围内。
1.4环境保护目标
本项目位于郑州市二七区双泰路以南、天泰路以东区域,在南水北调中线工程二级保护区范围内,项目周边环境敏感目标见下表:
表1-1项目周边环境敏感目标一览表
名称
方位
至场界距离(m)
保护级别
保护对象
南水北调中线
N
956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类
饮用水源
金水河
W
540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
水质
第二章项目概况与工程分析
2.1拟建项目概述
郑州市二七区刘砦城中村改造工程E2-01地块建设项目总投资82820万元,用地面积42708.79m2,拟建筑总面积207046m2,主要建设住宅、配套商业及公建用房。
项目主要工程建设内容见表2-1。
表2-1工程主要建设内容
工程类别
单项工程名称
工程内容
工程规模
主体工程
住宅
包括4栋27层、3栋26层、1栋18层建筑
总建筑面积134183m2,包括配建廉租房22347m2,拟入驻1569户,总人数约5020人
配套商业
临路住宅楼底部1-2层
总建筑面积10896m2
其他公建
物业、社区服务用房等
总建筑面积4374m2
配套工程
地下室
地下车库、地下室
建筑面积57593m2,
地下停车位1342个。
地上停车位
共计154个
/
公用工程
供水
项目区内给水管网
/
供电
项目区内供电管网
/
供气
项目区内供气管网
/
供热
项目区内供管网
/
排水
项目区内雨水、污水管网
/
道路
区内道路
/
环保工程
水污染防治措施
化粪池
6座,100m3/座
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地下车库通风设施
独立送、排风系统
噪声防治措施
中空双层隔声窗
隔声量25dB(A)
固体废物收集
垃圾收集桶
若干,按需购置
绿化
绿化总面积12860m2,绿地率为30.1%
/
建设起止年限
2013年9月至2015年12月
2.2公用工程
(1)给水
项目供水由天泰路市政管网供给,可满足用水需求。
(2)排水及雨污分流
项目采取雨污分流,雨水经天泰路市政雨水管网向北排入南截洪沟;污水经天泰路污水管网进入嵩山南路市政污水管网,近期排入王新庄污水处理厂,远期排入南三环污水处理厂。
郑州市南三环污水处理厂规划2013年年底建成,收水范围:
南三环以南、南水北调总干渠以北、京广路以西区域,同时承担侯寨镇及南水北调总干渠以南区域的污水处理。
处理规模10万t/d。
污水处理后经十八里河进七里河,进东风渠,进贾鲁河。
(3)电力
项目用电由天泰路市政供电线路引入,可满足项目用电需求。
(4)供气
项目使用天然气作为生活燃料,拟从天泰路市政天然气管道接入,能够满足项目要求。
(5)供暖
居民采暖由南彩路市政热力管网接入,热源由南郊热源厂供给,可满足项目供暖需求。
第三章区域环境质量现状
3.1环境空气质量现状
工程所在区域2012年全年SO2、NO2日均浓度能够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限值要求,但PM10日均浓度有超标现象发生,超标原因主要是郑州市受西北风沙影响较重,风沙天气导致PM10污染加重。
3.2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评价
2012年贾鲁河中牟陈桥断面水质不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V类水质的要求。
3.3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
评价区域地下水各监测因子监测结果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Ⅲ类标准要求,区域地下水水质良好。
3.4声环境质量现状评价
项目所在区域为1类声功能区,根据现场监测,四周场界噪声值均有超标现象,超标原因为项目北侧的施工噪声影响。
第四章施工期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4.1施工期大气环境影响预测与分析
施工期对大气环境的污染是短期与局部的,施工完成后就会消失。
本项目施工期主要是进行土石方施工、房屋建造等,本次评价主要就土方挖掘、房屋建造等施工产生的扬尘和施工机械、车辆尾气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进行分析。
在施工过程中未采取任何抑尘措施的情况下,施工扬尘对周边200m范围内的区域有一定影响。
本项目周边目前均属于刘砦城中村改造用地,正在建设中,现状无居民居住点。
为改善区域环境质量,施工过程中应采取一定措施防治扬尘污染,减少扬尘对区域大气环境的影响。
减小施工扬尘影响的关键在于施工现场的管理,为进一步减少施工扬尘污染,建设单位应严格执行《河南省扬尘排污量抽样测算方法(暂行)》与《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控制扬尘污染工作方案的通知》(郑政【2013】18号)的规定和要求,在施工中采取以下措施:
(1)建设工程施工现场设置控制扬尘污染责任标志牌,标明扬尘污染防治措施、主管部门、责任人及环保监督电话等内容。
(2)施工现场沿工地四周连续设置稳固、整齐、美观的围挡或围墙,主干道围挡高度2.5米,次干道围挡高度2米。
围挡间无缝隙,底部设置防溢座,顶端设置压顶。
(3)主体建筑外侧使用合格阻燃的密目式安全网封闭,安全网应保持整齐、牢固、无破损,严禁从空中抛撒废弃物。
(4)施工现场应保持整洁,场区大门口及主要道路、加工区必须做成混凝土地面,并满足车辆行驶要求。
其它部位可采用不同的硬化措施,但现场地面应平整坚实,不得产生泥土和扬尘。
施工现场围挡外地面,也应采取相应的硬化或绿化措施,确保干净、整洁、卫生,无扬尘和垃圾污染。
