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满释放人员帮教评语范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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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满释放人员帮教评语范文
刑满释放人员帮教评语范文
如何写刑满释放人员帮教措施
落实安置帮教措施削减重新违法犯罪近年来,XXX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坚持“训练、感化、挽救”的工作方针,实行围绕一条主线,把好两道关口,强化三项管理,落实四条措施,抓好五个环节,乐观探究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新路子,取得显著成效。
自XXXX年以来,全街道共有刑释解教人员XX名(其中刑释XX名,解教XX名),我们的次要做法是:
一、围绕一条主线近几年来,我们围绕“保稳定,抓经济,促进展”的工作思路,把做好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预防和削减他们重新违法犯罪,作为维护社会稳定,搞好社会治安综合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加强领导,抓好“三个落实”:
一是落实机构。
街道成立了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协调小组,由街道分管政法工作的副主任任组长,各社区、企业集团也相应地成立了工作协调小组及办事机构,在居委会中建立了工作领导小组,全街道各级现已成立安置帮教机构XX个,建立帮教小组XX个,确定帮教人员XX名;二是落实责任。
把安置帮教工作列入责任书(状)的重要内容,通过层层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构成街道、社区、单位帮教小组工作责任网络,并实行“三包”,即包关心安置、包调查训练、包思想转化。
三是落实经费。
二、把好“两道关口”
(一)把好接茬关。
做到“五个准时”:
一是准时造册建档,收到监所寄发的通知书后,县“两劳释解人员安置帮教”办随即通知有关部门做好接茬预备工作。
在接茬时,对其在监、所的表现状况,家庭情况作了具体的记录,为今后开展安置帮教工作预备了材料;二是准时家访,释解人员回家后,村(居)帮教领导小组随即指派帮教人员到其家中进行家访,准时把握其思想动态,动员其家人共同做好思想转化工作;三是准时签订帮教责任书,进一步明确帮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四是准时进行法制训练,通过赠送法律常识读本,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制训练,促使他们遵纪守法;五是准时制定和落实帮教措施,依据各人的不怜悯况,制定帮扶方案,落实帮扶措施,使他们能够自食其力,成为对社会有用之人。
(二)把好安置关。
次要实行五种安置形式:
一是回街道安置;二是基依据刑释解教人员的特长,街道“两劳释解人员安置帮教”办自动与劳动服务部门联系,关心推举他们到厂矿就业,通过这一途径对部分刑期较短,罪行较轻,改造较好的释解人员,服刑前有单位的,释放后一律由原单位接收安置;五是鼓舞自谋职业,对一部分一时找不到工作的人员,尽量为他们制造条件,鼓舞他们从事个体运营。
三、强化“三项管理”
(一)专项管理。
街道综治办每年均组织人员对刑释解教人员进行一次排查清理。
一是仔细清查。
将清查出来的人员与监所供应的人员名单进行核对,不全都的,进行再次清查,经过反复排查核实,
(二)规范管理。
准时制定下发了《XXX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规章》,对有关工作机构的职责、制度和要求予以明确,并统一实行了“四表二书一卡”管理制度。
“四表”即《乡镇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协调小组人员登记表》、《村(居)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人员登记表》、《刑释解教人员状况统计分类表》、《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状况登记表》:
“两书”为《接茬通知书》、《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协议书》:
“一卡”即《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记录回访卡》。
(三)重点管理。
把抓好刑释解教人员的排查清理工作与清理整理出租房屋和“严打”斗争有机结合起来。
对参加运营和长期在特种行业、消遣场所活动的刑释解教人员,责任区民警结合日常治安管理,逐一将这一部分释解人员纳入重点管理对象,对那些可能危害社会治安实施犯罪的刑释解教人员,准时报告公安部门。
四、落实“四条措施”一是更新观念。
由以政府行为为主逐渐转变到全社会共同关怀,做到“三不”、“四个一样”,即不嫌弃、不卑视、不纠缠旧罪过;政治上一样对待,经济上一样支持,工作上一样信任,生活上一样关怀。
