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广东南方集团员工手册精编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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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广东南方集团员工手册精编版
广东南方集团有限公司
员工手册
2003年10月1日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使员工在公司的工作、生活中明确责任及行为准则,维护企业及员工的合法权益,保证企业正常运转,根据国家相关法规及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守则。
第二条:
除国家法令或当地政府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凡公司受聘之员工(含试用期内员工)均应遵守并执行本守则。
第二章
公司简介
广东南方集团有限公司位于珠江三角洲腹地,全国闻名的家具之乡——广东省顺德市。
始创于一九九四年十月,由具有十多年历史的雅迪室内装饰设计有限公司,专业生产高档办公家具,打破当时国内无大型高档办公家具生产基地的局面。
而“在挑剔中矗立”、“在完善与发展中进步”则充分体现了南方集团董事长韦胜辉先生的经营理念与发展战略。
九四年办公家具厂建成后,他专业经营,以“勇于接受挑剔,在挑剔中矗立”为目标,对产品的工艺与选料精益求精,对管理人员能力与素质的要求不断提高,使企业不断完善,不断成熟,让南方办公家具在家具市场中占有不可忽视的地位。
在办公家具市场已稳定的情况下,一九九六年十月,南方再次投资3500万元收购花都市政府华海工业区新兴家具厂,正式建立酒店家具厂;二00一年三月又一次投资2000万元于顺德建成软体沙发厂。
如今,南方已真正发展成为专业生产和销售现代高级办公、酒店家具及软体沙发的大型集团,总占面积为五万八千平方米,固定职员580余人,拥有雄厚的资金实力和一支高素质的现代化的全方位管理队伍,引进德国、意大利等国九十年代的先进电脑数控木工设备操作和科学工艺技术管理,使产品质量着着领先。
其大型单机生产流水线加工更缩短了生产周期,完全适应大型高档家具配套工程。
匠心独具的设计、严格的选材、精心的下料、选诣精堪的油漆技术、熟练的安装队伍以及诚恳周到的售后服务都全面运用ISO900国际质量认证管理体系要求,成为南方家具在短短七年内迅速走销国内外市场、立于国际家具潮流中傲视同群的保证。
更成为南方家具继续前进的强大动力。
随着业务的飞速发展,南方集团的队伍在不断成长壮大,正踏着坚定的步伐,向产品系列化、多元化发展,向企业集团经营迈进。
“勇于接受挑剔,在挑剔在矗立”是南方集团的企业精神,“挑剔出极品”是南方人的座右铭,南方家具从各个环节都有无可挑剔的质量保证。
南方人充满雄心和自信,南方人用心血和汗水在默默地耕耘。
他们不断地追求,勇于接受挑剔,为发展民族工业,跻身国际品牌而不断努力!
第三章
宗旨
“提供精品、服务社会、求实创新、造福人类”是我们的经营宗旨,“勇于接受挑剔,在挑剔在矗立”是我们的质量方针。
为此,每位员工均务必深入领会,并将其贯彻落实到生产经营中。
公司将通过严格的管理、高效率的工作和一流的服务,为客户提供至好的产品。
全体员工应发杨团结拼搏、开拓进取、以厂为家的精神。
为南方建成知名企业而努力。
第四章
机构
南方集团实行董事长领导下的经理、厂长负责制。
层层负责,分级管理。
集团机构设有分厂、分公司及集团行政部、集团财务部、集团销售中心集团生产物料控制中心等机构。
第五章
劳动条例
第一条:
聘用
(1)、招聘形式:
公司员工的招聘,主要以工作需要和人才储备为原则,各部门需要人员时,须按规定程序上报集团行政部,经相关人员核准后,由行政部安排统一招聘。
(2)、招聘对象条件:
凡有志为公司服务,具初中以上文化程序,身体健康,思想端正,经面试后,符合条件者均有录用的可能。
(3)、凡有下列情况,不得为本公司员工或一级发现立即辞退;
a、实际法定年龄未满18周岁者。
b、患有传染病者。
c、精神或心理不健全,或身体有所缺陷无法承担工作者。
d、参加不良帮派组织及通缉在案未撤消者。
