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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智慧教育发展工作计划

麻江县中小学“智慧校园”建设工作计划

为进一步提升我县教育信息化水平,以教育信息化推动教育现代化,根据《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麻江县教育信息化十年发展规划(2011-2020年)》,现就推进全县中小学智慧校园”创建工作提出如下计: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教育部《教育信息化十年发展规划(2011—2020年)》及教育部等部委《构建利用信息化手段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有效机制的实施方案》,以促进学校的师生发展为根本,以促进教育改革和创新为核心,以构建生态型智慧校园为目标,优化教育资源配置,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共享,创新人才培养模式,转变教育发展方式,全面提升我县教育现代化水平。

二、目标任务

提升三通两平台”(宽带网络校校通、教学资源班班通、学习空间人人通和教学资源公共服务平台、教育管理公共服务平台)的建设、管理、应用水平,健全智慧教育体制机制和提升师生信息素养,加快建设涵盖各级各类教育的智慧教育公共服务体系。

2015年全县创建完成3所中小学智慧校园”(小学、初中、高中各1所),到2018年全县50%勺中小学创建成智慧校园",全县基本建成以移动终端、智慧教学、智慧教育云等为主要标志的智慧校园环境,能够实施以自主学习、个性化学习、协作学习、泛在学习为主要特征的智慧教学和基于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的智慧管理,培养一大批适应“互联网+”和智能化信息生态环境、具有较高思维品质和较强实践创造能力的现代化人才。

三、建设内容

1.完善校园网基础设施建设,构建技术先进、扩展性强、安全可靠、高速畅通、覆盖全校的校园网络环境。

加强各级各类学校宽带网络建设,逐步推进学校1000M光纤

进校、100M光纤到班,宽带网络能够满足广大师生个性化智能化的学习、教学、研究和专业发展需求。

2.搭建智慧教育云计算服务平台,为广大中小学开展智慧教育提供性能良好、服务便捷的资源服务和信息服务基础平台及网络运行环境。

3.整合和建设优质数字化教学资源,充分利用智慧教育云计算服务平台,通过多种方式推送优质教学资源。

采取汇聚、自建、共建、引进、购买等形式,挖掘具有校本特色的数字化教育教学资源,实现优质资源共建共享。

4.全面使用或对接国、省、州、县提供的智慧教育云计算服务平台和教育信息化公共服务平台,建成基本符合国家标准规范的各类特色系统,建立电子身份及统一认证系统,实现对学校师生、教育教学、科研、资产等的智能化管理。

5.探索智慧教学新模式,开展智能化信息生态环境下的新型教学模式试点,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

在中小学数字化学习试点基础上建立智慧课堂示范点,开展慕课、微课、翻转课堂、电子书包等新型教学模式和新型载体的试点示范应用。

依托智慧教育云建设覆盖各级各类教育的个人及机构网络学习空间,实现网络学习空间人人通。

6.提升教师信息技术能力和信息化素养,培养学生信息化环境下学习能力,利用数字教育平台,开展教师信息技术能力培训。

鼓励教师利用信息技术开展启发式、探究式、讨论式、参与式教学,建立以学习者为中心的教学模式。

推进基于网络的城乡、学校之间结对帮扶,引导教师利用网络进行学科教研、远程研修和学术交流合作等。

四、具体实施由县教育局安按从2015年--2020年分步实验施

五、组织保障

县教育局成立麻江县中小学“智慧校园”建高工作领导小组,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处室、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电教站,具体负责创建工作的指导和推进,负责制订全县中小学智慧校园建设标准和评估细则,并组织实施。

附件:

麻江县中小学智慧校园建设标准(草稿)

附件1:

麻江县中小学智慧校园建设标准

(草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执行国家、省、县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落实教育部等部委《构建利用信息化手段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有效机制的实施方案》,全力推进智慧校园建设,加快实现教育现代化,特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智慧校园是指通过利用云计算、大数据、虚拟化、移动互联网和物联网等新技术来改变学生、教师和校园资源相互交互的方式,将学校的教学、科研、管理与校园资源和应用系统进行整合,以提高应用交互的明确性、灵活性和响应速度,从而实现智慧化服务和管理的校园环境。

第三条各校应结合本校实际,按照科学性、系统性、适应性和适度超前的原则,制订学校信息化发展规划,将教育信息化基础设施、重点项目、运营维护经费列入预算并实施。

积极开展数字化学习工作,实现无处不在的网络学习、融合创新的网络科研、透明高效的校务治理、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方便周到的校园生活。

第二章校园环境网络化

第四条组织机构和人员落实。

应成立由校领导任组长的智慧校园建设领导小组,设有中层管理机构,配足配齐信息技术教学专职教师,并有1-2名专职网络管理员。

第五条发展规划、管理规章制度健全。

学校有信息化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及年度发展计划,健全信息化设施设备使用、管理、维护的各项规章制度,建立有利于加快信息化发展、提高师生信息素养的激励评估机制。

第六条计算机网络教室符合贵州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标准。

教师用机配比达到1:

1。

所有教室和多功能场所装配有多媒体教学设备,并配有一定数量交互式教学系统。

职业学校要建有数字化技能教室、仿真实训室。

第七条校园网络设施布局到位。

校园场所网络信息节点全覆盖。

学校教学场所、办公场所、学生活动场所实现可管理的无线网络覆盖。

第八条有独立的智能广播系统。

可分时可选址播放各类音频信号。

第九条建有校园安全技术防范系统。

安防点位布置合理,设施到位,有专人值守(保安或门卫),并与110联通,实时监控,在校园网内通过账号可以实时查看。

第三章教学资源数字化

第十条学科教学基础资源库丰富完善。

采用各种形式(购买、自制、下载、链接等),建立学科教学资源库,资源覆盖所有年级所有学科并有一定的存量,可在多媒体和网络环境下充分运行,以满足不同层次的教学需求。

第十一条校本网络课程资源特色明显。

根据学校自身优势,建有学科专题学习、教育教学科研、各类活动开展、教师博客(群)和心理健康教育等各类特色专题网站,使用效果明显。

第十二条网络教学资源共建共享。

学校加入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积极引导教师上传资源到各级各类教育资源网、专题学科资源网站。

