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置挥发性有机物重点排放单位用电量在线监控项目采购需求模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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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置挥发性有机物重点排放单位用电量在线监控项目采购需求模板

 

购置挥发性有机物重点排放单位用电量在线监控项目

 

 

第一章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为进一步提升我市VOCS管控水平,持续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保障公众健康,滁州市生态环境局计划选取一批挥发性有机物重点排放单位开展用电量在线监控试点工作,通过购买第三方在线监控数据、设备租赁和运维服务,实现对挥发性有机物重点排放单位产污设施、治污设施用电工况和治污设施关键工况参数进行24小时不间断监控。

采购预算:

19.6万元。

付款方式:

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后60天内完成点位勘查、设备安装实施、平台搭建和数据联网等工作,经招标人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价的80%。

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中标人服务期满后,招标人根据服务质量进行考核打分,考核打分结果在90分以上(含)为优,招标人一次性支付中标人合同价的20%;90分以下至80分以上(含)为良好,招标人一次性支付中标人合同价的10%;80分以下为差,招标人不予支付中标人剩余尾款。

每次款项支付前,中标人均需向招标人提供对应金额的合规增值税普通发票及付款申请资料(中标通知书、合同、验收意见以及年度考核结果等)。

因招标人使用的是财政资金,招标人在前款规定的付款时间为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招标人已经按期支付,中标人不得以此为由而不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

二、实施范围

在滁城、来安县、全椒县范围内选取VOCs年排放量5吨及以上的部分重点企业。

三、项目需求

1.整体要求

此项目包括购置挥发性有机物重点排放单位用电量在线监控数据、设备租赁和驻点运维团队提供的运维服务。

期限为1年。

安装企业数不低于45家,每家企业VOCs在线监控安装1-2套。

单套工况VOCs在线监控构成如下:

治理工艺类型

包含如下

备注

活性炭吸附治理工艺单套构成

产污设施用电监控,治污设施用电监控(风机),工况监控点位(风速传感器、温度传感器等)。

废气焚烧治理工艺单套构成

产污设施用电监控,DCS废气系统关键工况参数(风机、炉膛温度等)传输。

中标人须根据招标人的要求免费深度开放系统接口以及预留必要的二次开放接口,以满足招标人实现系统后期扩容和与其他系统对接。

招标人有权在此基础上进行必要的二次开发升级和整合,中标人须为系统二次开发提供免费的技术支持。

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因企业停产、关闭等以及环境空气质量改善需求,中标人需根据招标人工作要求,提供免费的监控移点并延续在线监控数据、设备租赁和运维服务。

2.挥发性有机物重点排放单位用电量在线监控数据系统管理平台

2.1建立挥发性有机物重点排放单位用电量在线监控系统管理平台,利用电量传感器、工况传感器等实时对企业产污设施和治污设施的运行状态进行监控和关联分析,及时发现污染治理设施未开启、异常关闭及废气治理设备未有效运行等情况,系统实时分析出异常状态自动告警,并通过WEB页面、手机APP软件等及时将告警信息推送给监管人员。

2.2活性炭吸附治理工艺企业

通过现场安装电量监控模块和工况数据采集模块,对企业产污设施和治污设施(风机)用电数据、关键工况参数(风速、温度等)和活性炭更换视频照片等进行系统采集和监控。

监控企业产治污设施是否同步开启,废气治理设施是否有效运行;通过对活性炭吸附的状况,建立活性炭更换数据计算模型,设置到期更换活性炭警报,判断是否有效的吸收污染物,是否及时更换维护。

2.3废气焚烧治理工艺企业

通过现场安装电量监控模块,并与企业废气焚烧的DCS系统对接获取工况参数的方式,对企业产污设施和治污设施(风机、助燃风机等)用电监控数据、废气治理工艺的关键工况参数(炉膛温度)进行系统采集和监控。

监控企业产治污设施是否同步开启;废气治理设施是否有效运行。

四、技术需求

1.系统平台需求

1.1系统平台架构

挥发性有机物重点排放单位用电量在线监控系统管理平台的设计需要考虑接入到平台中的企业数量、现场端采集模块数量、现场端电量采集模块类型、采集数据项、采集频率。

随着平台与其它业务系统之间进行数据交互的增多,平台需具有良好的性能和可扩展性的能力,能够快速的在平台上构建不同的业务应用。

通过采用先进、成熟、可扩展的组件式云架构模式,并结合大数据、微服务等技术共同构成平台。

采用多层的分布式应用模型、组件再用、一致化的安全模型和灵活的流程配置等技术手段,使得平台具有更好的移植性和可扩展性,能够快速适应业务应用环境复杂、业务规则多变等环保业务特点。