e、曾在本公司服务而被解雇,开除或自动离职者。
f、无身份证或伪造身份证及伪造任何证件者。
(4)曾在本公司服务,而非工作上原因辞职者,本人提出复职,经行政部审核符合条件的,经总经理批准后,可重新录用。
(5)被聘人员一经面试合格录用后,须办理以下手续:
a、填写员工履历表。
b、须上交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婚育证及其它证件之影印本。
c、特殊工种的员工(如财务、司机)尚须交担保书(担保人必须是本地人且有本地户口,有独立生活能力之人士)。
d、须缴交一寸近照(免冠)8张。
e、被聘用人员一经办妥入职手续,即视为本公司员工,必须遵守执行本守则,并接受行政部安排的关于三级安全教育和厂纪、厂规及厂的传统教育等方面内容的培训。
第二条:
作息时间
员工工作时间原则上作如下安排:
(1)、正常班:
5—9月份上班时间为:
上午:
8:
00-11:
30
下午:
1:
30-5:
30
10-4月份上班时间为:
上午8:
00-12:
00
下午:
1:
30-5:
30
(2)、公司如有加班必要时,可要求员工加班,加班时间一般为18:
30-21:
30,没有特殊情况,未经主管同意不得拒绝。
(3)、公司根据业务需要及其它情况,将不局限于上述第一点之规定,随时可以对一部分或全体员工进行上下班时间的临时变更。
(4)、未上班人员(晚上未加班者)在晚上11:
30前务必休息。
第三条:
试用期
(1)、公司除特殊情况外,对新聘用的员工设三个月试用期。
(2)、试用期的第一个月为观察期,第二、三个月为考核期,试用期自入厂后的第一天起算。
(3)、公司对试用期内员工的工作情况,业务能力将进行综合判断并考核。
(4)、试用期结束,经考核合格者,聘为公司正式员工,且依公司规定予以薪资调整;不合格者,予以辞退。
(职员转正后一律签订《劳动合同》。
(5)试用期可基于实际能力及表现,酌情缩短或延长,员工不得异议。
(6)试用期内的不适合人员,公司可事先不予通知而予以解雇,且没有任何补偿。
第四条:
服从上司
(1)员工没有正当理由,要绝对服从直属上司的工作安排。
(2)如遇客观实际困难,无法完成任务时,应提前向直属上司报告或请示。
(3)如直属上司不在或联系不上而不得已时,方可向上一级主管报告或反映情况,听侯指示,力求把工作做好。
第五条:
道德品质
(1)、全体员工应发扬团结、互助、友爱、勤俭节约的美德,爱护公物,不损害他人和公司利益,光明磊落,注意环境及个人的整洁卫生,努力维护公司声誉。
(2)本公司员工应严格遵守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爱厂如家、安全生产、保质、保量、诚实守信、文明礼貌、敬业爱岗、团结协作、善始善终、永不泄密。
(3)本公司员工不得获取工作范围外机密。
第六条:
职级评定
每年公司将依据《员工职级评定标准》和员工的年资、工作能力,对公司的贡献程度等,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全厂员工进行综合考核评定,而后作出职务级别的调整。
第七条:
晋级与调职
(1)、公司根据工作需要可安排、调动员工之职位,员工不得异议。
(2)、正常情况下,如员工升职,应先由部门提名,行政部审批,总经理核准后,方可执行。
(3)、员工升职前试用一个月,经考核后由部门主管上报行政部审批,由总经理核准。
(4)、员工工作不符合公司要求的,公司可作降职调动(含本部门降职和调离本部门降职)。
(5)、升、调职试用期间的工资视其调往部门该职位公司规定的工资而定,其它可根据实际情况变更。
第八条:
超时工作
(1)、公司规定员工每天正常上班时间为8小时,超时工作的公司将依据具体情况按规定发给加班费。
(2)、职员(办公室人员、管理人员、月薪制员工):
原则上公司不安排加班,职员因工作需要超时工作或安排加班的,公司视情况决定是否发给加班费,但如未按规定加班的公司将把其相应加班时间按正常上班时间所应得之工资来扣除。
造成后果的将按公司有关规定处理。
(职员如加班至次日凌晨2:
00时,第二天若无连续工作安排,可享受有薪补休半于;若加班通宵,第二天可享受有薪补假一天,补休仅当次有效,不累计,不补偿。
)
(3)、员工:
员工超时工作的,将按规定发放加班费。
第九条:
薪金与薪金发放
(1)、薪金(酬):
