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工师高级政工师评定程序政工师高级政工师系列.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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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工师高级政工师评定程序政工师高级政工师系列
政工师、高级政工师评定程序-政工师、高级政工师系列
关于政工职评定工作程序
下面我主要介绍一下评审工作流程和申报初中高级《统计表》、《申报表》和《简表》的填报注意事项和工作程序。
政工职评情况摸底工作
政工职称评审工作摸底,是我们每年进行评审工作的基础工作,也是各单位下达政工职称评审指标的重要依据。
每年要对在岗的政工人员和申报人员简要情况进行统计。
在摸底工作中对拟申报职称人员的资格条件一定要满足要求。
在进行摸底工作时各初级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要负责对申报人员的资料进行初步审核,并作记录。
重点是:
“参评学历取得时间”、“现聘职称时间”、“外语成绩是否合格。
1979年1月1日(含)以前参加工作的中级以上申报人员要通过人事部门检查本人档案。
摸底共有三份表格要填写,表一:
《**年申报政工中(高)级职称人员统计表》。
另一个是表二:
《**年政工人员情况统计表》,和表三:
《**年已评高中级政工职称人员统计表》
《**年申报政工中(高)级职称人员的统计表》填写过程中,要特别注意拟申报职称人员的资格一定要满足要求,在填写时要如实填写,不得弄虚作假。
注:
申报中高级表格要分别填写。
填写统计报表时的概念解释:
《**年申报政工中(高)级职称人员的统计表》(表一)
职称外语考试:
申报高级职称的要考职称外语综合B级;申报中级政工职称的人员要考外语综合C级。
60分以上为级格,有成绩的要填写外语成绩。
以前外语资格考式有年限的按年限执行,没有年限的按长期有效执行,79年1月1日(含)以前工作的政工人员填写免试。
(免试人员也可参照下面我要讲的《关于中央企业高级政工师评审工作外语考试有关问题的若干意见(试行)》)(电政职[2008]2号)
学历:
填写符合申报条件的学历。
不一定是最高学历。
《**年政工人员情况统计表》表
(二):
参评总人数:
是指政工系列和行政系列之和。
政工系列:
是指专职政工人员,在评聘范围内的政工人员(指专职政工干部在册人员)。
行政系列:
是指兼职政工人员,主要精力为行政工作兼政工工作人员。
包括退二线政工人员,以工待干人员,可统计,但不参评。
已评在岗(高级)政工师:
是指现在岗具有高级政工职称的政工干部,不包括兼职高级政工师、退二线的高级政工师和从事行政工作的高级政工人员。
……
《***年已评高中级政工人员统计表》表(三)
该表的内容与表
(一)相近,统计的目的是因为,由于现在单位和人员变动较大,对各单位的政工人员变动情况要进一步掌握,本表对各初评委要求要打好统计基础,一般情况下是在去年统计的基础上加上去年通过人数减去离退人员、二线人员和调离政工师岗位人员。
此项已评统计人数要和表
(二)政工系列数相同。
本表要求上报已评高中级进行统计情况,但各初评委要有初级政工人情况,也应进行统计,这对以后政工职称评定有帮助。
二、向初级政工职称领导小组汇报摸底情况
摸底工作完成后,将摸底情况向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和组长汇报,重点是当年拟申报各类政工职称人员的数量及相应资格情况。
然后上报到局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评定范围和参评条件
按照电政职[2005]3号(中铁政职[2005]21号)文件精神,对政工职称的评定范围和任职资格条件做了好下规定:
(中铁程政职[2005]21号)第三条:
评定范围
企业中专职从事党务工作、思想政治工作的人员(指企业党委(党组)的负责人,组织部、宣传部、办公室、研究室、统战部等部门和纪委中直接从事党务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的专职人员,专职党总支、党支部书记,编制在行政序列的宣传(宣教)部门中直接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的专职人员);企业工会中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的人员(指工会负责人,宣传、组织、研究、女工等部门中直接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的专职人员);企业共青团组织中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的人员;企业信访、保卫(内保)、干部管理、离退休工作中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的人员;铁路工程公安局系统中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的人员;企业所属中、高等院校中专职从事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人员;企业中以主要精力直接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的非专职人员。
集团公司领导多次强调,一定要把握好评定范围,一些兼职的干部,主要工作精力是放在行政工作的申报人员,一般只评到初级职称,中、高级不应在考虑。
不然会影响到我们专职政工人员的申报名额。
按照国资委要求,由集团公司掌握,高级职称控制在5%以内;中级在30%以内;目前我们高级已到上限,上级没有说取消名额限制。
(一)、政工员申报条件
1、了解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基本理论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有做一般思想政治工作的能力,能胜任本岗位的工作。
3、高中(中专)毕业,从事思想政治工作3年以上;大专毕业,从事思想政治工作一年以上。
(二)、助理政工师申报条件
1、比较熟悉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基本理论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并能结合实际较好地加以运用和贯彻。
2、比较熟悉党的思想政治工作的基本原则、优良传统和中国革命史等知识及中国国情、具有从来本职工作的实际能力和经验。
3、联系群众,能帮助群众解决一般思想认识问题并有一定的工作实绩。
4、高中(中专)毕业,担任政工员职务7年或从事思想政治10年以上;大专毕业,从事思想政治工作3年以上;大学本科毕业,从事思想政治工作1年以上。
(三)、政工师申报条件
1、熟悉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基本理论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并能结合实际较好地加以运用和贯彻。
