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泥渣土受纳场项目可研性研究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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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泥渣土受纳场项目可研性研究报告

 

余泥渣土受纳场项目可研性研究报告

 

余泥渣土受纳场项目可研性研究报告

建设单位:

评价单位:

7月

1建设项目概况

1.1建设地点及建设背景

建设地点:

深圳市坪山新区坪山办事处沙湖片区;

建设背景:

坪山办事处沙湖片区余泥渣土受纳场是坪山新区启动的三块临时应急受纳场之一,地块位于深圳市坪山新区坪山办事处沙湖社区。

项目原为世界大学生运动会运动场馆建设期间应急余泥渣土受纳场,已于4月开始受纳余泥渣土,已受纳回填渣土约20余万m³,已受纳的渣土来源均为大运会场馆建设产生的余泥渣土,不含生活垃圾及河道淤泥。

红线面积为48.38h㎡,原设计容量50万m³。

后由于新区余泥渣土产生量激增,根据坪山新区实际需求及相关部门要求,对填埋场原有设计进行适当调整,填埋区域在红线范围内适当外扩和加高,从而将库容扩大到65万m3。

1.2项目概况

建设规模:

占地面积为48.38hm2;修建挡土墙、排洪沟等构筑物约3000平方米;修建临时进场道路、供排水等辅助设施;预计建成后每天能够受纳余泥渣土约1000立方米,总容量65万m3。

服务范围:

本项目服务范围主要是坪山新区区域基建、开发建设项目所产生的余泥及少量建筑垃圾中的碎砖块,严禁生活垃圾、河道淤泥入场堆填。

运输路线:

主要包括锦龙大道、横坪公路等。

工作制度和劳动定员:

受纳场生产天数为365天。

实行两班制。

投入运营后,需配备工作人员5人,不在场区内食宿。

实施情况:

项目已于4月开始受纳余泥渣土,已受纳回填渣土约20余万m³,根据本项目设计,场地还可受纳土方约45万m³。

项目工程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见表1-1。

表1-1工程经济技术指标表

序号

技术指标名称

单位

本项目采用指标

1

用地面积

hm2

48.38

2

库容

m3

65万,(已收纳20万,剩余库容45万)

3

土坝

数量

3

型式

-

毛石砼坝

坝高

m

坝高为4

4

坝顶宽度

m

1

5

坝坡

-

上游坝坡取1:

2.0;下游坝坡取1:

1.0

6

进场道路

-

利用现状3条便道作为运输道路,并对现状进场道路及场内运渣道路拓宽硬化,设计宽度6m

7

给水

m3/d

填埋区西侧、北侧及东北侧的三条沟谷中均有山塘,给水能够从山塘中用潜泵抽取

8

排水

地面排水沟

m

2834

9

集水井

-

1个,2m×2m×2.4m(长×宽×高)

10

消力池

-

4个,4.5m×2.7m×0.5m(长×宽×高)

11

供电

-

不设专门的供电设备,用电供需由北侧工业园引入

12

临时办公用房

-

利用场地南侧的现状砼房作为施工临建区,该区域地表已硬化,排水设施完善。

13

绿化

12691

14

服务年限

总服务年限2.8年(其中已服务1.4年)

15

总投资

3000万元

1.3与产业政策和相关规划的相符性

(一)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本)》中鼓励类项目、不属于《深圳市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和产业导向目录(修订)》中限制类及禁止类项目。

(二)项目选址位于深圳市基本生态控制线内,但属于在生态控制线范围内可建项目,且已按相关规定进行公示完毕,与《深圳市基本生态控制线管理规定》相符;根据《深圳市东部工业组团分区规划【坪山、坑梓】》,本项目选址区为林地,考虑到本项目为临时余泥渣土填埋场项目,目的是解决区域附近建设项目的余泥渣土去向问题,填埋结束后进行复绿,采用高大乔木+灌木+地被植物的方式进行立体绿化,恢复场区内植被原貌和功能属性,且项目已获得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坪山管理局《关于余泥渣土临时受纳场选址意见的函》(深规土坪函【】627号),综合分析,本项目选址符合深圳市城市规划要求;项目选址不位于马峦山郊野公园范围内,项目建设本身属于一项环保工程,有助于周边区域余泥渣土进行有效的削减和处理,对城市环境有明显的改进作用,且弃土填埋完成封场覆绿后,使得区域的景观生态体系依然能保持稳定,不会影响到马峦山郊野公园的生态系统的整体稳定,与《马峦山郊野公园总体规划》的规划理念跟总体布局不冲突;项目选址不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其选址符合水源保护相关规定的要求。