使一大批释解人员重新找到了工作。
针对部分释解人员回归后因家庭生活困难,进展生产缺乏资金的问题,很多乡镇安置帮教协调小组自动与有关部门联系,通过干部集资、发放小额信贷等形式,乐观扶持他们进展生产,鼓舞自强独立。
五、抓好“五个环节”一是抓早。
为了做到把帮教工作向前延长,街道综治办每年都组织人员深化监所开展以“家庭在召唤”为主题的帮教活动,与在逃的服刑人员进行座谈,组织他们观看专题录像片,激发他们安心改造,争取早日回归社会。
通过几年的工作实践,我们深深地体会到,开展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不只是维护社会稳定的根本要求,也是落实科学进展观的详细体现。
抓好这项工作,不只需要发挥有关职能部门作用,更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加和支持,只要齐抓共管,集智聚力,不断开辟进取,才能取得更大的成效。
如何落实关于社会组织参加帮教刑满释放人员工作的看法
社会保障体系尚不完善,大多数刑释解教人员文化水平较低、缺乏专业技术、训练附加和个人所得税优待政策。
(八)依据中办、国办《政法机关保留企业规范管理若干规定》(中办发[1999]17号)中“对司法行政机关与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共同开办的为刑释解教人员作过渡性安置的企业、加强就业技能培训,实行扶持政策(五)监狱、劳教所要大力宣扬党和政府对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的方针政策、民政部。
各级司法行政、公安,三年内免征企业所得税。
2、各市(地)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年会同财政。
3、劳教前已领取基本养老金的刑释解教人员,可按服刑或劳教前的标准连续发给基本养老金、刑释解教人员就业实体应当接受司法行政、劳动和社会保障、财政、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刑满释放。
(三)更新观念,各级民政部门应将其纳入当地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尽最大可能地化消极因素为乐观因素,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服务。
经年审合格的连续享受有关优待政策,凡年审不合格的取消其实体的资历,不再享受优待政策,适当减免有关费用。
(六)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对刑释解教人员供应就业指点服务和就业岗位信息,刑释解教人员参与由各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的再就业定点单位培训的,经考核合格并实现就业后,可依据当地政府有关规定减免培训费用。
(七)对刑释解教人员在2005年底以前从事个体运营的、劳动和社会保障,刑释解教人员在就业和社会保障等方面仍旧存在一些困难;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鼓舞刑释解教人员通过敏捷多样的形式实现就业、税务、工商,使得他们中的一些人重新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严峻隐患。
为了进一步做好刑释解教人员促进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解除劳教人员促进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的看法综治委[2004]4号自1991年中共中心、国务院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管理的两个《打算》颁布以来,加上社会上对他们存在肯定程度的偏见和卑视,因而,动员组织各方面力气、财政部、在教人员的职业技能训练培训,先后制定了一些政策措施,训练服刑在教人员特殊是即将刑满释放和解除劳教的人员把握出狱所后基本的就业和社会保障常识,可以按规定享受或恢复失业保险待遇。
对被判刑或劳教前已经参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刑释解教人员,重新就业的,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接续养老保险关系中心社会治安综合管理委员会、司法部、公安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城市维护建设税,可领取地方政府临时社会救济,包括非全日制、临时性、季节性工作等,并参与以后的养老金调整。
要鼓舞刑释解教人员在社区服务业的岗位就业,特殊是在政府开发的面对社区居民生活服务、企事业单位后勤保障和社区公共管理的就业岗位以及清洁、绿化,不断提高培训质量。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要支持和协作监狱、劳教场所管理部门,有效预防和削减重新违法犯罪,政府有关部门要扶持其进展”的规定精神,对刑释解教人员就业实体实行税收扶持。
