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和改进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领导.docx

上传人:b****5 文档编号:3291263 上传时间:2022-11-21 格式:DOCX 页数:18 大小:37.70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加强和改进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领导.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8页
加强和改进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领导.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8页
加强和改进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领导.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8页
加强和改进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领导.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8页
加强和改进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领导.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8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加强和改进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领导.docx

《加强和改进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领导.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加强和改进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领导.docx(18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加强和改进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领导.docx

加强和改进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领导

加强和改进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领导

——依法治国与党的领导党内法规建设问题研究

张晓燕中央党校党建教研部教授

二○一四年十一月

各位学员大家好!

我是中央党校党建教研部张晓燕,今天很高兴有机会跟大家一起交流加强和改进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领导。

大家知道,在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的决定里边,对这样一个主题,决定里边做了一个单独部分的阐述和规定。

今天我们就结合决定的精神,以及我们对这个问题的一些研究、调研、思考,跟大家交流两个问题。

第一个问题,加强和改进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领导,第二个问题,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为法规建设提供保障。

一、加强和改进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领导

首先我们交流第一个问题,加强和改进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领导,这里面首先要回答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为什么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怎么来理解这样一个问题呢?

这是全会决定里边,坚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坚持的一项基本的原则,所以这里边我展开围绕以下几个方面,做一点思考和交流。

(一)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坚持党的领导

首先我们理解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那是因为我们应当把这个问题,放到全面理解、掌握,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这么一个视角框架里边来理解思考这么一个问题。

大家知道,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里边,对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就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里边我讲要全面和完整的理解把握这个总目标,所谓全面完整意味着什么呢?

要理解这个总目标不能只讲一句话,不讲另外一句话,或者换句话讲,不能只讲后一句话,而不讲前一句话,当然也不能说反过来,实际上前面一句话,强调的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在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里边,其实坚持共产党的领导就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因此我们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进程当中,应该以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作为方向,作为政治原则,也是这个总目标的一个基本的前提和框架的要求。

不是说我们推到西方的这样一种模式和道德上去,这是中央文件里边,明确强调的,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又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因为三中全会决定里边,全面深化改革讲了六个方面,六个“紧紧围绕”,其中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法制中国,这就是六个方面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从这个意义上讲,我们今天四中全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坚持共产党的领导,这个逻辑大家就非常清楚了。

是把它放在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这样一个角度去理解、去把握,这是第一个方面,在这个方面,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领导的制度大体是这么一个情况。

比如说我们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我们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然后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一府两院,我们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要坚持我们党的领导,所以其实我们在民主制度建设和法制建设实践当中,形成了一条宝贵的经验,就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在这个有机统一里边就体现在我们的基本的政治制度当中,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特征。

我们党是执政党,但同时它是居于领导地位的执政党,他要通过党的领导,来为法制建设提供保障政治方向,坚持政治原则和政治保障,这是第一个方面。

第二个方面,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坚持共产党的领导,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制道路的基本经验和法制理论的内在的要求。

大家知道在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的决定里边这样表述,全面推动依法治国,必须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

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制道路,所以这里边实际上就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制道路的特点、内涵比较表达得非常清楚。

这里边就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是我们长期以来探索实践的宝贵的经验,也是我们法制理论的内在的要求。

第三个方面,这是因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里边也强调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制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也要坚持在党的领导下进行,之后大家可以看一看我们这个决定的总目标提出的基本的要求。

这里强调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制理论,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制实施体系,严密的法制监督体系,有利的法制保障体系,形成完备的党内法规体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制国家、法治政府、法制社会一体建设,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

所以实现这个目标就是把我们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目标把它很好的结合起来,在这个目标里边,就强调要坚持在共产党的领导下来进行,从这个意义上讲,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坚持共产党的领导,也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的提出应有之意。

第四个方面,坚持共产党的领导是实现全面推动依法治国总目标必须坚持的原则。

在四中全会决定里,在全面推动依法治国必须坚持的五大原则里,首要的一条就强调要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法制是一致的,不能把这两者简单的对立起来。

