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知识百题.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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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知识百题
安全知识百题
1、什么是安全生产?
答:
安全生产是指在劳动生产过程中,要努力改善劳动条件,克服不安全因素,防止伤亡事故的发生,使劳动生产在保证劳动者安全健康和国家财产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前提下顺利进行。
2、什么是劳动保护?
答:
劳动保护是指根据国家法律、法规,依靠技术进步和科学管理,采取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消除危及人身安全健康的不良条件和行为,防止事故和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其内容包括:
劳动安全、劳动卫生、女工保护、未成年工保护、工作时间与休假制度。
3、哪些生产过程易引起硫化氢中毒?
答:
引起硫化氢中毒的生产过程主要有:
硫铁矿开采及硫磺的制造过程;石油的勘探、开采、加工过程;盐酸和硫酸的精制过程;含硫化肥、含硫农药、磺胺类药品、含硫染料、有机原料的生产过程;煤的开采和冶炼含硫金属过程。
皮革、造纸、橡胶、制糖等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废水中可能含有硫化氢;有机物或无机物的分解与腐败过程中产生大量硫化氢气体。
4、如何预防硫化氢中毒?
答:
硫化氢是一种既具刺激性又具窒息性的有毒气体。
预防硫化氢中毒,首先对作业场所要加强通风,产生硫化氢的生产设备应尽量密闭;进人可能存在高浓度硫化氢的作业场所应首先测定该场所空气中的硫化氢浓度,采取强制通风措施。
要在佩戴防毒面具以及有人监护的条件下作业。
对含有硫化氢的废水、废气、废渣,要进行净化处理,达到排放标准后方可排放。
患有肝炎、肾病、气管炎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硫化氢的作用。
5、什么是企业职工伤亡事故?
答: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是指职工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事故。
即职工在本岗位劳动,或虽不在本岗位劳动,但由于企业的设备和设施不安全、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不良、管理不善,以及企业领导指派到企业外从事本企业活动,所发生的人身伤害(即轻伤、重伤、死亡)和急性中毒事故。
6、什么叫轻伤?
答:
轻伤是指造成职工肢体伤残,或某些器官功能性或器质性轻度损伤,表现为劳动能力轻度或暂时丧失的伤害。
一般指受伤职工歇工在一个工作日以上,但够不上重伤者。
7、什么叫重伤?
答:
重伤是指造成职工肢体残缺或规范、听觉等器官受到严重损伤一般能引起人体长期存在功能障碍,或劳动能力有重大损失的伤害,重伤失能损失超过105个工作日。
8、什么叫责任事故?
答:
是指因有关人员的过失而造成的事故。
9、什么叫非责任事故?
答:
是指由于自然界的因素而造成不可抗拒的事故的事故,或由于当前科学技术条件的限制而发生的难以预料的事故。
10、什么叫破坏事故?
答:
是指为达到一定目的而蓄意制造的事故。
11、什么是急性中毒事故?
答:
急性中毒是指生产性毒物一次或短期内通过人的呼吸道、皮肤或消化道大量进入体内,使人体在短时间内发生病变,导致职工立即中断工作,并须进行急救或死亡的事故。
急性中毒的特点是发病快,一般不超过一个工作日,有的毒物因毒性有一定的潜伏期。
可在下班后数小时发生。
12、企业职工在劳动过程中因病导致伤亡,能否按工伤事故处理?
答:
企业职工在劳动过程中因病导致伤亡,经县级以上医院诊断和劳动部门的调查,确认系职工本人疾病造成的,不按职工伤亡事故处理。
13、什么叫直接经济损失?
答:
指因事故造成人身伤亡及善后处理支出的费用和破坏财产的价值。
14、什么叫间接经济损失?
答:
指因事故导致产值减少、资源破坏和受事故影响而造成其它损失的价值。
15、有易燃、易爆气体的场所,应用什么电气设备?
答:
防爆型电气设备。
16、工矿企业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是指?
答:
死亡1人或重伤3人以上事故。
17、机器的哪些部位必须安设防护装置?