 

2建设项目周围环境现状

2.1环境现状

生态:

项目区内植物物种较丰富,现状土地利用类型为荔枝林,主要为人工果林及已堆填的裸露地,主要植被群落为荔枝林群落和荔枝+柠檬桉群落,当前区内植被为人工果林,未发现古树及珍稀濒危野生植物,未发现受国家保护的珍稀濒危动物和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项目区内的现状水土保持设施不完善,水土保持效果一般,水土流失程度较为严重。

根据深圳市水土流失侵蚀强度分级标准,项目区原地貌土壤平均侵蚀模数约为800t/km2·a。

地表水:

根据现状监测结果数据分析,结合区域污染源调查,能够看出,汤坑水水质已受到一定程度的有机污染,汤坑水上游监测点氨氮、总磷、石油类、粪大肠杆菌等达不到相应标准,其中总磷与粪大肠菌群均超标较为严重,主要是市政污水管网不完善,上游黄竹坑村村民向汤坑水排入了未经处理的生活污水;汤坑水与大山陂水交汇处监测点位pH、COD、悬浮物均未超标,BOD5浓度接近标准值,但氨氮、总磷、石油类及粪大肠杆菌群等指标均超标较为严重,其原因主要为区域市政污水管网尚不完善,河流直接受纳了大量未经处理达标的生活污水及工业废水。

地下水:

根据地下水检测结果数据及地勘水流方向分析,结合区域污染源调查,能够看出,检测结果石油类、汞及砷均未检出,PH值在正常范围内,上游W2取样点与下游W3取样点水质差别甚微,均能达到《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GB/T14848-93)中的Ⅲ类水质标准,检测结果表明区域地下水水质较好。

环境空气:

环境空气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表明,在评价范围内,各监测点的SO2、NO2、CO、TSP、PM10浓度值均能满足评价标准的限值要求,项目所在地的环境空气质量良好。

但由于现场已经开始填埋且并未采取完善的水土保持措施,地面裸露面积较大,使得现场扬尘量较大,TSP、PM10占标率较高。

因此要求建设方必须尽快实施合理的水土保持措施,同时结合现场洒水等措施,对扬尘进行防治。

噪声:

声环境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表明,项目各监测点的噪声值均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的2类标准的要求。

综合分析,项目所在区域开发程度较低,周边无大型工业及社会噪声污染源,虽然现场已开始填埋作业,但填埋规模不大,区域声环境质量较好,符合2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

2.2评价范围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导则》中的规定,结合本拟建道路影响环境的特点,沿线地形、气象特征,以及环境功能要求等,确定本工程大气、水、声、生态环境影响评价范围,见表2-1和图2-1

(1)及图2-1

(2)。

表2-1项目评价范围

评价内容

评价范围

水环境

项目西侧汤坑水

空气环境

以项目地块为中心,边长5km的区域范围

声环境

项目场界及场界外200m区域范围内

生态环境

项目选址区

 

3环境影响预测及主要措施与效果

3.1工程分析

施工期

(1)施工扬尘

项目施工扬尘主要为建设期受纳场基底处理的场地扬尘,当前场地已完成场地基底处理。

(2)施工机械燃油废气

在施工过程中使用大量的施工机械,主要有挖掘机、装载机、推土机以及运输车辆等。

该类机械均以柴油为燃料,在运行过程中产生一定的废气,废气中主要污染物为氮氧化物、二氧化硫、一氧化碳等,会影响施工场地及附近空气质量。

(3)大型运输车辆汽车尾气

施工运输车辆燃烧柴油或汽油排放的尾气,影响施工场地及运输道路沿线空气质量。

运营期

(1)TSP源强分析

由于运营期的粉尘主要来自余泥渣土的卸运、摊铺、覆土作业及场区内外交通运输等环节,扬尘的起尘量主要取决于防治措施、物料物性及气象条件等因素,具有很大不确定性,难以定量估算。

