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坝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生突发事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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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坝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生突发事件
阿坝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生突发事件
应急处理预案
一、指导思想
为做好学生突发事件的防范和处理工作,加强对学生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能力。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阿坝师专《学生管理制度汇编》,确保处置学生突发、紧急事件应急工作高效有序进行,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维护学校的安全和稳定,促进学校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预案。
二、工作原则
(一)以人为本,师生生命安全高于一切的原则,稳定重于泰山的原则;
(二)预防为主,积极处置的原则;
(三)冷静、沉着,积极主动和及时、合法、公正处理的原则。
三、工作目标
(一)牢固树立安全责任意识,切实提高师生员工的安全自我防护能力;
(二)完善安全规章制度,网络责任制度,做到早防范、早处置;
(三)建立快速应急机制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有效和果断的措施,确保校园秩序稳定。
四、学生突发事件的定义、分类和分级
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的可能损坏学生人身、财产安全,影响学校教学、生活秩序的事件。
(一)分类:
1、突发疾病、意外伤害;
2、学生冲突与纠纷;
3、校外人员来校滋扰;
4、打架斗殴;
5、失窃与被抢劫;
6、酗酒闹事;
7、突发性的停水、停电、停气事件;
8、校园内发现大小字报;
9、学生集体反映问题,声称罢课、游行等;
10、法轮功分子以及其他不法组织分子来校串联或煽动闹事;
11、火灾;
12、中毒事件;
13、自杀及其他非正常死亡;
14、爆炸;
15、防止拥挤踩踏应急预案;
16、其他不可预见性事故。
(二)分级:
1、预备级:
突发疾病、意外伤害;冲突与纠纷;校外人员来校滋扰;打架斗殴;失窃与被抢劫;酗酒闹事;突发性的停水、停电事件;
2、一级:
校园内发现大小字报;学生集体反应问题,声称罢课、游行等;学生群殴;法轮功分子以及其他不法组织分子来校串联或煽动闹事;
3、二级:
重大火灾;集体中毒事件;爆炸;重大盗窃;甲类传染病;罕见的自然灾害;大规模师生参与非法集会等。
五、处理学生突发事件的基本原则
(一)控制事态,不出校园。
学生突发事件发生后,学工部和保卫处要根据事件的类别,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学生在校内外串动,将势态尽量控制在校园内;
(二)以学工部和保卫处为主,职能部门配合为辅。
学生突发事件发生后,学工部和保卫处为主进行处理,与突发事件有关的职能部门负责人及主管学生工作负责人、辅导员应及时到场配合工作;
(三)坚持原则、冷静处理、注重引导。
学生突发事件发生后,参加处理的工作人员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出发,以大局为重,进行正面引导。
工作中一定要保持冷静,做到既坚持原则、又有理有据;
(四)掌握情况、及时报告。
学生突发事件发生后,学生管理工作人员和保卫人员要及时向学工部和保卫处报告;接到报告的部门应及时赶赴现场处理,并向部门负责人报告,必要时及时向分管领导报告。
六、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构、责任人和职责
(一)“处突”领导小组
学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领导机构是:
阿坝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简称“处突”领导小组)。
职责:
领导、协调学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决定学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主要措施、对外接待口径等重大问题。
组长:
马洪江
副组长:
甲任、凌道明、毛英、陈兴龙、校幼林
成员:
学校办公室、学工部、保卫处、教务处和后勤服务公司
甲任为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
学工部和保卫处负责人负责事件一般处理的协调工作。
(二)责任人
1、现场第一责任人员
学生突发事件发生时所有在现场及路过现场的教职工(含临聘专职公寓学生管理员)、学生均有责任向相关部门投诉报告,事发时所有在场的教职工(含临聘专职公寓学生管理员)均为“现场第一责任人员”。
2、首要责任人
现场第一责任人员中有任何领导职务或对事件有管理职责的人员为首要责任人,其次为教师,再次为职工。
3、工作责任人员
所发生事件在处理过程中与哪些部门有关,这些部门的人员为“工作责任人员”,如学工部、保卫处、教务处、招就处等的工作人员和思想政治辅导员。
(三)工作小组
由首要责任人根据事件严重程度,组织现场第一责任人员和工作责任人员组成事态控制、医疗救护、原因调查、指挥联络四个小组。
事态控制组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立即控制现场事态发展,控制有关参与人员和知情人员,并带往学工部或保卫处协助调查。
有人员发生受伤时,应首先判断伤情轻重,首要责任人指挥医疗救护组迅速送校医院或者上级医院诊治,急救费用由首要责任人负责协调。
事态控制、伤员送医院救护后,立即着手进行事件原因调查;事态发生时由首要责任人负责指挥联络工作。
七、学生突发事件主要处理措施
以下主要处理措施由现场首要责任人负责组织现场第一责任人(事态严重时通知相关部门责任人)实施,在必要时根据事件具体情况适当调整。
(一)学生疾病及意外伤害
1、现场救护;
2、组织送往校医院或上级医院;
3、同时向学工部报告;
4、学工部在得知情况后立即责成专人进行陪护、通知其辅导员、向学校分管领导进行情况汇报;
5、情况严重者通知其家长到校;
6、与保险公司接洽完善医疗费用的赔付。
(二)冲突与纠纷
1、在场的学生党员、学生干部或学生立即制止或隔离以控制事态继续发展,同时向学工部、保卫处报告;
2、接到报告的部门立即组织人员赶往现场,将其扭送学工部、保卫处;
3、学工部责成专人了解情况并对其进行说服教育;
4、通知其辅导员到场配合教育;
5、学工部根据具体情况按《阿坝师专违纪处分条例》给予相应的处理。
(三)打架斗殴
1、在场的学生党员、学生干部或学生立即向学工部、保卫处报告;
2、接到报告的部门立即组织人员赶往现场,隔离双方以控制事态继续发展,同时将其扭送保卫处;
3、保卫处组织人员对起因进行调查和取证,学工部组织人员稳定学生双方的情绪;
4、通知其辅导员到校配合处理;
5、及时向学校分管领导汇报情况;
6、根据保卫处调查的结果由学生所在系部提出初步的处理意见并报学工部;
7、学工部执行处理决定并指定专职辅导员对肇事学生进行教育。
(四)校外人员来校滋扰
1、立即制止并扭送保卫处;
2、保卫处进行调查了解情况并做出相应的处理;
3、情况严重者扭送公安机关。
(五)失窃与被抢劫
1、保护现场,立即报学工部、保卫处;
2、保卫处立即立案进行侦破,学工部找到失窃学生对其进行思想工作,以稳定其情绪;
3、同时向学校分管领导汇报了解具体情况并给予一定的学生帮助。
(六)酗酒闹事
1、立即限制当事人的各种危害行为,报告学工部、保卫处;
2、等当事人酒醒后对其进行教育,同时根据学生管理制度汇编的相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理。
(七)突发性的停水、停电事件
1、立即报告后勤服务公司、学工部、教务处、保卫处。
2、各相关处室应做好学生的相关稳定工作,防止学生骚动。
(1)学工部值班人员应立即与后勤维修人员取得联系,了解原因,如为损坏或故障应及时进行维修;
(2)必要时应用短信平台通知全校学生停水、停电的原因,并做好学生思想工作。
(八)校园内发现大小字报
1、立即向学工部、保卫处报告;
2、最先接到报告职能管理部门应立即用纸进行保护性覆盖;
3、保卫处应迅速采取行动,及时到场提取实样,并根据内容的性质提出处理意见,并报学校分管领导处理;
4、学工部应协同保卫处调查,并做好学生的思想工作。
(九)学生集体反应问题,声称罢课、游行等
1、稳定学生情绪,并积极进行疏导和劝阻;
2、辅导员通过劝说,了解原因,协助保卫处查明组织者;
3、学工部积极进行思想工作稳定学生情绪,并向学校分管领导汇报情况;
4、由学工部牵头,与相关部门共同研究解决的方法;
