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大17秋学期《移动通信原理与应用》在线作业一满分答案.docx

上传人:b****5 文档编号:3246380 上传时间:2022-11-21 格式:DOCX 页数:10 大小:19.05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吉大17秋学期《移动通信原理与应用》在线作业一满分答案.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0页
吉大17秋学期《移动通信原理与应用》在线作业一满分答案.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0页
吉大17秋学期《移动通信原理与应用》在线作业一满分答案.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0页
吉大17秋学期《移动通信原理与应用》在线作业一满分答案.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0页
吉大17秋学期《移动通信原理与应用》在线作业一满分答案.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0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吉大17秋学期《移动通信原理与应用》在线作业一满分答案.docx

《吉大17秋学期《移动通信原理与应用》在线作业一满分答案.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吉大17秋学期《移动通信原理与应用》在线作业一满分答案.docx(10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吉大17秋学期《移动通信原理与应用》在线作业一满分答案.docx

吉大17秋学期《移动通信原理与应用》在线作业一满分答案

吉大17秋学期《移动通信原理与应用》在线作业一

试卷总分:

100得分:

100

一、单选题(共10道试题,共30分)

1.当移动台穿越工作于不同频率的小区时则发生()切换,即移动台先中断与原基站的联系,再与新基站取得联系。

A.硬切换

B.软切换

C.硬软切换

D.以上均可

满分:

3分

正确答案:

A

 

2.数字移动通信网的优点是()。

A.频率利用率低

B.不能与ISDN兼容

C.抗干扰能力强

D.话音质量差

满分:

3分

正确答案:

C

 

3.我国提出的3G标准技术中,目前由()经营商在进行商业试验。

A.中国移动(新移动)

B.中国电信(新电信)

C.中国联通(新联通)

满分:

3分

正确答案:

A

 

4.W-CDMA系统采用的多址方式为()。

A.FDMA

B.CDMA

C.TDMA

D.FDMA/CDMA

满分:

3分

正确答案:

D

 

5.下面说法正确的是()。

A.GSM手机比CDMA手机最低发射功率小

B.光纤通信使用的光波工作波段是毫米波

C.WCDMA是在GSM网络基础上发展演进的

D.在通信系统中,电缆比光缆的传输质量好

满分:

3分

正确答案:

C

 

6.采用分集技术时,最好的合并方式是()。

A.等增益合并

B.最佳比值合并

C.选择式合并

D.以上均不对

满分:

3分

正确答案:

B

 

7.GSM1800收发频率间隔为()。

A.95MHz

B.45MHz

C.35MHz

D.25MHz

满分:

3分

正确答案:

A

 

8.为了提高容量,增强抗干扰能力,在GSM系统中引入的扩频技术是()。

A.跳时

B.跳频

C.直接序列扩频

D.脉冲线性调频

满分:

3分

正确答案:

A

 

9.3G目前有的三大标准中,具有我国自主知识产权的标准是()。

A.W-CDMA

B.CDMA2000

C.WiMAX

D.TD-SCDMA

满分:

3分

正确答案:

D

 

10.在GSM系统中,短消息是通过()信道传送的。

A.BCH

B.PCH

C.TCH

D.SDCCH

满分:

3分

正确答案:

D

 

二、多选题(共10道试题,共40分)

1.常用的多址技术包括()。

A.频分多址(FDMA)

B.时分多址(TDMA)

C.码分多址(CDMA)

D.空分多址(SDMA)

满分:

4分

正确答案:

ABCD

 

2.在实际应用中,用()技术来增大蜂窝系统容量。

A.小区分裂

B.频段扩展

C.单信道

D.多信道复用

满分:

4分

正确答案:

ABD

 

3.移动通信按多址方式不同可分为()。

A.线分多址

B.频分多址

C.时分多址

D.码分多址

满分:

4分

正确答案:

BCD

 

4.移动通信按用户的通话状态和频率使用的方法可分为()三种工作方式。

A.单工制

B.半双工制

C.双工制

D.半单工制

满分:

4分

正确答案:

ABC

 

5.移动通信系统中的用户终端主要指(),这三种终端的主要区别是功率大小不一样、无线结构不一样。

A.车载台

B.手机

C.BP机

D.对讲机

满分:

4分

正确答案:

ABD

 

6.移动通信系统逐步向着()的方向发展。

A.数字化

B.智能化

C.宽带化

D.全球化

E.个人通信

满分:

4分

正确答案:

ABCDE

 

7.无线电波由于传输路径不同,可分为()。

A.直射波

B.反射波

C.折射波

D.散射波

满分:

4分

正确答案:

ABCD

 

8.在移动通信中,改进接收信号质量的三种常用技术为()。

A.分集接收

B.分散技术

C.纠错编码

D.均衡技术

满分:

4分

正确答案:

ACD

 

9.移动通信系统按传递信号的不同,可分为()。

A.模拟信号

B.周期信号

C.数字信号

D.非周期性信号

满分:

4分

正确答案:

AC

 

10.移动通信的主要噪声来源是人为噪声。

主要干扰有同频道干扰和()。

A.自然干扰

B.电磁干扰

C.邻道干扰

D.互调干扰

满分:

4分

正确答案:

CD

 

三、判断题(共10道试题,共30分)

1.GSM系统中,MSC与BSC之间通过A接口进行通信。

BSC与BTS之间通过B接口进行通信。

A.错误

B.正确

满分:

3分

正确答案:

A

 

2.集群移动通信系统属于调度系统,一般用于专用移动通信网。

A.错误

B.正确

满分:

3分

正确答案:

B

 

3.多信道共用技术是一种频率的有效利用技术。

A.错误

B.正确

满分:

3分

正确答案:

B

 

4.我国的3G发展将以TD-SCDMA一统天下。

A.错误

B.正确

满分:

3分

正确答案:

A

 

5.调制的目的是使所传送的信息能更好的适应于信道特性,以达到最有效和最可靠的传输。

A.错误

B.正确

满分:

3分

正确答案:

B

 

6.在无线电通信系统中,都会出现相邻频道之间的干扰,这种干扰是由于相邻或相近频谱之间信号的相互干扰,叫邻道干扰。

A.错误

B.正确

满分:

3分

正确答案:

B

 

7.GSM系统是不含FDMA技术的一个系统。

A.错误

B.正确

满分:

3分

正确答案:

A

 

8.手机在通话时发生越区时,如果位置区也发生变化,在越区切换的同时也进行位置更新。

A.错误

B.正确

满分:

3分

正确答案:

A

 

9.GSM网络中采用的是快跳频。

A.错误

B.正确

满分:

3分

正确答案:

A

 

10.CDMA只能通过扩频通信技术来实现。

A.错误

B.正确

满分:

3分

正确答案:

B

以下内容可以删除:

我们知道立法活动的论后是立法者对不同利益间的衡量。

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制度衡量的是公共利益、道德秩序与个人的意思自治,其法律结果应当衡量的是当事人对利益的危害程度和当事人的责任程度以及其应适当承受的不利后果。

但是法律结果却被规定在同一个条文里适用同样的结果,这显然是不合无的。

如果不区分两者的法律后果,那么二者的法定情形的重构从现实层面上来讲也就毫无意义了。

首先,笔者认为应当调整现行婚姻无效与可撤销规定的溯及力在题。

溯及力涉及到对之前婚姻事实的法律认可状况。

如果溯及既往,那么婚姻关系自成立起无效,从而导致因夫妻身份关系产生的其他一切行为也将陷入纠纷,对于与之有交易的第三人来讲将面临不可预测的法律法风险,不利于交易安全。

笔者认为应当根据无效婚姻与可撤销婚姻中不同法定情形的违法程度区分为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的溯及力。

在笔者对于无效婚姻法定情形重构之后,只剩下重婚、近亲婚姻以及未满十六周岁未成年人婚姻三种,本以为可以完全适用的无效婚姻被确认无效后自始无效的规定,但是在引入责任要素之后,笔者发现其中可能存在无辜方的情况,如重婚情形中被重婚的一方不知对方已有配偶,在婚姻被宣告无效之后,被重婚者依然与造成婚姻无效的一方当事人共同承担婚姻自始无效一样的结果,这样的规定对被重婚者不公平,也不利于保护子女的利益。

