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输仓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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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仓储
第十二章公司运输车队管理
12.1.货运车辆管理制度
12.1.1.自营车队的货运车辆由车队调度员统一管理。
12.1.2.聘用的货运车辆驾驶员,一般要求驾龄两年以上,有从业资格证,并必须经本公司运输部组织的驾驶技术考核合格才能办理雇用手续。
12.1.3.车辆使用原则上为定人定车,车队调度员可视业务需要临时调换车辆。
12.1.4.车辆驾驶过程中发生违章情况,由驾驶员自理。
如由于调度安排的车辆超载,由车队负责,但驾驶员必须出具违章处理单。
12.1.5.车辆驾驶过程中如发生碰撞等事故,应立即报警,由交警进行现场处理。
如事故发生原因有我方驾驶员责任的,则按公司有关车辆管理条例进行赔偿。
12.1.6.按公司制定的车辆油耗标准对驾驶员实行奖罚。
超出标准按4元/升扣罚,节约按2元/升奖励。
车型
1T
2T
3T
4T
5T
7.5T
10T
油耗(升/百公里)
13
14.5
14
22
21.5
22.5
26.5
12.1.7.对于自营车辆在运输途中发生的紧急故障,驾驶员要第一时间报告车队调度及车管员。
经初步诊断、车队调度同意后,驾驶员可以就近安排临时性的抢修处理,待返回车队后再进厂彻底排除故障。
如果在抢修地点开不到正规发票,在报销时由驾驶员出具情况说明,车管员和调度签字确认后走报销流程,并由车队自行提供其它发票抵税。
但若一旦发现当事人有利用车辆抢修可无发票报销而弄虚作假,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将对该当事人按公司有关规定严处。
12.2.车队调度员职责
12.2.1.负责车队的全面运营,包括运输任务安排、维修保养、审证年检、协调解决运输中发生的各种问题。
12.2.2.负责对驾驶员、车管员和押运员的考勤、工作安排、考核、教育等管理。
12.2.3.负责车队与驾驶员的各项经济指标的统计、成本控制与经济核算。
12.2.4.负责车队交通安全管理及防火、防水、防盗等工作,配合车管员处理各类交通事故及重大交通事故的调查。
12.3.车管员职责
12.3.1.做好检查车辆维修工作。
修理之前确定修理部位和需更换的主要部件;修理之后应检查修理质量,审核费用的真实性、正确性和合理性。
12.3.2.车辆修理费报销时,应附修理单位正式发票、电脑制作的修理费清单,并在修理费清单上签字。
12.3.3.建立每辆机动车的档案,包括购车资料、说明书、保险记录、修理记录等,并将每辆机动车的维修费用集中统计,并且负责维修后的质量跟踪。
12.3.4.负责所有机动车的保养和各类验车计划。
12.3.5.负责各类交通事故的处理。
12.4.货运车辆驾驶员职责
12.4.1.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服从调度员安排。
切实做到"十坚持"、"八不准"。
12.4.2.接受运输任务时,要做到:
任务清楚、路线清楚、注意事项和应携带工具设备清楚,若有问题及时向调度汇报。
12.4.3.装货时必须点清货物,监督并协助装卸人员进行装车,防止货损货差。
装车完毕后,要负责固定货物以免在运输途中发生翻倒。
若发现货物有破损或短缺,应要求仓库出具破损单或相关证明。
如果没有相关证明的,马上和调度取得联系以待安排。
个别特殊客户,在有破损单的情况下也要与调度联系。
12.4.4.完成运输任务后车辆必须立即回车队指定的停车处并锁好车门,不得停放在别处。
