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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盛招标文件二标段

第一章投标人须知

前附表

行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1

项目名称

香城郦舍小区二标段(4#、5#)

2

建设地点

香河县五一路东侧

3

建筑类型规模

总面积:

196577.68㎡

其中:

4#:

173073.67㎡,5#:

23504.01㎡

4

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

5

质量标准

合格

6

招标范围

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所有内容

7

工期要求

计划开工日期:

2010年3月1日

计划竣工日期:

2011年8月30日

工期:

548日历天

8

资金来源

自筹

9

投标人资质

等级要求

二级以上(含二级)

10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11

投标有效期

从投标截止日起的50个日历日

12

投标保证担保

投标担保额度10万元

13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10年1月12日—2010年1月16日

14

踏勘现场

由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

15

答疑

递交疑问时间:

2010年1月17日

领取答疑时间:

2010年1月18日

16

投标文件份数

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17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截止时间

地点:

香河县建设局四楼开标厅

时间:

2010年2月3日14:

00时

18

开标

开标时间:

2010年2月3日14:

00时

开标地点:

香河县建设局四楼开标厅

19

评标方法及标准

见招标文件

20

履约担保金额

履约担保金额为合同价的10%

 

一、总则

1、工程说明

1.1项目名称:

香城郦舍小区二标段(4#、5#)

1.2工程概况:

工程概况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三章《工程总说明》。

1.3项目法人: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香河分公司

1.4招标方式:

本工程施工招标采用邀请招标方式。

1.5招标范围:

见前附表

1.6招标代理单位:

香河县帝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资金来源

本工程项目建设资金由项目法人提供。

3、合格投标人

3.1投标人必须是项目法人认可的,社会独立法人实体。

3.2投标人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批准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施工贰级及其以上施工资质。

3.3为具备签订合同的资格,投标人应提供令项目业主满意的证据,证明其具有须知3.1、3.2款中规定的资格和具有足够的能力来有效地履行合同。

4、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承担投标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项目业主和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5、现场考察

投标人自行对施工现场进行踏勘,以便投标人获取编制投标书所需的资料,

投标人自行其承担费用及责任风险。

6、投标工期及质量要求

6.1计划工期:

开工日期:

2010年3月1日;竣工日期:

2011年8月30日;

工期:

548个日历日。

6.2工程质量:

合格。

二、招标文件

7、招标文件组成

7.1本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以及所有按本投标须知第12条发出的招标文件的澄清及修改。

●第一章……前附表

●第二章……合同条款

●第三章……工程总说明

●第四章……工程量清单

●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及附件

●第六章……评标程序及标准

7.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理解招标文件中的所有内容,投标人必须对项目业主和招标人提供的资料的正确性进行验证和确认,并对这些资料的解释和正确使用负责。

7.3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能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责任由投标人自负,凡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7.4凡获得本招标文件者,无论投标与否,均应对本招标文件负有保密责任,不得向第三方转让。

7.5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获得招标文件三日内向招标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己承

担。

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该投标有可能被拒绝。

8、招标文件的澄清

8.1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日期前15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澄清要求(“书面”包括打印、印刷、也包括电报、电传、传真,本文件

下同)。

8.2招标人将以书面的形式答复(包括对要澄清问题的说明,但不说明询问的来源)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8.3投标人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答复。

9、招标文件的修改

9.1招标人在投标截止15日前,可因任何原因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这种修改可能是招标人主动做出的,也可能是为了解答未来的投标方要求澄清的问题而做出的。

9.2修改书将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并对所有投标人具有同等约束作用.投标人收到修改书或补充通知后,应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经收到修改书。

9.3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

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9.4为了给投标人合理的时间,使他们在准备投标文件时把修改书考虑进去,招标人可以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随着投标截止时间的变更,招标人和投标人的权利和义务相应延长至新的投标截止日。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10、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10.1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的与招标有关的来往函电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

10.2除工程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1、投标文件的组成

11.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技术标投标文件;

●商务标投标文件;

●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11.2投标文件内容的具体格式参见本招标文件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及附件》相关内容。

11.3本招标文件所刊列的投标用的格式和各专项表格都应认真诚实填写,所填内容过多时可以按同样格式将表格扩展。

12、投标报价

12.1本工程商务标拦标价为:

人民币5600万元。

本次投标报价中报价单位保留两位小数。

12.2投标货币与支付货币:

投标和支付的货币均为人民币。

12.3投标报价采用工程量清单综合报价方式。

投标人应依据本招标文件、

答疑纪要、该工程设计图纸、《建筑工程工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全国统一建筑工程预算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全国统一装饰装修工程预算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及《廊坊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中相关费用计取标准》等。