文件里边就突出强调这两者的一致性,同时也强调社会主义法制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必须依靠社会主义法制,所以这实际上就明确的表达和阐述了,两者之间的辩证有机统一的关系。

比如说坚持党的领导,必须依靠社会主义法制这也是我们一路走来总结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一条宝贵的经验。

通过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使我们党能够依法执政,按照法律办事、提高依法治国的能力和水平,这样就可以减少在党的领导的实践中的一些失误,出现一些失误通过法律方面我们可以及时得到纠正,这样可以避免党的领导的失误,甚至造成重大的损失,特别是在决策方面我们要依法决策,提高这种依法决策的能力和水平,所以我想这就是社会主义法制对坚持党的领导,实际上也是提供了法制的保障。

党的领导为依法治国提供政治保障,两者之间是一致的。

这是跟大家交流的第一个问题里边的第一个方面,就是回答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为什么必须坚持共产党的领导,我们从以上几个方面做一点思考。

(二)改进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领导

第一个问题里边的第二个方面,就是要改进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

或者换句话讲,用我们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里边的话来讲叫做加强和改进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这里边我们可以思考以下几个方面,依据决定的精神和规定。

1.坚持依法执政,这是依法治国的关键

第一个方面坚持依法执政,这是依法治国的关键所在。

怎么理解坚持执政是依法治国的关键所在呢?

文件里边这样说,坚持依法执政这是对我们党执政方式的一个基本的规定和要求,也是我们党提出改进党的执政方式的一个基本的方式,这个执政方式包括科学执政、民主执政和依法执政,但是在这三个执政之中,依法执政是我们党的基本的执政方式,这个过去在我们党的文件里边已经有明确的表达和规定。

今天在理解坚持依法执政是推进依法治国的关键,文件里边就明确强调,坚持依法执政,既要求党依据宪法法律治国理政,也要求党依据党内法规管党治党,这是一层意思。

第二层意思,依法执政首先是依宪执政,依法治国首先是依宪治国,所以从这两个角度来看,我们广大党员领导干部,要理解坚持依法执政是依法治国的关键,这里边首先就要理解依宪执政。

那我们为什么要依宪执政呢?

要回答和思考这样一个基本的问题,所以我提出这样一个问题,大家一起来思考,就是什么是宪法?

宪法有什么用?

我们党执政为什么首先要依宪执政?

依法治国首先是要依宪治国?

要回答和思考这个问题。

把这个问题给大家了,那我还要问一问,跟大家一起思考,问一问大家,大家谁比较认真的阅读过我们国家的宪法,也由于1982年宪法,完整的表达叫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就是1982年宪法,过去我在上课讲宪法过程的时候,我问过一些学员,看过的人有,但是不是很多。

大家有个感觉,好像宪法离我很远,或者好像宪法主要是高级领导干部,可能关注的问题,跟我们中层的干部,或者我们地方的干部,好像关系不直接,就有这么一种概念或者这么一种感觉,其实我觉得这种感觉可能有它的一些现实的一些现象和问题,但同时我们作为党员领导干部也应该认真的学习宪法,只有认真学习宪法才能够贯彻执行宪法,依宪治国,依宪执政。

所以这里边首先就要理解和把握什么是宪法,宪法是干什么的?

这里边因为时间关系,我跟大家交流这么几个概念,这也是我们国家宪法学界一个基本的共识吧,或者我们很多的工作理论者一个基本的共识。

首先宪法是立国之本,所以什么是宪法,宪法是立国之本,用我们自己经常熟悉的话来讲,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为什么说宪法是根本大法呢,那就因为宪法是立国之本,因为在任何一个国家里边,它的宪法都会规定这个国家的国体和政体,那我们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里边也是如此。