12.4.5.每日结束运输任务后,驾驶员应根据“货运委托书”的资料于每日填报“出车情况表”,核对实际里程数,并将签收单及费用等报送调度。
12.4.6.每日做好车辆的清洁和维护检查并协助车管员每周实施定期检查及保养,以维持机件寿命,确保行车安全。
12.4.7.如车辆发生故障,应及时报车队调度,统一安排检修。
出车途中发现车辆异常或故障,选择合适地点停车,自行检修或申请急修。
12.4.8.驾驶员不得擅自互换车辆,否则,发生问题由原车驾驶员负责。
随车工具及配件将定期检查,如发现遗失将由驾驶员全额赔偿。
12.4.9.运输途中不得搭乘无关人员,不稍带与运输任务的无关的物品,不得将车辆擅作与业务无关的用途。
12.4.10.执行运输任务过程中,要注意文明礼貌,维护公司的信誉和形象。
不做危害公司利益的事。
如发现他人有危害公司利益的行为要及时报告。
12.4.11.必须参加公司定期的培训工作。
通过学习不断提高业务及处事能力。
12.4.12.临时安排的替班驾驶员,必须严格按调度指令操作。
替班期间,认真保管随车证件及工具、备件。
12.4.13.与客户交接时,特别是送货延误时,驾驶员应将真实情况告知客服人员,由客服人员与客户进行沟通。
12.4.14.收货仓库系提供固定格式签收回单的,驾驶员应认真检查回单上填写的内容,确保回单有效且与实际承运货物相符。
12.5.押运员职责
12.5.1.随车装货时,协助驾驶员清点货物,发现有破损或短缺,要立即提醒驾驶员并联系调度。
12.5.2.随车装货时,负责并协助仓库装货人员安全装车。
装车完毕后,要负责固定货物以免在运输途中发生翻倒。
12.5.3.随监管车出车时,要协助驾驶员进行相关单证处理,避免在单证交接中发生单证遗失等情况。
12.5.4.指导、带教新驾驶员办理货物交接手续处理期间发生的各种问题。
第十三章外协车队管理
13.1.运输前的单证交接
13.1.1.在接到运输通知后,车队应确认清楚取单地址、联系人及收发货人的联系地址及方式。
13.1.2.确认好提货时所需单证,所需垫付的钱款、支票等。
13.1.3.确认好货物数量,安排适运车辆。
13.2.货物送达的手续
13.2.1.货物送达后,要让收货人在货运委托书上签字。
如果客户有专用签收单的,也一定要让收货人签收。
13.2.2.货物装卸、运输途中的货物交接及货物安全保证
13.2.2.1.车辆按时到达提货地点。
13.2.2.2.提货时仔细检查货物状况,如有破损、溢短量等情况及时反馈确认,必须等待回复确认后方可提货。
13.2.2.3.货物装卸中在保证人员安全的前提下,必须保证货物安全。
驾驶员和押运员要监督并配合装卸人员,避免发生装卸过程中货物破损。
13.2.2.4.货物装好后,必须进行适当的固定工作,避免在运输中造成货物倾倒。
注意用绳索固定时不要将货物勒坏。
13.2.3.运输操作中的信息交接
13.2.3.1.一切可能导致无法将货物按时送达客户的情况,都要及时反馈,比如提货单证未取到、提货仓库排队、路上堵车等。
13.2.3.2.惯例是月结的客户,要求支付费用时,必须同委托人确认后,方可支付。
13.2.3.3.若有发生需垫付大额仓储费或到付运费的情况(金额大于RMB5000.00),也必须汇报确认。
13.2.3.4.若发生与事先安排有变动的情况,比如原定车辆变动、驾驶员变动等,也必须立即反馈相关信息。
13.2.3.5.货物到达第一时间短信通知久信的委托人。
13.3.货物签收单
13.3.1.货物签收单上必须有供应商加盖的货物送抵的确认章。
13.4.供应商培训
每年或每半年对供应商进行业务培训。
13.5.供应商考核
每年或每半年对供应商的准点率进行考核和奖罚
13.5.1.准点率高于98%的,按每提高0.5%就奖励所有运费的0.2‰;
13.5.2.准点率低于98%的,按每降低0.5%扣除所有运费的0.2‰;以此类推。
第十四章仓储管理
14.1.仓储部组织结构
14.1.1.仓储部的职务分为,仓储部经理,项目经理,仓库经理,仓库管理员,理货工(包括铲车工和搬运工)。
