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税收入分别核算的情况说明样板.docx

上传人:b****6 文档编号:3104952 上传时间:2022-11-17 格式:DOCX 页数:5 大小:19.95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免税收入分别核算的情况说明样板.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5页
免税收入分别核算的情况说明样板.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5页
免税收入分别核算的情况说明样板.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5页
免税收入分别核算的情况说明样板.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5页
免税收入分别核算的情况说明样板.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5页
亲,该文档总共5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免税收入分别核算的情况说明样板.docx

《免税收入分别核算的情况说明样板.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免税收入分别核算的情况说明样板.docx(5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免税收入分别核算的情况说明样板.docx

免税收入分别核算的情况说明样板

免税收入分别核算的情况说明样板

1.企业免税收入有哪些状况

问:

企业对外投资,符合权益法核算,期末依据被投资方利润状况(盈利)按持股比例确认了50万元的投资收益,请问该投资收益能否需要缴纳所得税?

税法依据有哪些?

答:

《企业所得税法暂行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四)项所称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是指企业因权益性投资从被投资方取得的收入。

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根据被投资方作出利润安排打算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21〕79号)第四项关于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收入确认问题规定如下:

企业权益性投资取得股息、红利等收入,应以被投资企业股东会或股东大会作出利润安排或转股打算的日期,确定收入的实现。

依据上述规定,企业所得税法中关于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收入确认时间为被投资企业股东会或股东大会作出利润安排或转股打算的日期,与会计上按权益法确认投资收益的规定是不同的。

对于居民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根据税法规定的时间确认投资收益后,其企业所得税处理,详见以下规定:

《企业所得税法》其次十六条规定,企业的下列收入为免税收入:

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企业所得税法暂行条例》第八十三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其次十六条第

(二)项所称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是指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

企业所得税法其次十六条第

(二)项和第(三)项所称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

依据上述规定,居民企业投资于境内其它居民企业,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月的,其从被投资方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为免税收入,不缴纳企业所得税。

2.免税证明范本

xxxxxxxxxx恳求减免增值税与所得税的恳求

xx国税局xx分局:

您好。

本合作社成立于xx年,(运营状况引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属于免征增值税范围,本合作社从事的种植在《农业产品纳税范围正文》中属于正文所列的农业产品。

依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六条规定:

企业所得税法其次十七条第

(一)项规定的企业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

今特向贵局恳求赐予减免本合作社xx年度的增值税与所得税的照看。

特此请示,望批准为感。

xxxx合作社

xx年xx月xx日

不知有没有帮到你

3.增值税免税项目和应税项目分开核算,详细的账务处理方法是怎样的

增值税免税项目和应税项目分开核算,是指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六条规定:

纳税人兼营免税、减税项目的,应当分别核算免税、减税项目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销售额的,不得免税、减税。

以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21]36号)附件1: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方法》第四十一条纳税人兼营免税、减税项目的,应当分别核算免税、减税项目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的,不得免税、减税。

依据上述规定,增值税免税项目和应税项目分开核算,只是不同销售额分开核算就可以了,至于成本、费用等没有规定,这就比较简洁了,在“主营业务收入”一级科目下,设置“应税收入”与“免税收入”就可以了。

但特殊留意,增值税属于价外税,销售额无论是应税还是免税,均为不含税。

4.免税收入明细表怎样做

一、基本结构及表间的规律关系本附表按“免税所得”、“减免税额”和“抵免所得税额”三部分分别填报,其中,“免税所得”填报企业按税法规定,准予在应纳税所得额中抵扣的免税项目所得;“减免税额”填报包括经税务机关审核批准或备案的各类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的项目;“抵免所得税额”填报企业国产设备投资额按规定在本年抵免的企业所得税额。

将本表的“免税所得”合计数填入主表第18行“免税所得”,其最大金额不得超过纳税调整后所得,减去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将本表“减免税”合计数与“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的合计数填入主表第29行“减免所得税额”。

主表与本表的关系1.“一、免税所得合计”=主表18行。

2.“二、减免税额合计”+“三、抵免所得税额”=主表29行。

二、填报要求

(一)免税所得部分填报纳税人根据税法规定应单独核算的免予纳税的所得额。

在免税所得额的确认计算过程中,要留意“收入”和“所得”的区分。

如国债利息所得、免税的补贴收入、免税的基金、收费或附加、以及免于补税的投资收益,属于企业所得税的收入总额类;而免税的技术转让收益、免税的管理“三废”收益、种植业、养殖业及农林产品初加工所得,以及其他免税所得等属于收入扣减成本费用以后的所得额。

1.国债利息所得税法对投资国债的规定与其他债券相比有优待政策,即企业购买国债的利息收入,也称国债的持有收益,免征企业所得税。

但国债的处置收益应计入应税所得。

企业会计核算时,将国债的全部利息收入作为投资收益计入利润总额,但税收处理时,应将国债的利息收入作为投资的持有收益,即填入附表三第4列的有关数据,才能作为免税所得予以抵减,填入附表七的第1行;而将国债的运营所得(处置收益),即实行国债净价买卖的交割单上列明的应付利息以外的资本利得,作为投资的转让所得和损失,即填入附表三第10列有关数据,不作为免税的国债利息所得。

2.免税的补贴收入补贴收入是指纳税人按规定实际收到退还的增值税、消费税和营业税或按国家法定的补助定额并按期限赐予的定额补贴,以及属于国家财政扶持的领域而赐予的其他形式的补贴。