平台由数据源层、通讯采集层、大数据处理层、平台支撑层和业务应用层五个层次组成。

1.2系统管理平台部署

系统建设需要部署在云端,通过运行在云端,实现软硬件资源和共享信息,采用划拨资源的方式实现平台的线性扩展,能够很好的解决资源共享、平台共享、服务共享等问题。

1.3系统平台数据处理

针对海量数据的实时处理、存储和数据分析,平台需要采用分布式数据库和内存数据库等技术分别存储相应的监控数据,提高平台的数据存储和数据处理能力。

1.4系统平台并发性能

为了保证平台能够适应未来接入污染源企业、采集数据项、采集频率和平台使用频率大规模增加的可能,平台应使用通讯并发和负载均衡等技术,来提高平台的并发性能和高可靠性。

1.5平台功能

1 档案管理

实现对企业产污、治污设施的管理,以及产污、治污设施生产工艺上的联动关系,越限阈值等。

可管理企业基本信息、联系人信息,以及在地图上查看企业具体位置。

2 工况过程监控

实现对污染源企业生产过程及污染治理设施用电数据、工况数据(温度、风速等)的采集和监控,采集频率为1-15分钟,采集数据项至少要包含电压、电流、停上电事件、非电气量参数等数据项。

通过对采集的数据进行关联分析、超限分析、停电分析等,及时发现治污设施未开启、异常关闭及治污设施未有效运行等异常情况。

对采用吸附型挥发性有机物治理设施的,还需根据企业生产状况和治污设施运行状况,计算活性炭更换周期,以电量、工况(温度、风速等)数据进行关联,设置更换维护报警提示。

对达到更换周期的,在更换活性炭时,需上传现场更换图片、视频、台账记录等。

治理设施异常情况应支持以APP等方式推送,企业和环境保护部门均能接收到该信息,并可以查询历史异常信息。

3 异常申报

系统需支持申报流程,企业可在2小时内对产生的异常进行申报,对异常设备的异常情况加以说明并上传现场图片、视频等资料。

生态环境部门对申报内容进行审核,审核不通过可以退回。

4 污染源运行统计分析情况

系统可以统计各时间段的污染源运行情况,并可以按地区、行业进行查询,可与历史运行数据进行对比,对数据进行统计分析。

5 系统管理

提供用户管理、组织管理、角色管理、权限管理、系统配置、流程管理、操作日志等功能。

同时,平台能够提供标准的接口规范和数据格式,能够与其它业务系统进行无缝衔接。

6 APP应用

需提供生态环境部门管理端、企业端使用的移动APP,具体的移动APP与PC端业务功能基本一致。

界面友好,方便操作人员快速、高效的完成业务应用操作。

7 接口要求

平台端要出具企业或设备接入的详细协议文档,包括接入地址、接入协议、接口demo等,要符合《污染物在线监控(监测)系统数据传输标准》。

2.现场端监控要求

2.1参数采集要求

根据企业治理工艺类型不同,具体参数监控的要求参见下表。

滁州市重点企业VOCs工况智能监控系统(工况)关键参数选取

工艺类型

监控对象

主要记录参数

采集方式

活性炭吸附治理工艺

产污设施

电量参数

电量采集接入

治污设施

电量参数

电量采集接入

活性炭过滤风速

风速参数

传感器接入

活性炭箱温度

温度参数

传感器接入

活性炭更换周期及频次

活性炭更换时限数据计算模型。

活性炭更换照片和视频的上传

废气焚烧治理工艺

产污设施

电量参数

电量采集接入

治污设施

电量参数

电量采集接入

炉膛温度

温度参数

DCS接入

2.1数据获取要求

企业产污设施和治污设施的运行参数和电气参数等监控数据统一由数据采集模块或企业的中控系统、DCS连接获取。

2.2信号接入要求

①数据采集模块应具备4路开关量输入通道,带光电隔离;应具备2个RS485数字输入通道,用于连接监控仪表,实现数据、命令双向传输;

②如果信号电缆和电源电缆之间的间距小于15cm,应在信号电缆和电源电缆之间设置屏蔽用的金属隔板,并将隔板接地,避免交叉走线,以减少干扰;当信号电缆和电源电缆垂直方向或水平方向安装时,信号电缆和电源电缆之间的间距应大于15cm;

3.现场端数据采集传输要求

3.1信号传输要求

工况数据通过无线网络手段或或企业的中控系统、DCS连接获取,传输至系统平台。

3.2现场端采集模块要求

现场端设备包括现场端电量采集模块、电流互感器等其它辅助设备。

1 现场端电量采集模块技术要求

功能

功能说明

工作电源

供采一体220V

电压功耗

<10VA(A相)、<0.5VA(B相、C相)

电流功耗

<2VA

通讯能力

无线通信;发射功率LTE功率23dBm;数据传输LTE类别NB1:

26.15Kbps(DL),62.5Kbps(UL);短消息(SMS)MT,MO,Text和PDU模式;支持RTS/CTS硬件流控;最多支持5个SOCKET,TCP/IP协议;支持HJ212协议,MODBUS-RTU协议;支持UDP协议,支持COAP协议;支持MQTT协议

本地接口

RS485通讯

取电方式

T型端子取电或并接至开关取电

后备电源

终端配备超级电容,停电后可维持工作10秒,将停电、停运事件上报

精度等级

至少1级

2 现场端电量采集模块采集参数要求

3 现场端电量采集模块应能采集以下基本数据项并满足要求:

(1)正反向有功、无功电能;

(2)各相及总有功功率、无功功率、功率因数;

(3)各相电流、电压、相位角;

(4)总有功电量;

(5)总无功电量;

(6)监控设备停电后,需10秒内将停电事件上报中心端平台;

(7)非电气量参数(温度、风速等)。

4.现场端踏勘及安装服务

4.1工况用电监控点位布设要求

工况用电监控点位应包括产污设施用电监控点位、治污设施用电监控点位等类型。

产污设施用电监控点位:

安装在排污单位的产污设施总回路或主要产污设施回路上,反映产污运行情况。

治污设施用电监控点位:

安装在排污单位治污工艺总回路及主要治污设备回路上,反映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

工况监控点位:

对于活性炭吸附治理工艺,通过安装风速、温度等工况传感器,监控活性炭更换情况。

对于废气焚烧治理工艺,通过安装工况传感器或者通过DCS系统对接获取代表治污设施正常运行的工况参数,反映污染治理设施处置效果情况。

4.2监控方案编制与信息备案要求

监控设备安装之前,应先到企业现场调查,依据监控点位布设要求,结合该企业实际情况,开展基础信息采集,编制监控点位布设方案。

方案中应包含企业基本信息和需布设监控点位的产污设施与治污设施的基本信息。

对涉及吸附型挥发性有机物治理设施的,需制定一厂一策活性炭更换周期方案,根据企业涉气污染物排放量和活性炭碳柜填充量,计算该企业活性炭更换周期。

基本信息包含单位名称、社会统一信用代码、归属区域、

行业类别、企业负责人、联系电话、企业地址、经度、纬度、主要生产工艺、主要污染物、治理工艺、主要治理设备等。

4.3安装施工要求

在安装施工过程中,安装调试应避免对安全生产和环境造成影响,安装调试人员必须有相关的操作资质,电工应持进网作业许可证,安全工程师和安全监督员应具有电力专业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满足电力施工相关要求,保障安装工艺。

安装施工期间中标人所发生的或中标人施工场地内发生的或中标人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均应由中标人负责,并按有关规定处理善后事宜,并承担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

监控设备可带电安装,不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监控设备的安装方式不会给企业供电线路带来故障;监控设备拆除后,不影响企业供电线路正常使用,不会存在任何安全隐患;监控设备应满足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技术标准,取得国家市场监管部门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报告。

中标人因监控设备安装导致企业供电线路发生故障造成的停机、停产、停电、生产设备或产品损坏等损失以及安全事故,均应由中标人负责,并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招标人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损失赔偿责任。

安装位置:

现场端电量采集模块可安装在用户既有设备供电开关集成机柜(如防爆柜)内的,现场端电量采集模块应准确安装在对应开关位置,无强电源引出,满足机柜密闭要求。

采集设备无法安装在用户既有柜体内的,现场应增加不低于用户现场防护等级的箱体(现场勘查时与企业沟通确认),引出部分应通过PG防水接头由金属软管保护。

现场端电量采集模块安装在室内的,工频运行的应直接安装在开关出线位置,变频运行的应安装在变频器进线侧。

现场应能为数据采集网关提供可靠的不间断电力负荷,安装在户外的应配备完善规范的接地装置和避雷措施或在避雷保护范围内,安装位置不能位于通讯盲区,确保上下行数据传输稳定,同时应具备防盗和防止人为破坏的设施。

五、驻点运维和数据分析要求

1.本项目服务期为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

2.运维服务包括本项目涉及的仪器设备的运行维护和平台软件的运行维护,服务期内涉及设备易损耗材更换、平台维护等中标方均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2.1仪器维护:

严格按照仪器说明书进行仪器维护,定期完成现场端设备采样通路清理,更换传感器,确保设备运行在最佳的工作状态;故障及时修复;设计表格及时做好记录。

2.2数据传输:

保证仪器数据输出、接收准确。

2.3平台维护:

系统日常运行维护,包括系统操作指导、因系统缺陷导致的各种BUG的修复、因误操作导致的数据错误维护等;平台软件系统突发事件的诊断、排除及解决;平台基础信息管理和维护工作,包括点位的管理、数据维护、权限分配、问题排查等日常工作;平台软件升级。

