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会计师报告与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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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会计师报告与管理制度
批准:
公司管理标准
编号:
M/0007-20XX-3-44
审
核
企业策划总部:
修订状态:
0/2
编写部门:
编写:
生效日期:
20XX.10.29
修订日期:
20XX.07.04
路径:
管理标准/财务管理标准/总会计师报告与管理制度/三级文件/44
名称:
总会计师报告制度
1、目的及管理原则
1.1目的
为加强对公司各级单位(包括营销中心、各级营销单位、母公司工厂以及生产性子公司等)财务工作的监控,强化财务管理总部对各级单位财务负责人(总会计师、未配置总会计师单位的副总会计师及未配置总会计师、副总会计师单位的财务部长)的管理,规范其工作行为,有效发挥财务职能,保证财务管理工作有序进行,特制订本制度。
1.2管理原则
按报告的形式、流程及要求及时反馈、处理财务管理相关内容。
2、适用范围及文件转化规定
适用范围:
财务管理总部;营销中心财务负责人,各营销单位的总会计师、副总会计师,尚未配置总会计师或副总会计师的各营销单位的财务部长(财务经理);母公司各工厂的财务部长;生产性子公司总会计师、副总会计师,尚未配置总会计师或副总会计师的子公司的财务部长(财务经理)。
文件转化:
参照执行无需转化。
3、术语、文件相关联清单、法律法规
3.1术语
特殊事项:
违反会计法规或违反重大管理授权的突发事项。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①企业运行出现异常现象以及发生较大事件或者前兆,对企业造成损失或潜在损失及其不利影响的情况;
②对任职单位的重大经营事项提出的意见或建议,以及该意见是否被采纳,若未被采纳,说明原因以及由此可能带来的风险;
③任职单位面临的经营环境或经营政策出现重大变化,预计将导致公司严重亏损或存在较大的减利影响,具体金额在100万元以上的。
④任职单位出现重大资产损失,损失金额在30万元以上的。
⑤任职单位有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各项管理制度的行为。
⑥任职单位存在的各项虚假经营行为。
⑦任职单位擅自超出年度预算的大额开支。
⑧任职单位违反利润分配方案或弥补亏损方案的分配行为。
⑨任职单位的涉税稽查事项。
⑩任职单位存在并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其他经营行为。
3.2文件相关联清单
文件编码
文件名称
M/0007-2012-3-45
《总会计师管理制度》
3.3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企业财务通则》
《企业会计准则》
4、职责
责任部门
职责描述
各级财务负责人
每月按时报送总会计师定期报告;根据公司处理、答复意见,对本单位问题加以改进。
遇重大特殊事项,随时发生随时报告,并及时提出处理意见。
财务总部审计处
收集、整理总会计师定期报告和专题报告,将问题集中后每月编制简报并提交各处室;将各处室答复意见反馈至各级单位财务负责人;对问题落实情况进行跟踪。
财务管理总部各处室
对简报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并回复至审计处。
5、KPI指标
指标名称
指标定义\计算公式
设置本指标的目的
总会报告及时率
已收报告/全部应收报告=100%
定期报告按月及时报送;
专题报告随时报送。
6、识别出来的重大管理授权:
无
7、重大违规责任追究制度
7.1对违反重大管理授权和流程相关规定,涉及到预算和业务支出的,按审批额的0.5-2%扣减流程违规者当年年度绩效薪酬。
7.2对违反重大管理授权和流程相关规定,造成资产损失的,执行《资产损失责任追究制度》和《职务履行问题责任追究制度》。
8、流程图:
9、流程说明表
定期报告
总体要求:
各单位财务负责人必须亲自撰写报告,报告内容完整,重点突出、思维清晰、表述简洁,数据有说服力。
阶段
流程节点
要点说明
报告报送
1.1报送定期报告
1.1.1各单位财务负责人编写《定期报告》,并于每月6日前上传到KM指定位置,未开通公司门户网站的子公司仍已邮件方式报送;本月已通过专题报告上报财务管理总部的特殊事项,不需要在定期报告书中单独列示。
报告处理
2.1整理区域简报
2.1.1财务管理总部高级审计专员详细审阅本区域所有总会计师报告。
根据报告内容,整理关键问题点及需要公司给予支持的事项,于每月10日前形成所负责区域的总会计师简报。
总会计师简报分为报告事项和需协调解决事项两部分。
2.2汇总区域简报
