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标准WS394docx.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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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标准WS394docx

-*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WS394-2012)

 

1总则

 

为配合《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办法》的实施,预防空气传播性疾病在公共场所的传播,保

证输送空气的卫生质量,制定本规范。

 

2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以下简称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卫生要求和检验方法。

本规范适用于公共场所使用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其它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可参照执行。

 

3术语与定义

 

3.1空气净化消毒装置

 

去除集中空调通风系统送风中颗粒物、气态污染物和微生物的装置。

 

3.2净化效率

 

净化装置入口、出口空气污染物浓度之差与入口空气污染物浓度比值的百分数。

 

3.3可吸入颗粒物(PM10)

 

能够进入人体喉部以下呼吸道的颗粒物。

 

3.4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TVOC)

 

空气污染物苯、二甲苯、苯乙烯等多种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的总量。

 

4卫生指标

 

4.1

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冷却水和冷凝水中不得检出嗜肺军团菌。

4.2

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新风量应符合表

1的要求。

-*

 

表1

新风量卫生要求

新风量

场所

(m3/h.人)

3~5星级

≥30

饭店、宾馆

1~2星级

≥20

非星级

≥20

饭馆(餐厅)

≥20

影剧院、音乐厅、录像厅(室)

≥20

游艺厅、舞厅

≥30

酒吧、茶座、咖啡厅

≥10

体育馆

≥20

商场(店)、书店

≥20

旅客列车车厢、轮船客舱

≥20

飞机客舱

≥25

 

4.3集中空调通风系统送风应符合表2的要求。

 

表2送风卫生要求

 

PM10

≤0.08mg/m3

细菌总数

≤500cfu/m

3

真菌总数

≤500cfu/m

3

b-溶血性链球菌等致病微生物

不得检出

 

4.4集中空调通风系统风管内表面应符合表3的要求。

-*

 

表3风管内表面卫生要求

 

积尘量

≤20g/m2

致病微生物

不得检出

细菌总数

≤100cfu/cm

2

真菌总数

≤100cfu/cm

2

 

4.5空气净化消毒装置

 

4.5.1集中空调通风系统使用的空气净化消毒装置,原则上本身不得释放有毒有害物质,其卫生安全性应

符合表4的要求。

 

表4空气净化消毒装置的卫生安全性要求

 

项目

允许增加量

臭氧

≤0.10mg/m3

紫外线

2

≤5mw/cm

(装置周边30cm处)

TVOC

≤0.06mg/m3

PM10

≤0.02mg/m3

 

4.5.2集中空调通风系统使用的空气净化消毒装置性能应符合表5的要求。

 

表5空气净化消毒装置性能的卫生要求

 

项目

装置阻力

正常送排风量

≤50Pa

颗粒物净化效率

一次通过

≥50%

微生物净化效率

一次通过

≥50%

连续运行效果24小时运行前后净化效率比较效率下降<10%

-*

 

消毒效果一次通过除菌率≥90%

 

5卫生检验

 

5.1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冷却水、冷凝水、送风及风管采用抽样法检验,抽样数量根据系统设置、运行或风

管清洗情况确定。

 

5.2

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冷却水、冷凝水中嗜肺军团菌的检验方法见附录

A。

5.3

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新风量的检测方法见附录

B。

5.4

空调送风中可吸入颗粒物的检测方法见附录

C。

5.5

空调送风中微生物的检验方法见附录

D。

5.6

集中空调通风系统使用的空气净化消毒装置卫生安全性检验

5.6.1

卫生安全性检验指标根据装置的工作原理和安装位置确定。

5.6.2

臭氧浓度的检验采用GB/T15438

规定的紫外光度法或GB/T18204

规定的靛蓝二磺酸钠分光光度

法。

5.6.3

紫外线泄露强度的检验采用卫生部消毒技术规范规定的方法。

5.6.4

TVOC浓度的检验采用GB/T18883

附录C热解析/毛细管气相色谱法。

5.6.5

释放出的PM10浓度的检验采用WS/T206规定的光散射法。

5.7

集中空调通风系统使用的空气净化消毒装置性能检验

5.7.1

性能检验应在实验室和现场分别进行。

5.7.2

装置阻力的实验室检验方法见附录

E。

5.7.3

颗粒物净化效率实验室检验方法见附录

F。

5.7.4

微生物净化效率、消毒效果检验方法见附录

G。

 

5.8集中空调通风系统使用消毒剂的评价采用卫生部消毒技术规范中规定的方法。

 

5.9集中空调通风系统风管内表面积尘量的检验方法见附录H。

-*

 

5.10集中空调通风系统风管内表面微生物的检验方法见附录I。

 

6本规范自2006年3月1日起实施。

 

附录A

 

冷却水、冷凝水中嗜肺军团菌检验方法

 

本附录规定了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冷却水、冷凝水及其形成的沉积物、软泥等样品中嗜肺军团菌的检验方法。

 

A1原理

 

待测水样经过滤膜或离心浓缩后,一部分样品经酸处理与热处理,以减少杂菌生长,一部分样品不作处理。

将上述处理与未处理样品分别接种BCYE琼脂平板并进行培养,生成典型菌落并经生化培养和血清学实验鉴定确认则判定为嗜肺军团菌。

 

A2主要仪器设备

 

A2.1平皿:

90mm

 

A2.2培养箱:

35~37℃

 

A2.3紫外灯:

波长360±2nm

 

A2.4滤膜滤器

 

A2.5滤膜:

孔径0.22~0.45μm

 

A2.6蠕动泵

 

A2.7离心机

 

A2.8涡旋振荡器

 

A2.9普通光学显微镜、荧光显微镜、体式镜

-*

 

A2.10水浴箱

 

A3

采样

A3.1

采样容器:

可选择玻璃瓶或聚乙烯瓶,沉积物与软泥需用广口瓶,容器均需螺口或磨口,用前

灭菌。

 

A3.2采样量:

每个采样点依无菌操作取水样(或沉积物、软泥等样品)约

200ml。

 

A3.3中和:

经氯或臭氧等消毒的样品,采样容器灭菌前加入硫代硫酸钠溶液以中和样品中的氧化物。

 

A3.4样品运输与贮存:

样品最好2天内送达实验室,不必冷冻,但要避光和防止受热,室温下贮存不得超过15天。

 

A4方法与步骤

 

A4.1样品处理

 

A4.1.1沉淀或离心:

如有杂质可静置沉淀或

1000r/min离心1min去除。

A4.1.2

过滤:

将经沉淀或离心的样品通过孔径

0.22~0.45μm滤膜过滤,取下滤膜置于

15ml灭菌水中,

充分洗脱,备用。

A4.1.3

热处理:

取1ml洗脱样品置50℃水浴加热30min。

A4.1.4

酸处理:

取5ml洗脱样品,调pH至2.2,轻轻摇匀,放置

5min。

A4.2

接种与培养:

取A4.1.2

洗脱样品、A4.1.3

热处理样品及

A4.1.4酸处理样品各

0.1ml,分别接种

GVPC平板。

将接种平板静置于

CO2培养箱中,温度为35~37℃,CO2浓度为2.5%。

无CO2

培养箱可采用烛缸

培养法。

观察到有培养物生成时,反转平板,孵育

10天,注意保湿。

 

A4.3观察结果:

军团菌生长缓慢,易被其它菌掩盖,需每天在体式镜上观察。

军团菌的菌落颜色多样,通常呈白色、灰色、蓝色或紫色,也能显深褐色、灰绿色、深红色;菌落整齐,表面光滑,呈典型毛玻璃状,在紫外灯下,有荧光。

 

A4.4菌落验证:

从每一个平皿上挑取2个可疑菌落,接种BCYE和L-半光氨酸缺失的BCYE琼脂平板,35~37℃培养2天,凡在BCYE琼脂平板上生长而在L-半光氨酸缺失的BCYE琼脂平板不生长的则为军团菌

菌落。

 

A4.5嗜肺军团菌型别的确定:

应进行生化培养与血清学实验确定嗜肺军团菌。

生化培养:

氧化酶(-/弱+),

硝酸盐还原-,尿素酶-,明胶液化+,水解马尿酸。

血清学实验:

用嗜肺军团菌诊断血清进行分型。

-*

 

附录B

 

新风量检测方法

 

本附录规定了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新风量的检测方法——风管法,即直接在新风管上测定新风量。

 

B1原理

 

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处于正常运行或规定的工况条件下,通过测量新风管某一断面的面积及该断面的平均

风速,计算出该断面的新风量。

如果一套系统有多个新风管,每个新风管均要测定风量,全部新风管风量

之和即为该套系统的总新风量(立方米/小时),根据系统服务区域内的人数,便可得出新风量结果(立方

米/人·小时)。

 

B2主要仪器

 

B2.1皮托管法

-*

 

B2.1.1标准皮托管:

=0.99±0.01,或S型皮托

 

=0.84±0.01。

 

B2.1.2微压计:

精确度应不低于2%,最小读数应不大于1Pa。

 

B2.1.3水银玻璃温度计或电阻温度计:

最小读数应不大于1°C。

 

B2.2风速计法

 

B2.2.1热电风速仪:

最小读数应不大于0.1m/s。

 

B2.2.2水银玻璃温度计或电阻温度计:

最小读数应不大于1°C。

 

B3检测断面和测点

 

B3.1检测断面应选在气流平稳的直管段,避开弯头和断面急剧变化的部位。

-*

 

B3.2测点位置和数量

 

B3.2.1圆形风管:

将风管分成适当数量的等面积同心环,测点选在各环面积中心线与垂直的两条直径线的

交点上,同心环数及测点数的确定见表B1。

直径小于0.3米、流速分布比较均匀的风管,可取风管中心一点作为测点。

气流分布对称和比较均匀的风管,可只取一个方向的测点进行检测。

 

表B1圆形风管的环数及测点数

 

风管直径(米)

环数(个)

测点数(两个方向共计)

≤1

1~2

4~8

>1~2

2~3

8~12

>2~3

3~4

12~16

 

B3.2.2矩形风管:

将风管断面分成适当数量的等面积小块,各块中心即为测点。

等面积小块的数量和测点数的确定见表B2。

 

表B2矩形风管的分块及测点数

 

风管断面面积(

2

等面积小块数(个)

测点数(个)

m)

≤1

2×2

4

>1~4

3×3

9

>4~9

3×4

12

>9~16

4×4

16

 

B4检测步骤

 

B4.1风管截面面积测量

 

测定风管检测断面面积(F),分环或分块确定检测点。

 

B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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