1、对司法行政机关与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共同开办或认定的刑释解教人员就业实体,安置刑释解教人员达到职工总数的40%以上的,由安置企业提出书面申请,市(地)司法行政机关、社会化。
当前,我国就业压力较大。
一,按时足额缴纳养老保险费,符合条件的,顺应国家就业政策和社会保障工作的进展变化状况,乐观探究促进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新途径。
留意总结新阅历,不断拓宽渠道,有关部门应将社区就业作为刑释解教人员就业的一个次要渠道、地)。
因无生活来源形成生活困难的,经本人申请、村委会出具证明、乡镇司法所和民政办报县(市、区)司法局、民政局审核同意后。
要将这项工作作为一项长期的任务来抓、司法行政机关对刑释解教人员就业实体实行年审、充分熟悉做好刑释解教人员促进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的严重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一)各级党委、政府要从全面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维护社会稳定,提出如下看法。
要在关心和引导刑释解教人员依靠本身努力实现就业的同时,制定并落实乐观的政策措施。
二、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一些刑释解教人员好逸恶劳的恶习很深,实现“应保尽保”。
(十一)城市(含城镇)户籍的刑释解教人员在服刑、劳教前已参与失业保险或正在领取失业保险金,做好促进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
(九)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机构所需的业务经费,各级财政要列入年度预算。
三、落实刑释解教人员的责任田和社会保障(十)对城市(含城镇)户籍的刑释解教人员,其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
(二)各级安置帮教工作机构要在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将刑释解教人员促进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作为落实社会治安综合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层层分解、民政、财政。
(十二)农村籍的刑释解教人员,在刑满释放、解除劳教回客籍居住地后,应准时落实责任田(山、税务、工商,报同级税务部门批准,维护改革进展稳定大局,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高度,充分熟悉做好刑释解教人员促进就业和社。
司法所安置帮教建议
安置帮教工作的帮教对象是刑满释放5年内和解除劳教人员3年内人员。
安置帮教工作程序如下:
一、预备阶段1、接受通知:
司法所收取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司法局)下发的《刑满释放人员通知书》、《解除劳动教养人员通知书》;2、建立个人档案:
司法所依据通知书对帮教对象进行登记并对帮教状况进行记录;3、建立帮教小组:
每一名释解人员均成立一个相应的帮教小组,小组成员由责任民警、居委会和释解人员亲属等组成,帮教小组在司法所指点下开展工作。
二、实施阶段1、申报户口工作:
在规定期限内,持刑满释放证明、解除劳动教养证明到原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报道,并根据规定办理入户手续;2、落实见面训练,谈话、家访;3、司法所指点帮教小组开展工作;三、重点监控司法所和帮教小组对列入重点人管理范围的释解人员要重点管控。
刑满释放人员的思想汇报怎样写
刑满释放人员的思想汇报通过民警在这一年的对我不断的关心训练,使我真正对本人所犯罪行有了深刻的熟悉,同时给我本人也带来了无法挽回的苦痛和损失,给社会形成了不良影响。
在这段时间里,派出所民警在工作很忙的状况下,抽出大里的时间针对我所犯的罪行进行了诲人不倦的,急躁细致的训练下。
现在使我从思想上进行了深刻的反思,熟悉到了我的法制观念的确很淡薄,从而导致本人犯了罪。
我悔而在悔。
我要从新做人,洗心革面。
从今以后我要仔细学习国家法律和党的思想政策,今后不该做的事情,我肯定不要做!
经受过这样的事,我悔而再悔。
在以后的日子里,我会让我的心头。
永久悬挂着一把法律之剑,做事三思而行,再也不会一时冲动。
让本人犯下大错。
不管前方的道路多么困难,我都会坚韧的走下去!
。
窘迫中,请信任我还能振翅飞行!
在思想上,还需要进一步加强思想政治学习,深化领悟,以愈加饱满的工作热忱,以愈加乐观的精神面貌,开展工作;还需要进一步加大对思想政管理论的学习,不断提高个人的思想理论水平。
不断加强对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的改造。
今后我要做得愈加恪守法律、行政法规。
听从管理、听从监督,增加本人的法制观念及组织纪律性。
汇报人XXXXXXX年XX月XX日扩展材料:
国家对刑满释放人员的帮扶政策:
《监狱法》第三十五条罪犯服刑期满,监狱应当按期释放并发给释放证明书。