2.2.1每月11日前由分管财务体系管理的人员将各区域总会计师简报汇总完毕,提交财务审计处长审核。
2.3审核汇总简报
2.3.1每月13日前财务审计处长审阅需反馈意见事项界定的责任处室是否合适。
2.4简报问题答复
2.4.1经财务审计处长审核后的汇总简报,由财务体系管理专员发送至各处室,各处室处长在收到简报后的3天内对问题给出专业化的处理建议或解决方案。
2.5审核答复意见
2.5.1各处室处长将给出的建议或解决方案报分管副部长审核。
2.6修改答复意见
2.6.1各处室落实分管副部长审核意见,并反馈给相关处长;
2.6.2各处室处长落实审核意见,并反馈给财务体系管理专员。
2.7汇总答复意见
2.7.1每月18日前财务体系管理专员将经副部长审核后的简报汇总整理,并提交财务管理总部部长审核。
2.8审核答复意见
2.8.1财务管理总部部长审阅答复的意见,如有修改意见,将意见反馈分管副部长修改。
2.9答复意见回复
2.9.1根据财务管理总部部长的意见,汇总整理总会简报。
每月25日前将各单位报告问题及答复,由区域审计专员回复至各单位财务负责人。
.问题落实
3.1落实答复意见
3.1.1各单位执行处理建议或解决方案。
专题报告
阶段
流程节点
要点说明
报告
报送
1.1电话沟通
1.1.1特殊事项发生时,各单位财务负责人应根据问题重要程度,立即向高级审计专员或财务管理总部分管领导汇报,财务管理总部分管领导同时向部长汇报。
1.2专题报告
1.2.1特殊事项发生时,应同时撰写《专题报告》(具体要求参照《专题报告模板》)并在事项发生一日内上报财务管理总部。
报告
处理
2.1收集报告
2.1.1高级审计专员收集报告;
2.2征求意见
2.1.2高级审计专员将收集的专题报告征求专业处室意见;
2.3初步报告
2.3.1根据处长的意见,在收到报告一日内形成初步方案;
2.4审计处长审批
2.4.1高级审计专员将报告及初步方案,报财务审计处处长审批;
2.5副部长审批
2.5.1分管副部长审批专题报告和初步方案;
2.6部长审批
2.6.1部长审批专题报告和初步方案,并形成最终处理方案。
2.7回复
2.7.1高级审计专员将处理方案回复至相关单位财务负责人。
问题
落实
3.1执行方案
3.1.1单位财务负责人组织落实。
3.2后续跟踪
3.2.1财务审计处在日后审计过程中进行审计验证。
10、表单或模板清单:
附件1:
M/0007-2012-3-44F01A 《定期报告模板》
附件2:
M/0007-2012-3-44F02A 《特殊事项专题报告模板》
附件3:
M/0007-2012-3-44F03A 《高级审计专员管理区域划分》
附件4:
M/0007-2012-3-44F04A 《报告上传KM操作说明》
1.目的和管理原则
1.1目的
为加强对公司所辖各单位的总会计师工作职责管理,规范财务管理工作,促进建立健全各单位财务内部控制机制,有效防范财务风险,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1.2管理原则
明确总会计师职责和管理权限,并按职责要求进行管理。
2.适用范围及文件转化规定
适用于公司营销中心财务负责人;公司所辖各营销单位的总会计师、副总会计师;以及尚未配置总会计师或副总会计师的各营销组织的财务部长;公司所辖各生产子公司总会计师、副总会计师,以及尚未配置总会计师或副总会计师的子公司的财务部长;母公司各工厂的财务部长。
文件不需转化。
3.术语、相关联文件清单、法律法规
3.1术语
无
3.2相关联文件清单
无
3.3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企业会计准则》
《企业财务通则》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
《总会计师条例》
4.职责
责任部门
职责描述
财务管理总部
1、负责总会计师管理,制定总会计师管理制度,明确总会计师职责、权利和承担的责任;
2、负责总会计师财务专业管理的业绩考核。
人力资源管理总部
负责总会计师的绩效考核。
5.KPI指标:
无
6.识别出来的重大管理授权:
无
7.重大违规责任追究制度
7.1对违反重大管理授权和流程相关规定,涉及到预算和业务支出的,按审批额的0.5-2%扣减流程违规者当年年度绩效薪酬。
7.2对违反重大管理授权和流程相关规定,造成资产损失的,执行《资产损失责任追究制度》和《职务履行问题责任追究制度》。
7.3如出现以下情形,依照公司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
7.3.1任职单位出现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财经纪律和公司规章制度行为的,以及内部控制制度存在严重缺陷的;财务会计工作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财经纪律和公司规章制度行为,总会计师不抵制、不制止、不报告的,应当依法追究企业总会计师的工作责任;造成重大损失的,应当追究其法律责任。
