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流电源系统评价表试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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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流电源系统评价表试行
9.直流电源系统评价标准(试行)
国家电网公司
二○○五年十二月
目录
1总则3
2评价内容5
3评价方法5
4评价周期7
5直流电源系统评价标准表9
直流电源系统评价标准(试行)
1总则
1.1为了加强直流电源系统全过程管理,及时掌握直流电源系统各个阶段的状况,制定有针对性的预防设备事故措施,全面提高直流电源系统设备的管理水平,特制订本评价标准。
1.2本标准是依据国家、行业、国家电网公司现行有关标准、规程、规范,并结合近年来国家电网公司直流电源系统生产运行情况分析以及设备运行经验而制定的。
1.3本评价标准规定了直流电源系统在设备投运前(包括设计选型、现场安装、现场验收)、运行维护、检修、技术监督、技术改造等全过程的评价项目及内容、评价依据、评价标准及方法。
1.4本标准适用于国家电网公司系统所属110(66)kV~500kV变电站、开关站、换流站、串补站的直流电源系统的设备评价。
发电厂的直流电源系统和通信、自动化等专业所使用的专用直流电源系统的设备评价可参照执行。
1.5引用标准及规定
直流电源系统评价应遵循以下标准、规范和相关技术要求,当有关标准、规程、规范的内容发生变化时应使用最新版本。
当以下标准规定不一致时,应采用较为严格的标准。
GB/T1337.1-1991固定型防酸隔爆式铅酸蓄电池订货技术条件
DL/T637-1997阀控式密封铅酸蓄电池订货技术条件
DL/T459-2000电力系统直流电源柜订货技术条件
DL/T724-2000电力系统蓄电池直流电源装置运行与维护技术规程
DL/T5120-2000小型电力工程直流系统设计规程
DL/T781-2001电力用高频开关整流模块
DL/T856-2004电力用直流电源监控装置
DL/T5044-2004电力工程直流系统设计技术规程
国家电网公司《直流电源系统技术标准》
国家电网公司《直流电源系统运行规范》
国家电网公司《直流电源系统检修规范》
国家电网公司《直流电源系统技术监督规定》
国家电网公司《预防直流电源系统事故措施》
国家电网公司《国家电网公司电力生产设备评估管理办法》
国家电网公司《国家电网公司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
2评价内容
评价工作依照有关标准和规范,从直流电源系统设备的各个方面进行评价,评价分为“设备投运前性能评价”、“设备运行维护情况评价”、“设备维护性检修情况评价”、“设备技术监督情况评价”和“设备技术改造计划制定、执行及效果情况评价”五个部分进行。
具体的评价内容详见直流电源系统评价标准表。
3评价方法
3.1评分原则
评价应逐站、逐套设备进行,一般采用现场检查、测试及查阅有关资料、记录等方式。
评价的原则为定量打分,定性评价。
总分1000分,其中“设备投运前性能评价”200分、“设备运行维护情况评价”500分,“设备检修情况评价”100分;“设备技术监督情况评价”100分、“设备技术改造计划制定、执行及效果情况评价”100分。
每部分评价时,本参加评价的项目(即无相关内容)以满分计入,评价扣分以按该项标准分扣完为止,任一评价项目均不出现负分。
3.2评价要求及和结果
各单位可根据具体情况选择相应的部分进行评价,给出评价分值、评价结论和整改措施等。
直流电源系统评价表中涉及直流电源系统的重要性能的项目带“*”号,是“核心指标”,属于评价中的重点。