第三十六条罪犯释放后,公安机关凭释放证明书办理户籍登记。
第三十七条对刑满释放人员,当地人民政府关心其安置生活。
刑满释放人员丢失劳动力量又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和基本生活来源的,由当地人民政府予以救济。
第三十八条刑满释放人员依法享有与其他公民公平的权利。
税务部门对从事个体运营的刑释解教人员依法减免所得税。
银行对从事生产运营的刑释解教人员赐予小额贷款扶持。
民政部门鼓舞、扶持乡镇街道、村居委会兴办的经济实体安置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
公安机关做好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关心训练工作,特殊是那些恶习较深、改造效果较差而具有重新违法犯罪倾向的加强管理。
工会、共青团、妇联、关怀下一代委员会、个体劳动者协会以及各种社会群团组织要共同关怀、支持、参加安置帮教工作。
安置帮教工作的次要目标是,通过安置帮教工作,力争使大多数刑满释放和解除劳教人员增加改过自新的信心和就业力量,在就业、上学和社会救济等方面不受卑视,实现生活有下落,就业有门路,预防和削减重新违法犯罪。
参考材料来源:
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实施看法的通知。
安徽省关于刑满释放、安置帮教工作看法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仔细做好刑满
释放、解除劳教人员安置和帮教工作的看法
(1986年11月11日皖政〔1986〕91号)近几年,我省各地、各部门根据公安部、劳动人事部、农牧渔业部、训练部、商业部〔83〕公发〔劳〕47号文件的规定,多渠道、多形式地安置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促使他们转化为对社会有益的新人,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做好这些人的安置和帮教工作,对预防和削减犯罪,实现社会治安的根本好转,具有重要意义。
为此,特提出以下看法:
一、刑满、解教人员原保留公职的,由原单位安置;原单位合并的,由合并单位安置;原单位已撤销的,由上级主管部门安置。
安置后,工龄按现行规定办理;职务和工资待遇,依据本人的实际业务力量和技术水平,重新评定。
按规定不宜回原单位工作的刑满、解教人员,由原单位上级主管部门调做其他工作。
二、刑满、解教人员原有工作,但在劳改、劳教期间被除名或被解除劳动合同,改造期间表现较好的,除按规定不宜回原单位安置者外,其余均由原单位安置,按重新就业对待。
如录用为干部,应按规定报有关部门批准;录用为工人的,一律实行合同制。
工龄和工资待遇按现行规定办理。
三、劳改、劳教期间被原单位除名或解除劳动合同按规定不宜回原单位安置,和原无工作的城镇刑满、解教人员,其户口所在地的劳动部门和街道办事处应把他们与其他待业人员同等看待,乐观关心处理就业和生活出路问题,各有关部门对此应大力支持。
四、刑满、解教人员原是农业户口的,所在乡、镇人民政府应按规定划给责任田和自留地,或支配参与专业队、组劳动。
五、刑满、解教人员中的青少年,要求就学、复学的,经考试合格,符合学龄规定,应允许就学、复学;报考各类中专和高等院校,符合录用标准的,应予录用,不得卑视。
六、丢失劳动力量,无依无靠又无生活来源的刑满、解教人员,由民政部门赐予救济。
七、各劳改、劳教单位在服刑、劳教人员刑满、解教前,要仔细进行出监、出队训练,并将他们的鉴定材料提前抄送当地公安机关,供在连续帮教中参考。
八、刑满、解教人员居住地的派出所,居(村)民委员会和所在单位要相互协作,落实帮教组织和帮教措施,做到组织不脱管,训练不断线,劳动、生活有下落。
九、各劳教、劳改机关要加强同刑满、解教人员所在单位、居(村)民委员会的联系,追踪调查刑满、解教人员的表现,协作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做好帮教工作,总结帮教绎验,提高帮教质量,预防和削减重新犯罪。
以上看法,如无不妥,请批转各地、各部门执行。
省司法厅
刑满释放人员次要帮教方式有哪些
一、刑释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是指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依靠各有关部门和社会力气对刑满释放人员进行的一种非强制性的引导、扶助、训练、管理活动。
二、安置帮教工作的对象:
刑释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的对象是特定的,次要是:
指在刑满释放五年内,没有生活出路和有重新犯罪倾向的人员,即无家可归、无亲可投、无业可就的三无人员和没有改造好、暴力犯罪、恶习较深、屡教不改人员等。
三、安置帮教工作的范围次要有四个方面:
1、接收监狱移送的有关刑满释放人员刑满释放通知书及相关档案材料;
2、引导、扶持刑满释放人员就业或帮助处理生活出路问题;
3、参加对服刑人员回归社会前的思想训练、就业技能培训;
4、对刑满释放人员进行关心训练,并好预防措施,削减他们重新违法犯罪。
各监狱管理局及各监狱、少年犯管教所要大力加强对罪犯的出监训练。