所以国,它不是抽象的,国也不仅仅是一个我们一个领土边疆区域的这么一个概念,在现代国家的意义上来讲,他还包括你这个国的国体和政体的宪法的规定,因此从这个意义上讲,我们理解宪法是根本大法,因为它在我们宪法里边规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体和政体,这个是大家理解宪法是立国之本的非常重要的一个方面。

所以也就是说,各国它不要制定宪法,它制定宪法不行,不制定宪法你这国就没有从法制角度来讲你就没立起来。

比如说阿富汗,战后重建,它第一件事就是修宪,重新立宪,它为什么,所以都是这么一个原因,宪法是立国之本,这是一点。

第二,宪法是人权的保障书,宪法它是规定我们公民的基本权利的,所以你看我们国家宪法,总纲序言之后,紧接着第一章就是公民的基本权力和义务,当然我们是有权利和义务,当然权利是放在我们国家机构之前的,第二章才是国家机构的规定,所以宪法是人权的保障书,宪法里边规定和赋予我们公民的一些基本权力,我们才会通过其他的具体部门法来细化规定完善保护这些权利。

那反过来讲,如果说宪法里边对某个权力如果没有规定的话,我们其他的部门法也不可能去细化,再细化它,所以其他部门法律规定是我们讲,第三个概念,宪法是母法,其他法律是子法,母亲和儿子的关系,或母亲和孩子的关系,其他的法律规定必须以宪法为基础,为依据。

如果其他的法律规定,精神实质跟宪法的精神实质相违背、相抵触,那你其他的法律要修改、要调整,甚至废除,所以就是宪法是母法,其他的法律是子法,这么一个关系,这个母和子的关系,我们理解也是通过其他法律的规定,把宪法里边规定的基本的公民的权利以及国家机构以及其他方面的规定再把它细化,再把它完善,因为宪法是一个总的一个大法,它不可能规定得细致。

再比如说,宪法是政府经营的许可证。

我们讲政府依法行政,你那个权力应当有宪法的授权或者规定的,如果说宪法里边没有授权、没有规定你就不能做,具体就不能做,所以依法行政首先是权利必须有法律的授权,宪法的授权,因此有些个别领导同志这样说,说只要法律里边没有规定禁止的,那我政府就可以做,大胆的去做,这个概念是不对的。

这个概念是对公民和企业来讲的,法无明文规定皆自由。

而对我们行政机关来讲,政府部门来讲,首先你干什么,必须由法律的授权,法律没有规定、没有授权你不能干,干了你违法,这个依法行政的第一大原则就是职权法定原则,我们看这个原则是我们宪法里边的一个跟其他的法律之间,跟政府之间的一个重要的原则和关系。

这是我们理解什么是宪法,宪法有什么用。

理解了宪法的功能地位和作用,那我们就会理解为什么要依宪执政,为什么依法治国首先是依宪治国,为什么我们党依法执政,首先是依宪执政,这是宪法的独特的地位功能和作用决定的。

宪法不仅有这样一种实体上的这样一种权力,国家机构按一些职能的划分,以及职权的这种行使的实体性的规定,同时宪法制度它也要求通过一定的行为刑事载体来体现它的理念和精神。

比如说我们国家天门广场、升旗仪式,我们现在一般把它理解成是一种爱国主义的这么一种仪式,但是我们再想想看,爱国主义前边讲,宪法是立国之本,所以从现代法制国家这个角度来说,要想爱国的话你首先必须爱宪法,这也是我们中外的一些的法学家,宪法学家一个基本的共识,你说你爱国,爱国国家宪法里边规定国体和政体你都不爱了,那就不叫爱国。

因此我们看,通过这种升旗仪式体现爱国,实际上这个事情我国理解也是跟宪法它的刑事意义体现实体的价值的一个重要的表现形式。

再比如说这次四中全会决定里边明确提出官员就职宣誓仪式,它的文件里边是这样规定的,建立宪法宣誓制度,凡经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正式就职时公开向宪法宣誓,这个就是通过这种宣誓的仪式提高公职人员,宪法的理念,宪法的精神以及法制的精神。

