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经理部安全管理实施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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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部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项目经理部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汕头公路桥梁工程总公司
广贺高速公路一标段项目经理部
一标段项目经理部安全治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贯彻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加强项目经理部安全生产治理,杜绝安全事故,努力提高安全生产治理水平,“安全、优质、高效”的建成广贺高速公路。
项目部结合本标段工程实际,在国家、公司有关安全生产治理方法的基础上,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编制依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
第三条 本细则适用于广贺高速公路第一标段,凡参与修建此标段工程的施工队伍及职员均应遵守及执行本实施细则。
第四条 项目部各级领导在治理生产的同时,要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令和制度,在打算、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时候,同时打算、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第五条 安全生产是企业治理工作的重要综合指标之一,项目部各级领导和各职能部门要自觉增强安全意识,在任何情形下都要坚持安全生产不坚决,把“安全第一”的思想贯彻到一切经济、技术决策和施工生产活动之中,做到讲效益必须讲安全。
各项目部各部门领导都要明确各悠闲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地位和责任,发挥各自的工作优势,形成安全生产群体治理的新格局,共同搞好安全生产。
第六条 安全生产,人人有责。
每个施工人员都要认真遵守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履行自己的安全生产职责,人人关怀安全、个个为安全操心出力,共同搞好文明施工、安全生产。
第二章 安全目标
第七条广贺高速公路路一标段施工生产安全目标:
无重大伤亡事故、无重大行车责任和特大交通责任事故、无重大火灾事故、无锅炉压力容器爆炸事故;无职工因工死亡,无重伤及以上事故。
第三章 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八条安全生产责任制,是企业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明确规定项目部各级领导、职能部门和各施工作业队生产工人在生产过程中应负责的一项差不多制度。
它既是企业岗位责任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又是劳动安全治理制度的核心。
项目部各级领导、职能部门都要明确各自的安全职责,齐抓共管,共同搞好安全生产工作。
第九条项目经理、副经理安全职责
项目经理对本标段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组织领导责任。
项目副经理在项目经理领导下对本标段的安全工作负直截了当领导责任。
一.具体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劳动爱护方针、政策、法规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条例、规程、规则等。
组织制定各工种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并检查、督促、落实执行。
二.认真做到“五同时”。
每月召开一次安全例会,分析安全生产情形、进展趋势,对存在问题,提出具体措施,认真落实,并付诸实施。
三.在施工前,组织工程部编制好安全设计或安全措施,对重点工程、关键部位和采纳新技术、新工艺以及本项目部没做过的工程,都必须单独编制安全设计或安全措施,按规定报批后方能施工。
四.负责组织编制项目部安全技术措施打算,报经公司批准后,积极组织力量完成。
五.每月组织一次安全大检查。
重大事故隐患要进行重点检查,认真做好检查记录,对查出的问题要定人、限时解决。
对项目部不能解决的问题,要迅速采取措施并及时上报。
