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县永通路改造工程东段B标段工程施工招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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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县永通路改造工程东段B标段工程施工招标
赵县永通路改造工程东段(B标段)工程施工招标
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
ZDHZB-6-B
项目名称:
赵县永通路改造工程东段(B标段)
招标人:
赵县城建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
李瑞林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真德惠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
陈锁同
日期:
2005年10月8日
总目录
第一章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
第二章合同主要条款
第三章工程量清单
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
第五章评标办法和标准
第一章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
二、投标须知
(一)总则
(二)招标文件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四)投标文件的提交
(五)开标、评标和定标
(六)合同的授予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
项
号
条款
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1
1.1
工程名称
河北省赵县永通路改造工程东段(B标段)
2
1.1
建设地点
赵县永通路
3
1.1
建设规模
安济大道至升华街,长2126.94米
4
1.1
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材料试验费包含在报价中)
5
1.1
质量标准
合格
6
2.1
招标范围
路基、路面、道路绿化及路灯、排水管道、入地管线等图纸所含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7
2.2
工期要求
2005年11月1日计划开工,2006年5月31日计划竣工,施工总工期:
210日历天
8
3.1
资金来源
自筹,已落实
9
4.1
投标人资质
等级要求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其以上资质
10
12.1
工程计价方式
工程量清单计价
注:
雨水工程、污水、道路工程、路灯需要分别单独报价,最后以四部分合价作为投标总价
项
号
条款
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11
14.1
投标有效期
6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12
15.1
投标保证金额
不少于投标总价的1.5%或10万元;
13
5.1
踏勘现场
自行踏勘,预先和建设单位联系
14
16.1
投标文件份数
一份正本,四份副本
15
19.1
投标文件提交地点
及截止时间
收件人:
河北真德惠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点:
赵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赵县永通路8号,建设局院内)
时间:
2005年10月28日9时30分
16
23.1
开标
开标时间:
2005年10月28日9时30分
地点:
赵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赵县永通路8号,建设局院内)
17
33.4
评标方法及标准
见附表
18
联系方式
河北真德惠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
石家庄市裕华西路9号裕园广场C-1-2702)
开户银行:
交通银行裕西营业部
帐号:
001211
联系人:
陈锁同
电话:
1传真:
7
E-mail:
二、投标须知
(一)总则
1、工程说明
1.1本招标工程项目说明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项~第5项;
1.2本招标工程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通过招标方式选定承包人。
2、招标范围及工期
2.1本招标工程项目的范围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6项。
2.2本招标工程项目的工期要求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7项。
3、资金来源
3.1本招标工程项目资金来源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8项。
4、合格的投标人
4.1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9项。
4.2投标人合格条件详见本招标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4.3由两个以上的施工企业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投标时,除符合第4.1、4.2款的要求外,还应符合下列要求:
4.3.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束力;
4.3.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共同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4.3.4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3.5联合体的各方应共同推荐一名联合体主办人,由联合体各方提交一份授权书,证明其主办人资格,该授权书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一并提交招标人;
4.3.6联合体的主办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工程款的支付;
4.3.7除非另有规定或说明,本须知中“投标人”一词也包括联合体各方成员。
5、踏勘现场
5.1招标人将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3项所述时间,组织投标人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投标人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
投标人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
5.2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
5.3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项目现场,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
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
6、投标费用
6.1投标人应承担其参加本招标活动自身所发生的费用。
(二)招标文件
7、招标文件的组成
7.1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第一章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
第二章合同主要条款
第三章合同文件格式
第四章技术规范
第五章图纸
第六章工程量清单
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
第八章评标方法和标准
7.2除7.1内容外,招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天前,以书面形式发出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7.3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获得招标文件3日内向招标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有可能被拒绝。
8、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8.1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的,应当在招标文件发出之日起3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澄清要求,并送至河北真德惠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
石家庄市裕华西路9号裕园广场C-1-2702室)。
8.2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提交投标文件截至时间15日前,招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和修改。
8.3无论是招标人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招标人都将于投标截至时间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
投标人在收到该澄清文件后5日内,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
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8.4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
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8.5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进行研究,招标人将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通知中予以明确。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9、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9.1投标文件和与投标有关的所有文件均应使用中文。
9.2除工程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0、投标文件的组成
10.1投标文件由投标函部分、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三部分组成。
10.2投标函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
;
;
;
;
10.3商务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报价说明;
(2)投标总价;
(3)工程项目总价表;
(4)单项工程费汇总表;
(5)单位工程费汇总表;
(6)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
(7)措施项目报价表;
(8)其他项目清单计价表;
(9)零星工作项目计价表。
工程量清单填报必须按照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顺序和格式填写盖章,否则该投标文件将按无效处理。
投标人除编写工程量清单报价外,还应提供工程量清单填报内容、顺序、格式完全一样的光盘一套,否则按无效处理。
10.4技术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施工总平面布置图
(2)主要施工方法;
(3)工程投入的主要物资和施工机械设备情况、主要施工机械计划;
(4)劳动力安排计划及劳务分包情况表;
(5)确保工程质量的技术组织措施;
(6)确保安全生产的技术组织措施;
(7)确保工期的技术组织措施;
(8)确保文明施工的技术组织措施;
(9)施工总进度表或施工网络图;
(10)扬尘治理措施;
(11)项目班子组成情况;
(12)雨季施工方案及保证措施;
(1)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表;
(2)项目经理简历表;
(3)项目技术负责人简历表;
(4)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辅助说明资料。
11、投标文件格式
11.1投标文件包括本须知第10条中规定的内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全部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
12、投标报价
12.1本工程的投标报价采用本须知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0项所规定的方式。
12.2投标总价为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
12.3本工程量清单计价,应依据GB50500-200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计价。
12.4本工程量清单采用综合单价计价;
12.5投标报价应根据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和有关要求、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及投标人拟定的施工组织设计,依据企业定额和市场价格信息并综合考虑各种风险自主编制报价;
12.6除非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修改,投标人应按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工程项目和工程量,每一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
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投标人未填单价或合价的工程项目,在实施后,招标人将不予以支付,并视为该项费用已包括在其他有价款的单价或合价内。
12.7工程量计价包括按招标文件规定完成工程量清单所列项目的全部费用,包括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和规费、税金;
12.8投标人可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
12.9工程量清单漏项或设计变更引起新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其相应综合单价按GB50500-200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规定核算,由承包人提出,经发包人确认后作为结算依据。
12.10投标总价应按工程项目总价表合计金额填报;工程项目总价表金额应按单项工程费汇总表的合计金额填报;单项工程费汇总表的金额应按单位工程费汇总表的合计金额填报;单位工程费汇总表中的金额应分别按照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和其它项目清单计价表的合计金额和按有关规定计算的规费、税金填报。
以上填报的金额必须做到各报价之和等于总和,除非有计算错误按本招标文件第28条原则和评标委员会核对各报价与总价进行修正,否则各报价之和不等于总价或拒不接收修正的投标报价将按废标处理。
13、投标货币
13.1本工程投标报价采用的币种为人民币。
14、投标有效期
14.1投标有效期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1项所规定的期限,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
14.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在原定投标有效期内,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对此要求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
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人这种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