有这么一个载体把它日常化,普遍化,这样大家就强化这样一些理念和精神,这样我们才能提高这种法制意识和法制观念,这也是借鉴了国外很多国家的做法和经验。

举个例子,其实我们国家以前也有过这样的一些仪式,只不过说我们的文件里边没有正式的这样规定而已,这也是总结了我们过去的一个做法或者是一个方面,就是既借鉴国外的做法,同时也是我们这些年来,一个局部做法的一个经验的总结和固化。

比如说香港特首董建华在就职仪式上曾经面对当时我们国务院总理李鹏进行宣誓就职,宣誓仪式。

其实我们过去就有这样的一些做法,当然只是在这种特区里边进行做的,特别行政区里边做的,国内这些年来,也有一些地方也在探索,自己有一些规定,我们进行宣誓就职,而这次把它作为一个普遍的这么一个制度,确定下来,我想这个会对今后当和党员领导干部提高宪法意识、提高法制意识和观念是非常有意义和价值的。

再比如说,四中全会决定里边,将每年十二月四号确定为国家宪法日,这个是借鉴国外的相关的做法,也是非常重要的,当然对这个问题有不同多看法。

有的同志说,拿这个形式的,好像是形式主义,我不这么看,其实我们反对形式主义,这个反对的是你那个形式大于内容,甚至没有内容,就是走花架子,就是搞形式,这样的我们是反对的,但是有些内容必须通过适当的形式和载体,体现强化,我理解,把十二月四日确定为国家宪法日就属于这样一个必须的一个非常重要的一个强化法制观念,增强宪法意识的一个重要的形势和载体。

所以四中全会决定,像这些规定都是很重要的进展。

因为这样一些事情已经建议几年了,这次已经明确的转化成具体的制度安排了,也是体现党中央,高度重视和尊重理论届关于这些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这就要求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要深刻认识到,维护宪法法律权威就是维护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权威,维护宪法法律尊严就是捍卫党和人民共同意义的尊严,保证宪法法律实施,就是保障党和人民共同意义的实现,这是决定里边讲了这么三个方面。

因此各级领导干部要对法律怀有敬畏之心,牢记法律红线不可逾越,法律底线不可触碰,带头遵守法律,带头依法办事,不得违法行使权力,更不能以权压法、徇私枉法。

所以既然我们要依宪执政,依法执政,那我们对法律对宪法的认识就应该按照四中全会决定,上述的一些规定去思考去把握,不能把它放在一边。

党维护宪法权威,维护党和人民意志这都是统一的,这是第一个方面。

2.必须坚持“三个统一”

第二,必须坚持三个统一。

四中全会决定里边这样讲,一个是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把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同依法执政基本方式统一起来,就强调这是三个统一里边的第一个统一。

这里边实际上把法制建设的四个方面的环节,然后放在依法治国方略和依法执政统一的范畴里边去把握、去思考。

理解法制就是包括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四个环节。

法制这样一个内涵也可以从这么四个角度来理解。

但是什么叫立法?

什么叫执法?

什么叫守法?

什么叫司法呢?

好像这是一个不成问题的问题,但是据我们观察,有一些领导同志,实际上理解得好一点,到位一点,也有些领导同志好像也搞不太清楚,说不太明白,或者说比较似是而非,所以这里边我介绍一下,徐显明教授的观点和看法。

他的分析和概括非常经典,非常到位,所以我介绍给大家。

徐显明教授认为什么是立法,立法就是分配权利。

我们党领导立法,这立法作为分配权利,怎么能够立法比较科学民主,能够保证立法的质量,使权利的分配更加公平更加合理、更加科学,那我们党要领导力立法,我们要把这个事要做好。

再比如说执法是落实权利,你政府以及执法部门是干嘛呢?