企业取得国家财政性补贴和其他补贴收入,除国务院、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不计入损益者外,应一律并入实际收到该补贴收入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

对企业减免或返还的流转税(含即征即退、先征后退),除国务院、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有指定用途的项目以外,都应并入企业利润,照章征收企业所得税。

对直接减免和即征即退的,应并入企业当年利润征收企业所得税;对先纳税后返还和先征后退的,应并入企业实际收到退税或返还税款年度的企业利润征收企业所得税。

有关企业“有指定用途的”的减免或返还的流转税,目前次要有:

(1)财税[[2000]第025号文件规定的,自2000年6月24日起至2021年底以前,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17%的法定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

所退税款由企业用于讨论开发软件产品和扩大再生产,不作为企业所得税应税收入,不予征收企业所得税。

(2)财税[[2002]第070号文件规定的,自2002年1月1日起至2021年底以前,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行生产的集成电路产品(含单晶硅片),按17%的法定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

所退税款由企业用于讨论开发集成电路产品和扩大再生产,不作为企业所得税应税收入,不予征收企业所得税。

(3)财税[2005]第033号文件规定的,铸锻、模具和数控机床企业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的增值税返还收入,计入“补贴收入”。

在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时,暂不计入企业当年应纳税所得额,免征企业所得税。

铸锻、模具和数控机床企业取得的增值税返还资金应纳入专户管理,专项用于企业技术讨论与开发。

凡转变用途的,则应补缴企业所得税。

属于国家财政扶持的领域而赐予的肯定期限的专项补贴项目有:

依据财税[[20041139文件规定,纳税人吸纳安置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按《(财政部劳动保障部关于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社[[2002]107号)中规定的范围、项目和标准取得的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会计制度和税法在补贴收入的规定上基本相同,对属于免税的补贴收入,会计上按权责发生制的准绳确认补贴收入的,税法必需按收付实现制准绳在实际收到年度确认免税的补贴收入。

对企业减免或返还的流转税,在会计处理上增值税与营业税、消费税也有区分:

(1)企业实际收到即征即退、先征后退、先纳税后返还的增值税,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补贴收入”科目。

对于直接减免的增值税,借记“应交税金一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科目,贷记“补贴收入”科目。

(2)企业实际收到即征即退、先征后退、先纳税后返还的营业税、消费税,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等科目。

对于直接减免的营业税、消费税,不作账务处理。

减免的营业税、消费税虽然未。

5.3万以下免税收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怎样填

免征增值税申报表填写方法:

销售额在第1栏不填,只填第7栏或第8栏。

(小微企业填第7栏,个体户或其他个人填第8栏),假如还有其他符合免征增值税条件的免税销售额,合计填写在第6栏。

1、填报对象。

全国税收调查信息表(00表)企业表(01表)和货物劳务表(02表),应以增值税纳税人或营业税纳税人为填报对象,但办理临时税务登记证的企业可以不纳入调查。

2、数据来源。

01表和02表均来源于主管税务部门、企业主管部门和会计师事务所审核后的2021年度各税种纳税申报表、企业财务报告、所得税汇算清缴报表、会计账户及其他有关材料。

3、目标范围。

法人企业需填写本法人(含其非独立核算的非法人分支机构)的相关税费目标(01表第2-271行及02表各行,下同)、财务和其他目标(01表272-427行,下同);

独立核算的非法人企业需填写本企业相关税费目标、财务和其他目标;非独立核算的非法人企业只需填写本企业相关税费目标,不填写财务及其他目标。

4、填写要求。

00表和01表应逐行填列,02表应逐栏(即分货物或劳务)并逐行填列,对没有数据的项目填“0”,不留空行。

各项目标中,对注明关系式的目标,相关数据应满意关系式的要求;对未列明关系式的目标,相关数据之间规律关系要求正确。

特别状况不能满意关系式的须填写审核说明。

扩展材料:

1、本申报表适用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填报。

增值税A类企业使用浅绿色申报表,B类企业使用米黄色申报表。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按简易方法依照6%征收率缴纳增值税的货物,也使用本表。

2、本表“经济类型”栏,按制造业、采掘业、电力、煤气、供水及商业分别填写。

3、本表“本期销项税额”中的有关栏次,接下列要求填写:

(1)特区内工业企业如有“一般销售”、“地产地销”、“免税销售”状况的应分别填列,除特区内工业企业以外的其它企业,不得填报“地产地销”栏,全部企业如有“出口货物”状况的都须申报。

烟、酒、矿物油地产地销减半征收的,将销售额一半记入“一般销售”、一半记入“地产地销”,分别按其适用税率计算销售税额。

(2)“货物或应税劳务名称”,按国家税务总局计会统计报表的分类口径及不同的适用税率分别填列。

对一些生产、运营品种较多的企业,假如一张申报表货物名称填写不下的,

可以按不同的税率汇总名称填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对汇总填报申报表的,必需附有销货方填开的按国家税务总局计会统计报表的分类口径及不同的税率分别填列“货物”清单。

(3)“应税销售额”的填写口径,为增值税的计税销售额。

如企业财务会计核算不作销售的而按税法规定应纳税的价外费用,也应填入“应税销售额“中。

(4)“税率”按所销售的货物或应税劳务的适用税率填写,一般纳税人按简易方法纳税的货物,该栏按6%的征收率填写。

(5)按不同销售类型计算其所占销售总额的百分比①②③④。

参考材料来源:

搜狗百科-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6.有免税收入的如何填写企业所得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幼儿教育 > 幼儿读物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