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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辽宁教师资格证考试《中学教育学》第五章节(共三节)

第五章教师与学生

  【内容提要】

  教师职业是一种专门化的职业,有着自身的劳动特点,这些特点要求教师必须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这是教师做好本职工作的前提。

学生既是教育的客体又是学习的主体,在教育过程中有着自身的特点。

师生关系是指学生和教师在教育、教学活动中结成的相互关系,良好的师生关系是教育教学活动取得成功的必要保证,因此,教师要积极、努力地建立良好的师生关系,以保证教育教学活动取得更大成功。

  【学习目标】

  1.识记学生的本质特点和教师职业的特点。

  2.理解学生和教师在教育过程中的地位和作用。

  3.理解和掌握教师劳动的特点。

  4.运用有关教师职业素养及师生关系理论等,结合教育实际说明教师职业素养对教师工作的重要意义以及建立良好师生关系的意义。

第一节教师

  教师职业是一种专门化的职业,有着自己的职业特点和劳动特点,这些特点决定教师必须具有较高的职业素养。

  一、教师职业的性质与特点

  

(一)教师职业的性质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一章第三条对教师的概念作了全面、科学的界定:

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承担教书育人、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提高民族素质的使命。

第一次从法律上确认了教师的社会地位和专业性。

  1.教师职业是一种专门职业,教师是专业人员

  1966年,国际劳工组织和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关于教师地位的建议》中提出,教师工作应该被视为一种专门职业,是一种要求教师经过严格训练和持续不断的研究才能获得并维持专业知识及专门技能的职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职业分类与代码》中,各级各类教师被列入了“专业、技术人员”这一类别。

  2.教师是教育者,教师职业是促进个体社会化的职业

  个体从自然人发展成社会人,是在学习、接受人类经验,消化、吸收人类文化的社会化过程中逐步实现的。

人类早期社会教化的主要承担者是部落、氏族首领和经验丰富的长者,随着社会的发展,产生了专门以教化年轻一代成为合格成员为己任的劳动集团——教师。

他们根据一定社会要求向年轻一代传授人类长期积累的知识经验,规范他们的行为品格,培养他们的价值观念,引导他们把外在的社会要求内化为个体的素质,实现个体的社会化。

  

(二)教师职业的特点

  不同职业的性质,使不同职业所扮演的角色、承担的职责都表现出不同的特点。

教师职业的最大特点在于职业角色的多样化。

角色是个人在一定的社会规范中履行一定的社会职责的行为模式。

每个人在社会中同时扮演许多角色,但职业角色是相对单一的,而教师这一职业却具有多种角色的特点。

一般说来,教师的职业角色主要有:

  1.传道者角色

  教师负有传递社会传统道德、价值观念的使命。

进入现代社会,虽然道德观、价值观呈现出多元化的特点,但学校、教师的道德观、价值观总是代表着居于社会主导地位的道德观、价值观,并用这种观念引导学生。

除了社会一般的道德观、价值观外,教师对学生的“做人之道”、“为业之道”、“治学之道”等也有引导和示范的责任。

  2.授业、解惑者角色

  教师是社会各行各业建设人才的培养者,他们在掌握了人类经过长期的社会实践活动所获得的知识、经验、技能的基础上,对其精心加工整理,然后以特定的方式传授给年轻一代,并帮助他们解除学习中的困惑,启发他们的智慧,形成一定的知识结构和技能技巧,成为社会有用的建设者。

  3.示范者角色

  教师的言行是学生学习和模仿的对象。

学生具有向师性的特点,教师的言论行为、为人处事的态度会对学生具有耳濡目染、潜移默化的作用。

  4.管理者角色

  教师是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组织者和管理者,需要肩负起教育教学管理的职责,包括确定目标、建立班集体、制定和贯彻规章制度、维持班级纪律、组织班级活动、协调人际关系等等,并对教育教学活动进行控制、检查和评价。

  5.父母与朋友角色

  教师往往被学生视为自己的父母或朋友。

小学低年级的学生倾向于把教师看做父母的化身,对教师的态度类似于对父母的态度。

高年级学生则往往愿意把教师当做朋友,也期望教师能把他们当做朋友看待,希望得到教师在学习、生活、人生等多方面的指导,希望教师能与他们一起分担痛苦与忧伤,分享欢乐与幸福。