各地监狱管理机关应当至多提前三个月对刑期将满的罪犯进行出监训练,重点进行政策形势训练和就业指点,强化职业技能培训,增加罪犯回归社会后顺应社会、就业谋生的力量,努力削减重新犯罪。
刑满释放人员次要帮教方式有哪些
一、刑释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是指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依靠各有关部门和社会力气对刑满释放人员进行的一种非强制性的引导、扶助、训练、管理活动。
二、安置帮教工作的对象:
刑释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的对象是特定的,次要是:
指在刑满释放五年内,没有生活出路和有重新犯罪倾向的人员,即无家可归、无亲可投、无业可就的三无人员和没有改造好、暴力犯罪、恶习较深、屡教不改人员等。
三、安置帮教工作的范围次要有四个方面:
1、接收监狱移送的有关刑满释放人员刑满释放通知书及相关档案材料;2、引导、扶持刑满释放人员就业或帮助处理生活出路问题;3、参加对服刑人员回归社会前的思想训练、就业技能培训;4、对刑满释放人员进行关心训练,并好预防措施,削减他们重新违法犯罪。
各监狱管理局及各监狱、少年犯管教所要大力加强对罪犯的出监训练。
各地监狱管理机关应当至多提前三个月对刑期将满的罪犯进行出监训练,重点进行政策形势训练和就业指点,强化职业技能培训,增加罪犯回归社会后顺应社会、就业谋生的力量,努力削减重新犯罪。
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以刑满释放人员的什么进行帮教安置-XX
一、刑释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是指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依靠各有关部门和社会力气对刑满释放人员进行的一种非强制性的引导、扶助、训练、管理活动。
二、安置帮教工作的对象:
刑释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的对象是特定的,次要是:
指在刑满释放五年内,没有生活出路和有重新犯罪倾向的人员,即无家可归、无亲可投、无业可就的三无人员和没有改造好、暴力犯罪、恶习较深、屡教不改人员等。
三、安置帮教工作的范围次要有四个方面:
1、接收监狱移送的有关刑满释放人员刑满释放通知书及相关档案材料;2、引导、扶持刑满释放人员就业或帮助处理生活出路问题;3、参加对服刑人员回归社会前的思想训练、就业技能培训;4、对刑满释放人员进行关心训练,并好预防措施,削减他们重新违法犯罪。
各监狱管理局及各监狱、少年犯管教所要大力加强对罪犯的出监训练。
各地监狱管理机关应当至多提前三个月对刑期将满的罪犯进行出监训练,重点进行政策形势训练和就业指点,强化职业技能培训,增加罪犯回归社会后顺应社会、就业谋生的力量,努力削减重新犯罪。
如何处理刑满释放人员的社会帮教接茬工作
一是抓实,处理刑释解教人员的生活、生产问题。
刑释解教人员回归后,假如就业无下落,生活无保障,会直接影响帮教管理工作效果。
因而,各级政法、综治、司法、公安、劳动、民政等有关职能部门要建立联动机制,相互协作,增加帮教工作的自动性,关心刑释解教人员转变就业观念、增加就业力量、拓宽就业门路,使他们回归社会后有饭吃,有房住,有业可就,有事可做。
二是抓早,做好刑释人员回归前后接茬的帮教工作。
刑释解教人员在服刑改造和劳动教养期间,几乎与外界社会隔绝,必定会在思想、感情、认知等方面与社会、家庭产生隔阂。
因而,应将帮教工作伸展到回归前,如引见有关时事政治、家乡变化,关心了解家乡生活、生产情况,进行劳动技能培训,使刑释解教人员在回归前就基本了解社会进展变化状况,增加回归后的顺应力量,充分做好自主择业、参加市场竞争的思想预备,并把握一两项劳动技能,收到事半功倍的帮教工作效果。
三是抓重点,促进部分刑释解教人员的思想转化。
近年来,刑释解教人员外出进城务工、经商的逐年增多,给管理带来肯定的难度。
对于这部分人员,一方面要实行由乡镇综治办、司法办、公安派出所与驻村干部组成的帮教小组协作,实行定期回访及与其家属探望警示相结合的方法;另一方面实行发函形式与所在地公安、综治部门联系,将其纳入当地的管理与范畴,定期接受当地有关部门组织的法制训练和帮教工作,促进这部分人员的思想转化和预防重新违法犯罪。
对部分重新犯罪以及已经参加宰人、绑架、爆炸、抢劫和团伙犯罪等刑释解教人员,要确定专人担任,严密防备;同时要有的放矢,重点监控,对那些年龄大、表现好、没有任何犯罪可能的刑释解教人员要解除监控。
四是抓典型,推动帮教管理工作上台阶。
在刑释解教人员的训练管理工作中,要注意培植典型,通过发觉典型,宣扬典型,让刑释解教人员学有榜样,教有题材,促进帮教管理工作的全面开展。
同时,要大力表彰帮教管理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构成全社会支持参加帮教工作的良好氛围。
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训练管理工作,是维护社会稳定的根本要求。
抓好这项工作,不只需要发挥有关职能部门作用,更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加和支持,只要齐抓共管,集智聚力,不断开辟进取,才能取得更大的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