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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教版七年级上册知识点整理

《有理数》知识点总结归纳

正数和负数 

⒈正数和负数的概念 

负数:

比0小的数     正数:

比0大的数      0既不是正数,也不是负数 

注意:

①字母a可以表示任意数,当a表示正数时,-a是负数;当a表示负数时,-a是正数;当a表示0时,-a仍是0。

(如果出判断题为:

带正号的数是正数,带负号的数是负数,这种说法是错误的,例如+a,-a就不能做出简单判断) ②正数有时也可以在前面加“+”,有时“+”省略不写。

所以省略“+”的正数的符号是正号。

  

2.具有相反意义的量 

若正数表示某种意义的量,则负数可以表示具有与该正数相反意义的量,比如:

 零上8℃表示为:

+8℃;零下8℃表示为:

-8℃  

3.0表示的意义 

⑴0表示“ 没有”,如教室里有0个人,就是说教室里没有人;

 ⑵0是正数和负数的分界线,0既不是正数,也不是负数。

有理数 

1.有理数的概念 

⑴正整数、0、负整数统称为整数(0和正整数统称为自然数)

 ⑵正分数和负分数统称为分数 

⑶正整数,0,负整数,正分数,负分数都可以写成分数的形式,这样的数称为有理数。

 

理解:

只有能化成分数的数才是有理数。

①π是无限不循环小数,不能写成分数形式,不是有理数。

②有限小数和无限循环小数都可化成分数,都是有理数。

 

注意:

引入负数以后,奇数和偶数的范围也扩大了,像-2,-4,-6,-8„也是偶数,-1,-3,-5„也是奇数。

  

2.有理数的分类 

⑴按有理数的意义分类                     ⑵按正、负来分 

            

总结:

①正整数、0统称为非负整数(也叫自然数)      

 ②负整数、0统称为非正整数       

③正有理数、0统称为非负有理数       

④负有理数、0统称为非正有理数

 

数轴 

⒈数轴的概念 

规定了原点,正方向,单位长度的直线叫做数轴。

 

注意:

⑴数轴是一条向两端无限延伸的直线;

⑵原点、正方向、单位长度是数轴的三要素,三者缺一不可;

⑶同一数轴上的单位长度要统一;

⑷数轴的三要素都是根据实际需要规定的。

  

 2.数轴上的点与有理数的关系 

⑴所有的有理数都可以用数轴上的点来表示,正有理数可用原点右边的点表示,负有理数可用原点左边的点表示,0用原点表示。

 

⑵所有的有理数都可以用数轴上的点表示出来,但数轴上的点不都表示有理数,也就是说,有理数与数轴上的点不是一一对应关系。

(如,数轴上的点π不是有理数)          

3.利用数轴表示两数大小 

⑴在数轴上数的大小比较,右边的数总比左边的数大; 

⑵正数都大于0,负数都小于0,正数大于负数; 

⑶两个负数比较,距离原点远的数比距离原点近的数小。

  

4.数轴上特殊的最大(小)数 

⑴最小的自然数是0,无最大的自然数;

⑵最小的正整数是1,无最大的正整数; 

⑶最大的负整数是-1,无最小的负整数

5.a可以表示什么数 

⑴a>0表示a是正数;反之,a是正数,则a>0;

 ⑵a<0表示a是负数;反之,a是负数,则a<0 

⑶a=0表示a是0;反之,a是0,,则a=0  

6.数轴上点的移动规律 

根据点的移动,向左移动几个单位长度则减去几,向右移动几个单位长度则加上几,从而得到所需的点的位置。

 

相反数 

⒈相反数 

只有符号不同的两个数叫做互为相反数,其中一个是另一个的相反数,0的相反数是0。

 

注意:

⑴相反数是成对出现的;⑵相反数只有符号不同,若一个为正,则另一个为负; ⑶0的相反数是它本身;相反数为本身的数是0。

  

2.相反数的性质与判定 

⑴任何数都有相反数,且只有一个; 

⑵0的相反数是0; 

⑶互为相反数的两数和为0,和为0的两数互为相反数,即a,b互为相反数,则a+b=0

3.相反数的几何意义 

在数轴上与原点距离相等的两点表示的两个数,是互为相反数;互为相反数的两个数,在数轴上的对应点(0除外)在原点两旁,并且与原点的距离相等。

0的相反数对应原点;原点表示0的相反数。

 说明:

在数轴上,表示互为相反数的两个点关于原点对称。

  

4.相反数的求法 

⑴求一个数的相反数,只要在它的前面添上负号“-”即可求得(如:

5的相反数是-5); 

⑵求多个数的和或差的相反数是,要用括号括起来再添“-”,然后化简(如;5a+b的相反数是-(5a+b)。

化简得-5a-b);

⑶求前面带“-”的单个数,也应先用括号括起来再添“-”,然后化简(如:

-5的相反数是-(-5),化简得5)  

5.相反数的表示方法 

⑴一般地,数a 的相反数是-a ,其中a是任意有理数,可以是正数、负数或0。

 

当a>0时,-a<0(正数的相反数是负数) 

当a<0时,-a>0(负数的相反数是正数) 

当a=0时,-a=0,(0的相反数是0)  

6.多重符号的化简 

多重符号的化简规律:

“+”号的个数不影响化简的结果,可以直接省略;“-”号的个数决定最后化简结果;即:

“-”的个数是奇数时,结果为负,“-”的个数是偶数时,结果为正。

 

绝对值 

⒈绝对值的几何定义 

一般地,数轴上表示数a的点与原点的距离叫做a的绝对值,记作|a|。

  

2.绝对值的代数定义 

⑴一个正数的绝对值是它本身; ⑵一个负数的绝对值是它的相反数; ⑶0的绝对值是0.  

可用字母表示为:

 

①如果a>0,那么|a|=a;   ②如果a<0,那么|a|=-a;   ③如果a=0,那么|a|=0。

 

可归纳为①:

a≥0,<═> |a|=a (非负数的绝对值等于本身;绝对值等于本身的数是非负数。

) ②a≤0,<═> |a|=-a (非正数的绝对值等于其相反数;绝对值等于其相反数的数是非正数。

)  

3.绝对值的性质 

任何一个有理数的绝对值都是非负数,也就是说绝对值具有非负性。

所以,a取任何有理数,都有|a|≥0。

即⑴0的绝对值是0;绝对值是0的数是0.即:

a=0 <═> |a|=0; 

⑵一个数的绝对值是非负数,绝对值最小的数是0.即:

|a|≥0; 

⑶任何数的绝对值都不小于原数。

即:

|a|≥a; 

⑷绝对值是相同正数的数有两个,它们互为相反数。

即:

若|x|=a(a>0),则x=±a; 

⑸互为相反数的两数的绝对值相等。

即:

|-a|=|a|或若a+b=0,则|a|=|b|; 

⑹绝对值相等的两数相等或互为相反数。

即:

|a|=|b|,则a=b或a=-b;

⑺若几个数的绝对值的和等于0,则这几个数就同时为0。

即|a|+|b|=0,则a=0且b=0。

 (非负数的常用性质:

若几个非负数的和为0,则有且只有这几个非负数同时为0) 

4.有理数大小的比较 

⑴利用数轴比较两个数的大小:

数轴上的两个数相比较,左边的总比右边的小; 

⑵利用绝对值比较两个负数的大小:

两个负数比较大小,绝对值大的反而小;

异号两数比较大小,正数大于负数。

  

5.绝对值的化简 

①当a≥0时, |a|=a ;     ②当a≤0时, |a|=-a   

6.已知一个数的绝对值,求这个数 

一个数a的绝对值就是数轴上表示数a的点到原点的距离,一般地,绝对值为同一个正数的有理数有两个,它们互为相反数,绝对值为0的数是0,没有绝对值为负数的数。

 

有理数的加减法 

1.有理数的加法法则 

⑴同号两数相加,取相同的符号,并把绝对值相加; 

⑵绝对值不相等的异号两数相加,取绝对值较大的加数的符号,并用较大的绝对值减去较小的绝对值; 

⑶互为相反数的两数相加,和为零; 

⑷一个数与零相加,仍得这个数。

  

2.有理数加法的运算律 

⑴加法交换律:

a+b=b+a 

⑵加法结合律:

(a+b)+c=a+(b+c) 

在运用运算律时,一定要根据需要灵活运用,以达到化简的目的,通常有下列规律:

 ①互为相反数的两个数先相加——“相反数结合法”;

②符号相同的两个数先相加——“同号结合法”; 

③分母相同的数先相加——“同分母结合法”; 

④几个数相加得到整数,先相加——“凑整法”; 

⑤整数与整数、小数与小数相加——“同形结合法”。

  

3.加法性质 

一个数加正数后的和比原数大;加负数后的和比原数小;加0后的和等于原数。

即:

 ⑴当b>0时,a+b>a           ⑵当b<0时,a+b

4.有理数减法法则 

减去一个数,等于加上这个数的相反数。

用字母表示为:

a-b=a+(-b)。

  

5.有理数加减法统一成加法的意义 

在有理数加减法混合运算中,根据有理数减法法则,可以将减法转化成加法后,再按照加法法则进行计算。

 

在和式里,通常把各个加数的括号和它前面的加号省略不写,写成省略加号的和的形式。

如:

 (-8)+(-7)+(-6)+(+5)=-8-7-6+5.

和式的读法:

①按这个式子表示的意义读作“负8、负7、负6、正5的和” 

②按运算意义读作“负8减7减6加5”

6.有理数加减混合运算中运用结合律时的一些技巧:

 

 

 

有理数的乘除法 

1.有理数的乘法法则 

法则一:

两数相乘,同号得正,异号得负,并把绝对值相乘;(“同号得正,异号得负”专指“两数相乘”的情况,如果因数超过两个,就必须运用法则三) 

法则二:

任何数同0相乘,都得0; 

法则三:

几个不是0的数相乘,负因数的个数是偶数时,积是正数;负因数的个数是奇数时,积是负数; 

法则四:

几个数相乘,如果其中有因数为0,则积等于0.  

2.倒数 

注意:

①0没有倒数; 

②求假分数或真分数的倒数,只要把这个分数的分子、分母点颠倒位置即可;求带分数的倒数时,先把带分数化为假分数,再把分子、分母颠倒位置; 

③正数的倒数是正数,负数的倒数是负数。

(求一个数的倒数,不改变这个数的性质); ④倒数等于它本身的数是1或-1,不包括0。

3.有理数的乘法运算律 

⑴乘法交换律:

一般地,有理数乘法中,两个数相乘,交换因数的位置,积相等。

即ab=ba 

⑵乘法结合律:

三个数相乘,先把前两个数相乘,或者先把后两个数相乘,积相等。

即(ab)c=a(bc). ⑶乘法分配律:

一般地,一个数同两个数的和相乘,等于把这个数分别同这两个数相乘,在把积相加。

即a(b+c)=ab+ac

4.有理数的除法法则 

(1)除以一个不等0的数,等于乘以这个数的倒数。

 

(2)两数相除,同号得正,异号得负,并把绝对值相除。

0除以任何一个不等于0的数,都得0  

5.有理数的乘除混合运算 

(1)乘除混合运算往往先将除法化成乘法,然后确定积的符号,最后求出结果。

 

(2)有理数的加减乘除混合运算,如无括号指出先做什么运算,则按照‘先乘除,后加减’的顺序进行。

 

有理数的乘方 

1.乘方的概念 

求n 个相同因数的积的运算,叫做乘方,乘方的结果叫做幂。

在 na 中,a 叫做底数,n 叫做指数。

 

2.乘方的性质 

(1)负数的奇次幂是负数,负数的偶次幂的正数。

 

(2)正数的任何次幂都是正数,0的任何正整数次幂都是0。

  

有理数的混合运算 

做有理数的混合运算时,应注意以下运算顺序:

 

1.先乘方,再乘除,最后加减; 

2.同级运算,从左到右进行; 

3.如有括号,先做括号内的运算,按小括号,中括号,大括号依次进行。

  

科学记数法 

把一个大于10的数表示成 na10的形式(其中101a, n是正整数),这种记数法是科学记数法。

 

用字母表示数

代数式 

代数式:

用基本运算符号把数和字母连接而成的式子叫做代数式,如n,-1,2n+500,abc。

单独的一个数或一个字母也是代数式。

 

单项式:

表示数与字母的乘积的代数式叫单项式。

单独的一个数或一个字母也是代数式。

 

单项式的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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