发觉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形,要赶忙停止作业,撤出人员。
六.负责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组织专门工种工人的培训、考试、评比工作。
七.充分发挥安全监察人员的监督检查作用,尊重和支持他们的“三大权力”,不要安排他们做非本职工作,保证他们履行安全监督工作职责。
八.发生重伤及以上和轻伤多人事故,要赶忙赴现场处理。
支持组织调查,提出事故调查报告和处理意见报公司审批。
第十条总工程师安全职责
总工程师在项目经理的领导下对本标段的安全工作负直截了当技术领导责任。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劳动爱护方针、政策。
贯彻执行国家科技政策和上级颁发的施工规范、规程、条例、规定和技术标准。
二.负责审批有关技术文件、施工方案、安全设计(安全措施),组织有关部门对已批准的施工方案、安全设计(安全措施)进行实施。
三.组织施工技术、安全监察、劳动爱护人员,研究推广安全生产、防尘、防毒新技术,开展安全生产和劳动爱护科研工作。
四.组织干部、工人的安全技术教育,提出预防措施,保证安全施工。
五.按有关规定,参与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
第十一条工区长(场长)安全职责
项目各工区(场)长对本项工区(场)的安全工作负直截了当领导责任。
一.具体执行上级及项目部有关安全生产的条例、规程、规则、规定、制度、细则、措施。
每半月召开一次有工程技术人员、领工员、安检员、班(组)长参加的安全例会,总结半月的安全情形,检查安全措施落实情形,布置下半月安全工作,并作好记录备查。
二.在布置月、旬作业打算时,要做到“五同时”。
三.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当生产效益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必须坚持“安全第一”不坚决。
要努力搞好文明施工,推行标准化作业,为工人制造一个有安全保证的作业环境,项目队长要以身作则带头遵章守纪,不得违章指挥,盲目蛮干。
四.认真落实以岗位责任制为中心的各项安全生产治理制度,负责组织实施项目部编制的安全设计、安全措施,对临时设施、机械设备、小型机具、劳动爱护设施等,使用前要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验收。
未体会收合格不准使用,并需建立治理使用制度,定机定人,加强修理保养,不准无证上岗和带病操作,确保安全。
五.每旬组织一次安全检查,经常深入工地,及时处理不安全因素和禁止违章作业,发觉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形,要赶忙采取停工、撤离人员的果断措施,同时迅速采取有效方法排除险情,并赶忙向项目部报告。
六.每周对职员进行一次劳动纪律、安全技术教育,提高职员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负责对工种调换的工人进行“三级”教育,经考试不合格者,不得上岗操作。
严格执行专门工种持证操作制度,对无合格证的职员不得分配工作。
七.要加强节假日前后和探亲归队职员的安全教育,认真做好思想工作,稳固职工情绪,幸免发生意外事故。
八.发挥安全检查人员的作用,尊重和支持他们的“三大权力”。
不派安全专职人员兼职其他工作,保证他们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
要配齐工班安全员,发挥和支持他们的工作。
九.督促班长坚持班前安全讲话制度,认真开展每周安全活动日,并布置活动内容。
十.发生事故,要赶忙组织抢救,防止事态扩大,爱护现场,及时上报指挥部,不得隐瞒不报。
负责轻伤事故、一样未遂事故的调查分析;参加重伤、死亡事故的调查分析。
第十二条现场施工员安全职责
在项目工区长和工程技术人员指导下,对分管工程的安全工作负责。
一.认真执行项目部及工区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和制定的安全措施。
按照技术交底书,正确指导工班切实按照技术文件、操作规程、安全规则、措施和各项安全制度等进行施工操作。
二.依照工程任务合理安排劳动力,严格执行安全制度,确保安全生产是领工员的要紧工作职责。
对职员提出安全工作上存在的问题,要及时加以解决,不能解决的报告工区长解决。
三.会同技术、安检、物资人员和工班长,对生产机具、设备、脚手架、道路、电力、安全防护设施等进行检查验收,确保安全可靠。
保证职员在安全状态下进行操作。
遇有紧急险情,职员处于危险状态下操作时,有权赶忙停止施工,撤离危险区,然后报告工区长或项目部领导。
在轮班作业中,每班都要有值班领工员,负责安全生产,并相互做好交接班工作。
四.布置工班工作时,必须同时布置安全措施。
督促、检查工班和职员安全措施执行情形,违章违纪行为有权禁止直至责令停工、罚款。