(5)合理设置出入口,采取混凝土硬化。
出入口应设置车辆冲洗设施,设置冲洗槽和沉淀池,保持排水通畅,污水未经处理不得进入城市管网。
确保出场运输车辆清洗率达到100%。
(6)施工单位在场内转运土石方、拆除临时设施、现场搅拌时必须科学、合理施工,采用有效的洒水降尘措施。
土石方工程在开挖和转运沿途必须采用湿法作业。
(7)四级以上大风天气或市政府发布空气质量预警时,严禁进行土方开挖、回填等可能产生扬尘的施工,同时覆网防尘。
(8)施工现场禁止搅拌混凝土、沙浆。
水泥、石灰粉等建筑材料应存放在库房内或者严密遮盖。
沙、石、土方等散体材料应集中堆放且覆盖。
场内装卸、搬倒物料应遮盖、封闭或洒水,不得凌空抛掷、抛撒。
(9)建设单位应委托具有垃圾运输资格的运输单位进行渣土及垃圾运输。
采取密闭运输,车身应保持整洁,防止建筑材料、垃圾和工程渣土飞扬、洒落、流溢,严禁抛扔或随意倾倒,保证运输途中不污染城市道路和环境,对不符合要求的运输车辆和驾驶人员,严禁进场进行装运作业。
根据现场踏勘,项目用地现状已设置有围墙,施工期间应注意维护。
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应坚持文明施工,严格执行上述扬尘控制措施,只要加强管理、切实落实好这些措施,施工扬尘对环境的影响将会大大降低。
在施工过程中建设方应及时统计核实挖填方量、散装物料的装卸量、堆放量以及堆放时长,按照相关要求主动向环境管理部门进行扬尘排污申报。
同时其对环境的影响也将随施工的结束而消失。
4.2施工期水环境影响预测与分析
施工时产生的施工废水经沉淀后就地泼洒抑尘不外排;餐饮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汇同生活污水进入化粪池,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双湖大道污水管网,最终进入龙湖镇污水处理厂;施工场地内沉淀池、化粪池、隔油池等均采取防渗处理,避免处理过程中的跑、冒、滴、漏量。
施工期生活污水达标排放,对周边水环境无影响。
4.3施工期声环境影响分析
4.3.1施工期声环境影响
施工期噪声在30m处即可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昼间标准要求,在150m处可满足上述标准中夜间排放标准要求,项目周边200m范围内无特殊环境敏感点,故项目施工期噪声对周边环境影响轻微。
4.3.2施工噪声防治措施
为降低施工期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评价要求在场地四周设置不低于2.5m高砖结构围挡,降低打桩机、铲料机等地面作业机械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同时施工作业时应采取以下措施:
(1)选用低噪声设备和工艺,如选用压力式打桩机,其噪声可由100dB(A)降至75dB(A)左右;加强检查、维护和保养机械设备,保持润滑,紧固各部件,减少运行震动噪声;整体设备应安放稳固,并与地面保持良好接触,有条件的应使用减震机座,降低噪声;闲置不用的设备应立即关闭,运输车辆进入现场应减速,并减少鸣笛。
(2)合理布局施工现场,场地内固定噪声源(如钢材、木材加工房等)应尽量设置在地块西北侧空旷区,同时应避免在同一地点安排大量动力机械设备,以避免局部声级过高。
(3)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首先,制订施工计划时,应尽可能避免大量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
同时,高噪声设备应安排在日间施工,严禁12:
00~14:
00和夜间22:
00~06:
00及中、高考期间施工;需要连续作业的施工项目必须办理相应的环保审批手续,并对周围居民进行公告。
(4)合理规划运输路线,尽量避开学校和村庄;适当限制大型载重车的车速,进出场地时应限速禁鸣;定期对运输车辆维修、养护。
(5)加强施工管网,降低人为噪音,按规定操作机械设备。
模板、支架拆卸过程中,遵守作业规定,减少碰撞噪音。
少用哨子、钟、笛等指挥作业,而代以现代化设备。
4.4施工期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
生活垃圾依托当地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处理;
部分渣土回填于项目区内,剩余渣土在项目区内临时堆放时应加盖毡布,防止渣土飞扬对周边环境产生影响,并积极了解附近需要渣土的施工工地,及时将多余渣土外售;
应尽量回收有用建筑垃圾作为填方或者筑路等使用,不能利用的部分需办理建筑垃圾清运许可证并严格按照相关部门要求执行。
通过采取以上措施,施工期固体废物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大的不利影响。
4.5施工期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随着施工场地开挖、填方,原有表土层受到破坏,土壤松动,挖填方过程中形成的堆土若不能及时清理,遇到降雨冲刷,易发生水土流失。
为避免水土流失对项目区及周边生态环境的影响,施工期需采取必要的生态保持措施,具体如下:
①充分利用少雨季节施工,可大幅度减少水土流失量;
②施工中裸露的地面应在开挖前做好施工围堰,做到分级开挖,分级防护;
③土方填筑时应边上料边碾压,不让疏松土料搁置,土方填筑完成后,应及时进行衬砌或草皮护坡,不让裸露面暴露久置;
④临时弃土场应做好防护工程,并由专业清运部门及时清运至指定地点。
⑤施工场地道路必须进行硬化,且在出入口设浅沟,对来往的车辆进行冲洗,避免将场地内的泥沙带出场外。
施工完毕后项目区内裸露的空地应及时进行绿化复垦,通过植树种草,保持水土。
