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顺德区市场安全监管局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指导意见.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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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顺德区市场安全监管局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指导意见
佛山市顺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突发事件总体
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
一、总则
(一)目的
为进一步加强我局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规范市场监管应急机制,有效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的发生,及时控制、减轻和消除突发事件引起的危害,确保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根据《关于印发佛山市顺德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通知》(顺府发〔2012〕21号)精神,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二)原则
遵循预防为主、快速反应、统一指挥、分级应对、属地监管、加强协作、以人为本、依法行政的原则。
(三)适用范围
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
本预案所称突发事件主要包括以下九类:
1.承压类、机电类特种设备突发事故以及由承压类、机电类特种设备事故引起的次生灾害事件;
2.游戏游艺娱乐、歌舞娱乐、音像制品、互联网上网服务、高危体育项目等文体经营场所或举行营业性演出活动时发生的突发事件;
3.走私贩私、制假售假、传销等非法经营活动引起的突发性群体事件;
4.产品质量问题或假冒伪劣产品引起的较大安全事件;
5.因商品交易市场经营秩序混乱引起的重大突发事件;
6.涉及市场监督管理职能的突发性集体上访事件;
7.阻挠、抗拒执法的群体性事件;
8.人为、疫病和自然因素等引起的损害或有可能损害办公楼内人员和财产安全的事件;
9.其他与我局相关的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突发性事件。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区局应急预案组织机构由应急领导小组、应急协调小组、专项应急指挥部、各科室和各分局组成,对突发事件以及紧急状态开展预防、预警、缓解、应对和恢复等各阶段工作,实施全过程管理,形成集中决策、统一指挥的快速高效运作机制。
(一)应急领导小组
1.组成人员
区局成立以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处置突发事件工作应急领导小组。
2.工作职责
(1)宣布启动应急程序,研究确定应对突发事件的重大决策和指导意见,调配应急协调小组,对应急处置工作进行分析、研究、决策和部署,指挥处理应急处置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2)对应急处置中涉及其它相关职能部门的事项进行协调,及时向区委区政府和上级相关职能部门报告事件应急处置情况;
(3)监督检查应急协调小组、专项应急指挥部、各分局应急演练,并做好演练评估工作。
(二)应急协调小组
根据应急工作需要,设立六个应急协调小组:
综合协调组、政策法规组、材料报送组、信息发布组、后勤保障组、调查善后组。
1.综合协调组
组成人员:
组长苏瑞伟,成员刘鹏、邹剑锋。
工作职责:
负责落实应急领导小组指示,做好上传下达、信息反馈,统筹协调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等。
2.政策法规组
组成人员:
组长陈阳芳,成员张春晓、法律顾问。
工作职责:
负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的收集,分析研究突发事件原因和责任,提供相关法律处理意见等。
3.材料报送组
组成人员:
组长(区局综合材料负责人),成员陈蔚书、梁晓瑶。
工作职责:
负责统筹信息材料报送工作,协同专项应急指挥部收集、整理和汇总突发事件的相关业务资料,同时按要求报送相关部门。
4.信息发布组
组成人员:
组长李晓婷,成员王雯。
工作职责:
负责我局应急事故信息的对外发布,与专项应急指挥部共同拟定信息发布方案、确定发布内容和形式,经应急领导小组审查同意后进行发布,并报宣传和应急科备案,同时报送相关信息至区委宣传部、区政府应急办和相关职能部门。
5.后勤保障组
组成人员:
组长胡咏蓓,成员廖超凡、周晓军、苏伟艺。
工作职责:
负责车辆安排调配工作,保障亟需的器材设备和物品的供应,解决参与突发事件处置工作人员的食宿,协助做好伤病人员的救护及应急工作需要的其他后勤保障工作。
6.调查善后组
组成人员:
组长伍思思,成员吴晓青、王恩惠、李正海。
工作职责:
负责组织专家和相关人员对突发事件进行调查,对事件的发生原因、处理经过、后期处置、改进工作建议等情况进行分析和总结,并形成文字材料报应急领导小组及宣传和应急科备案。
(三)专项应急指挥部
根据突发事件的具体情况,相关科室成立对应的专项应急指挥部,由分管该科室的局领导负责指挥,其他业务科室应积极配合,通力合作、协同处理突发事件。
1.组成机构
特种机电设备安全监管科牵头成立特种机电设备事故专项应急指挥部;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管科牵头成立承压类特种设备事故专项应急指挥部;文体市场监管科牵头成立文体市场监管突发事件专项应急指挥部;打私打假协调科牵头成立走私贩私、打假及传销突发事件专项应急指挥部;质量管理科牵头成立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专项应急指挥部;市场规范管理科牵头成立商品交易市场突发事件专项应急指挥部;咨询申诉举报中心牵头成立集体上访突发事件专项应急指挥部;市场监管执法大队牵头成立抗拒执法突发事件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牵头成立办公大楼安全保卫突发事件专项应急指挥部。
2.工作职责
(1)负责制定和实施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预案,每年至少组织一次事故应急救援演练;
(2)应急预案启动期间,负责落实应急领导小组指示和部署的各项工作,与应急协调小组共同完成各项工作;
(3)负责收集汇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期间的信息情况,草拟有关文件,并及时报送应急领导小组和应急协调小组;
