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带班作业安全管理办法四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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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带班作业安全管理办法四篇

工作总结参考范本

干部带班作业安全管理办法(四篇)

目录:

干部带班作业安全管理办法一

施工动土作业安全管理办法二

某公司班组安全管理办法三

模板作业安全管理办法四

干部带班作业安全管理办法一

为认真贯彻落实各级文件精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各级领导及管理人员深入现场了解安全生产实际情况,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有效制止违章违纪现象,结合我项目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劳动安全管理办法的规定

1、风险工点包保规定:

极高度风险工点由项目部负责人包保,项目部班子成员轮流带班作业;高风险工点由项目部班子成员或部门领导、干部带班作业。

2、干部带班人员组织:

项目经理:

彭昭华常务副经理:

杨永峰副经理:

黄晓军

项目总工:

吴长运安全总监:

王宁超

工程部部长:

付强及现场技术员安质部部长:

李雷军及部员

物资部部长:

赵国强及部员计划合同部部长:

李明章及部员

试验室主任:

乔军峰及部员

3、干部现场检查次数:

项目经理每月现场检查不得少于1次,常务副经理每月现场检查不得少于1次,副经理每月现场检查不得少于2次,项目总工每月现场检查不得少于2次,安全总监每月现场检查不得少于5次,工程部长每月现场检查不得少于7次,安质部长及部员每月现场检查不得少于10次、计划合同部长及部员、试验室主任及试验员、物资部部长及部员每月现场检查不得少于6次,现场技术员及安全员必须每天现场进行督导。

4、每月28日前,由安全部编制下月领导及各部室下现场劳动安全检查值班表,经项目经理签字确认后下发到所有下现场人员。

5、下现场人员严格按照排定的班次进行检查,如遇特殊情况不能下现场时,必须提前与其他下现场人员协商调换,并通知值班领导,严禁私自调换,确保每班至少有一名部长及部长级以上人员在班。

6、每月下现场值班完成情况,要在下月安全例会上进行通报,并在各作业点宣传栏进行公示,接收全体员工监督。

7、各领导、干部除过安质部编制的下现场劳动安全检查值班表外,要不定期对工地进行巡查,严格执行各自岗位职责,及时服务于现场,对现场发现或上报的问题及时解决,不得拖延,并及时提高自身安全知识的积累,能够很好的发现现场隐患,及时杜绝。

二、下现场值班人员职责

1、下现场人员必须掌握当天的安全生产状况。

即人员到岗情况、设备情况、生产(作业环境)安全情况、生产任务(产量)完成情况等,对当天的安全生产负领导责任。

2、下现场人员必须做到两同时、三不放过。

两同时即与工人同时上班同时下班;三不放过即发现隐患和不安全行为不放过、对安全隐患找不出原因不放过、安全隐患得不到处理不放过。

3、下现场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加强对重点场所、关键环节的检查巡视,及时发现并组织消除事故隐患和险情,及时制止违章、违纪行为,严禁违章指挥,严禁超能力组织生产。

4、认真检查各作业点的工作人员是否按操作规程执行,有无违章作业现象,协调所在区域的架子队之间、各环节的关系,维护安全生产秩序。

5、下现场人员必须熟悉各时段上级组织开展的各项专项活动,并有针对近进行专项检查,专项宣传,要积极组织各级人员有效开展专项活动;

6、要注重季节性及专业性检查,及时召开例会分析、总结,并提出整改要求,督促整改到位,形成闭环。

7、发生危及作业生命安全的重大隐患时,值班人员必须立即采取停工、撤人、排除隐患等紧急处置措施,并及时向项目值班领导汇报。

8、认真做好交接班记录,将本次下现场安全生产情况、存在的问题及处理情况、以及对下一步的检查重点等,填写在交接班记录簿中,同时在下现场检查记录上如实填写本次现场的安全生产现场情况。

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平齐铁路

电气化改造工程PQSG-1标段项目部

2016年3月1日

施工动土作业安全管理办法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动土作业的安全管理,保证地下既有各类管线及设施的安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外委施工单位在现有生产、办公、生活区域以及既有铁路设施附近进行的动土作业。