本评价主要采用类比调查的方法,分析扬尘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2)填埋作业产生的废气分析

填埋作业时使用到的大型施工机械主要有挖掘机、推土机、压路机以及运输车辆等,该类机械均以柴油为燃料,在运行过程中产生一定的废气,废气中主要污染物为CO、NOx、SO2等,短时间内会影响施工场地及附近局部空气质量。

3.2环境敏感点分布情况

项目选址位于深圳市基本生态控制线内,位于铁岗水库-石岩水库准水源保护区范围内。

根据现场调查,本项目沿线的敏感点主要有黄竹坑村、汤坑村、沙湖村。

图3-1项目周边敏感点分布情况

3.3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水环境:

1、场区雨水:

项目设置的截洪沟和消力池均能满足排洪要求,规模较为合理。

在施工/运营期及弃土完成封场后场地内场区雨水经过排洪沟或盲沟进入下游消力池,经大坝排洪渠1#堆填区及2#堆填区汇集的雨水进入场地外锦龙大道现状排洪渠,3#堆填区汇集的雨水经鱼塘及过路管涵并绕北侧山体汇入西侧沟道,均流入汤坑水,最后汇入坪山河,其中主要污染物为SS。

项目经过采取完备的排水措施后,施工/运营期雨季地表径流得以妥善疏导处理,不会对周边水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2、生活污水:

本项目施工日用工人数最高峰约为20人,现场管理工作人员5人,均不在场区食宿。

本项目生活污水主要来源于生活管理区的厕所、卫生间等生活设施,产生生活污水1.125m3/d。

生活污水一般含有较高浓度的CODcr、BOD5、氨氮、悬浮物等污染物。

项目现场利用简易集装箱改为管理用房,据现场勘查,该管理用房已设置临时简易可移动生态厕所,定期由环卫部门拉运处理,生活污水不直接外排,不会对坪山河水质产生不利影响。

3、地下水:

地下水概况引用《坪山办事处沙湖片区余泥渣土受纳场岩土工程初步勘查报告》(深圳市岩土综合勘察设计有限公司,.06)中的地下水章节可知,据钻探揭露,场地地下水类型主要为上层滞水、孔隙水及基岩裂隙承压水,上层滞水赋存于人工填土层的中下部,受大气降水及地表水的垂直渗透补给,水量受季节变化影响较大,水量一般较小。

地下水的径流方向受地形控制,主要由东、南、西侧的丘陵向北侧低洼的隘口处排泄。

勘察期间为雨季,测得各孔稳定地下水位埋深介于1.10m~5.90m间,高程介于59.80~69.90m。

地下水大致由南向北渗流排泄。

另外,根据本次评价地下水现状监测,各污染物指标能够满足相应环境质量标准的要求,表明当地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较好。

环境空气:

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大气污染主要为施工扬尘,另外,还有施工机械废气。

本项目填埋区附近无特殊环境敏感点,最近的环境敏感点(黄竹坑村)距本项目边界最近距离约400m,故项目扬尘对该环境敏感点的影响有限。

但考虑到项目北侧万杰达工业园及新嘉工业园,且北侧方向视野开阔,若对施工扬尘不加以防治,任由其随风扩散,则在恶劣大风天气下对局地大气环境会造成影响,在视觉景观上也会造成较大的破坏。

因此,在弃土过程中应做到即时填平压实、洒水,并做好填埋区周边的遮挡工作,严防大面积扬尘飘散至填埋区域外,特别是临近的道路。

在施工运营期应对填埋区及运输道路及时清扫和浇水,并加强施工管理,配置工地细目滞尘防护网,同时必须采用封闭车辆运输,以便最大程度减少扬尘对周围大气环境的影响。

噪声:

在不考虑地形、声屏障的作用下,单台设备昼间施工噪声在120m处贡献值能够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中的2类标准,夜间施工噪声贡献值则在300m处基本满足2类标准;在最不利情况下,即所有设备在边界处同时运转时,场区边界外200m处,昼间噪声基本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中的2类标准。

项目最近敏感点黄竹坑村位于400m外,则昼间运行时对敏感点影响不大;但夜间施工时,在场区边界外400m处仍不能达标(超标4.2dB(A)),对敏感点有一定的影响,引发高噪声的设备主要是压路机、挖掘机等,因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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