12.4根据工程情况,投标人应按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现场实际情况及本工程量清单编制工程量清单报价,材料价格参考2009第四季度廊坊造价信息及现行材料市场行情计入。

12.5投标报价为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

投标人

承担其在编制合同价格明细单时对合同文件、合同图纸的任何错误理解或自身任

何疏忽而造成的错误和失误。

12.6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完成本须知第1条和合同条款上所列招标工

程范围及工期的全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作为投标人计算单价或总价的依据。

12.7除非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修改,投标人应按招标人提供的招标范围

内的工程项目和设计图纸及相关资料编制投标报价。

每一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投标人未填写报价的工程项目,在实施后,招标人将不予以支付,并视为该项费用已包括在其他有价款的项目报价内。

12.8本招标工程的施工地点为本须知前附表第2项所述,除非合同中另有

规定,投标人在报价中所报的单价和合价,以及投标报价汇总表中的价格均包括完成该工程项目的成本、利润、税金、技术措施费、大型机械进出场费、风险费、政策性文件规定费用所有费用。

12.9投标人在递交投标书前,应当自费对本工程的现场进行充分的勘察,并

在报价中对现场位置、现存建筑和设施的状况、毗邻的财产和周围设施的状况、现场的通道、仓储和临设用地、现场材料装卸、土石方的内外运输、购土、施工水电供应点及运营使用情况等对工程施工的影响作充分的考虑。

12.10投标人对招标文件中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应认真进行核对,发现误差及

漏项的,必须在投标截止前15日向招标人提出书面修正要求。

若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工程量清单提出异议的,中标后,按照合同条款中的补充条款的方法执行。

12.11投标人应当充分了解和掌握现场的总体地貌、地质条件、气象、水文、

地下管线并通过对周边工程建设经历的调查和了解,对施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种地质异常和地下障碍物的情况进行充分的评估和考虑。

12.12投标货币与支付货币:

投标和支付的货币均为人民币。

13、投标有效期

13.1投标有效期为从投标截止日起50日内的所有日历日。

13.2在原定投标有效期结束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和投标有效

期经招投标管理机构批准,项目业主可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得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人应以书面形式给予答复。

14、投标文件的形式和签署

14.1投标人须按本须知第11款的规定,编制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和“副

本”二份,并在投标文件封面的明显位置写明“正本”和“副本”。

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14.2投标文件须用A4复印纸分别装订成册。

投标文件的封面或扉页应加

盖投标法人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鉴方为有效。

14.3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除非这些删改是根据项目

业主或招标人的指示进行的,或者是投标人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

在后一种情况下,修改处应由投标书签字人小签。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5、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志

15.1投标人应将技术标投标文件、商务标投标文件分别密封(密封处加盖投标企业公章),封袋上正确标明“XXXXXXXXXXXXXXX工程商务标投标书”或“XXXXXXXXXXXXXXX工程技术标投标书”。

15.2密封袋上应:

15.2.1项目业主的名称和地址

15.2.2封袋上应注明投标人的名称与地址,以便投标被宣布迟到时,能原封退回。

15.3标书封袋密封骑缝处应加盖投标法人单位公章和法人代表人印鉴。

15.4如果标书封袋上没有按上述规定密封并加写标志,项目业主和招标人

将不承担投标文件错放或提前开封的责任,由此造成的过早开封的投标文件,项

目业主将予以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

16、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16.1前附表第17行规定的时间、地点。

16.2到投标截止时间止,招标人收到的投标文件少于3个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17、迟到的投标文件

招标在第17条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收到的任何投标文件,将原封退回

给投标人。

18、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18.1在投标截止日期后不能更改投标书。

18.2根据本须知第11条的规定,在投标截止期与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有效期

终止日之前的这段时期内,投标人不能撤回投标文件。

五、开标与评标

19、开标

19.1香河县帝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于前附表第18项的时间、地点举行

开标会议,要求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或其授权代理人要携带有效证件并签名报

到,以证明其出席开标会议。

19.2开标会议由招标人主持,邀请上级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及监督部门派

员参加,对投标文件进行检查并登记,以确定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是否按规定密

封、是否出具投标保函等,检查完成后由投标人法人代表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19.3招标人将准备开标记录,包括公开宣布的内容。

19.4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其投标文件无效:

19.4.1投标书未盖法人单位公章和法人代表印鉴的及未按规定密封的。

19.4.2投标书内容不全,主要内容字迹模糊,难以辨认或未按规定打印,

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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