新入厂员工之试用期薪金根据公司规定或双方约定。
(2)、工资计算方式:
员工的实收月工资=基本工资+浮动工资+补贴+其它-保险金扣罚金,员工的日薪以底薪除以本月规定的出勤天数计(缺勤工资则以日薪基数为据减去)。
(3)、公司有权根据员工工作实绩向上或向下调整员工的工资。
(4)、薪金发放:
公司原则上定于每月的月底发放员工工资,该工资为员工上月一个月之工资。
第十条:
假期
公司员工之假期主要分为五类:
法定假期、厂定假期、事假、病假、产假及婚丧假。
(1)法定假期:
职员每年享有国家规定的法定有薪假期及每周之星期日。
(注:
公司规定职员原则上每月休息3天,各部门须自行安排好工作时间和休息时间)。
(2)厂定假期:
除上述规定假日外,公司每年将根据当年之生产情况决定新年假期,此假期职员为有薪假,员工为无薪假。
(3)事假:
有关事假手续见“请假制度”。
(4)病假:
a、有关请假手续见“请假制度”;b、待遇:
①员工病假未满试用期的无薪,满试用期的,每年享有三天有薪病假(于当年享有,不累计下一年);②属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有权予以解雇,员工试用期内病假15天以上的,正式员工病假一年内累计超过一个月的,公司均有权予以辞退,且没有任何补偿;c、工伤假:
员工凡按公司规定视为工伤的,在医院期间之假期均视为工伤假,发给基本生活费,但须办妥有关工伤假手续。
(5)产假及婚丧假:
有关请假手续见“请假制度”有关假期期限按公司另行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离职
离职主要分以下四类:
辞职、辞退,开除,自离,凡离职之员工必须办妥离职手续,交回厂牌,饭卡,房门及办公室钥匙,领用之文具,工具,借阅公司之有关图书资料等,如有损坏或遗失的照价赔偿或按公司有关规定处理。
1、辞职:
A、试用期第一个星期内(观察期),雇员可随个人意愿提出辞职。
B、试用期之考核期内(一个星期后到试用期满这段时期)提出辞退者,公司将扣除其余额工资的20%(奖金部分)作为赔偿和培养费用。
C、试用期满后要辞职的,必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厂方,经各级管理批准后方可离职,否则将扣除其余额工资的20%(奖金部分)代替通知期(即辞即走者)。
D、凡辞职人员之余额工资须等到下月公司发放工资之日期才发放(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厂方且获得批准后辞职的,可在离职当日结算工资)。
E、公司原则上规定:
经理级以上管理人员辞职的,最后必须经集团总经理批准方为有效。
职员及主管级人员辞职的,最后必须经集团副总经理批准方为有效,员工级人员辞职的,最后须经集团行政部经理批准方为有效。
F、凡辞退人员之工资结算必须经上述相关批准人最后批准后财务方可结算工资。
2、辞退:
A雇员在试用期内,如试用不合格,公司有权不予通知而即予以辞退。
B雇员在试用期满后,若因工作不努力,影响工作效率或故意影响工作效率的,公司亦同样有权予以辞退。
C凡有违反录用条件的,一旦发现公司有权予以辞退。
D、凡被公司辞退之雇员,可于离开之日当即结算工资。
E公司原则上规定:
主管级以上管理人员辞退的,最后须经集团总经理批准方为有效。
职员级人员辞退的,最后必须经集团副总经理批准方为有效。
员工级人员辞退的,最后必须经经集团行政经理批准方为有效。
F凡辞退人员之工资结算必须经上述相关批准人最后批准后财务人员方可结算工资。
3、开除:
A、当雇员违反厂规或故意违反厂规(指违反了被开除之项厂规)时,公司有权当即予以开除。
B、凡违反厂规被开除者,均将酌情按厂规予以处罚,严重的还将诉诸法律。
C、凡被开除者之工资一律须等到公司发放工资之日期才发放工资。
D、被开除者之批准程序同辞退批准程序。
4、自离:
A凡旷工连续三日(含三日)以上或一个月内旷工累计达六日或一年内旷工累计达15日者,一律当自动离职处理。
自动离职者公司一概不发放工资。
B、凡自离者必须将领用公司之财物上交。
否则其私人之财物公司有权不予放行。
5、凡离职人员离开公司时,其行李必须经过保安检查后,方可带出厂门。
第十二条:
奖惩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