答:
明齿轮、皮带轮;电锯、传送带、飞轮等。
18、什么叫安全生产"五同时"?
答:
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必须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生产工作。
19、对事故的"三不放过"原则是指什么?
答:
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与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
20、生产用三相电压是多少伏?
安全电压是指几伏电压?
答:
三相电压是380伏,按国家标准规定,安全电压是指42伏、36伏、24伏、12伏、6伏,特别潮湿和容器内施工应使用12伏。
21、我国目前的安全管理体制是什么?
答:
企业负责、行业管理、国家监察、群众监督。
22、发生工伤事故的应急原则是?
答:
抢救伤员,保护事故现场,迅速报告有关部门。
23、安全生产主要体现在生产过程中哪两个方面?
答:
人身安全,设备安全。
24、使用移动电器设备应配备哪些保护措施?
答:
1:
1隔离变压器或触电保护器。
25、起重设备的三大安全构件是指?
答:
吊钩、钢丝绳、制动器。
26、班组安全检查的三个有效时间形式是?
答:
班前查、班中查、班后查。
27、各类安全生产制度的核心是?
答:
安全生产责任制。
28、发现和消除不安全因素的重要环节是什么?
答:
安全检查。
29、企业的安全第一责任人是谁?
答:
法定代表人。
30、安全色规定哪几种颜色,各代表什么?
答:
红:
禁止、停止;蓝:
指令;黄:
警告;绿:
安全。
31、电气事故包括?
答:
电流伤害事故、电磁场伤害事故、雷电事故、静电事故、电路故障事故。
32、企业新职工上岗前必须经过什么教育?
答:
应按规定通过三级安全教育,包括厂部、车间、班组,并经考试合格后才可上岗。
33、从事特种行业人员上岗前经过安全知识培训就能上岗吗?
答:
还必须经过专门的安全知识与安全操作技能培训,并经过考核,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可上岗工作。
34、强令工人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几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情节特别恶劣的处几年以上几年以下有期徒刑?
答:
强令工人冒险作业,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情节特别恶劣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35、管道煤气用户禁止哪些行为?
答:
(1)擅自拆、改;迁或遮挡管道煤气设施;
(2)将有管道煤气设施的房间作为办公室或居室使用;
(3)用胶管过墙或者穿室使用管道煤气;
(4)用明火试漏;
(5)在管道煤气设施上拴挂物品;
(6)擅自启封动用、调整供气单位封闭的管道煤气设施;
(7)在有管道煤气设施的房间内搭设和使用明火炉灶。
38、居民户内的煤气管线为什么要求明管敷设?
答:
便于及时发现煤气泄漏,及时对泄漏管线进行检修,以防止煤气泄漏后在密闭室内形成爆炸性混合气体。
39、灶具使用中常会回火,原因有哪些?
怎么处理?
答:
原因有:
风门开得太大;风门弹簧退火软化无弹性;灶具气压太低或皮管过长;火盖变形火心小孔阻塞;锅底有水滴进入火芯;处理方法:
调整风门;更换风门弹簧;皮管长度不得超过L2米;气压太低暂不使用;擦干锅底水和火芯上的水。
40、煤气中毒有哪些症状?
答:
一般来讲,石油液化气毒性较低,是不会使人中毒的。
管道煤气中因有一氧化碳会致人中毒。
管道煤气中毒的症状表现为恶心、呕吐、头晕、四肢无力,严重的会昏迷。
41、液化气燃具和管道煤气燃具为什么不能互相通用?
答:
因为石油液化气燃气的压力,发热值、气质和管道煤气不一样。
42、民用石油液化气在什么情况下会出现漏气?
答:
漏气一般发生在灶具、导管和气瓶三个方面。
灶具漏气主要是质量差或有破损,开关失灵;导管漏气则是由于橡胶管老化、破裂或者接头松动脱落;钢瓶发生漏气,一是角阀故障,发生大量漏气,二是减压阀失灵,会把导管冲脱造成大量气体外逸。
43、怎样扑救气体火灾?
