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人员技能培训工作汇报共6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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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人员技能培训工作汇报共6篇

失业人员技能培训工作汇报(共6篇)

张店区失业人员免费技能培训通知书

编号:

«编号»

淄博职业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兹有失业人员«姓名»证件编号«身份证号码»,联系

电话«联系电话»前往你校参加«培训专业»专业培训,请予接洽。

培训地址:

张店区世纪路30号创业大厦A座

«时间»

张店区失业人员免费技能培训通知书

编号:

«编号»

淄博职业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兹有失业人员«姓名»证件编号«身份证号码»,联系

电话«联系电话»前往你校参加«培训专业»专业培训,请予接洽。

培训地址:

张店区世纪路30号创业大厦A座

«时间»

关于加强失业人员职业技能培训的通知

西劳社发„2007‟33号

各街道社保所、各民办职业技能培训学校:

为贯彻落实《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西政发„2006‟13号)精神,进一步做好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工作,发挥职业技能培训促进就业、稳定就业的作用,按照《北京市西城区促进就业再就业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西财发„2006‟266号)的规定,结合我区实际情况,为进一步规范失业人员免费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开展失业人员培训的原则

二、享受职业技能培训经费补助的人员范围

确有岗位需求就业意向和培训愿望的本区“3540”以上城镇登记失业人员。

(一)失业人员参加免费职业技能培训补助经费,按照《北京市西城区促进就业再就业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从区“就业资金”中支付。

(二)职业技能培训、鉴定补助经费由民办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先行垫付,待失业人员考核取证后按照规定向区劳动保障局申请经费补助。

职业技能培训、鉴定经费补助标准及条件。

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的学校按实际培训的失业人员人数,培训合格率在90%以上的,给予培训学校100%的经费补助;培训合格率在90%以下的,给予培训学校70%的经费补助;技能鉴定费按实际取证人数给予经费补助。

其中,实施职业技能等级培训的,以职业技能鉴定合格,取得职业资格证书为准;实施非等级培训的,以考核合格,取得《北京市职业技能培训结业证书》为准。

补助标准按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印发的《北京市再就业培训资金管理实施办法》执行,遇政策调整按新政策执行。

(三)职业技能培训、鉴定补助经费的申报、批复程序按照《北京市西城区促进就业再就业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西财发„2006‟266号)执行。

(一)本区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可享受一次免费的职业技能培训。

报名时须持《身份证》、《北京市城镇失业人员求职证》、《再就业优惠证》,按照我区发布的《失业人员技能培训职业(工种)一览表》及个人就业意向填写《失业人员参加区再次免费技能培训报名表》。

对于就业困难的长期失业人员,劳动保障部门组织专项职业技能培训。

(二)新办理失业登记的人员,接到失业人员告知书后,应及时到区职业技术学校参加职业指导培训,同时可报名参加免费职业技能培训。

长期失业人员中符合免费培训条件的,到街道社保所报名参加免费职业技能培训。

(三)区职业技术学校和街道社保所每周五将《失业人员参加区免费技能培训报名表》、《失业人员参加区免费技能培训汇总表》及有效证件复印件报区劳动保障局就业培训科。

(四)区劳动保障局就业培训科统筹安排、协调指导失业人员免费职业技能培训工作。

定期发布《失业人员技能培训职业(工种)一览表》;对报送的《失业人员参加免费技能培训报名表》、《失业人员参加免费技能培训汇总表》进行审核,将《失业人员参加免费技能培训报名表》及有效证件复印件转到具备相应培训资质的民办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委托其对失业人员进行培训。

(六)职业技能培训学校组织在培失业人员填写《求职登记表》,并及时报送到区职业介绍服务中心;对培训结束的失业人员进行结业考核,对等级培训结束的失业人员组织参加职业技能鉴定。

五、严格培训和鉴定考核工作,提高培训质量

(一)职业技能培训包括技术等级培训、非等级培训。

各民办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承担失业人员的职业技能培训,应依据岗位需求采取全日制、半日制、业余,整班、插班等多种培训形式。

开展技术等级培训时,民办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应当依据国家职业标准和职业技能鉴定规范,选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统编教材,

(二)各民办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对参加非等级培训失业人员进行结业考核时,试卷须报区职业技能鉴定所进行审核后,实施考核工作,考核合格者颁发《北京市职业技能培训结业证书》。

区职业技能鉴定所应组织民办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对参加等级培训的失业人员进行职业技能鉴定,鉴定合格者颁发相应等级的职业资格证书。

附件1:

西城区失业人员参加免费技能培训报名表(略)附件2:

西城区失业人员参加免费技能培训汇总表(略)

西城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〇七年八月十三日

赣冠就业培训网

《深圳市失业人员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补贴办法》发布时间:

2011-12-30文号:

深人社规〔2011〕17号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失业人员职业技能培训管理,鼓励失业人员参加技能培训和鉴定,提高失业人员就业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办法》、《国务院关于加强职业培训促进就业的意见》(国发〔2010〕36号)、《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促进就业工作的意见》(深府〔2009〕26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深圳市失业人员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补贴办法》,现予印发实施。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十五日

深圳市失业人员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补贴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本市失业人员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补贴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办法》、《国务院关于加强职业培训促进就业的意见》(国发〔2010〕36号)、《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促进就业工作的意见》(深府〔2009〕26号)精神,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户籍登记失业人员(以下简称失业人员),本市其他失业人员的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补贴管理依本市其他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条失业人员应积极参加职业技能培训,不断提高技能水平和就业竞争能力。