2、懂得党的思想政治工作的基本原则、优良传统及历史、教育、法律等相关的专业知识,熟悉本职业务,有做思想政治工作的实践经验,并有较好的工作实绩。
3、密切联系群众,能独立在群众中进行宣传讲解工作,有较强的口头、文字表达能力和组织能力,能起草本职工作范围内的文件、文章。
4、1979年1月1日(含)以后参加工作的,必须参加所在地组织的相应级别的“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考试”并成绩合格
5、大专毕业后,担任助理政工师职务4年或从事思想政治工作7年以上。
大学本科毕业后,担任助理政工师职务4年或从事思想政治工作5年以上;取得硕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从事思想政治工作3年以上。
(四)、高级政工师申报条件:
1、比较系统地掌握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基本理论,能利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处理思想政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2、对党的思想政治工作的基本原则、优良传统及国内外有关的新情况、新经验有较深的研究,具有比较系统的历史、教育、法规的知识,有比较丰富的思想政治工作经验,在方法上有创新,思想品德优良,密切联系群众,善于做群众工作,在群众中有较高的威信。
4、能组织、指导完成重要的综合性思想政治工作任务,并有突出工作实际。
5、1979年1月1日(含)以后参加工作的,必须参加(工作)所在地组织的相应级别的“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考试”并成绩合格。
6、大学本科毕业后,担任政工师职务5年或从事思想政治工作10年。
双学位、研究生班毕业、硕士学位获得者,担任政工师职务5年或从事思想政治工作8年;获得博士学位后,担任政工师2年或从事思想政治工作2年;
7、工作成绩突出、贡献大、大专毕业后担任政工师13年或从事思想政治工作20年的政工人员。
(五)、破格评定高级政工师任职资格的条件及要求(电政职[2005]3号)
1、破格评定高级政工师任职资格的条件
对少数不具各学历式资历条件,但工作成绩显著,贡献突出的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可根据具体情况和工作需要破格评定高级政工师资格。
破格申报高级政工师任职资格应符合高级政工师申报条件的1—4条,同时还必须具备下列三个条件之一。
1、在企业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的实践中取得突出成绩,总结出新的经验,在本行业或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央企业系统乃至在全国产生了较大影响。
2、对所在企业获得全国性荣兴称号起了主要作用。
3、获得全国省部级“劳动模范”、“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纪检干部”、“优秀工会工作者”等荣誉称号的思想政治工作人员。
2、破格评定高级政工师任职资格的要求
1、在对破格申报人员进行审核时,增加民主测评的程序。
具体做法是:
当个人提出破格申报和初审合格之后,由申报人所在单位政工职称主管部门在申报人所在部门组织民主测评,参加测评的人数必须在15人以上。
如本部门人数不足15人,可将测评范围扩大到业务关系密切的其他部门。
测评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被测评人的得票数超过三分之二以上者,方可进入考核、答辩程序。
测评人结果填写在《简表》和《申报表》中,供评审时参考。
2、破格申报人员以工作单位获得全国性荣誉称号作为申报条件时,必须是获得单位的主要领导或主管部门负责人。
无论是何种人员使用集体荣誉称号作为申报条件,都必须由所在企业组织人事部门出具本人在该集体荣誉称号获得过程中做出具体贡献的证明材料。
3、关于中央企业高级政工师评审工作外语考试有关问题的若干意见(试行)(电政职[2008]2号)
根据总公司[2008]2号转发国资委《关于完善职称外语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资政职[2007]16号)精神,结合中央企业实际,就中央企业高级政工师评审外语考试有关问题提出如下意见:
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申报高级政工师,可不参加外语考试:
1、具有国家认定的国外留学、进修经历1年以上;
2、取得国家认定的外语专业专科(含)以上学历;
3、获得国家统一组织的大学外语六级考试合格证书,或取得国家认定的硕士(含)以上学位;
4、出版过外文专著、译著1本以上,并经一定程序确认的;
5、参加过“TOEFL”考试分数达到550分(含)(旧)、79分(含)(新)以上,雅思考试分数达到5.5分以上,参加“全国工商企业出国培训备选人员外语考试”(简称BFT)通过高(A)级。
6、获得省部级“劳动模范”、“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纪检干部”、“优秀工会工作者”等以上级别荣誉称号;
7、长期在野外或井下从事农业、林业、水利、采矿、测绘、勘探、施工等工作,连续工作5年以上;(一般段部不计算在内,在城市或城郊也不计算在内)
8、派出连续2年以上的援藏、援疆、援外、扶贫人员,在援助期间或回本单位后首次申报高级政工师;
9、1978年12月31日(含)之前参加工作;
10、由其它系列转评高级政工师,且通过相应级别外语考试或符合上述相关条件;
11、凡符合以上条件者,必须出具相关证明。
二、参加外语考试的人员范围、分数线确定、成绩有效期限及适用办法
1、不符合上述条件规定的人员申报高级政工师,必须参加所在地组织的全国职称外语B级(含)以上考试,考试的语种、类别不限;
2、参加考试的人员,必须达到人事部根据当年全国职称外语考试命题和考试情况确定的各语种通用标准分数线,或企业所在地省级人事部门确定的通用标准分数线(60分);
3、凡参加B级(含)以上考试且成绩合格的人员,在申报高级政工师时考试成绩长期有效(凡国家另有规定者除外)。
三、坚持标准,严格要求,不断加强中央企业思想政治工作人员外语能力建设
企业思想政治工作是企业管理中十分重要的工作,对建设“四有”职工队伍,完成各项生产经营任务,保证企业正确的发展方向,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外语是思想政治工作人员学习国外先进管理经验,拓展知识和视野,开展对外交流的重要工具。
中央企业要按照人事部〔2007〕37号文件精神,坚持标准,严格按照有关要求组织政工职称参评人员参加全国职称外语考试,引导广大政工干部加强外语学习,创造条件组织政工人员参加外语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