隧道工程安全标准定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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隧道工程安全标准定稿
隧道工程安全标准
1.总则
1.1为加强项目部隧道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切实提高公司整体隧道工程安全管理水平,特制定本标准。
1.2本标准适用于公司所有在建项目。
2.一般规定
2.1隧道工程应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经项目技术负责人审核报监理工程师批准后严格实施。
分项工程施工前,应进行技术交底。
2.2隧道施工应严格遵循“五不挖”原则,即:
不探不挖、不护不挖、不测不挖、不定不挖、不符不挖。
施工中应按要求进行监控量测,并及时做好量测数据分析。
长大隧道和岩溶、突水等不良地质隧道应采取长、中、短距离相结合的综合物探技术进行超前地质预报,并采取水平地质钻探核实验证,每个水平地质钻探断面至少布设3个钻孔,前后两次钻孔搭接应达到5米以上。
2.3进入隧道工地的人员,须正确佩戴安全防护用品。
隧道施工的备班组间,须建立完善的交接班制度,且须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制度、洞口进出登记24小时值班制度。
隧道开挖面作业人员不宜超过9人,钻孔过程中应当有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随时检查工作面状况。
2.4单元工程(分部分项工程)应设置明显的风险告知牌。
2.5应编制隧道塌方、爆破事故、机械伤害等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救援预案应具有适应性和操作性。
对于可能存在塌方、涌突水等地质灾害的隧道,应当对应急预案至少进行一次预演,检验其可操作性和有效性。
2.6爆破、临时用电、个人防护、设备管理等参照相关标准要求执行。
3.一般隧道安全防护设施
3.1洞口管理
3.1.1靠近国道、省道边的隧道宜采用封闭管理,设置围墙。
并配无轨式电动门,宽度不小于6m,如图3.1.1-1所示。
图3.1.1-1隧道工区大门设置实例图
3.1.2隧道洞口应设置值班房、栏杆。
值班房规格不小于2m*3m。
,村料宜用彩钢瓦活动板房,如图3.1.2-1所示。
栏杆宜采用智能道闸一体机(自动栏杆),如图3.1.2-2所示。
值班室设“进洞请登记”、“值班室”明显标示。
内挂“隧道值班制度”牌。
未设置安全人员电子管理系统的洞口,应在值班室外醒目位置设置领导带班值班、人员进出登记牌。
图3.1.2-1隧道洞口值班室设置实例图3.1.2-2隧道洞口栏杆设置实例图
3.1.31km以上长大隧道须设置隧道人员电子管理系统,并有人员定位功能。
人员电子管理系统主要由电子IC卡感应器、LED电子显示屏、读卡芯片、计算机系统等组成,将进出洞人员数量、工种、时间、洞内分布位置及洞内备工序施工情况等信息反映在电子显示屏上,计算机系统能将人员信息进行存储备查。
电子屏尺寸不小于2.5m*2m,采用不锈钢支架架设,如图3.1.3-1所示。
图3.1.3-1隧道人员电子管理系统示意图
3.1.42km以上长大隧道须设置隧道视频监控系统。
监控系统摄像头安装在洞口区域,设置数量满足监控范围要求,如图3.1.4-1所示。
图3.1.4-1隧道洞口监控系统示意图
3.1.5隧道开挖超过100m后,隧道内外需安装通讯设备保证洞内外通讯畅通。
3.1.6洞顶及斜(坚)井洞口焊接钢筋支架,挂“入洞须戴安全帽、当心触电、注意安全”等警示标志。
3.2通风设施
3.2.1隧道掘进150m以上,隧道施工须采用管道通风设施进行通风。
3.2.2通风机架基础采用砼固定,采用槽钢或工字钢按承重通风机总重量的2~4倍焊制,宜设置洞外不小于20m处,高度不低于2.5m,如图3.2.2-1所示。