  6.研究者角色

  教师的工作对象是充满生命力的、千差万别的活的个体,传授的内容是不断发展变化着的人文、科学知识,这就决定了教师要以一种变化发展的态度来对待自己的工作对象、工作内容,要不断学习、不断反思、不断创新。

  教师职业的这些角色特点,决定了教师职业的重要意义和重大责任,决定了对教师高素质的要求。

  (三)新课程改革背景下教师角色的转化

  教师角色的特征是随着社会的变化而变化的。

在历史上,教师这一社会角色的特征经历了从长者为师到有文化知识者为师,再到教师即文化科学知识的传递者的演变历程。

在21世纪,教师这一角色的特征正在发生着新的变化。

  1.由知识的传授者转化为学习的促进者

  当前,学生的学习方式正由传统的接受式学习向创造性学习转变,关注学生的主体性是新课程改革努力的方向之一。

这就要求教师必须从传授知识的角色向教育促进者转变,教师要有更大的适应性和灵活性来面对自己的工作。

作为传统传授者角色的教师,他们是唯一的知识的拥有者,学生是知识的接受者;教师单独拥有权力,学生要在教师的控制和监督下进行学习;教学以知识传授为宗旨,学生的情感、意志、兴趣、性格等方面不大受教师的关注;教学方向、内容、方法、进程、结果和质量等,都由教师决定和负责;学习的任务和责任就是彻底的应试和接受评定。

在新课程的实施中,教师再也不能固守原有的“教师中心”的做法,必须站在学生中间,从学生的经验出发组织学生学习,为学生提供更多的发展机会。

教师作为学生学习的促进者,要面向全体学生,了解和研究每一个学生的需要及其发展的可能性,注重个别指导,尽可能满足学生的不同需要,促进学生有个性地发展。

  作为学生学习的促进者,教师还要善于引导学生转变自身学习方式。

这是针对传统的、接受式学习方式的弊端而提出来的。

新课程改革要求改变学生过于注重接受学习、死记硬背、机械记忆的状况,倡导学生主动参与、乐于探究、勤于动手的学习方式。

  2.由课程的接受者转化为课程的开发者

  教师不再仅仅是消极的课程接受者,而是要转化为积极的课程开发者,这是新课程改革倡导的新理念,也是对教师提出的新要求。

教师作为课程的开发者意味着要为课程的开发和改进献策献力,要参与课程决策的过程,在课程开发中有自己的声音。

这是提高课程适应性的重要举措,对于更好地促进学生个性的发展也具有积极的意义。

  3.由教学的实践者转化为课程的研究者

  20世纪70年代,英国学者斯滕豪斯首倡了“教师作为研究者”的理论。

这向教师提出了多方面的挑战。

教师只有把自己定位在研究者上,才能成为新课程改革的积极参与者和主动适应者。

成熟的教师应该是专家型的教师,不仅要有有效的经验行为,还要有理性的思考,应能解释、反思自己的教学实践,完善教育实践,不断交流自己的见解。

在新课程改革中,教师应以研究者的形象出现,把每一间教室都变成新课程的实验室,以研究者的眼光审视已有的教育理论,反思自己的教学实践,从而提高实施课程的效果和水平。

  4.由单一的管理者转化为全面的引导者

  真正地实施素质教育,教师就需要将自己的角色定位在引导者上,因为学生素质的形成,是一个主体的建构过程,不是在整齐划一的批量加工中能完成的。

教师要尊重学生的差异性、多样性和创造性。

作为引导者,第一,教师要牢记自己的职责,即自己的任务是要教育所有的学生,要坚信每个学生都有学习的潜力;第二,教师要慎重地运用学生的原有鉴定和介绍材料,对来自周围对某位学生的评价要小心听取,对学生不能抱有先人为主的成见;第三,在课堂教学中,教师要尽量地给每位学生同等的参与讨论的机会;第四,教师要经常仔细地检查、反省自己是否在对待不同学生上有差别,要尽量公开地评价学生的学习过程和结果,在实施奖励时,要做到公平、公正、公开,不可有不同的对待;第五,教师要经常了解学生的意见,了解他们是否感觉到了教师在期望上的偏差,随时审视,随时修正。