5、学工部和思想政治辅导员做好学生安抚工作,请学生代表和学校分管领导座谈,听取相关人员的意见和解释,以达到尽快恢复正常秩序的目的;
6、学工部和辅导员要做好“维稳期间”学生思想的稳定工作和指引。
(十)法轮功分子及其他不法组织分子来校串联、煽动闹事等
1、立即阻止不明真相的同学以免上当,并将不法分子扭送保卫处;
2、保卫处将其扭送公安机关并及时向学校分管领导汇报。
(十一)火灾
1、发现火情后,须迅速向宿舍管理员或相关部门工作人员汇报;
2、对于火势较小能自救的火灾,应立即组织自行扑火,事后学工部、保卫处立即将火灾发生时间,地点,情况,扑火经过,采取的灭火方式和起火原因与后果等以书面形式报学校分管领导;
3、当火情严重,无法自行扑灭时,应立即报警(119),并电话报告学工部、保卫处,同时采取自救措施,转移物品,打开消防通道,疏散人员,隔离电源;
4、相关部门人员接到报告后立即组织或协助组织现场人员疏散并参加灭火、救援,同时将火情向学校分管领导进行口头汇报;
5、火灾扑灭后,立即清理损失情况并以书面形式向学校领导汇报。
(十二)中毒事件
1、立即保护现场各有关证据,并对中毒者实施救护,如送校医院、上级医院、拔打110报警等;
2、相关部门立即停止生产经营活动,同时向学工部报告情况;
3、学工部在了解情况后马上向学校办公室和学校分管领导及法人代表汇报;
4、由学校办公室向所在地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5、协助卫生机构救治病人;
6、保卫处联系后勤餐饮管理中心负责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
7、配合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调查,按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8、落实卫生行政部门要求,采取的其他措施,把事态控制在最小范围,做好学生思想工作,确保学校的稳定;
9、做好应急配餐工作,确保学校教学、日常工作和师生员工生活秩序的正常进行。
(十三)自杀及其他非正常死亡
1、立即救助当事人,稳定周围同学情绪;
2、向学工部、保卫处报告;
3、接到报告的部门组织人员将当事人送往医院救治;
4、学工部立即学校主要领导汇报;
5、出现非正常死亡情况者立即拔打110报警,并保护好现场。
(十四)爆炸
1、事件发生后立即组织或协助组织人员疏散,稳定学生情绪,对伤员进行现场救治;
2、同时向学工部、保卫处报告;
3、由相关部门人员向校主要领导、学工部、保卫科并拔打110报警。
(十五)防拥挤踩踏
1、指挥教师立即到达规定岗位,迅速寻找其他通道,及时赶至人流上游及时有序疏散现场的师生,防止事态扩大;
2、安排教师开展相关的救助工作,迅速排查受伤师生名单,并检查他们的身体状况。
立即与附近医院联系,迅速送受伤师生到附近正规医院诊治;
3、根据需要对事件现场采取控制措施;
4、后勤保障组。
为事故现场提供急救必需的交通工具、饮用水、药品、食物、应急器材等;
5、联系汇报组(校办、学工部、保卫处)。
负责把事故发生、发展情况报告总指挥,报告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和上级相关部门,并及时联系相关学生家长,对事故的现场、证件证物等要进行保护,等候上级部门处理。
视不同的事故及时报警(火警119、意外暴力110),与医疗机构联系:
急救中心120、校医院急诊科(电话号码),必要时及时与派出所联系(水磨镇派出所:
电话号码);
6、应急状态期间领导小组各成员之间必须保证通讯畅通。
学工部、保卫处、各系部、辅导员根据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做好本系、本班级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配合、服从对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并加以督察和指导;
7、服从领导小组为处理突发事件所作出的决定和命令,突发事件涉及的有关辅导员积极做好学生的安抚工作,突发事件涉及的其他教职工应当配合辅导员做好学生的疏导工作;
8、突发事件发生后,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应组织人员立即保护现场、采取疏散、隔离等措施,加强学生管理,并做好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确保学生心态和情绪稳定。
(十五)其他不可预测性事故:
根据情况采取相应措施并报告学校相关部门和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