第三条本规定动土作业是指:

挖掘、打桩、地锚、地下设施拆除;地面堆放负重在50kg/m2以上;使用推土机、压路机等机械进行场地平整及其它挖、填土等施工作业。

第二章动土作业安全要求

第四条动土作业执行先探后挖的原则,由中心项目部组织设备维护及监理单位交底,研究制定排查方案,采取必要的物探手段,查明地下设施情况,撒白灰标记和采取防护措施后进行作业。

第五条动土作业必须执行《动土安全作业工作票》制度,未办理《动土安全作业工作票》相关手续的不准动土施工。

《动土安全作业工作票》格式见附表。

第六条动土作业前,由施工单位总工或安全负责人对工队、工队对作业人员逐级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

交底双方均需在相应《交底记录》上签字确认。

记录要详实,填写要工整,并及时归档保存。

第七条动土作业必须按《动土安全作业工作票》填写的工作内容进行,对审批手续不全、安全措施不落实的,各级监管单位均有权停止其施工。

第八条动土作业中,不得擅自变更动土作业内容、扩大作业范围和转移作业地点,如出现类似情况,将按擅自施工予以处理。

第九条动土作业过程中如暴露出电缆、管线以及不能辨认的物品时,应立即停止作业,并及时报告基建中心项目部组织相关设备管理单位确认,并由施工单位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后方可继续动土作业。

第十条动土临近地下隐蔽设施时,采取人工挖探,用锹、铲顺管线走向开挖,以防垂直用力损坏埋地设施。

第十一条动土作业现场应按规定设置相应的保护围栏,坑、洞需设盖板,夜间要用黄色荧光隔离带警示。

第十二条进行坑、槽、井、沟等挖掘作业,应遵守以下规定:

(一)挖掘应自上而下进行,不准采用挖底脚的方法,挖出的土石应在指定位置堆放,及时清理,不得堵塞排水沟渠和压覆既有设施。

(二)挖掘较深的坑、槽、井、沟时,严禁在土壁上挖坑攀登;作业时必须戴安全帽;坑、槽、井、沟上部边沿处,严禁人员站立、行走。

(三)要视土壤性质、湿度和挖掘深度设置安全边坡或固壁支撑。

挖出的土石方整齐堆放,外边脚至少应距坑、槽、井、沟边沿1.2m以上,高度不得超过1.5m。

对坑、槽、井、沟边坡或固壁支撑应经常检查,特别是雨雪后和解冻时期,如发现边坡有裂缝、松疏或支撑有折断、走位等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止施工,并采取可靠措施后方准继续作业。

(四)作业时应注意对有毒有害物质的检测,保持通风良好。

(五)在坑、槽、井、沟的边缘,不准安放机械、铺设轨道及通行车辆。

如必须时,在采取有效的固壁措施后方准进行。

(六)在拆除固壁支撑时,应从下而上进行。

更换支撑时,应先装新的,后拆旧的。

(七)作业人员不准在坑、槽、井、沟内休息。

第十三条多人同时挖土应相距在2m以上,防止工具伤人;存在上下交叉作业的应戴安全帽;作业人员发现异常时,应立即撤离作业现场,并及时向现场负责人报告。

第十四条在化工危险场所动土时,应与有关操作人员建立联系,当化工生产发生突然排放有害物质时,化工操作人员应立即通知动土作业人员停止作业,迅速撤离现场。

第十五条作业前必须检查工具、现场支护是否牢固、完好,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

第十六条动土作业涉及拆除既有设施、中断道路行车以及穿越铁路隧道时,应按规定经中心项目部联系,获得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准实施。

第十七条施工结束后,应及时回填土,并恢复地面设施。

第三章《动土安全作业工作票》的管理

第十八条动土作业前,由工队提出申请,经专门负责人核准,并填写《动土安全作业工作票》后,报请施工单位项目部组织监理以及设备有关单位进行既有设备、设施技术交底,共同研究落实方案并签字批准后,方可动土作业。