笔者认为应参虑双方当事人的责任区分不同的溯及力,由造成婚姻无效的一方承担婚姻自始无效的后果,无辜一方则自法院宣告无效之日起婚姻开始无效。

实际生活中造成婚姻无效的责任人可能是当事人一方,也可能是双方,可统一适用上无规则,笔者认为更加公平。

笔者对可撤销婚姻的法定情形重构之后扩充了未达法定婚龄的婚姻、患禁婚疾病的婚姻、欺诈的婚姻与重大误解的婚姻。

笔者认为此部分也不可以完全重构为“婚姻被撤销的,自撤销之日起生效”。

因为尽管重构后的可撤销婚姻制度所保护的个人私益要件,但是其中当事人还是有过错方与无辜方的区分,适用同种法律后果依然不公平,应当根据造成婚姻无效的责任有无、大小区别对待,重构为“对婚姻被撤销有责任的,适用婚姻自始无效规定,无责任的适用撤销之日起无效。

其次,笔者认为对婚姻无效与被撤销后的财产分割应方式当加以丰富。

我国现在的无效婚姻与可撤销婚姻制度的法律后果中对财产的规定非常单一,忽略了当事人在该婚姻因违法导致无效过程中的主观意志和责任程度,采取各打五十大板的做法不利于发挥法律惩恶扬善的功能。

笔者认为在婚姻被撤销或被确认无效后的财产分配中应当参虑双方当事人的主观意志和责任程度,以此作出与之相匹配的分割方案。

换句话说主要从“是否知道存在婚姻无效和可撤销的法定事由”和“对法定事由是否有过错”这两个维度来参虑财产的划分。

第一种情况,对于双方当事人都是既知道有违反婚姻生效的法定事由,又对此事由有过错的,适用现行的规定,即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由法院裁判。

第二种情况,对于仅知道有违反婚姻生效事由但没有过错的当事人,在财产分配过程中应当少分,而不论是否属于弱国一方。

因为这种情形下,当事人对社会公共利益和法律秩序的挑衅太严重,应当予以更加不利的法律后果。

第三种情况,对于不知道存在违反婚姻生效法定事由但是有过错的当事人,境如当事人婚前不知自己患有禁止结婚的疾病而后导致婚姻可撤销,可以适用离婚时财产分割的相关规定。

第四种情况,对于既不知道存在违反婚姻生效要件存在,对此又没有过错责任的当事人应当适用离婚时的财产分割规定。

因为以上情形中,当事人对社会公益和法律秩序的破坏很小,甚至是无辜的,应当适用更为有利的法律制度。

但是需要注意的时,当事人不知的状态需要一直持续到婚姻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否者将构化为第一种或者第二种情况。

最后,对于子女抚养在题一律适用与离婚时一样的对子女保护的相关规定。

虽然最新版的《婚姻法》增加了无效婚姻制度,但是该制度太过简略,有很多的缺漏需要填补。

首先,无效婚姻的法定情形设置就目前来看已经稍有过时,国家对于婚姻的干预过多,由于法律的滞后性,一些新的情况也没有规定进来;其次该制度的诉讼程序中的请求权人范围不本以囊括应有之人;再次,对于该制度的法律后果没有区分。

本文主要针对以上的在题提出了完善建议,首先针对无效婚姻中的法定情形做了调整建议,建议保留重婚与近亲婚姻这两种情形依然属于无效婚姻的法定情形,建议将未达法定婚龄婚姻和患有禁婚疾病的婚姻划入可撤销婚姻的调整范围,此外针对可撤销婚姻还扩充了因欺诈和重大误解而缔结的婚姻;其次针对无效婚姻的确认程序,提出增加检察院和基层组织为无效婚姻的申请权人;再次针对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的法律后果,笔者提出增设构构制度针对无效婚姻与可撤销婚姻中的无辜方当事人予以构构,增设补正制度针对特定情形的无效婚姻与可撤销婚姻予以合法化的承认,同时引入当事人主观要素和责任要素,依据这两个因素区别参虑当事人应承担的法律后果。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人文社科 > 广告传媒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