3.应在本地建立驻点运维和数据分析小组,配备人员不得少于2人;应设立7×24小时客服电话,做到及时响应维护需求,重大事件2小时到现场处理。

每次故障维修记录应存档备查。

4.应提供全市各级生态环境部门的平台上门培训、答疑;提供重点企业的平台上门培训、答疑;并定期开展巡检服务,包括软件巡检及企业现场巡检;

5.应设立故障处理级别,根据不同级别设定相应的处理预案、处理方式;

6.安排专人对数据初始化信息录入系统;安排专人承担平台日常运行维护、异常数据确认、预警数据分发、通知发布、信息推送和企业咨询沟通等,根据招标人需求,定期或不定期提供分析报表。

7.其他要求

中标方须保证所移交的所有产品(含第三方中间件)不涉及任何侵权问题,如有其他利益相关方提出权利主张,中标方负责处理,由此带给采购人的损失由中标供应商负责。

中标方对属于国家秘密、商业机密的信息,必须严格遵守有关保密法律法规,确保不发生失泄密的问题。

中标人在运维过程中导致企业供电线路发生故障造成的停机、停产、停电、生产设备或产品损坏等损失以及安全事故,均应由中标人负责,并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招标人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损失赔偿责任。

六、价格要求

本项目价格为总报价,包括但不限于以上要求的设备服务及设备运行时所需要的耗材、辅材、维护等费用、车辆运维保养费、需配备的人员经费﹑工作场地租赁费等所有费用,服务期间招标人不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采购内容

价格(万元)

备注

挥发性有机物重点排放单位用电量在线监控数据系统管理平台数据服务和设备租赁

9.6

驻点运维服务

10.0

不低于2名人员

 

第二章评分标准

评分项目

评分内容

评分标准

价格评分(30分)

投标报价

(30分)

1、以监控企业数45家为基础,对用电量在线监控数据安装家数进行报价,报价家数最多的得满分;

2、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实际报价家数/报价最多家数)×30

技术评分(20分)

系统概述

(10分)

1、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对项目建设目标、用途、业务现状、必要性等方面的分析和总结,业务理解深刻,并形成可行的项目建设基本思路,评定为优的计4分,良的计2分,差的或未提供的不计分;

2、系统平台整体设计方案比较,根据系统方案实用性、稳定性、扩展性、开放性、安全性进行比较,评定为优的计4分,良的计2分,差的或未提供的不计分;

3、系统平台架构设计方案比较,阐明架构的实现方式和工作机制,对服务资源的部署性、可组合性和可扩展性进行详细分析和描述,评定为优的计2分,良的计1分,差的或未提供的不计分。

服务方案

(10分)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施工方案、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具体施工技术措施、总体点位设计及布置、施工部署的科学性、运维方案,合理性、操作性强、规范性、高效性进行综合打分,评定为优的计10分,良的计8分,一般的计5分,差的或未提供的不计分。

商务评分(50分)

综合实力

(30分)

投标人具有:

1、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计3分;

2、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计3分;

3、电能监管系统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计4分;

4、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计4分;

5、具有软件平台子功能的第三方(具备CNAS及CMA资质)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计4分;

6、企业信用评价AAA级计4分、AA级计3分、A级计2分;7、具有环境工程专业叁级及以上承包资质计4分;

8、投标人具有化工、环保、三废治理方面专利的,每提供一份得0.5分,本项满分4分;

(提供有效期内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带至现场备查。

无原件不计分)

项目人员配备(10分)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配置的项目组实施人员:

1、投标人委派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建造师(机电)证书的,满足得2分。

2、项目团队中包含环境、安全、电气、机械等相关方面专业人员,具备上述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每提供一人得1分。

如职称证书不能体现上述专业的,需提供能体现上述专业的毕业证书。

本项最高4分。

3、项目实施组成员中电气安装施工人员须有电工证。

项目组成人员中每提供1份电工证得1分,本项最高分为4分。

(提供项目组人员同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提供投标人单位近半年内连续3个月缴纳的个人社保缴纳证明,原件带至现场备查。

无原件不计分)

类似业绩

(4分)

投标单位具备:

近三年(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36个月时间)承担过企业用电监测动态管控服务项目业绩的,每提供1份合同计2分,计满4分为止。

(日期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原件带至现场备查。

无原件不计分)

运维能力

(6分)

1、投标人在滁州市已设立服务网点或承诺在中标后设立服务网点的计2分,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不计分。

2、投标人在本项目投入实施车辆1辆,计1分,每增加1辆计2分,最多计4分。

(需要提供办公场所证明或承诺函,提供每辆车的照片、行驶证的复印件,原件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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