14.1.2.仓储部经理管理下属的各仓库经理,现为芬菊路仓库经理,近泽仓库经理,安亭仓库经理和大陆仓库经理。
随着业务的发展将增加新的仓库。
14.1.3.仓库经理管理所负责仓库的业务和人员。
14.1.4.仓库管理员负责一个至多个仓储项目(视项目大小)。
14.2.岗位职责
14.2.1.仓储部经理
14.2.1.1.仓储项目的市场营销,制定仓储价格,签订销售合约;
14.2.1.2.根据业务需要扩充或缩小以及改造仓库,仓储设备的增添、;
14.2.1.3.本部门的人事安排,各仓库间的人员的调整。
人员培训计划的制定及实施。
14.2.1.4.指导和参与修订项目的操作流程。
仓储管理模式的改进、新技术的应用等的计划和实施。
14.2.1.5.负责每年公司对仓储部的经济指标的落实。
每年开支的计划和控制。
14.2.2.项目经理
14.2.2.1.辅助仓储部经理做好客户管理、合同管理。
14.2.2.2.仓储业务的质量控制及投诉处理;
14.2.2.3.项目结费的检查、汇总及收款督促。
14.2.2.4.新项目的对外报价。
14.2.2.5.仓储部经理交办的其他任务。
14.2.3.仓库经理
14.2.3.1.负责仓库的日常管理,即人员安排和协调、考勤,
14.2.3.2.检查和督促各项“仓库作业制度”的落实,
14.2.3.3.检查各项目的“月度结费简报”,制作“月度结费汇总表”;
14.2.3.4.仓库各类业务费用和管理费用的填报和确认。
14.2.4.保说仓库核销员
14.2.4.1.海关保税仓库货物管理系统的操作,保税货物入库信息的核对和确认,海关系统的提货单的制前核对和制作。
14.2.4.2.每月保税仓储数据的海关核销。
14.2.4.3.月度各类凭证装订成册及归档。
14.2.5.仓库管理员
14.2.5.1.分配项目的收货,发货,进出货核对。
14.2.5.2.数据输入,制作入库单、出库单、库存报表。
14.2.5.3.分配项目的结费。
制作每日结费、月结费清单。
14.2.5.4.项目应收款的催收,核销仓储费结费清单,核销仓储费发票。
14.2.5.5.月度各类凭证装订成册及归档。
14.2.6.理货工
14.2.6.1.收货,发货的实物操作。
14.2.6.2.收货过程中的单证和实物的核对,货物的外包装的检查,理货。
货物进库后,向仓库管理员提供实收货物的情况,包括数量,品名,规格,货物状态,货物存放的库位号。
14.2.6.3.出库过程中的按单挑货,打包,核对。
14.2.6.4.整理仓库。
周围环境的保洁。
自用设备的简单维护保养。
14.3.仓储管理
14.3.1.制单
制单属于仓库管理员的范围内工作。
单证有入库单,出库单,调整单,库存单等。
单证上的数据必须由客户提供,如果单证上的数据是由制单人在实物上获取的,则必须由客户确认后方可录入。
结费单上的计算依据必须根据报价、合同及仓储部经理的书面通知书。
14.3.2.单证管理
单证上的签字必须齐全,签字时间不得超过事件发生后的24小时。
14.3.2.1.上述单证(进库单,出库出单,库存单,月结费单等),须在二天内将其存放在分类文件夹内
14.3.2.2.每月15日前,将前一个月的单证,按公司,按类别装订成册(小项目可将多个类别合订一册)。
14.3.2.3.成册的文档保存期不少于5年。
14.3.3.货物堆放
货物堆放属于理货工和仓库管理员的工作范围。
14.3.3.1.堆存区
货物堆放堆存区分正常区,理货区、待检区,退货区,坏品区。
一般货物移动的期限为二天,即在货物的存放区域确定后的二天内,必须将货物移到规定的堆存区。
14.3.3.2.相叠堆放高度
货物相叠堆放的高度以安全为原则,一般高度不超过4.5米,货物相叠堆放的高度以客户允许的高度为原则,一般可参照具体客户专用的“操作规程(sop)”中的相关规定。
14.3.3.3.货物的堆放状态
货物堆放必须顺着标记或字样堆放(正立堆放),但由于货物的底部泄漏或底部因严重破损造成货物无法正立堆放的,可颠倒放置,但必须在四小时内通知仓库管理员或客户。