答:
扑救气体火灾,通常不要匆忙灭火,而是应先设法关闭阀门,切断气源。
只要气体停止向外泄漏,火会自行熄灭。
如阀门已经损坏,一时难已切断气源,则宁可让火焰继续燃烧,同时设法采取其它切断气源的措施,切不可仓促灭火,以免引起爆炸。
扑灭气体火灾最有效的灭火剂是干粉。
44、国家对职工工作时间是如何规定的?
答:
根据《劳动法》和《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国务院令第174号)的规定,我国目前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这一标准工时制度。
45、某些企业实行标准工时制度有困难,能否实行其他工时工作制?
答:
因工作性质特殊或受季节和自然条件限制行业的部分职工,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制,以确保职工休息、休假权利和生产、工作任务的完成。
46、加班工资报酬如何规定的?
答: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1)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2)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3)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47、电梯为何要检验?
间隔多少时间应该检验?
答:
做好电梯检验工作是预防事故,保障人身、设备安全的重要措施。
电梯安全定期监督检验每年进行一次。
48、特种作业人员上岗有何规定?
答:
特种作业人犀必须按《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及有关规定,标准进行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操作证后,方可独立操作。
49、我国法定的职业病共分几类?
有几种?
答:
共分9类,有99种。
50、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中我国的女职工产假为几天?
其中产前假为几天?
答:
产假为90,其中产前假为15天。
5l、任何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生产劳动者都不得录用不满多少周岁的未成年人从事生产劳动?
答:
未满16周岁。
52、建筑工人安全三个宝是什么?
答:
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
53、女职工的"四期保护"是指什么保护?
答:
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
54、锅炉制造有哪些规定?
答:
锅炉制造单位须经所在地的省级主管部门和劳动部门审查同意;制造压力大于0.1兆帕蒸汽锅炉的单位,还须经国务院主管部门和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准,并取得相应级别制造许可证。
55、购置锅炉时,应注意哪些事项?
答:
①应选购取得相应级别锅炉制造许可证的单位生产的锅炉;
②应核查锅炉总图上是否盖有省级主管部门和劳动部门的审查印章。
56、哪些压力容器属于安全监察范围?
答:
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压力容器属于安全监察范围:
①最高工作压力大于等于0.1兆帕;
②内直径大于等于巧厘米且容积大于等于25升;
③盛装介质为气体,液化气体或最高工作温度高于等于标准沸点的液体。
57、压力容器构设计;制造有什么规定?
答:
压力容器的设计或制造单位必须根据设计或制造的压力容器类别和品种范围取得相应的设计许可证或制造许可证。
58、压力容器出厂时;制造单位应向用户至少提供哪些技术文件和资料?
答:
至少提供下列技术文件和资料:
①竣工图样、竣工图样上应有设计'单位资格印章;
②产品质量证明书;
③压力容器产品安全质量监督检验证书(未实施监检的产品除外)。
59、锅炉压力容器投入使用前应办理什么手续?
答:
新制造的锅炉压力容器必须是持相应制造许可证的单位制造出厂,并向当地安全监察机构办理使用登记手续领取使用证。
在用的锅炉压力容器在转让移装时必须由专业检验单位经过严格的检验或技术鉴定,检验合格后,再向安全监察机构重新办理使用登记手续。
60、对锅炉压力容器进行安装和修理改造有什么规定?
答:
从事锅炉压力容器安装和修理改造的单位必须取得相应的安装和修理改造资格,由施工单位制订安装和修理改造方案并报施工所在地的地、市级安全监察机构审查备案,方可施工。
61、什么叫无证伪劣锅炉压力容器?
应给予什么处理?
答:
无证伪劣锅炉可分三种类型,一是未取得相应制造许可证的单位(含个人)制造的锅炉压力容器,二是未取得相应安装资格的单位(含个人)所安装的锅炉压力容器,三是未办理使用登记手续而投用的锅炉压力容器。
对第一类型的设备应立即拆除,不得使用,必要时予以解体;对第二类型的设备应由持相应安装许可证的单位重新安装方可使用;对第三类型的设备应尽快到安全监察机构办理使用登记手续,领取使用证。
62、建立气瓶充装站应经过哪些程序?