3.2.3风管宜采用拉链式普通PVC软管,风管上的吊环须能承受住风管自身的重压和通过风流的风压。
3.2.4通风管靠近掌子面的距离应根据隧道断面尺寸确定,送风式通风管的送风口距掌子面不宜大于15m,排风式风管吸风管距开挖面不宜大于5m。
3.2.5配备空气质量检测仪,定期测试粉尘和有害气体浓度。
图3.2.2-1隧道通风机设置实例图图3.3.1-1隧道应急灯设置实例图
3.3电力及照明设施
3.3.1洞内照明系统应安装应急照明灯,防止临时停电,应急照明灯宜不大于50m设置一个,如图3.3.1-1所示。
3.3.2隧道照明保证灯光充足、均匀,不得耀眼。
运输道路未成洞地段每隔6m、成洞地段每隔15m,装设不低于60W照明灯一个,漏水地段用防水灯头和灯罩,如图3.3.2-1所示。
3.3.3高压风水管和通风管设在隧道同侧,高压风水管安装在离地面0.4m的位置,通风管悬挂在离地面2.5m;高压线、动力线、照明线安装在隧道的另一侧,按高压、动力、照明线顺序上中下敷设;动力、照明线分开架设,线间距0.1m,离地面2.5m,高压线离地面3.5m以上,低压线路采用三相五线制,如图3.3.3-1所示。
图3.3.2-1隧道洞内照明设置实例图图3.3.3-1隧道“三管两线”设置示意图
3.3.4在隧道内需设置变电站时,变电站应选择在干燥的车行横洞内,周围须装设防护遮栏和警示灯,悬挂“止步,高压危险”或“禁止攀登,高压危险”等安全警示牌。
变压器与周围及上下洞壁的最小距离不得小于0.3m。
3.3.5变电站应采用井下高压配电装置或相同电压等级的油开关柜,禁止使用跌落式熔断器。
低压应采用成套组合电器或带有空气断路器的低压配电盘。
3.4交通安全设施
3.4.1凡停放在接近车辆运行界限处的施工设备与机械,应在其外缘设置警示灯,组成显示界限。
3.4.2工作台车和衬砌台车应设置单独固定的警示灯,台车上内轮廓应设置连串式彩灯,并粘贴反光膜。
行车通道具有足够的空间,满足洞内运输车辆通行。
3.4.3仰拱施工地段前后须设置警示锥形桶。
3.4.4在洞口、成洞地段设置15km/h限速牌;在未成洞地段、工作台架(车)处、大型设备停放处须设置5km/h限速牌;在二衬、仰拱、路面等施工地段前方30m处设置“前方施工、减速慢行”标牌,并在初支及二衬台车上悬挂警示灯,如图3.4.4-1所示。
图3.4.4-1隧道警示牌设置实例图
3.5消防安全设施
3.5.1二衬台车应设置4kg灭火器2组,防水板台车每层工作平台上应设置4kg灭火器不少于2组,洞口值班室应设置4kg灭火器不少于2组。
3.5.2空压机房应设置4kg灭火器2组,工人住宅区、办公室等其他位置消防器材的设置参照消防安全标准进行设置。
3.6排水设施
3.6.1集水井、检查井等孔口应采用覆盖防护,并设置警示标志。
3.6.2离隧道20~30m处设置沉淀池一个,排水沉淀池周边应设置安全护栏,张挂密目式安全立网,并设置警示标志。
3.7台车防护
3.7.1工作台车平台应满铺,并设安全防护栏、爬梯、防滑等设施,安全防护栏高度为1.2m,立杆间距不得大于1.5m,横杆与上下件之间距离不得大于0.6m。
立杆和扶杆宜采用钢管制作,并涂防锈漆、红白相间的安全色。
3.7.2在工作台车两侧防护栏杆外侧配挂全反光村料制作的一组“禁止停留、注意安全、当心机械伤人、当心坠落、当心落物”安全警示牌,如图3.7.2-1所示。
图3.7.2-1隧道二衬台车安全标牌设置实例图
3.8隧道应急设施
3.8.1隧道内的人行通道、车行通道在具备施工条件时要及时贯通,在横通道口及通道内设置指示标牌及应急照明灯。
3.8.2在洞外修建应急物资库房,准备充足的型钢、方木、圆木、钢管、钢筋等应急物资,如图3.8.2-1所示。
3.8.3隧道开挖面至二衬之间,应设置直径不小于0.6m钢管的救生管道;地质不良地段,开挖面还应设置长度大于50m、直径不小于0.6m、壁厚不小于0.01m的钢管,作为必要的安全逃生通道,如图3.8.3-1所示。