就是要落实法律里边要规定的这些权力,把它落实要执行,这叫做执法是落实权利。

司法一般好理解,就是救济权利,当我其他的渠道不能够对我的权益进行保护的时候,我可以通过司法的途径和渠道实现权利的救济。

守法是获得权利,就意味着我们在法制建设的实践当中,要通过我们的努力使每个公民都深切的感受到,只要守法,合理合法,合法获得的权益我就能够得到法律的保障,你如果别人抢走了,我可以依据法律的途径,我把它拿回来。

所以守法之人就会获益,就得到保障,而违法之人就会受到惩罚,你违法所得或者非法所得那你就不能够继续占有,可能就会被依法剥夺,这样整个社会就会形成一种守法为荣、守法获益,而不是守法吃亏,守法还成本很高,就不会是那样一种状态,这样就通过这种法制建设,我们实现这样一种良性的循环,这是理解守法是获得权利。

这是三个统一里边的第一个统一。

第二个统一,《决定》里边这样说,是把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同人大、政府、政协、审判机关、检查机关依法依章程、履行职能、开展工作、统一起来,将我们党和这些国家权力机关依法依章履行职能开展工作统一起来,而在我们党做什么呢?

总揽全局,协调各方,里边在展开的时候,理解统一的时候,决定里边,接受着这样一些规定。

这是我们要理解这个部分的非常重要的内容。

《决定》里边这样说,完善立法体制,加强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完善党对立法工作中重大问题决策的程序。

所以我们领导立法我们要统筹,要总揽全局协调各方我们就要完善党对立法工作中重大问题的决举措的程序。

《决定》的思路是非常清晰的,凡立法设计重大体制,重大政策调整的必须报党中央讨论决定,党中央向全国人大提出修改宪法的建议,依据宪法规定的程序进行宪法修改。

我们这边提建议之后,全国人大依据宪法规定的程序坚决宪法修改,法律规定法定制订和修改的重大问题,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党组向党中央报告,所以这些方面就把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你领导什么,怎么领导,就把它具体化、制度化、程序化了。

还有就是健全有立法权的人大主导立法工作的领导体制,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立法工作的主导作用。

所以我们党的领导,你总揽全局协调各方,那你跟人大,特别是全国人大,这个关系你怎么处理,他要依法依章程来进行立法工作,我们要尊重人大立法权的主导立法的地位。

我们领导前面讲是领导前面那些事,但具体的立法工作的体制机制,人大发挥主导作用,这就是处理党和人大之间关系既是一个基本的原则,也是一个具体的要求和定位。

建立由全国人大相关专门委员会,全国人大法制工作委员会,组织有关部门参与起草综合性、全局性等重要法律法规制度,增加有法制实践经验的专职常委比例,依法建立健全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立法专家顾问制度,这个就是对发挥立法的主导作用,怎么发挥主导作用,做了具体的制度规定和安排,这里边都是吸纳了各方面的一些意见和建议,也是对立法这部分对提高立法的质量应当说提供了相应的制度保障和机制保障,这是第二个统一。

第三个统一就是把党领导人民制订和实施宪法法律同党坚持在宪法法律内活动有机统一起来。

四中全会决定里边,重申宪法的相关的规定,宪法规定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并且富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一切宪法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和纠正。

这里边注意,除了其他的机构组织以外,这里边还包括各政党,所谓各政党其中就包括我们执政的中国共产党之内,我们不能搞例外,不能搞特权。

所以就要求我们把党领导人们制定宪法和实施宪法法律和党坚持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统一起来,一旦领导人民制订了宪法和法律,那你就要保证宪法法律要实施,而且你要在这个里边活动,不能有法外的特权,所以这是宪法的一个基本的原则和要求,因此这次体现在这个具体的统一的制度安排和具体的举措上跟我们执政党有关系的,比如说四中全会决定里边就强调要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在这个部分就强调,把所有规范性文件纳入备案审查范围。

所有规范性文件我理解包括我们党制订和出台的规范性文件。

这一点,其实在我们党内法规制定条例里边也已经明确了,我们党内法规制定条例,我们制定党内法规的时候,也要遵循宪法和法律这样一个原则,不得与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实质相抵触,要符合宪法和法律的要求,你看也有这样一个衔接。