二、教师的地位和作用

  

(一)教师在教育过程中的地位和作用

  教师是受一定社会的委托,以培养学生为职责的专门的教育工作者,是学生智力的开发者和学生个性的塑造者。

在教育过程中,教师处于教育者、领导者和组织者的地位。

这种地位决定了教师在教育过程中起主导作用。

关于教师在教育过程中的地位和作用问题,西方教育史上存在着两种对立的观点:

以赫尔巴特为代表的“传统教育”派所持的“教师中心论”和以杜威为代表的“现代教育”派所持的“学生中心论”。

“教师中心论”认为,教师在教育过程中处于绝对的主宰地位,学生只是被动的、受支配的客体。

这种观点过分夸大教师在教育过程中的地位和作用,忽视学生在教育过程中的地位,是不正确的。

“学生中心论”则认为,学生的发展是一种自然的过程,教师无法主宰学生发展的过程,教师在教育过程中只能起到辅助的作用,就如杜威所指出的:

教师不应站在教室的前面,而应走到教室的后面去。

这种观点又过分夸大学生在教育过程中的地位和作用,否定教师在教育过程中的主导作用,也是错误的。

  教师在教育过程中起主导作用,是教师本身的特征决定的。

第一,教师是受一定社会的委托,以培养学生为职责的专门的教育工作者,他们是社会的代言人,代表着社会的利益。

社会对受教育者的要求,主要通过教师来实现,教师是一定社会教育方针、政策的贯彻者、执行者。

教师的作用就在于根据一定社会制定的方针、政策去培养人,使学生的身心朝着社会要求的方向发展。

教师代表着社会利益和价值观念,在学生的思想品德、政治方向等方面的形成和发展中起着导航作用。

第二,教师通过对学生进行“传道、授业、解惑”来影响学生,从而成为学生知识、思想等方面的教育者,学生群体的领导者,以及学生活动的组织者和管理者。

在教育教学过程中,教师对学生身心发展起着主导作用。

第三,教师是经过专门培训的教育工作者。

他们在知识、思想和身体各方面都获得了良好的发展,他们所具有的思想觉悟、业务水平、能力素质、价值观念,都能够对学生起着直接的、积极的影响。

一所学校能否卓有成效地完成培养人的教育任务,关键在教师,教师的素质在一定程度上决定着教育质量的高低。

因而,在教育过程中,应充分发挥教师的主导作用。

  

(二)教师在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

  教师是人类文化科学知识和一定社会道德准则、行为规范的继承者和传播者,在社会的延续和发展中起着桥梁和纽带的作用。

人类进入当今的文明社会,是文化科学知识世代相传的结果,没有对前人文化遗产的继承,就不会有社会的巨大发展和进步。

教师把人类长期积累的文化遗产传递给下一代,同时培养着学生探索新知识和创造新知识的能力,对社会的延续和发展作出了重大贡献。

有了教师的劳动,人类文化遗产才能得以继承,并不断向前发展。

教师通过对文化科学知识的传播,使世界各民族的文化科学知识得以交流、融合,促进社会进步和发展。

  教师肩负着为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培养人才的光荣任务。

他们的事业决定着我国青少年一代身心发展水平和民族素质提高的程度,从而关系到国家的盛衰。

社会主义教育的政治功能强调对接班人的培养,强调教育为未来社会准备一批又一批合格的建设者,教师在其中起着重大的作用。

邓小平同志曾经在《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指出:

“一所学校能不能为社会主义建设培养合格的人才,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有社会主义觉悟的有文化的劳动者,关键在教师。

”因此,可以肯定地说,教师在社会发展中所起的作用是十分重大的。

三、教师劳动的特点

  教师劳动是整个社会劳动的组成部分,但它不同于一般的物质生产劳动,教师是脑力劳动者,教师劳动属于特殊劳动的范畴。

教师劳动的性质是培养人,这也是教师劳动最根本的特点。

教师劳动与其他职业劳动相比较,具有其自身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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