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学校安全责任书.docx

上传人:b****0 文档编号:318228 上传时间:2022-10-08 格式:DOCX 页数:6 大小:13.99KB
下载 相关 举报
民办学校安全责任书.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6页
民办学校安全责任书.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6页
民办学校安全责任书.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6页
民办学校安全责任书.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6页
民办学校安全责任书.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6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民办学校安全责任书.docx

《民办学校安全责任书.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民办学校安全责任书.docx(6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民办学校安全责任书.docx

民办学校安全责任书

民办学校安全责任书

篇一:

民办学校校园长责任书

  凤凰县阿拉学区

  民办校(园)长安全目标责任书

  为加强我学区学校安全工作,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管理体制,杜绝或减少危险事故的发生,特与校(园)长签订本目标责任书:

  一、校(园)长安全职责

  1、校(园)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直接责任人,在学区校长领导下及教育局具体指导下抓好学校各项安全工作,并对本身所在单位负安全责任。

  2、负责召集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会议,积极研究校车接送、交通、食品、疾病预防、日常安全生产等校园安全管理的措施与对策,落实好学校校方责任险。

  3、负责组织实施年度学校安全管理工作计划和制定安全工作经费预算,指导、监督学校安全工作,每天检查一次学校安全工作及安全工作落实情况,坚持晨午检和校车安全检查。

  4、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负责将学校安全管理工作与教育、教学、科研、生活、学习、集会等项活动进行合理的统筹安排,按月组织一次不同类型的安全演练,明确各教学活动中的具体责任人及安全职责,督促其执行。

  5、落实安全生产工作奖励和职责追究制度,负责对各个项目的安全责任人进行考核,并依据考核情况给予奖惩。

奖惩结果报备学区校长室。

  6、审查全校安全管理工作计划并进行检查督促,上交安全计划到学区。

每期初、期末向学区校长或学区主管安全的校长报告安全工作情况,并随时接受学区及上级安全检查。

  7、做好各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负责突发事件的总体指挥和善后处理工作。

  二、因对安全工作重视不够,措施不力导致安全事故的,如失火、失窃、师生伤亡等,对直接责任者,要追究其责任。

  三、因对安全工作重视不够,措施不力而导致发生重大安全事故,致使学校财产、师生生命遭受重大损失,造成恶劣影响的,学校将逐级追究责任,视具体情况、责任大小,分别给予有关人员处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四、本责任书一式两份,限期一年,即XX年9月至XX年8月。

  学区校长(签章):

校(园)长(签章):

  凤凰县阿拉学区

  XX年9月

篇二:

保护民办教育学校师生人身安全目标责任书【民办】

  保护民办教育学校、幼儿园师生人身安全

  责任单位:

签订时间:

目标责任书年月日

  保护民办教育学校、幼儿园师生人身安全

  目标责任书

  为进一步加强民办教育学校、幼儿园的安全工作,防止和杜绝民办中小学、幼儿园、辅导校(班)师生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确保师生人身安全,乡镇(办事处)中心学校与本辖区民办中小学、幼儿园、辅导校(班)举办者签订以下保护师生人身安全目标责任书:

  1、民办中小学、幼儿园、辅导校(班)举办者要积极组织开展安全教育活动,制定和完善各项安全工作制度和措施,深入师生中检查、督促指导安全防患工作。

  2、搞好经常性的安全知识教育,采取多种形式,保证每生每星期受安全教育不少于2课时,要对学生进行防溺水、防雷电、防火灾、防食物中毒、防交通事故等安全知识教育,强化师生的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3、按照“谁举办谁管理”的原则,各办学单位要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并指定专人负责安全工作。

对学生(幼儿)学、吃、住、行、乐等方面要制定安全防范措施;学生集体出入的

  场地每天每时要有专人值班、负责安全。

幼儿园、辅导校(班)接送要建立签字制度,严防幼儿走失。

  4、加强对教职员工的安全教育与管理,对本单位教职员工每月开展一次法制与安全教育,膳食员工要定期体检,驾驶员要持证开车;接送学生、幼儿车辆定期年检与维修,不得带故障载学生上路,不得超员。

每学期把车辆驾驶员年检证、膳食人员的健康证分别报局社管办、基教股审验并复印存档。

  5、中小学、幼儿园禁止节假日和星期天给学生补课。

有住校生的高、初中、夜自习每节有教师跟班,并建立义务巡逻制度。

  6、民办中小学、幼儿园、辅导校(班)要及时检查和消除校舍中的危房和隐患,保证师生、幼儿不在危房中上课、工作和住宿,不允许发生因房屋、墙体等建筑物倒塌造成中小学师生、幼儿的意外伤亡事故。