这个实际上是完善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宪法监督制度的一个具体的一个措施,就是备案制度,所以这里边就要求我们党,你既然要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全国人大常委会要进行宪法,实施的监督,其中就包括目前我们有这么一个角度,非常重要,我们自己出台的规范性文件也要纳入备案审查范围,这是体现两者统一的一个重大的举措,这是三个统一,这是第二个方面。

3.要做到“四个善于”

第三个方面要做到“四个善于”。

强调决定里边,四中全会决定里边强调,依法执政,坚持依法执政就要做到四个善于,一是善于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转化成为国家意志,二是要善于使党组织推荐的人选,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政权机关的领导人员,三是要善于通过国家政权机关实施党对国家和社会的领导,四是要善于运用民主集中制原则,维护中央权威,维护全党全国团结统一,这是讲的四个善于。

四个善于实际上我们党在推进依法执政的实践当中我们要怎么去做到四个善于,这就是贯彻四中全会决定要求我们需要下一贯彻执行把握的一个重点的要求。

比如,善于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这是这些年来,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领导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一条宝贵的经验,比如说重大问题的决错,是我们党要做出决策的,尤其是党的中央和地方党委。

但是我们这个决策毕竟是党的决策,我们要通过法定的程序,变成国家意志,也就通过人代会讨论、修改,最后成为国家的意志。

所以在这个里边有哪些主张可以转化成法律,哪些主张不一定都要转化成法律,怎么转换这里边都有一个思考国家法律它的特点,法律法规的特点,以及法制建设的一些规律的要求。

所以不是说简单我们就说转换,我们一股脑什么都转换,因为要科学立法,也有一个我们科学转化的问题,这个我们一起来思考。

善于使党中央推荐的人选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政权机关的领导人员,我们有向国家机关推荐重要干部的这么一个职权,也是我们体现执政党执政的一个组织的体现,组织保障和组织体现。

但是你怎么善于,什么叫善于?

就是说你最后你推荐的人选,最后通过法定程序他能够当选,那就意味着我们推荐的人要有综合素质能力,要优秀,要把很优秀的人推上去,这样能达到大家的认可,这样大家才能够选你,如果你推荐一个很差的人,大家不认可,那你就选不上。

对执政党的影响不好,而且你形象也不好你推荐的人这么差的话,如果是这样的话,所以就要求我们必须把最优秀的人选能够推上去。

如果是在我们推荐的人选里边万一由于各种各样的原因,没有选上,落选了,那我们应该尊重人大选举的结果。

当然还有另外一个问题,我们国家机构里边的党员、领导干部,或者说我们人大代表,在我们党推荐人选,充分民主这个前提下我们党内形成这种共识、要求,到选举的时候,应当体现我们党的组织意图,这里边也应该有一些纪律的要求。

所以通过这样一些制度的完善,使这个善于能够落地生根要坚持党对干部的一种党管干部原则,又体现我们依法治国、尊重法律的程序,尊重法律的结果。

善于通过国家机关实施党对国家和社会的领导,这一点非常重要,过去我们在写文章,或者我们在讲课的时候,也经常强调这么一个观点和看法。

因为我们作为执政党,是管大事,大政方针,大的一些重大问题决策,或者说我们重要的立法以及重要的干部的这种选举人选的推荐等等。

也不是说我们坚持党的领导,事无巨细什么都管,管得越细越好,其实我们因为国家这种机构的设置里边,它有国家机关,同时社会现在也要发挥社会组织的自治的一些作用,因此我们党作为执政党应当善于开发和运用国家和社会的两种资源,发挥他们各自应有的作用,这是体现党善于通过国家机关实施党对国家社会的领导的我们的一个课题,当然还有好多问题值得我们进一步去思考,今天我不能展开来讲。

再以我们立法为例,这次四中全会决定里边,就总结过去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一直的经验和做法,这次做了这样一些具体的要求,非常务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小学教育 > 英语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