80%的教师每学期至少有2件教育资源上传到县级以上的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教师共建共享意识强,参与度高,优质数字化教育资源起辐射作用。

第十三条电子图书、电子期刊使用方便。

能共享使用适合师生阅读的电子图书和电子期刊等数字化资源,并能够通过电脑、教学一体机、平板电脑、手机终端等媒体阅读,阅读资源丰富,检索方便。

第四章学校管理智能化

第十四条使用办公自动和即时通讯系统。

基于校园网络、4G环境下,利用手机终端、平板电脑等新媒体,通过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新手段,实现无纸办公,家校互动。

第十五条使用“教育卡”人人通系统。

在身份识别、教育教学、校园服务等方面,为师生校园生活提供便利。

第十六条使用教师人事管理和绩效评估系统。

与上级部门配套,提高人事管理的效率。

有完备、及时更新的教师业务档案等人事管理系统。

包括基本信息、教育教学情况、获奖信息、论文发表、年度考核、晋级晋升等。

第十七条使用教务管理系统。

实现网上教务排课、学生选课,以及教师课务调整实时通知。

第十八条使用综合素质评价系统。

对学生素质能力进行科学评价,全面反映学生素质能力和发展水平。

第十九条使用资产管理系统。

实现校产管理和物件报修高效化。

第二十条使用实验室管理系统。

对实验教学、实验成绩、仪器设备、实验信息等实行智能化管理。

第二十一条使用图书管理系统。

图书入库、图书查询、图书借阅、图书统计、新书推荐,全面采用智能化管理。

第五章教学应用智慧化

第二十二条利用智慧教育云计算服务平台构建智慧课堂。

借助教育云计算服务平台资源为学生提供开放式的学习环境,积极推进“翻转课堂”、“电子书包”等信息技术背景下的数字化学习试点工作,利用学习分析技术优化学习过程,提供更有针对性的教学方式。

第二十三条利用智慧教育云计算服务平台开通网络学习空间。

80%的师生建立实名注册的网络学习空间,建立班级网页、博客和主题网站等,促进学生开放学习、自主发展,寓教于网,展示个性,记录成长。

第二十四条利用智慧教育云计算服务平台搭建网络学习、网络备课和教科研管理系统。

提供丰富多样的在线学习内容,建成适应学生个性化学习需求的自主学习系统。

建立基于网络的城乡、校际间结对帮扶平台,开展城乡学校进行网络结对,引导城乡学校共享优质数字教学教研资源,促进信息技术在城乡、校际间的同步应用。

第二十五条数字化资源与学科课程深度融合。

建设学校校本资源,积极参与国家、省、县等各级教育资源库开发建设及优质教育资源评比活动,建立激励教师参与学校资源建设的机制。

教师熟练使用多媒体、教学一体机、平板电脑等媒体手段进行备课和教学。

50周岁以下的男教师和46周岁以下的女教师能够利用相关教育资源和素材进行网上电子备课并有电子教案。

第二十六条建有网络视频课录播系统和物联网感知系统。

对精品课全程录制编辑,推广优质课堂教学资源,促进教科研活动积极开展。

通过物联网发布和共享,使学生行为、学习过程、学习数据、学习结果自主化和公开化。

第二十七条教育技术研究活动有效开展。

参与各级各类教育技术研究活动,开展教育技术相关的课题研究,学校至少有一个县级及以上教育技术方面的教科研课题。

第六章信息技术应用专业化

第二十八条定期开展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专题培训。

基础性培训与模块化培训相结合,切实提高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教师信息化素养,促进教师教育观的变革。

结合智慧校园建设,从2015年到2017年,每位教师要参加不少于50学时的信息技术应用能力专项培训。

第二十九条专职网管员水平达标。

学校专职网络管理人员必须持有县级以上网络管理或网络安全管理证书,至少每两年参加一次网管员专题培训并合格。

第三十条积极开展学生信息技术创新实践活动。

以开展科技活动为契机,结合社团、兴趣小组等载体,认真开展电脑制作、网络作文、信息技术、科技创新等活动,组织学生参加各级各类相关比赛并取得较好成绩。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一条本标准由麻江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2:

麻江县中小学智慧校园评估细则

一、说明

1.本细则根据《麻江县中小学智慧校园建设标准(试行)》

制订。

2.本细则采用二级指标制,A级指标有5项,B级指标有29项,总分值100分。

3.对照此评估细则,凡自评符合条件的学校,均可申报智慧校园。

经评估验收,总分达85分及以上的学校可被评为“智慧校园示范校”;总分达75-84分的学校可被评为“智慧校园合格校”。

4.评估验收采取听取汇报、现场察看、查对核实、问卷调查、查阅资料、座谈了解等形式,学校上报近两年教育信息化应用的材料供评审。

5.评估验收采用打分办法,各项指标在规定分值内由评估小组评议打分。

6.A1指标总分未达到30分或学校网络管理缺乏安全保障措施,造成校园网络安全事故的,不予评估验收。

1、评估总表

A级指标

分值

所占比例

A1校园环境

35

35%

A级指标

分值

所占比例

A2教学资源

20

20%

A3学校管理

15

15%

A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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