若货物的堆放状态有明显的变动,比如应该竖立的却只能横放的,则必须事先征得客户的同意。
14.3.3.4.同托盘和同库位堆放
14.3.3.4.1.同托盘和同库位可以放置不同的品名、不同的规格、不同的代码的货物。
14.3.3.4.2.货物按先进先出管理原则下的堆放则为:
对相同品名而不同进库日期的货物不能放置在同一托盘或货架编号内。
14.3.3.4.3.货物按订单管理原则下的堆放则为:
相同品名、相同收货人的货物不能放置在同一托盘或货架编号内。
14.3.3.5.其他堆放
货物是零散的,或直接消费包装状态的,必须用空纸箱妥善存放,并须合盖防尘堆放。
14.3.4.仓库日常管理
仓库内的管理由理货工负责,由仓库经理督促检查。
14.3.4.1.必须保持消防通道的始终通畅。
14.3.4.2.仓库内不准存放自用食品,不准抽烟,仓库内由于工程上的需要而动明火的,必须由动火单位填写动火申请,并须仓库经理签字同意。
14.3.4.3.在收/发货完毕后应做好清洁整理工作,要求做到仓库地面干净,无散落产品,垃圾,油污等。
14.3.4.4.仓库内理货后产生的包装废料(木版,纸盒等),可暂时存放在仓库内,但当天下班前必须运离仓库。
14.3.4.5.液压车、手推车和铲车每天使用完毕后须放回指定区域。
最后离开仓库者必须关灯,关窗和锁门。
14.3.4.6.仓库周围场地每天上班前及下班后必须清扫一次。
14.3.5.货物入库流程
14.3.6.货物出库流程
14.3.7.库存盘点流程
14.3.8.差错处理流程
14.4.归档要求
14.4.1.上述凡要求归档的单证,须在二天内将其存放在分类文件夹内(进库单,出库出单,库存单,月结费单等)。
14.4.2.每月15日前,将前一个月的单证,按公司,按类别装订成册(小项目可将多个类别合订一册)。
14.4.3.成册的文档保存期不少于5年。
14.5.仓库安全设施
14.5.1.仓库的选址和建造须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和《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
(仓库负责人)
14.5.2.仓库需经有关部门(规划、设计、质检、消防等)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仓库安全员)
14.5.3.按消防条例配备必需的有效消防器材。
消防器材的数量和设置位置应符合消防法规的规定和要求。
消防器材前不得有阻挡物。
(仓库安全员)
14.5.4.定期检查消防器材,及时更换过期的消防器材,保证其有效性。
(仓库安全员)
14.5.5.仓库区域不准吸烟,严禁烟火。
(每个人)
14.5.6.仓库内留有人行道和消防通道,时刻保持它的畅通。
(仓库安全员,理货员)
14.5.7.仓库内设置紧急通道且保持在任何时候能从内开启。
(仓库安全员,理货员)
14.5.8.紧急通道需配备应急灯,应急出口需有标志,尤其在拐角处。
(仓库安全员,仓库负责人)
14.5.9.必须有通道平面图及仓库布局平面图。
(仓库安全员,仓库负责人)
14.5.10.通道应用黄线标注,主通道至少保持2米宽。
货架之间的叉车操作宽度应为叉车长度(包括叉铲)的1.5倍。
(仓库安全员,仓库负责人)
14.5.11.道路的方向箭头应标注在地板上及仓库周围区域。
叉车的停车区域也应清楚地标明。
(仓库安全员,仓库负责人)
14.5.12.有充足的场地供车辆转弯和调头。
(仓库安全员,理货员)
14.5.13.有合适的器材或辅助用品(如梯子等)用来达到卸货和装货高度;这些器材必须安全地使用(如梯子应有橡皮包脚,有横杠等)。
(仓库安全员,理货员)
14.5.14.叉车应有规定的合适区域停放,不可随便停放。
不用时,叉车应锁住,防止他人使用。
(理货员)
14.5.15.电梯应符合设计要求,有劳动局颁发的使用证。
(仓库安全员)