4.6项目施工对郑西高铁客运专线的影响
经过现场踏勘和测量,本项目北边界与郑西高铁最近距离约为370米,本项目为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项目施工期废气经过采取施工场地用围帘封闭、洒水降尘、多余土石方外运处理、不设置固废堆场等措施后,对郑西高铁影响较小,项目的建设符合《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和郑西高铁沿线环境执法有关问题的批复》豫环文[2011]246号文的要求。
第五章运营期环境影响预测与分析
5.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地下车库采用机械通风换气,按每小时换风6次计算。
由工程分析可知,地下车库各污染物排放浓度均低于相应的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NOx0.12mg/m3、THC4.0mg/m3要求。
本项目建成后,小区绿地率达到30.1%,绿化方式为乔、灌、草立体结合,能有效提高局部区域大气自净能力。
综上所述,本项目投入运营后,对区域大气环境影响轻微。
5.2水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用水主要为居民生活、商业、公建及绿化用水,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产生量为200104.1m3/a(548.3m3/d)。
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经双泰路污水管道进入嵩山南路市政污水管道,再排入南三环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本项目排水水质能够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近期排入王新庄污水处理厂,远期可进入南三环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
综上所述,本项目运营期污水得到妥善处置,对周围地表水环境无影响。
5.3声环境影响预测评价
本项目营运后噪声主要为设备运行噪声(生活用水泵、热交换水泵等)及机动车辆噪声等。
(1)设备运行噪声
拟建项目地下停车场换气风机不在住宅楼底,距住宅楼最近距离约15m,热交换站及生活用水加压泵分别设于地下设备间内,与最近住宅距离约30m。
设备噪声源强在70~85dB(A)之间,经过基础减振、建筑物隔声后,外排噪声为60~65dB(A),本项目设备运行噪声对居民影响一览表见表5-5。
表5-5设备噪声对居民影响一览表
声源分类
噪声源
声源位置
噪声强度
与住宅最近距离(m)
预测噪声值(dB(A))
固定声源
地下车库风机
地下车库内
65dB(A)
15
41.5
水泵、热换站
地下设备间
63dB(A)
30
33.5
由上表可知,项目运营期间设备噪声在到达居民住宅处已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1类标准要求,对外界声环境无影响。
(2)道路交通噪声
小区内设有机动车道,机动车辆低速驶入小区内会沿路产生一定的噪声,噪声源强50~55dB(A),经限速、禁鸣等措施后,对项目内居民及周边环境影响很小。
5.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
生活垃圾经物业管理部门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及时清运至垃圾填埋场处理,项目区内垃圾日产日清,运营期间生活垃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5.5生态环境影响评价
本项目所在区域主要为城市生态系统,建设前属于刘砦村用地,目前已完成拆迁工作,项目场地内无建筑。
本项目所在地块规划为居住用地,居住是其主要的环境功能。
本项目的建设不会影响到项目所在地区的生态系统功能。
5.6运营期对南水北调中线工程的影响
项目位于南水北调中线工程二级保护区范围内,运营期废水主要为住宅及公建部分生活污水,经区内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双泰路市政污水管网,前期进入王新庄污水处理厂,远期进入南三环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为一级A。
项目运营期污水均进入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对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无影响。
5.7外环境对本项目的影响分析
本项目周边无污染型企业,主要为城市道路以及铁路。
外环境产生的主要影响包括道路交通噪声、铁路噪声、铁路振动影响、列车运营产生的电磁辐射等。
(1)周边道路交通噪声对本项目的影响分析
由预测所知,道路交通噪声对项目区临街建筑有一定影响,影响值在58dB(A)左右。
受影响的建筑属于居民住宅楼,道路交通噪声对居住环境的影响经双层隔声窗(隔声量25dB(A)以上)隔声后,对室内环境影响较小。
(2)高铁噪声对本项目的影响分析
项目北距郑西高铁最近距离为370m,其噪声对项目内居民影响较小。
为降低铁路噪声对本项目的影响,创造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本项目拟采取以下措施,降低铁路噪声影响:
按照环保部《关于发布<地面交通噪声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的通知》(环发[2010]7号)、《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50118-2010)要求,建设单位将对项目内建筑外窗全部安装双层隔声窗(隔声量达到25dB(A)以上),以使室内声环境质量达到《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50118-2010)关于办公室、会议室的噪声级要求:
≤45dB(A)。
项目区四周种植隔声绿化带,采取高大乔木和灌木相结合的方式,在隔声降噪的同时,还可起到洁净空气、美化环境的效果。
与刘砦城中村改造工程总体规划协调,在铁路两侧的绿化带内种植高于10m的高大乔木。
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北侧铁路噪声对项目内办公活动影响较小。
5.8社会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主要建设居民住宅,区域内无文物古迹,周边以村庄为主,污染源较简单(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及车辆废气等),对人文景观及人群健康均无影响。
项目建成后将改善当地人居环境,完善周边道路交通、通讯设施等方面的建设,对当地社会环境有积极促进作用。
第六章环保措施评述与建议
6.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居民家庭厨房油烟经处理后通过高于楼顶2.5m的专用烟道升顶排放,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地下停车场设置独立的送风、排风系统,换气次数不应小于6次/h,送入新鲜空气的进风口宜设在主要通道上。
地下车库尾气通过竖向井至地面以上、绿化带排放。
地下车库以及排气竖井的设计应按照《汽车库建筑设计规范》(JGJ100-98)的要求进行。
综上,在采用机械通风排气的措施下,汽车尾气排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不明显。
6.2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位于规划南三环污水处理厂收水范围内,在南三环污水处理厂建成运营前,项目污水可排入王新庄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项目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经双泰路污水管道进入嵩山南路市政污水管网,再排入污水处理厂,化粪池要保证足够的容积及停留时间,化粪池应定期清淘,以免堵塞。
6.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1、防治对策
①合理布局,增加建筑物隔声效果,最大限度地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②设备噪音主要来自风机、水泵等,在地下设置封闭式机房、泵房的同时,对风机、水泵等进行减震处理;对设备本体进行消音和减噪处理;加强设备整体的隔声能力,采取必要的隔震措施(包括设备机座和管道),同时,在设备选型上采用低噪音设备。
采取以上措施后,设备噪声对外界环境产生影响很小。
③调整邻近道路一侧建筑布局,尽量将厨房、卫生间等设置在靠近道路一侧,并在住宅外窗安装双层隔声窗,隔声量在25dB(A)以上。
2、进一步改善环境需采取的措施和建议
项目区内进行有层次的绿化,美化环境的同时也可减少噪声对环境的影响。
6.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①项目生活垃圾种类相对集中,应在排放前分类回收,对有利用价值的包装用品、纸张尽量回收,使垃圾减量化。
②项目生活垃圾应加强收集、输送及管理,防止遗、洒二次污染,做到日产日清。
第七章选址可行性及总量控制
7.1选址可行性
7.1.1项目选址与政策、规划的协调性
本项目为房地产建设,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本项目不属限制类、淘汰类行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本项目位于郑州市二七区双泰路以南、天泰路以东区域,宗地用途为城镇住宅,符合郑州市二七区刘砦城中村改造控制性详细规划。
7.1.2项目选址与周边环境协调性
(1)本项目位于郑州市二七区双泰路以南、天泰路以东区域,主要建设居民住宅、配套商业及公建用房;
(2)项目内产生的生活污水、汽车尾气、设备噪声及生活垃圾经采取环评提出的各项措施后对周边环境无影响;
(3)外部道路交通噪声及郑西高铁交通噪声对项目居民影响较小,经设置双层隔声窗(隔声效果达25dB(A)以上)、合理调整临街建筑布局等措施后,项目内居民影响不大。
7.2总量控制
项目建成后主要为居民住宅,产生的污染物涉及国家总量控制指标的是废水污染物中的COD和氨氮,排放总量分别为10.01t/a和1.00t/a。
第八章结论
郑州玉安联合置业XXX郑州市二七区刘砦城中村改造工程E2-01地块建设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所在地区位环境良好,选址可行;项目施工期及运营期的废气、废水、噪声及固体废物等污染物采取有效措施后均能实现达标排放或综合利用;区域公众积极支持项目建设。
因此,评价认为工程建设在认真执行“三同时”制度,落实工程设计及环评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建议的基础上,从环保角度分析,项目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