7.3.2财务会计信息严重失真,造成严重影响和损失的;财务基础管理混乱且在规定时间内整改不力的;出现重大财务决策失误造成重大资产损失的总会计师应当引咎辞职。
在任职单位经营决策过程中,总会计师未能正确履行责任造成失误的,根据情节轻重,按公司规定给予相应处分。
7.3.3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对于总会计师玩忽职守,造成企业财务会计工作严重混乱的,或以权谋私、滥用职权、徇私舞弊以及其他渎职行为致使公司资产遭受损失的,依照公司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纪律处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8.流程图:
无
9.流程说明表
阶段
关键控制点
要点说明
总会计师任职条件
1.职业道德
1.1具有较高的政策素养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坚持原则、廉洁奉公、诚信至上、遵纪守法;
1.2熟悉国家财经法规、财务会计制度,以及现代企业管理知识,熟悉企业基本业务,具备较强组织领导能力、战略管理能力,以及较强的财务管理能力、资本运作能力和风险防范能力。
执行力强,并具有创新意识。
2.文化程度
2.1具备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应当具有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注册会计师、注册内部审计师等职业资格。
3、专业及年限
3.1从事财务、会计、审计等管理工作8年以上,具有良好的工作业绩。
3.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总会计师:
3.2.1不符合总会计师任职条件的;
3.2.2曾因违反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有不良行为并且受过公司党纪政纪处分的;
3.2.3曾因渎职或者决策失误造成企业较大经济损失的;
3.2.4对企业财务管理混乱、经营成果严重不实负主管或直接责任的;
3.2.5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党纪、政纪规定的其他情形。
总会计师的职责
1.会计管理职责
1.1贯彻执行国家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遵守国家财经纪律,运用现代管理方法,按公司的统一要求,组织和规范任职单位会计工作;
1.2执行公司统一会计核算方法、会计政策,建立健全任职单位财务会计管理体系;
1.3组织实施任职单位会计核算与管理,开展财务收支的分析、预测、计划、控制和监督等工作,组织开展经济活动分析,提出加强和改进经营管理的具体措施;
1.4审核财务报表和报告,并对其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
1.5按照公司统一部署和工作需要,推动实施财务信息化建设及各项功能拓展项目,提高会计核算工作效率;
1.6负责任职单位的财务机构设置,组织制定财务人员管理相关制度,提出财务部门人员配备和考核方案。
2.财务管理与监督职责
2.1执行公司总部下发的各项财务管理制度,组织制定任职单位财务管理规章制度,并监督各项财务管理制度执行情况;
2.2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及财务职能战略,组织编制任职单位财务规划;
2.3负责任职单位的全面预算管理工作,按确定的预算目标组织制定预算方案,对全面预算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分析,协助建立内部绩效考核方案,为经营目标的实现提供支持;
2.4制定或参与制定任职单位增收节支、节能降耗计划,组织实施成本费用控制措施,落实成本费用控制责任,跟踪控制措施实施效果;
2.5执行公司资金管理相关政策及制度流程,编制年度、月度和日资金收支预算,经公司批准后组织实施,制定任职单位资金管控方案,监督各项资金运转情况,保证资金安全,合理控制存货资金占用,按公司采购账期付款规定付款,及时回笼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2.6协助制定并监控任职单位各项资产管理措施,按公司要求组织资产保险,组织资产损失的处理工作,保证资产运行安全;
2.7规范任职单位税务管理,依法纳税,防范和降低税务风险,充分利用税收优惠政策,进行税收筹划,降低税务成本;
2.8积极协调当地政府机关,争取优惠政策;
2.9及时报告重大财务事件,组织实施财务危机相关处理工作;
2.10制定并组织实施财会人员的业务培训计划,不断提高财会人员的业务水平。
3.财会内控机制建设职责