第十九条涉及设备、设施防护措施落实和开挖作业,施工单位要派专门人员负责监管,监理单位、设备管理单位要纳入旁站业务范围进行全过程监管。

第二十条《动土安全作业工作票》由施工单位工程部门或安全负责人专门管理,并负责监督执行。

第二十一条《动土安全作业工作票》由各单位按附表样式制作,一式三份,按要求填写并办理批办手续后,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备管理单位需各执一份留存备查。

第四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由中心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凡违反本办法规定造成不良后果的,均按照中心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某公司班组安全管理办法三

1、为了进一步加强班组安全工作,强化安全管理,提高职工的安全意思及安全技能,夯实班组建设基础,逐步实现安全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办法。

2、班组是企业的基层组织,是加强企业管理、搞好安全生产的基础。

各级领导必须认识到抓好班组安全管理是落实各项安全工作的基础,充分重视班组安全建设。

各级工会组织应将班组安全管理作为班组建设的重要内容。

3、班组要认真执行各类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保障职工安全健康。

防止人身伤亡、中毒、火灾、爆炸和设备等事故发生,努力实现班组无双违、无轻伤的安全生产目标。

4、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强化班组安全管理。

4.1落实干部安全工作联系点制度。

全厂各班组必须实行干部安全工作挂钩制度,各挂钩干部应加强对班组安全工作指导,督促班组将安全管理落实到位。

4.2班组要认真落实岗位责任制、联保互保制、安全确认制,建立班组班前五分钟安全交底和安全提醒制度;积极推行危险因素辩识和预测、预知、预防活动,组织好安全自检、互检专检工作。

4.3落实事故报告与登记制度。

班组发生各类事故(包括未遂事故)要做到及时登记、报告;并分析事故原因,吸取教训,制订措施,避免类似事故的发生。

班组成员发现事故隐患或其他不安全因素时,应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或本单位负责人报告;接到报告的人员应及时予以处理。

5、落实每周安全日活动,丰富内容,注重实效。

5.1时间落实。

各班组每周必须开展一次活动,活动时间不得少于30分钟。

5.2人员落实班组成员必须人人参加,不得无故缺席。

对缺席者应由班长或安全员补课,所有参加者必须本人签名,严禁他人代签名。

5.3内容落实。

班组安全活动可以按以下几个方面内容进行:

5.3.1学习讨论上级制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规定;

5.3.2学习讨论本班组一周来的安全四落实与标准化作业的情况与问题;

5.3.3检查各种危险因素与隐患,预测可能发生的事故,落实预防措施;

5.3.4检查讨论一周来本班组发生的违章事件与事故教训;

5.3.5传达公司和厂关于安全工作的要求与规定。

5.4记录落实。

班组安全活动记录本记录齐全、真实、整洁。

5.5班组安全活动可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如利用挂图、录象等进行危险辩识,开展预防事故演练、安全知识竞赛、有奖答题等。

6、大力开展工前五分钟活动,认真制订危险预知对策与预防措施。

班组每天召开班前会,以工前五分钟的形式开展危险预测、预知与预防活动。

工前五分钟由班长或安全员主持,其内容包括:

6.1总结前一天安全生产认为的完成情况,并布置当天的主要工作任务

6.2清查班组人员,细心观察每人的精神状况和劳保用品穿戴情况,适当地分配工作任务并指定作业安全负责人。

6.3分析当天工作任务的作业条件及环境,对各种危险因素进行辩识,预测可能发生的事故,经大家讨论后制订相应的危险预知对策及预防措施,并组织安全负责人和临时互保对子进行相互检查以督促措施落实。

上述内容应如实记录在安全活动记录本上,当天出勤人员均应参加班前会;对未及时参加者,应在其岗前进行补课交底并签名。

7、加强班组安全工作的领导

7.1各单位要把加强班组安全工作纳入日常管理的重要议程,行政和工会要切实加强安全建设的领导,不断提高班组安全管理水平,保障职工行使自我保护的权力。

要加强对班组长、班组安全员和工会劳动保护检查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和业务指导,不断提高他们的安全管理水平和安全技术素质。

8、加强班组安全工作的检查、考核与评比工作。

8.1厂安全检查组按每季,各车间按月对班组安全工作进行一次检查,并将检查结果纳入考核;对评出的安全先进班组,给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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