雕塑招标文件.docx
《雕塑招标文件.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雕塑招标文件.docx(19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雕塑招标文件
编号:
招标文件
建设单位:
杭州市西湖区城市管理局(盖章):
项目负责人:
备案单位:
(盖章):
备案人:
二0一三年月
一、投标单位投标时须按《西湖区公共资源交易保证金管理办法》(西公资办[2009]1号)文件有关条款交纳投标保证金。
西湖区小型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为建设方委托的代收代还项目投标保证金单位。
二、交纳保证金账号名称为杭州市西湖区小型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银行帐号为6267开户银行:
中国银行德迦支行,不得采用现金,并将已交纳的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带至开标现场。
三、交纳方式:
杭州本地企业一律提供银行进帐单;杭州地区范围内的企业,一律提供银行进帐单原件、复印件;杭州地区以外企业一律提供银行电汇凭证原件、复印件。
凭以上单据原件、复印件在项目投标截止时间24小时前并以交易中心财务确认到账后到西湖区小型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财务换取收据。
四、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壹万元人民币,此保证金不计利息。
(注:
不接受网上银行的交纳)。
五、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招标人确认其未中标结果起的后7个工作日内凭有效收据到西湖区小型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财务退还。
六、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签定施工合同后的7个工作日内,凭合同和有关收据到西湖区小型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财务退还。
七、投标单位出现下列情况,招标单位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1、投标单位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2、中标单位无正当理由拒绝签定合同,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前附表
项号
条款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1
1
工程名称
2
建设地点
杭州市文三路
3
1
招标单位联系人及电话
联系人:
,电话:
4
1
代理公司联系人及电话
联系人:
金先生,电话:
4
5
1
承包方式
雕塑创作、制作、安装总承包
6
质量要求
符合行业标准
7
招标范围
“投标须知”条范围内雕塑创意设计、大小样创作、制作、运输、安装等所有内容。
8
工期要求
施工总工期:
90日历天
9
资金来源
财政拨款
10
2
投标人资格
1.具有专业创作设计、制作雕塑的法人单位或国内设置雕塑系专业的全日制
高等院校及其直属创作法人单位;2.主创人员具有全国城市雕塑创作资格
证书(副高以上职称)。
11
7
投标报价方式
综合单价
12
9
投标有效期
为:
3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13
投标担保金额及资料费
保证金壹万元资料费200元
14
8
踏勘现场
时间:
2013年月日自行勘探
15
投标预备会
时间:
各投标人在2013年月日17时前把所有问题传真至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传真:
2)
16
投标文件份数
1份正本,4份副本
17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及截止日期
地址:
西湖区小型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竞舟路228#三楼西侧)时间:
2013年月日时分
18
16
开标会
地址:
西湖区小型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标室
时间:
2013年月日时分
19
评标标准及方法
综合评分法
21
限价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万元
二、投标须知
(一)总则
1、工程说明
1.1本工程基本情况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下称“前附表”)第1项——第5项所述
1.2本次招标的范围为及要求见下表:
序号
表现场地
材质
人文背景、特色、内容
形式
控制价
1
上述要求投标人在充分了解建设目的意义的基础上,了解每处的人文环境、社会环境后、配合绿化公共设施,尺寸符合周边环境、景观要求等,明确选材及长、宽高等特征数据,重点体现历史文化,创作出贴切表现每处特色的方案供评委评选。
本次招标的所有投标文件的版权归建设单位,建设单位有权要求中标单位修改完善并使用,投标人不得在其他相应公共场所再次使用。
1.3本工程的工期要求见前附表第8项所述。
本工程采用区财政资金,并将用于本工程施工合同项下的合格支付。
1.5上述工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杭州市区小型建设工程管理暂行规定》、《西湖区小型建设工程施工招投标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通过招标来择优选定施工单位。
2、合格的投标人
2.1投标人及要求见前附表第10项所述。
2.2本工程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二)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的组成
3.1招标文件除以下内容外,招标人在招标期间发出的书面补充修改函件,均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3.2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1)前附表
(2)投标须知
(3)合同格式
(4)其它资料
(5)投标文件格式
4、招标文件的补充和修改
4.1投标人购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和审阅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
如有疑问,应在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按招标公告中的招标人地址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否则责任自负;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其投标有可能被拒绝。
4.2不论是招标人根据需要或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招标文件做出补充和修改,招标人都将在投标截止日期2天前以书面形式寄送给所有投标人,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投标人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定已收到。
4.3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修改和补充均以书面明确的内容为准。
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
4.4为使投标人在编写投标文件时有充分时间对招标文件的补充和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招标人可以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具体时间将在书面文件中明确。
4.5除非招标人另行通知,本工程不专门召开投标预备会。