3.1根据公司统一要求,建立健全企业财务内部控制体系;
3.2组织评估、测试财务内部控制体系运行的有效性;
3.3组织建立健全任职单位多层次的财务监督机制,落实财务内部控制责任,对任职单位经济活动的全过程进行财务监督和控制;
3.4组织建立和完善任职单位财务风险预警与控制机制。
总会计师的权利
1.参与权利
1.1总会计师有权参与企业重大事项的决策,参加总经理办公会或者企业其他重大决策会议,参与表决企业重大经营决策,具体包括:
1.1.1参与拟定所在单位年度经营目标、中长期发展规划以及发展战略;
1.1.2制定企业资金使用和调度计划、费用开支计划、物资采购计划、筹资计划以及利润分配、亏损弥补方案;
1.1.3企业所有经济合同的审议。
2.监督权利
2.1总会计师有权对任职单位的各项重大决策事项、财务运作和资金收支情况以及内部控制制度和程序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3.会签、建议权利
3.1总会计师与总经理对任职单位重大经营事项进行联签,对于应当实施联签的经济事项,包括各种方案、计划、合同等,未经总会计师签字或者授权,不得实施或执行。
对于未经总会计师联签而实施的事项,总会计师应立即上报公司财务管理总部;
3.2总会计师有权对财会人员配备提出建议,财务部门负责人的任用、晋升、调动、奖惩,应当事先征求总会计师的意见。
总会计师的责任
1.主管责任
1.1企业提供和披露的财务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
1.2企业会计核算规范性、合理性以及财务管理合规性、有效性;
1.3企业财会内部控制机制的有效性;
1.4企业违反国家财经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造成严重后果的财务会计事项。
2.相应责任
2.1企业管理不当造成的重大经济损失;
2.2企业决策失误造成的重大经济损失;
2.3企业财务联签事项形成的重大经济损失。
3.其它
3.1总会计师对任职单位作出的重大经营决策持有不同意见或者有关建议未被采纳可能造成经济损失的情况,应当立即向财务管理总部汇报,总会计师履行上报职责后,因决策失误造成的损失不再追究总会计师的责任;
3.2企业尚未设置总会计师、副总会计师职位,或者未按规定明确分管财务负责人及类似职位人员兼任总会计师并履行总会计师工作职责的,或者总会计师未被授予必要管理权限有效履行工作职责的,本制度规定的工作责任应当由企业主要负责人承担。
总会计师绩效考核
1.考核内容
1.1考核内容包括业绩考核、能力素质考核和360度民主评议三部分,权重分别为70%、20%、10%。
1.2考核分工
1.2.1“业绩考核”是由财务管理总部对其设定的财务专业管理KPI指标完成状况实施的考核评价。
1.2.2“能力素质考核”是依据不同行政或专业职务而设定的能力素质标准要求,由直线上级和专业上级进行的胜任能力评价。
其中直线上级(总经理)评价占35%,财务管理总部评价占65%。
1.2.3“360度民主评议”是由公司人力资源管理总部组织的,所在单位经营管理团队互评、中层管理者和员工代表对经营管理者德、能、勤、绩和员工关系管理的评价。
2.考核评价
2.1业绩考核,由财务管理总部根据设定的专业管理指标月度/季度/年度跟踪打分,并定期将结果反馈;年终根据指标完成的情况进行考核评价。
2.2能力素质考核,每年度进行一次,考核评价前,财务管理总部要组织集中述职,并根据述职情况和能力素质考核标准进行评价;能力素质评估标准包括:
能力素质要素、定义以及分级评价标准。
分级评价标准分为优秀、良好、胜任、待改进/不胜任四级,分别赋予5、4、3、2分。
总会计师年度述职报告应当围绕企业当年重大经营活动、财务状况、资产质量、经营风险、内控机制等全面报告本人的履职情况,对本人在其中发挥的监督制衡作用进行自我评价,并提出改进措施。
2.3.3360度民主评议,由公司人力资源总部组织,相关标准执行《中层经营管理者绩效评价规定》中4.1、4.2、4.3条款。
3.评价结果及应用
3.1执行公司《中层经营管理者绩效评价规定》中评价结果及应用的相关条款。
总会计师任职培训
1.总会计师任职培训
1.1总会计师任职前的工作实习按照公司《职务岗位任职实习制度》执行。
1.2总会计师任职前,需要接受公司总会计师任职培训。
主要包括:
1.2.1国家财经税务法规、财务会计制度,以及现代企业管理知识;
1.2.2公司概况及财务管理架构、体系和管理模式;
1.2.3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及主要会计政策,财务专业知识及实务操作;
1.2.4企业财务内部控制体系相关知识。
1.3财务管理总部定期组织对总会计师的任职后专业培训,以不断提高总会计师队伍的业务水平及工作能力。
其他
1.1对于暂时尚未委派总会计师的单位,其财务部长(经理)的任命需由股份公司财务管理总部审核确认。
10、表单或模板清单: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