答:
新建各类气瓶充装钻,包括永久气体(氢、氧、氮、一氧化碳),液化气体(液氯、液氨、二氧化碳、氟里昂等),溶解乙炔气体和液化石油气体等四个类别的充装站,必须按有关规定先经省、市安全监察机构审查同意定点,并对扩初设计资料进行、会审,然后由取得相应安装资格的单位制订施工方案,经审查后进行安装,待竣工验收合格后投入试运行,试运行6个月后通过注册登记审查后,可正式开展充装业务。
63、锅炉、压办容器、气瓶为什么要进行定期检验?
答:
锅炉在高温高压下工作,时刻受到烟、火、水汽等物质的侵蚀和运行状态的影响;压力容器和气瓶有的在高温高压下使用,有的在低温深冷条件下使用,还有的盛装易燃易爆,有毒极毒或腐蚀性介质,这些设备的金属材料因发生腐蚀、磨损、变形、疲劳、脱炭以及金相组织的变化,其附件和附属设备也会随着运行和操作因素的影响,发生故障或造成损坏,如不及时发现处理,就可能发生严重的设备损坏和人身伤亡事故。
因此,为了及时掌握锅炉、压力容器、气瓶等设备状况,发现和消除隐患,保证设备安全经济运行,必须定期对设备进行必要的检验和修理。
64、在用锅炉定期检验周期是如何规定的?
答:
在用的锅炉一般每年进行一次外部检验,每两年进行一次内部检验,每六午进行一次水压试验。
当内部检验和外部检验同在一年进行时,应首先进行内部检验后再进行外部检验。
电力系统的发电用锅炉内部检验和水压试验周期可按照电厂大修周期进行适当调整。
对于不能进行内部检验的锅炉,应每三年进行一次水压试验。
除定期检验外,锅炉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也应进行内部检验:
⑴装锅炉投运前;
⑵炉停止运行一年以上需要恢复运行前;
⑶压元件经重大修理或改造后及重新运行一年后;
⑷据上次内部检验结果和锅炉运行情况,对设备安全可靠性有怀疑时。
65、在用压力容器定期检验有什么规定?
答:
压力容器定期检验分为三种:
①外部检查是指在用压力容器运行中的在线检查,每年至少二次。
②内外部检验,是指在用压力容器停机时的检验,安全状况等级1、2级的每6年至少二次,安全状况等级为3级的每3年至少一次,新的压力容器使用后首次内外部检验周期一般为3年。
③耐压试验在压力容器停机检验时进行,每两次内外部检验期间内,至少进行一次。
66、各类气瓶定期检验的具体规定是什么?
答:
气瓶的定期检验,应由取得相应检验资格的检验单位负责进行。
各类气瓶的检验周期,不得超过下列期限:
①液化石油气瓶,使用未超过二十年的,每五年检验一次,超过二十年的,每二年检验一次;
②盛装腐蚀性气体的气瓶每二年检验一次;
③盛装一般气体的气瓶,每三年检验一次;
④盛装惰性气体的气瓶,每五年检验一次。
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现气瓶有严重腐蚀、损伤或对其安全可靠性有怀疑时,应提前对气瓶进行检验。
67、造成锅炉压力容器、气瓶爆炸事故主要原因有哪些?
答:
①先天性缺陷。
例如;设计时,结构不合理,特别是土制设备,强度计算错误,用材不当,焊接质量低劣,制造、安装及修理的加工工艺不好,在使用中扩大发展,直至发生爆炸事故。
•、
②运行管理方面:
例如,操作人员违反劳动纪律,擅离岗位或夜间,划分小小班睡觉;没有进行定期检验,操作人员技术不熟练,误操作,以及其它由于管理不善等原因。
③安全附件不全、不灵;
④腐蚀、裂纹和起槽。
钢板内外表面腐蚀减薄,强度显著下降,不能承受额定压力而破裂;长期运行中操作不当,使设备骤冷,骤热,或者负荷波动频繁,钢材承受交变应力,产生疲劳裂纹,同时由于腐蚀的综合作用起槽而开裂。
68、锅炉运行时,遇有哪些情况应立即停炉?