(4)应急状态解除后,要及时总结,形成应急处理报告,以书面形式报调查善后组,由调查善后组汇总后报送应急领导小组及宣传和应急科备案。
(四)分局
各分局负责制定本辖区内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建立24小时应急值班制度,明确应急值班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报宣传和应急科备案。
辖区内的事故信息应在第一时间向宣传和应急科上报,并做好事故初期信息收集和应急处置工作,全力配合区局和当地镇(街道)人民政府的事故应急救援处置。
三、预警机制
各部门按照“早预防、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及时发现和监测可能或已经发生在辖区的相关安全突发事件,结合专项应急预案的时限及时报告,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
(一)区局预警
宣传和应急科负责建立健全信息监测体系,通过舆情监测、相关部门通报、12345投诉举报网络、微信微博等多种途径,广泛收集市场运行动态信息,组织力量对有关已经发生或可能发生的市场突发事件信息进行甄别、确认。
经初步确认后,迅速报应急领导小组、区委宣传部和区政府应急办,并提醒相关部门、应急工作人员提前做好应急值守、信息跟踪和信息报告工作。
(二)分局预警
通过市场巡查、专项检查、信访排查等方式方法,对可能出现的事故隐患、突发事件应及时发布预警,防止重大伤亡事故的发生。
四、处置程序
(一)应急突发事件的分级及适用范围
应急突发事件的分级及适用范围按照专项应急预案规定的级别及适用范围执行。
(二)应急突发事件发生的报告
对辖区内出现的突发事件,严格按照各专项应急预案规定的时限上报宣传和应急科、应急领导小组及区政府应急办,省局、市局和当地政府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报告的内容包括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件性质、影响范围、事件发展趋势和已经采取的措施等,应急处置过程中要及时续报有关情况。
(三)应急响应处置
事故发生后,根据突发事件的类别,应急领导小组宣布启动专项应急预案,布置应急协调小组和分局开展应急处置,配合事发地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应急救援。
1.应急协调小组的响应
根据应急领导小组的指示,按照职责分工,与专项应急指挥部协同开展应急处置。
2.专项应急指挥部的响应
专项应急预案启动后,专项应急指挥部应迅速了解事件基本情况和前期处置情况,组织相关人员按应急预案迅速开展应急处置、应急救援等工作,确保组织、人员、装备、物资和措施到位。
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结束后,及时总结应急救援经验教训,提出改进应急救援工作的建议,撰写应急救援总结报告,
将事故的情况及时报调查善后组。
3.预案未启动前的响应
突发事件发生后,应急预案启动前,最先到达现场的抢险应急救援队伍按照“谁先到,谁指挥”的原则实行先期处置,及时将情况报告当地应急办,现场的指挥权适时实行层级移交。
(四)信息发布
突发事件发生后,信息发布应遵循及时、准确、客观的原则,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程序,由信息发布组负责我局应急事故信息的对外发布工作,与专项应急指挥部沟通协调后拟定发布计划、通稿,并根据事件处置情况,做好后续发布、舆情监测和应对工作。
五、应急终止
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应急协调小组、专项应急指挥部和各分局,需将应急处置工作的总结报应急领导小组,应急领导小组研判后,宣布应急结束,恢复正常工作。
六、应急保障
(一)应急保障
1.应急通信保障
区局领导、各科室正副职及科室值班人员,分局领导、股室正副职、股室值班人员及所有参与应急处置工作人员都应保持移动电话24小时处于开机状态并能接通电话。
应急响应期间,全系统工作人员要坚守岗位,保持24小时通讯和联络工具畅通,做到随叫随到。
办公室负责制定并更新全系统工作人员通迅录,做好网络线路和电话线路的日常维护,确保信息通畅。
2.应急队伍保障
专项应急指挥部和分局成立突发事件应急队伍,遇到突发事件时,要立即赶赴现场。
特别是对于专业性较强的业务科室所制定的专项应急预案中,必须明确应急队伍人员名单,报宣传和应急科备案。
3.应急专家保障
专项应急指挥部和分局要掌握辖区内所负责领域的应急救援专家情况,成立应急专家小组,明确应急专家应尽的职责、任务和联系电话,报区宣传和应急科备案,确保随时赶赴现场救援,为应急救援提供技术支持和保障。
4.应急装备保障
专项应急指挥部要掌握辖区内所负责领域的应急救援装备储备情况,必要时可提请办公室采购、储备相关物资,为应急救援提供装备保障。
5.应急经费保障
应急工作所需经费,由专项应急指挥部提出预算,报宣传和应急科汇总,宣传和应急科汇总整理后交办公室,办公室按照财务预算有关规定解决所需经费。
七、应急预案演练
应急预案演练由各相关职能科室安排,应急领导小组负责演练评估,评估的主要内容包括:
演练的执行情况,预案的合理性与可操作性,指挥协调和应急联动情况,应急人员的处置情况,演练所用设备装备的适用性,对完善预案、应急机制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等。
演练结束后相关职能科室要做好总结,报宣传和应急科备案。
八、附则
(一)本预案由区局制定,宣传和应急科负责解释;各专项应急预案由相关科室制定并负责解释,并以本预案附件的形式,纳入区局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体系。
(二)应急工作中涉及预案修订及工作人员名单变更等情况报宣传和应急科备案。
(三)各分局要结合辖区实际,参照本指导意见,制定分局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报宣传和应急科备案。
要根据形势发展和工作需要,及时修改和完善,提高其科学性、合理性、有效性。
(四)各分局要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配备专用应急值班手机,保证24小时开机且能接通,所需购机费和话费由各自所在单位负责。
(五)其他《专项应急预案机制》与本预案有冲突或交叉的,以本预案为准。
(六)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顺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5年3月9日
附件6:
应急处置工作流程图
应急领导小组
区政府应急办
应急协调小组
专项应急指挥部
分
局
应急领导小组
区政府应急办
区委宣传部
行动终止
处置完毕
研判宣布
舆情监测
其他部门通报
上级指令
12345举报
微博、微信
其他渠道
总结报告
区局宣传和应急科
启动预案
统一调度
信息
汇报
信息来源
区局宣传和应急科
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