图3.8.2-1隧道应急物资仓库设置实例图
3.8.4钻孔台车须配备工具箱,箱内存放应急照明、扳手、手钳等工具。
在掌子面附近须配备应急箱,箱内存放食品、饮用水、紧急医用药物等应急物资,应专人负责,定期更换,如图3.8.4-1所示。
图3.8.3-1隧道逃生管道设置实例图图3.8.4-1掌子面应急物品设置实例图
3.9坚井、斜井
3.9.1坚井井口平台应比地面至少高出0.5m,井口应设有严密的井盖、防雨设施,接罐地点应设置牢固的活动栅门,由专人保管。
3.9.2施工期间采用吊桶升降人员与物料时,吊桶上方须设置保护伞;用自动翻转式吊桶升降人员时,须有防止吊桶翻转的安全装置。
3.9.3斜井右侧应设宽1m的人行梯步供进出施工人员行走,与运输轨道的安全距离不小于2.5m,人行梯步设置1.2m高的护栏。
人行步梯每间隔50~100m设置一处休息平台。
3.9.4斜井的垂直深度超过50m时,根据斜井断面大小、纵坡坡度等有条件配备运送人员的车辆时,运送人员的车辆须有顶盖,车辆上须装有可靠的防坠器。
3.9.5斜井井底停车场应设避车洞。
3.10标识标牌
3.10.1洞口附近场地,设置“八牌一图”,洞口正上方设置铭牌,如“××隧道由中天路桥承建”字样,如图3.10.1-1所示。
3.10.2洞口附近需设置操作规程牌及作业工序指示牌,如图3.10.2-1及3.10.2-2所示。
3.10.3洞口附近还需设置“班前讲评台”,如图3.10.3-1及3.10.3-2所示。
图3.10.1-1隧道洞口八牌一图及铭牌设置实例图
图3.10.2-1隧道洞口操作规程牌设置实例图
图3.10.2-2隧道洞口作业工序牌设置实例图
图3.10.3-1隧道洞口“班前讲评台”设置实例图
图3.10.3-2隧道洞口“班前讲评台”设置示意图
3.10.4空压机房
在空压机房醒目位置设置下列“禁止入内、禁止触摸、当心触电”一组安全警示牌,如图3.10.2-1所示。
图3.10.2-1空压机房安全标牌示意图
3.10.5临时用电标志
配电箱挂“有电、危险”警告牌,高压线部位设明显危险警告标志,所有配电箱和开关应全部设置责任人和用途标识,如图3.10.3-1所示。
图3.10.3-1临时用电安全标牌示意图
3.10.6消防标志,在悬挂灭火器处设置指示标志和安全警告标志,如图3.10.4-1所示。
图3.10.2-1消防安全标牌示意图
4.一般隧道安全管理要点
4.1洞口工程
4.1.1进入隧道工地的人员,须正确佩戴安全防护用品。
隧道施工的各班组间,须建立完善的交接班制度,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制度、洞口进出登记24小时值班制度。
4.1.2洞口土石方开挖前须完善截排水设施。
洞口土石方开挖应自上而下分层开挖,分层支护。
4.1.3洞口工程施工时应对周围有影响的建(构)筑物、既有线、洞口附近交通道路采取防护措施。
4.1.4洞口开挖及支护前,应先清除和加固洞口上方及侧方可能滑塌的表土、灌木及山坡危石等,施工中应经常检查,发现松动危石应立即清除。
4.1.5隧道施工过程中,应按规定对洞口边仰坡进行监控量测,随时检查变形状态,发现不稳定现象时,及时采取措施。
4.1.6明洞支架施工时,参照脚手架、支架的安全标准要点执行。
4.2洞身开挖
4.2.1对于IV级、V级、VI级围岩隧道的施工,严禁采用全断面法开挖。
采用台阶开挖法,台阶长度应在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要求范围内,不宜过长。
初期支护的挖、支、喷三环节须紧跟。
IV、V、VI级围岩仰拱距掌子面不大于35m,Ⅲ级围岩仰拱距掌子面距离不超过90m。
4.2.2当同一隧道两个工作面接近贯通时,两端担任掘进的施工单位应加强联系,服从统一协调指挥。
两个工作面的距离接近余留8倍循环进尺时,应及时报告相关负责人,由负责人决定另一端停止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