答:
锅炉运行中,遇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立即停炉:
①锅炉水位低于水位表最低可见边缘;
②不断加大给水及采取其他措施,但水位仍继续下降;
③锅炉水位超过最高可见水位(满水),经放水仍不能见到水位;
④给水泵全部失效或给水系统故障,不能向锅炉进水;
⑤水位表或安全阀全部失效;
⑥设置在汽空间的压力表全部失效;
⑦锅炉元件损坏且危及运行人员安全;
⑧燃烧设备损坏,炉墙倒塌或锅炉构架被烧红等严重威胁锅炉安全运行;
⑨其他异常情况危及锅炉安全运行。
69、压力容器运行中,出现什么情况,应立即停止使用?
答,当出现下列情况时,应立即停止使用:
①容器的操作压力或壁温超过操作规程规定的极限值,而且采取措施仍无法控制,并有继续恶化的趋势。
②容器的承压部件出现裂缝,鼓包变形,焊缝或可拆连接处泄漏等缺陷,危及容器安全。
③安全附件全部失效,连接管件断裂,紧固件损坏,难以保证安全操作。
④操作岗位发生火灾,威胁到容器的安全操作。
⑤容器的信号孔或警告孔泄漏。
70、为什么要对锅炉水质进行处理?
答:
锅炉水质的好坏,对锅炉的安全经济运行关系十分密切。
锅炉水质不好,会使受热面上结生水垢,影响传热效果,浪费燃料。
严重的还会造成锅筒鼓包,管子堵塞而引起事故。
炉水中含有的各种杂质,(包括气体等),还会引起金属的腐蚀,缩短了锅炉的使用寿命;过多的杂质,还将影响蒸汽的质量,使蒸汽带水而发生汽水共腾。
因此,加强对锅炉的水质处理工作,是确保锅炉安全和经济运行的重要环节。
71、锅炉房应制订哪些管理制度并建立哪些记录?
答:
锅炉房应制订下列管理制度:
(1)岗位责任制:
按锅炉房的人员设备,分别规定班组长,司炉工、维修工、水质化验人员等职责范围内的任务和要求。
(2)锅炉及其辅机的操作规程,其内容应包括:
①设备投运前的检查与准备工作;
②启动与正常运行的操作方法;
③正常停运和紧急停运的操作方法;
④设备的维修保养。
(3)巡回检查制度:
明确定时检查的内容、路线及记录项目。
(4)设备维修保养制度:
规定锅炉本体、安全保护装置、仪表及辅机的维护保养周期、内容和要求。
(5)交接班制度;应明确交接班的要求、检查内容和交接手续。
(6)水质管理制度:
应明确水质定时化验的项目和合格标准。
(7)清洁卫生制度:
应明确锅炉房设备及内外卫生区域的划分和清扫要求。
锅炉房应有以下记录:
(1)锅炉及附属设备的运行记录。
(2)交接班记录。
(3)水处理设备运行及水质化验记录。
(4)设备检修保养记录;
(5)单位主管领导和锅炉房管理人员的检查记录。
(6)事故记录。
以上各项记录应保存一年以上。
72、锅炉压力容器的主要安全附件有哪些?
答:
锅炉压力容器舶主要安全附件有:
压力表、安全阀、爆破片、温度计、液面计、紧急切断装置,安全联锁装置等。
73、《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与监察规定》所指的是哪些压力管道?
答:
《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与监察规定》所指的压力管道是在生产生活中使用的可能引起燃爆或中毒等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必须进行安全监察,按其用途划分为工业管道、公用管道和长输管道。
74、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设备事故分为哪几类?
答:
根据设备损坏程度,事故分为爆炸事故,严重损坏事故和一般事故三类。
设备使用中或试压时发生破裂,使压力瞬时降至等于外界大气压力的事故为爆炸事故;由于受压部件严重损坏,附件损坏等被迫停止运行,必须进行修理的事故为严重损坏事故;损坏不严重不需要停止运行进行修理的事故为一般事故。
75、全国总工会颁发了哪三个劳动保护条例?