该项目满足评价要求的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
此类项目评价不合格除了扣除该项所有分值外,还应出具专题整改报告。
如果评价时发现危及设备安全运行的问题,应立即提出处理意见。
评价结果为“完好”、“较好”、“注意”三类。
部分评价:
应分别计算各部分的得分率,得分率在90%及以上且带“*”号项目合格的设备评价为“完好”;得分率在70%一90%之间且带“*”号项目合格的设备评价为“较好”;得分率在70%以下或有带“*”号项目不合格的设备评价为“注意”。
整体评价:
每个部分得分率均在90%及以上且带“*”号项目全部合格的设备评价为“完好”;每个部分得分率均在70%以上,但至少有一个部分得分在90%以下,且带“*”号项目全部合格的设备评价为“较好”;只要有一个部分的得分率在70%以下,或有带“*”号项目不合格的设备评价为“注意”。
如设备未能被评为“完好”,应提出针对性的分析和处理意见。
对评价结果为“注意”的直流电源系统应采取切实有效的整改措施避免故障的发生,同时对评价结果为“完好”、“较好”的直流电源系统也应密切注意设备状态的变化,不放松运行中的管理和技术监督。
评价结束,应出具评价报告,明确评价结论。
被评价单位应根据评价结论,采取相应的措施,限期完成整改。
4评价周期
4.1对未经过本标准评价的运行中直流电源系统应按本标准进行一次全面评价。
4.2对运行中的直流电源系统应按本标准原则上1~2年一次,内容为“设备运行情况评价”、“设备技术监督情况评价”部分。
4.3对运行中的直流电源系统检修后按本标准“设备检修情况评价”部分进行评价。
4.4 对运行中的直流电源系统技术改造后应按本标准“设备技术改造计划制定、执行及效果情况评价”部分进行评价,改造涉及的部分新更新设备按照按本标准“设备投运前性能评价”部分的相关项目进行评价。
4.5对新(扩)建工程直流电源系统应结合交接验收,按本标准“设备投运前性能评价”部分进行评价。
4.6 各单位应根据本评价标准对每台直流电源系统进行自评,在各单位自评的基础上,由国家电网公司及网、省电力公司组织专家进行不定期评审。
5直流电源系统评价标准表
变电所名称:
110kV欢城变电站直流系统额定电压(V):
220
充电装置:
型号:
CD4厂家:
南京新东华类型:
恒流恒压充电机出厂时间:
99投运时间:
99
型号:
厂家:
类型:
出厂时间:
投运时间:
型号:
厂家:
类型:
出厂时间:
投运时间:
蓄电池:
型号:
MX121000厂家:
烟台联合电池单瓶额定电压(V):
12蓄电池数量(只):
36额定容量(Ah):
100类型:
干式出厂时间:
2006年9月投运时间:
2006年10月
序号
评价项目
评价要求
评价方法
评价结果
存在的问题
及采取措施
标准分
实得分
一
设备投运前性能评价
200
1
运行单位在新设备安装、投运前过程的质量检查和监督
运行单位应派员参加新设备现场的开箱检查、安装调试、竣工等过程的质量检查和监督工作。
查阅过程管理记录、文件资料、图纸、报告等。
(1)未参加开箱检查扣5分;
(2)未参与安装调试扣5分;
(3)未参加竣工验收扣10分。
20
20
无
2
充电装置投运前的试验项目检查
(1)外观检查应完好无损;
(2)绝缘电阻测量应合格;
查阅安装调试报告、文件资料、记录,现场抽查装置功能。
50
(3)电压调整功能试验应符合技术要求;
*(4)稳流、稳压精度、纹波系数、均流等主要指标应符合规定;
(5)限流及限压特性试验应符合要求;
(6)保护及报警功能试验应动作正确。
微机型还应增加下列试验项目:
1)并机均流试验符合规程要求;
2)控制程序试验应符合要求;
3)显示及检测功能试验正确;
4)三遥功能试验应符合要求。
(1)安装调试报告、资料记录每缺一种扣5分;
(2)安装调试报告、资料记录合格并符合实际,否则每处扣5分;
(3)稳流、稳压精度、纹波系数、均流等主要指标任一项不合格不得分。