(三)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语言、货币和度量衡单位
5.1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对投标有关的所有往来通知、函件和投标文件均使用中文投标人随投标文件提供的证明文件和资料可以为其它语言,但必须附中文译文,解释这些文件,应以中文为准。
5.2本工程的投标应以人民币报价。
5.3除技术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6、投标文件的组成和格式
6.1投标文件由雕塑方案、商务部分、技术部分格式和资格审查资料四部分组成。
雕塑方案为三维效果图加文字说明;技术部分为雕塑方案设计、制作、安装报告文件;商务部分为设计、制作、安装等所有费用总报价。
其中资格审查部分包括:
A.有关确立投标人法律地位的复印件(包括营业执照、个人身份证、资格或职称证书);B.投标人的雕塑创作经验和业绩及获奖作品。
外地企业需提供进杭许可证、在西湖区小型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办理的席位证需在有效期内。
6.2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必须毫无例外地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全部格式
(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
7、投标报价
7.1投标人的投标总价,应是在要求工期内完成招标范围全部工程内容的所有费用,包含创意设计、大小样创作、制作、运输、安装、管理费、利润、规费、税金以及合同实施过程中的深化设计、协调费用等所有费用。
施工中如发现设计有误或不合理的地方,应及时调整,有关费用由施工方承担。
7.2投标人应按清单中列出的工程项目填报单价和合价。
每一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投标人未计列、或者未填单价或合价的工程项目,仍须按设计图实施,招标人将视作该项费用已包括在其它有价款的单价或合价内。
7.3技术规范要求的费用应包括在投标报价中。
7.4投标文件中用文字表示的报价与用数字表示的报价不一致时以文字为准。
7.5投标人应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报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获批准。
7.7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和也无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8、踏勘现场
8.1投标人自行前往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投标人获取须自己负责的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
但投标人及其人员不得因此使招标人及其人员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
投标人并应对由此次踏勘现场而造成的死亡、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损害以及任何其它损失、损害和引起的费用和开支承担责任。
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8.2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
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
8.3如果投标人认为需要再次进行现场踏勘,招标人将予以支持,费用自理。
8.4本工程不组织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和施工图有疑问的,投标人的
答疑按照前附表第15项所述。
9、投标有效期
9.1本工程的投标有效期为30个日历天,自投标截止日开始计算。
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
9.2在特殊的情况下,招标人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
的要求,对此要求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
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人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
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
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本须知第10条关于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
10、投标保证金
10.1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或之前以银行汇票、支票、现金等向招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
招标人可根据本须知第条规定的条件予以没收投标保证金。
10.2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
前附表第13项所述。
在送标截止时间之前随投标文件同时递交壹万保证金。
(1)、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
(2)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投标有效期期满后10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3)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签订合同并提交履约担保后3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如投标人有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担保将被没收:
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无故放弃中标资格的;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合同。
11、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1.1投标人应按本投标须知有关规定编制前附表第16项规定份数的投标文件。
11.2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使用不褪色的墨水笔书写,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并应在投标文件封面的右上角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
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11.3投标文件封面、投标函均应加盖投标人印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在投标文件中必须同时提交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格式、签字、盖章及内容均应符合要求;否则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无效。
11.4除投标人对错误之处必须修改外,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或行间插字和增删,如有修改,修改处应由投标人加盖投标人的校对章或由投标文件签字人签字或盖章。
12、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2.1在投标文件密封袋上均应:
(1)写明招标人名称和地址;
(2)注明下列识别标志;
·a·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