  7、加强对其它重点部位的安全管理,做好防火、防触电、防倒塌、防坠落等工作,不允许发生因设施不安全而造成师生、幼儿意外伤害事故。

  8、强化管理,采取措施,提高膳食人员素质,完善饮食卫生设施和管理制度,加强饮食卫生管理,严把粮食、食品、蔬

  菜、食油、饮料等来源和食品存放关,经常检查校内外饮食摊点,取缔无证经营的小卖部、小吃部、保证不发生食物中毒。

  9、注意做好学生集体外出和恶劣天气下的师生安全工作,不发生学生溺水、交通事故、雷击等意外伤亡事故。

  10、因管理不善造成的师生人身伤害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原信阳市委《关于民办中小学、幼儿园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由办学单位负全部责任。

  乡(镇)中心学校(公章):

办学单位(公章):

  负责人签名:

举办人签名:

  年月日年月日

篇三:

私立学校安全责任及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诚信学校安全责任及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强化全校教职员工的安全责任,督导学校各类人员认真履行安全职责,认真落实学校安全防范措施,预防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保障学校和师生生命财产安全。

根据国办发(XX)9号《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中小幼学校安全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结合我校《安全目标管理职责》,制定以下学校安全责任追究与制度。

  一、安全管理职责落实

  学校实行以校长为学校一切安全工作第一负责人的全员安全工作岗位责任制,明确各责任部门、责任人职责,落实工作措施,加强校园安全防范,消除隐患,确保校园不出安全事故。

  二、责任追究原则

  根据一岗双职,谁分管、谁负责,有工作岗位就有安全责任,“安全责任倒查制”和“安全责任申述制”,“四不放过”(有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得不到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的原则,对忽视安全工作和发生较大事故或多次发生安全事故的个人,进行责任追究,予以处理。

  三、责任追究范围

  1、因违反有关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制度,造成学校安全事故的。

  2、因工作失职、渎职、玩忽职守造成学校安全责任事故的。

  3、因组织师生大型活动,未按照规定审批和制定活动安全预案,并未采取有效安全防范措施而发生较严重安全责任事故的。

  4、因不遵守学校各类安全管理制定及有关规定,造成学校安全责任事故。

  5、事故发生后,未采取有效措施导致更大损失和影响,并且未按照相关规定及时上报,或谎报、瞒报、漏报的。

  6、虽未造成安全事故,但安全意识薄弱,检查过程中发现不履行安全职责,或安全工作记录不全,安全管理存在隐患的。

  7、其它需要追究的责任事故。

  四、责任追究标准

  1、四级安全责任事故

  检查过程中发现不履行安全职责,或安全工作记录不全,安全管理存在隐患的。

第一次发现口头警告提示,当月发现第二次扣发月考核奖20元。

  2、三级安全责任事故

  因违反《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相关条例而发生安全突发事故,造成学生显

见伤害但还不需要赴医院处理的,除需及时和家长联络,取得家长的理解和原谅外,扣发30元以上考核奖金(视具体情况及影响大小)。

  3、二级安全责任事故

  因违反《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相关条例而发生安全突发事故,造成师生伤害赴医院处理,造成家长不满的,或造成学校500元以下经济损失的。

除需及时进行善后处理外,扣发当月工资50%(视具体情况及影响大小)。

  4、一级安全责任事故

  因违反《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相关条例而发生安全突发事故,造成师生较严重伤害,需要住院治疗,造成家长强烈不满,对学校造成一定恶劣影

  响(如取消文明单位、家长投诉、信访等)的,或造成学校1000元以下经济损失的。

  除扣发当月全部月考考核奖,在学校内通报批评,学校视情节轻重酌情向相关责任人追偿经济损失。

  6、重大安全事故

  因违反《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相关条例而发生突发事故,造成学校学生死亡、重伤或重度中毒3人,或财产损失1万元以上的安全责任事故。

学校扣发责任人当月全部月考核奖,并及时向教育局上报,有教育局视情节轻重对学校党政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相关责任人做出处罚。

受处理人员,当年不得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称。

取得当年评优评先资格。

并扣发责任人两个月的工资。

情节恶劣的,依据相关政策法规处理。

  五、责任追究办法

  1、三级以下责任事故,由校长召集班主任会议,根据事发实际情况进行检查与核定。

  2、二级以上责任事故,由安全领导小组召开会议,根据事发实际情况进行检查审核确定,并向教育局报送事故情况。

  本办法最终解释权归学校安全领导小组。

  延津县诚信学校

  XX年8月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高中教育 > 小学教育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