14.5.16.仓库区域应有明确的限速标志(一般限速5公里/小时)。
(仓库安全员)
14.5.17.配备一定数量的容器用于储存黄沙、木屑或其他合适的吸油材料以备漏油时使用。
(仓库安全员)
14.5.18.配有报警装置如警铃等。
(仓库安全员)
14.5.19.设置安全指示牌,如“禁止吸烟”、“注意跌落等”。
(仓库安全员)
14.5.20.不准携带火种和易燃易爆品等进入仓库区域。
(仓库安全员,理货员)
14.5.21.不准在禁区内抽烟。
(每个人)
14.5.22.不准使用油灯、蜡烛、火炉、电炉。
(仓库安全员,理货员)
14.5.23.不准擅自拉、拆、装、改、迁灯泡、线路、开关、插座。
(仓库安全员,理货员)
14.5.24.仓库内必须使用防爆灯。
(仓库安全员)
14.5.25.不准外来人员擅自启用电源。
(仓库安全员,理货员)
14.5.26.不准在消防通道堆放物品和杂物等。
(仓库安全员,理货员)
14.5.27.不准在禁区内加油和使用轻质油清洗任何物品。
(仓库安全员,理货员)
14.5.28.禁止在仓库区域内明火作业。
(仓库安全员,理货员)
14.5.29.废料下班前清理完毕;保持仓库内外环境整洁。
(理货员)
14.6.叉车作业安全操作规程(理货员)
14.6.1.叉车驾驶员必须经有关部门考核合格并取得有效驾驶证后才可进行叉车作业;驾驶证件需定期参加年审。
14.6.2.叉车驾驶员应每天作出车前检查,如刹车的功效、安全带、灯、喇叭与轮胎等,确保车辆工作状况良好。
如发现车辆任何缺陷或不安全情况,应立即通知有关负责人员,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14.6.3.上岗必须穿戴劳防用品(安全帽、工作服、工作鞋等)
14.6.4.叉车启动前,驾驶员应系好安全带,行驶时鸣号警告。
14.6.5.严禁酒后驾车和疲劳驾车。
14.6.6.叉车驾驶员应严格保管叉车钥匙。
14.6.7.叉车不可超载。
叉车行驶时不可超速,尤其是在下坡时;不可在斜坡上转弯。
14.6.8.叉车应有专门的停放区域和加油、充电的区域;停放区域应远离加油和充电的区域。
14.6.9.叉车应有固定的作业区域;在危险处作业以及倒车时必须鸣笛;避免急刹车和急转向。
14.6.10.严禁用叉车运送人员、严禁用叉车提升人员。
遇特殊情况,必须事先向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获准,在落实了有效安全措施后方可操作。
14.6.11.叉车在充电和加油时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14.6.12.叉车不用时应放下叉齿,拉上刹车并关闭发动机。
14.6.13.装载时叉齿下严禁站人。
14.6.14.不可装载超宽超高的货物以免挡住驾驶员视线;不可搬运放置不稳当的货物。
14.6.15.司机在车辆运输过程中,禁止使用移动电话或其它双向通讯设备。
14.6.16.定期保养设备。
14.6.17.认真填写周、月安全记录。
14.7.理货作业安全操作规程(理货员)
14.7.1.理货人员必须经过岗位培训和安全教育后方可上岗。
14.7.2.上岗必须穿戴劳防用品(安全帽、工作服、工作鞋和手套等)。
14.7.3.在装卸作业时,指挥运输车辆停靠在指定位置,为防止车辆发生意外移动,应用三角垫块卡住轮胎。
14.7.4.在拆集装箱时,拆箱人应站在一扇门后,再小心拆另一扇门,防止货物跌落。
14.7.5.在搬运货物时,一次搬一箱,轻拿轻放。
14.7.6.严禁酒后操作和疲劳操作。
14.7.7.在液体或粉状物有可能溅到眼睛时,应使用防护眼镜。
14.7.8.货物应按指定位置有序堆放,货物固定良好。
在货物上货架时,应保持货物平衡,以防跌落。
及时清理地面污迹,保持仓库内外环境整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