答:
一九九九年全国总工会重新颁发了《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工作条例》、《基层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工会小组劳动保护检查员工作条例》。
76、在生产过程中发现咀显重大事故隐患和严重职业危害,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紧急情况下,基层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员会(委员)应履行什么职责?
答:
应向企业行政或现场指挥人员要求采取紧急措施,立即从危险区内撤出作业人员。
如无效,即应支持或组织职工采取必要的避险措施并立即报告。
77、露天矿山要害岗位人员有哪些?
答:
露天矿山要害岗位人员主要有:
爆破工、炸药加工人员、锅炉工、信号工、挂钩工,以及大型铲、装、运设备的司机和挖掘机驾驶员等。
78、什么叫做掏采?
答:
掏采是从工作台阶或工作面的底部打水平炮孔,爆破后,不能将上方矿岩全部崩落,从而在工作面形成较大的悬石或伞檐体的开采方法。
79、国家对矿山产尘作业点的防尘是怎样规定的?
答:
国家规定:
矿山各产尘作业点,必须采取密闭除尘;喷雾洒水、湿式作业等综合防尘措施,空气含尘浓度不得超过国家卫生标准,产尘作业点的人员都必须按照规定佩戴个人防尘护具。
80、爆破时,何时设爆破警戒?
如何设?
答:
依据GB6722-86《爆破安全规程》第2.2.1、2.2.2条规定:
爆破工催开始前,必须确定危险区的边界,并设置明显的标志。
地面爆破应在危险区的边界设置岗哨,使所有通路经常处于监视之下,每个岗哨应处于相邻岗哨视线范围之内。
地下爆破应在有关的通道上设置岗哨。
回风巷应使用木板交叉钉封或设支架路障,并挂上"爆破危险区,不准人内"的标志牌。
爆破结束,巷道经过充分通风后,方可拆除回风巷的木板及标志牌。
煤矿在爆破空气冲击波危险范围外的回风巷道设置岗哨,必须经矿山总工程师批准。
岗哨应配带自救器。
81、乡镇露天矿山采剥工作面违章开采类型和形状是什么?
答:
乡镇露天矿山违章开采现象主要出现在生产边坡上,高阶段不分层开采的采场对边坡稳定有直接影响,甚至会造成严重的后果。
违章开采的类型主要有:
超坡度或掏底开采,使得生产边坡上形成伞檐形、空洞等。
82、《矿山安全法》的执法主体是哪个机关?
答:
《矿山安全法》的执法主体是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的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和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
83、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对矿山安全工作行使哪些监督职责?
答:
根据《矿山安全法》第33条规定,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对矿山安全工作行使下列监督职责:
'
(1)检查矿山企业和管理矿山企业的主管部门贯彻执行矿山安全法律、法规的情况;
(2)参加矿山建设工程安全设施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
(3)检查矿山劳动条件和安全状况;
(4)检查矿山企业职工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5)监督矿山企业提取和使用安全技术措施专项费用的情况;
(6)参加并监督矿山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监督职责。
84、矿山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享有哪些权利?
答:
①有权对危害职工安全的行为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②参加民主管理,对安全生产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③依法享受劳动保护;
④依法享受劳动保险。
85、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应包含哪些主要内容?
答:
矿山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应包含下列主要内容:
(1)各级领导安全生产责任制;
(2)各职能机构、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3)各工种、岗位工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86、矿长在安全生产中的职责是什么?
答:
作为矿山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其职责主要包括: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安全法规和上级有关部门关于安全生产的决定、指示,努力改善劳动条件,不断提高本企业的;安全生产水平,
(2)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设置安全机构,配备适当人员,保证安全工作的正常进行。
(3)组织制定本企业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并负责督促其实施;
(4)制定安全检查制度i针对矿内存在的重大隐患,组织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并合理使用安全技术措施经费,保证计划的完成;
(5)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职工进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