50
无
3
蓄电池投运前的检查项目
(1)检查阀控蓄电池制造厂的充电试验记录;
(2)检查蓄电池端电压偏差值;
(3)蓄电池内阻偏差不超过10%;
(4)连接条的压降不大于8毫伏;
(5)检查防酸电池硫酸和蒸馏水的合格证,必要时应对配置的电解液进行化验。
现场查阅试验报告、记录及现场测试
(1)阀控电池无出厂充放电记录不得分;
(2)蓄电池端电压偏差值超标数量超过3%的扣10分;
(3)蓄电池内阻偏差值超范围的每只电池扣1分;
(4)连接条的压降超过规定值每个扣1分;
(5)无硫酸、蒸馏水的合格证的扣5分;
(6)报告或记录不全或不规范扣5分。
20
20
无
4
*蓄电池投运前容量的测试
应对蓄电池进行核对性充放电试验,在三次充放电循环内其容量应达到额定容量的100%,否则为不合格。
现场查阅资料、记录、放电曲线等。
(1)未按规定进行核对性充放电试验或无资料记录不得分。
(2)蓄电池容量不符合验收要求不得分。
60
60
无
5
直流屏主要元器件的检查
(1)直流回路严禁采用交流空气断路器;
(2)同一支路中空气断路器、熔断器应分级配置,上下级应满足选择性配合要求;
(3)一个站同一支路的空气断路器或熔断器,原则上应选用同一制造厂系列产品;使用前宜进行动作电流和安秒特性抽检;
(4)绝缘监察装置动作正确,电压为220V用25K、电压为110V用7K、电压为48V用1.7K电阻,分别使直流母线正、负极接地,装置应发出声光报警;
(5)主要元器件应有合格证。
现场查阅资料、记录及测试
(1)直流回路有交流空气断路器的每处扣5分;
(2)当直流断路器与熔断器配合时,应考虑动作特性的不同,对级差做适当调整,直流断路器下一级不应再接熔断器。
否则每处扣5分;
(3)空气断路器、熔断器的级差不配合的每处扣5分;
(4)空气断路器或熔断器,规格、厂家不统一的扣2分,无动作电流和安秒特性试验资料的扣2分;
(5)绝缘监察装置动作不正确的扣5分;
(6)主要元器件无合格证的每处扣2分。
30
30
无
6
竣工资料及备品备件的交接
工程交接验收时,应移交有关的资料及备品备件,主要包括:
(1)产品安装使用说明书、出厂技术资料;
(2)产品合格证及蓄电池出厂放电记录、放电曲线等;
现场检查、核实竣工资料、记录、备品备件配置
(1)无资料不得分;
(2)资料不全,每缺一种扣3分;
20
20
无
(3)现场设备安装调试报告、蓄电池放电记录、放电曲线;
(4)图纸等竣工资料及备品备件。
(3)竣工资料不符合规定每种扣2分;
(4)图纸与实际接线不符扣5分;
(5)备品备件每缺一种扣5分。
部分评
价结果
二
设备运行维护情况评价
500
1
直流系统运行工况
300
(1)
*系统配置
1)220kV及以上变电站应满足两组蓄电池、两台高频开关电源或三台相控充电装置的配置要求;
2)110kV变电站应满足一组蓄电池、一台高频开关电源或两台相控充电装置的配制要求;
3)采用高频开关模块整流的充电装置,整流模块最低应满足“N+1”的配置,并采用并列方式运行,任意充电模块发生故障,不影响直流系统运行。
现场检查核实、查看图纸资料、询问。
配置不满足规程及反措要求不得分。
60
60
无
(2)
运行方式
1)现场应具备符合实际的全站直流系统图;
2)设备标识清楚、规范、符合实际;
3)两组蓄电池的变电站直流母线应采用分段运行的方式,并在两段直流母线之间设置联络断路器或隔离开关,正常运行时断路器或隔离开关处于断开位置;
4)每段母线应分别采用独立的蓄电池组供电,每组蓄电池和充电装置应分别接于一段母线上;当装有第三台充电装置时,其可在两段母线之间切换,任何一台充电装置退出运行时,投入第三台充电装置;
5)每套充电装置应有两路交流输入,互为备用;
6)直流馈出网络应采用辐射状供电方式。
现场查阅资料、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