值班领工员要与当班安全员共同做好施工中安全检查和交接班工作。
五.参加工班安全活动日,组织工班学习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亲自对职员进行岗位操作教育和实际指导,教育职员正确使用机具、安全设备和防护用品。
六.会同材料员经常检查爆破器材的使用、治理情形,发觉问题及时纠正。
七.发生事故,要赶忙组织抢救和报告,并爱护好现场,参加事故调查分析。
第十三条.工班(组)长安全职责
在工区长(站长)领导下,对本班(组)安全工作负责。
一.具体贯彻执行项目部及项目队下达的安全措施,并组织全班(组)人员讨论落实。
二.以身作则并负责教育全班(组)人员,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规则、规定、制度。
听从领工员、工程技术人员和安全监察人员在安全生产上的指导,保证安全施工。
三.负责班前安全讲话,检查当班职员是否配戴规定的劳动安全防护用品,进入工地后要会同工班安全员检查作业场所的安全情形,确认安全无问题后方可进行施工作业。
下班后要负责将本班的安全情形和待处理的问题以书面形式向下班交接,双方签认。
四.随时注意检查职员操作、工作环境、安全措施、生产机具、设备等安全情形,保证安全操作。
发觉不安全问题,本班(组)能解决的要赶忙解决,不能解决的赶忙向工地负责人报告。
如情形紧急,要赶忙停止作业,通知职员撤离危险区,然后再报告领导。
五.负责对一样职员调换岗位的教育。
必须坚持专门工种职员持证操作,对无操作证的职员不得分配工作。
教育职员要按章操作、文明施工,禁止违章蛮干,有权拒绝违章指挥。
六.班(组)分散工作时,一样不准单人操作,二人以上时要指定专人负责安全工作,并交待安全注意事项。
七.负责组织安全活动日,总结一周安全情形,注意发挥工班安全员作用,支持他们的工作,认真听取工班安全员和工人的意见,搞好本班(组)安全工作。
八.固定专人领取、使用并治理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和防护、防寒用品,并经常督促检查其执行安全治理制度情形。
九.发生事故,要赶忙组织抢救和报告,并爱护好现场,参加事故调查分析。
第十四条.岗位职员安全职责
岗位工人在班(组)长领导下,对本岗位的安全负责。
一.遵守劳动纪律,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安全规则、制度,不违章冒险作业。
二.专门工种要持证操作,不准将设备交给无证者操作。
在未熟悉设备性能和操作规程前,不得上岗操作,禁止酒后开车、驾驶机械和进入作业场所。
三.保证本岗位工作地点和设备、机具的安全整洁,安全防护装置必须齐全可靠,不得随意拆除。
四.努力学习本工种的安全生产知识,增强安全意识,提高自我防护能力。
进入有物体坠落部位和施工现场,以及隧道、地下洞室时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在高处、悬崖、陡坡等处作业时必须要正确使用安全带。
五.听从领导和施工员、安全员的指挥,爱护和正确使用劳动爱护用品,不准违章蛮干。
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及时反映、处理不安全因素,主动提出改进安全生产工作的建议,积极参加事故抢救工作。
六.有权拒绝同意违章指挥,对上级单位领导人忽视职工安全的错误决定和行为有权提出批判或越级反映。
第十五条.安质部安全职责
安质部在本标段的管辖范畴内对安全生产工作负有监督检查责任。
一.监督检查项目部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爱护的方针、政策、法规和公司颁发的有关规章制度。
二.参加审查安全设计或安全技术措施,积极提出改进意见,负责监督贯彻执行。
参加检查验收各种施工临时设施和劳动爱护措施。
对不符合安全规定者,有权禁止使用。
三.参加生产会议,对本标段的安全生产形势、伤亡事故情形和保证安全生产问题,提出建议和要求。
四.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方法,督促工程部制定安全保证措施,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形。
负责编制劳动爱护安全技术措施经费打算,检查打算执行情形,并对安措工程组织验收。
五.经常深入现场检查安全生产情形,提出改进意见,对查出的严峻安全问题填写“三定一记”通知单,督促限期整改。
对领导违章指挥、职员违章作业有权禁止;遇有严峻危及人身安全的情形,有权指令先停止生产或指挥作业人员撤离危险区,并赶忙报告有关领导研究处理。
六.会同办公室、配合上级做好专门工种工人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和发证工作。
七.在评先奖励工作中有对被评选人员依照其对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