失业人员通过本市职业技能鉴定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给予相应的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和鉴定补贴。

第三条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应会同市财政部门定期发布失业人员职业技能培训和技能鉴定补贴的职业(工种)目录和标准。

第四条经市、区编制部门批复具有培训职责的机构,或得到市、区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办学许可的机构,可承担失业人员的技能培训。

第五条失业人员通过本市职业技能鉴定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按物价部门核定的鉴定收费标准的100%给予鉴定补贴。

失业人员自领取职业资格证书之日起6个月内实现就业的按职业培训补贴标准的100%给予补贴,6个月内没有实现就业的按职业培训补贴标准的80%给予补贴。

赣冠就业培训网

第六条失业人员通过本市职业技能鉴定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每年享受一次技能培训补贴和鉴定补贴,一年内通过同一工种上一等级技能鉴定并取得相应等级职业资格证书的,可再次享受技能培训补贴和鉴定补贴。

第七条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应为失业人员开展职业培训指导服务并开具《失业人员技能培训备案表》以作为失业人员申请培训鉴定补贴的凭证。

失业人员拟参加技能培训鉴定的,应到本人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领取《失业人员技能培训备案表》,自行选择培训机构参加职业技能培训,自行报名参加职业技能鉴定。

第八条失业人员通过职业技能鉴定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应自领取职业资格证书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申请技能鉴定补贴和80%的职业培训补贴,并提交以下资料:

(一)居民身份证和户口本复印件(验原件);

(二)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验原件);

(三)《失业人员职业技能培训鉴定补贴申请表》;

(四)《失业人员技能培训备案表》;

(五)技能鉴定考核交款凭证;

(六)申请人银行帐号。

失业人员以居住地申请补贴的,还需提供房产证明或其他居住证明。

第九条失业人员通过本市职业技能鉴定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自领取职业资格证书之日起6个月内实现就业的,应在办理就业登记后的20个工作日内,向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申请20%的职业培训补贴,并提交以下资料:

(一)《失业人员职业技能培训鉴定补贴申请表》;

(二)就业登记证明资料。

第十条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应在受理申请后的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情况进行查核。

对符合申请条件的,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在《失业人员职业技能培训鉴定补贴申请表》上签署核实意见并加盖公章,将申请材料报送申请人户籍所在地的区就业服务机构(龙岗区职业训练中心)。

对不符合申请条件的,将材料退回申请人并说明原因。

第十一条区劳动就业服务机构(龙岗区职业训练中心)收到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上报的资料后,在5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

审核完毕后,区劳动就业服务机构(龙岗区职业训练中心)应在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龙岗区职业训练中心)网站将申请人领取培训鉴定补贴的相关信息(含姓名、培训鉴定工种、申请补贴金额和就业情

况等内容)公示一周。

对公示后无异议的,区劳动就业服务机构(龙岗区职业训练中心)应在5个工作日内出具审核意见并报区财政部门。

对经审核或公示发现不符合申请条件的,将申请资料通过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退还申请人,并告知申请人未通过的理由。

区财政部门在收到审核材料后,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拨付申请人银行账号。

第十二条对失业人员、培训机构、鉴定机构弄虚作假,骗取培训和鉴定补贴的,人力资源保障部门依法进行查处。

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三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为五年。

失业人员培训心得体会

【篇1:

创新管理失业人员参加技能培训有效方法论文】

创新管理失业人员参加技能培训的有效方法

【摘要】新形势下失业人员低龄化趋势明显,究其原因,主要是新生代职工按照自主意识工作,解除合同享受失业救济金1-2年,期间,参加再就业培训要求专业比较高,管理难度非常大。

【关键词】失业;培训;探索

近年来,沂水县积极探索失业职工参加技能培训的工作思路,针对失业人员的特点,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就业技能培训、职业转换能力培训,努力实现“培训一人,就业一人”,在保证失业人员合理流动,促进资源的重新合理配置和当地经济发展,发挥了“社会稳定器”的作用。

1.关键有效的三个探索

二是管理探索。

针对我国失业保险制度存在“失业保险覆盖面较窄”“领取失业保险金资格的审查还不够规范”的问题,该县推出

【篇2:

浅谈失业职工再就业培训中的几点想法和体会】

济宁市加强失业职工再就业培训为认真贯彻落实济宁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提高我市失业职工职业技能和参与市场竞争能力,促进失业职工实现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市职业技能培训中心在市就业办的组织领导下,2012年开展了一系列的失业职工培训工作。

一、失业职工现状

年济宁市市直企业失业职工约人左右,其中:

年龄较大无需参加培训的余人,因病无法参加培训的余人,还有一些因为特殊情况不需参加培训的余人,参加再就业培训的大约有余人。

这些失业职工主要有以下特点:

(一)工业企业失业职工多于其它产业,尤其纺织、机械企业失业职工人数最高。

机械行业大象集团为企业破产,纺织企业职工多为女性职工,导致失业职工中女职工数量明显高于男职工。

另外有些行业的职工大多因为自已想自谋职业或者有更好门路就业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

(二)失业职工平均年龄较大平均为40岁,而且年龄分布相当集中。

“4050”人员构成失业职工的主体,失业职工普遍工作年限较长,掌握技能单一,文化水平偏低,而且家庭负担沉重。

另外一些有想法的失业职工年龄较轻,文化水平高,无家庭负担,大多想自主创业。

(三)失业职工再就业困难重重。

失业职工找工作的困

难主要集中在以下几方面,第一是年龄大;第二是学历低;第三是缺少技术;第四是竞争太激烈;第五是社会服务跟不上;最后是就业观念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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