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分计算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技术商务
总分:
10分
详见附件1“技术商务评分标准”
备注:
评标入围价确定方法如下:
(1)本工程的最高投标限价下浮系数:
91.39%。
(2)下限价:
不设。
取不高于最高投标限价下浮系数,且不低于所有投标报价平均值的85%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入围价。
附件1:
技术商务评分标准
技术商务评分标准
序号
项目
评分细则
最高
分值
提供资料
一
投标人
7
1
企业资质或资格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承包资质:
特级得0.5分。
0.5
资质证书证明文件
2
质量认证
投标人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认证的,且保持有效的得0.5分。
0.5
证书或证明文件
3
类似业绩
近三年(2013年1月1日至今),企业承担过类似业绩(指工程造价1.35亿或以上的市政截污管网或排水管网工程业绩,以竣(交)工验收时间为准):
每个业绩得0.5分,最高得2.5分。
2.5
中标通知书、合同、验收证明等
4
工程项目获奖
投标人近五年(2011年1月至今)市政截污管网或排水管网工程,获得国家、省、市行业主管部门认可的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的:
每个工程项目国家级的得1.5分,省级的得1分,市级的0.5分。
同一工程按最高计分,最高2.5分
2.5
获奖证书或证明文件
5
企业企业诚信考评
近三年(2012、2013、2014年)企业参加《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年度考评:
1.连续3年考评为A级的,得1分;
2.3年中考评有2个A级的,得0.5分;
3.其余不得分。
1
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必须包括年度考评一页)
二
项目负责人
3
1
执业资格
项目负责人取得建造师资格证书(或临时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5年或以上的得1分,5年以下(不含5年)的得0.5分。
1
证书或证明文件
2
个人业绩
近三年(2013年1月1日至今),担任过类似业绩(指工程造价1.35亿或以上的市政截污管网或排水管网工程业绩)项目负责人的(以竣(交)工验收时间为准):
每个业绩得1分,最高得1分。
1
中标通知书、合同、验收证明等
3
技术职称
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工程或给排水工程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的得1分,市政工程或给排水工程中级的0.5分。
1
证书或证明文件
说明:
上述商务标评分资料必须提交原件核对,无原件核查不予计分。
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在开标后进行原件核对,各投标人在开标时必须带备相关原件。
招标人要求投标人出示原件核对时,投标人必须能即时出示相关原件,否则,招标人有权不再核对其原件,相关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原件核对后,由招标代理在已核对原件的商务资料上盖核对原件章,当场退回原件。
未经核对的资料,在投标文件评审时不予承认。
1.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
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前附表所列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
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评标委员会将采用抽签的办法确定中标候选人。
2.评审标准
2.1分值构成
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技术标评审标准无
2.3商务标评审标准
2.3.1形式评审标准:
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3.2资格评审标准:
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3.3响应性评审标准:
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3.4详细评审标准:
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程序
3.1基本程序
评标一般按以下程序进行:
(1)商务标评审
(3)综合得分汇总
3.2技术标评审:
无
3.3商务标评审
技术标评审不合格或废标的投标文件,可不再进行商务标评审。
3.3.1初步评审
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3.1项、第2.3.2项、第2.3.3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
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
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
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3.2详细评审
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3.4项规定的量化因素和评审标准进行评审和打分。
2.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3.4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4.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
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4.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
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4.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5评标结果
3.5.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本章评标办法推荐中标候选人。
技术标、商务标分组评审的,由商务标评标委员会汇总技术标得分后,按本办法推荐中标候选人。
3.5.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3.5.3评标委员会经评审,有效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评标委员会可以视投标情况,做出以下评标结论:
(一)认为投标仍具有竞争力,推荐中标候选人;
(二)认为投标缺乏竞争力,或者认定为围标串标的,否决所有投标,建议招标人宣布本次招标失败。
招标人将修正招标方案,重新组织招标。
专用条款
1.定义
1.53所采用的书面形式包括:
√文书
√信件
□电报
□传真
□电子邮件
□其他:
2.合同文件及解释
2.2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
下列组成本合同的文件是一个合同整体,彼此应当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
当出现相互矛盾时,组成本合同文件的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协议书;
(2)履行本合同的相关补充协议(含工程洽商记录、会议纪要、工程变更、现场签证、索赔和合同价款调整报告等修正文件);
(3)中标通知书;
(4)承包人投标报价函(含招标期间的澄清文件和补充资料)(适用于招标工程);
(5)专用条款;
(6)通用条款(《广东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范本2009年》广东省建设厅制);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8)施工设计图纸;
(9)招标控制价;
(10)组成合同的其他文件。
4.语言及适用的法律、标准与规范
4.3约定适用的标准、规范的名称:
相关的现行全国施工及验收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的计价规范等。
相关标准,规范文件资料由承包人自行筹集,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
5.施工设计图纸
5.1施工设计图纸由发包人提供
(1)施工设计图纸提供的时间: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十天内。
(2)施工设计图纸提供的数量:
四份。
承包人如需加晒图纸,发包人可协调解决,费用由承包人自已承担。
(3)发包人对图纸的保密要求:
承包人对本工程图纸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与施工无关的第三者提供;承包人自行承担有关的保密措施费用。
5.2承包人提供施工设计图纸:
承包人不提供施工设计图纸。
6.通讯联络
6.2各方通讯地址、收件人及其他送达方式
(1)各方通讯地址和收件人:
发包人:
通讯地址:
收件人:
邮政编码:
承包人:
通讯地址:
收件人:
邮政编码:
监理人:
通讯地址:
收件人:
邮政编码:
工程造价咨询人:
通讯地址:
收件人:
邮政编码:
(2)视为送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