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街道)社会工作站运营评估评分指标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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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街道)社会工作站运营评估评分指标表
镇(街道):
日期:
评估内容
评估指标
分值
评分说明
镇(街道) 自评(30%)
县(市、区)评分(70%)
综合评定
规范建设
(7分)
*1.场地配备情况
2分
社工站选取居民集中、交通便利的位置(1分);可利用独立室内场地面积不低于300平方米(1分)(鼓励场所共用,资源共享,有条件的地方也可单设,实行独立运作)。
2.功能布局情况
2分
配备专门的社工室、个案室、小组活动室、多功能室、档案室等(1分),配备必要的办公电脑、打印机、桌椅、文件柜等办公用品和服务设施(1分)。
3.标识设置情况
2分
各镇(街道)社会工作站设立综合服务窗口(1分),统一对外标识为“**市XX镇(街道)社会工作站”,挂设“**市XX镇(街道)社会工作站”牌子,并在显著位置悬挂全市统一的logo标识,在室内有体现社工元素的宣传内容(1分)。
4.组织架构情况
1分
有明确的组织架构和内部职责分工,内设机构健全、岗位职责明确(需上墙)。
实行实体化、社会化、专业化运作。
(1分)
专业运营
(25分)
1.运营团队资质情况
2分
运营团队取得社会组织登记满2年以上,评估等级不低于3A(含3A)级,或由社工站自行招聘人员实施运营(招聘人员需提供劳动合同)。
*2.专职人员配备情况
5分
配备专职工作人员不少于4人,其中持证社工不少于3人,统一着装,佩戴工作牌(4分);
社工站设站长 1 名,设专职副站长1 名,负责社工站的日常运行管理并公示社工站组织架构(1分)。
3.志愿者队伍培养情况
6分
志愿者队伍不少于30名(1分);
每季度开展志愿者专题能力提升培训不少于1次,全年不少于4次;(总分2分,每次提升培训0.5分);
组织志愿者参与活动全年不少于12次(总分3分,每少一次扣0.5分,扣完为止)。
4.站点制度建设情况
2分
制定规范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并结合实际,建立包括日常管理、会议培训、工作考核、项目管理、档案管理、财务管理、信息公开、服务监督等有关规范机制,按照要求严格执行(总分2分,每少一项扣0.5分,扣完为止)。
*5.资金保障情况
10分
将社工站的建设经费和运行经费等纳入当地财政预算(1分);
开发区(高桥街道)、梧桐街道、濮院镇、崇福镇、洲泉镇、乌镇镇等镇(街道)社工站投入或参与的项目资金不少于30万元,其他镇(街道)不少于20万元”(不含社工站年度运行和公益创投等费用)。
(9分)。
作用发挥
(46分)
1.计划制定情况
7分
社工站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及项目实施计划(总分2分);
月度活动总结和下月活动计划在当月底前5个工作日内主动报送相关部门(机构),(总5分,每少一次扣0.5分)。
2.项目运行情况
10分
实行项目化运作,科学合理策划实施有关老年、青少年、儿童、妇女、残疾人、社会救助及困境人群的社会工作服务项目不少于5个(总分10分,每个服务项目2分)。
3.服务开展情况
22分
当年度开展个案服务不少于10个(总分10分,每个个案1分,扣完为止);
开展社工小组不少于4个(总分4分,每个小组1分);
引导居民参与社区公共服务活动不少于4场(总分2分,每场活动0.5分);
社工节、中华慈善日、志愿服务日组织社会组织、社工、志愿者等开展公益宣传活动不少于1场(总分3分,每场活动1分);
培育孵化社会组织,全年登记注册不少于1家(3分)
4.专业助力
7分
为属地社会工作者、社会组织提供能力提升、继续教育等赋能培训全年不少于4次(总分4分,每次培训1分);
开展社工考前备考及培训服务,不少于2次(总分1分);
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并形成社会工作品牌或基层社会治理品牌。
(总分2分,酌情扣分)
服务成效
(22分)
1.信息公开及宣传情况
7分
设立社工站信息宣传平台,如网站、微信公众号、小程序等,(1分);定期发布社工站动态咨询,公开项目实施情况等,每月不少于5篇,(6分,每少1篇扣0.1分,扣完为止)。
2.项目对象覆盖情况
5分
社工站项目覆盖困境人群比例不低于辖区困境人群总数的50%。
(每少5%扣0.5分,扣完为止)。
3.满意度情况
5分
镇(街道)对社工站整体运营满意度情况进行打分(最高得3分);
群众满意度情况镇(街道)和民政局随机抽取社工站服务对象各5人以上电话访谈(总分2分,每一人不满意扣0.5分,扣完为止)。
4.出现负面影响事件及处置情况
5分
针对服务投诉、人员受伤等突发事件,应对及时,处理得当,事件未出现扩散、未发生信访等情况,否则此项不得分。
附加分(20分)
1.宣传推广情况
10分
社工站工作获**市级以上经验交流、领导批示或评优评先的,按区(县)级1分、市级2分、省级3分,国家级4分加分,不重复加分;社工站经验做法在媒体或刊物上刊登的,按区(县)级1分、市级2分、省级3分,国家级4分,不重复加分。
最高加10分。
2.资源链接情况
5分
积极为辖区内的社工服务机构、社区社会组织以及服务对象等链接社会资源,带动更多爱心企业和单位参与社会工作服务和困难群众帮扶等。
年度内链接社会爱心资源(折价)20万元以上得5分,10-20万元得3分,10万元以下得2分,未链接不得分。
3.品牌打造情况
5分
打造专业社会工作服务品牌和社区治理品牌各1个,项目取得明显成效,可复制性、可推广性强。
获得市级及以上评选表彰或宣传推广的得5分,获得县级及以上评选表彰或宣传推广的得3分,未获表彰或推广的不得分。
常规分
100分
附加分
20分
总体评价分
120分
备注:
打“*”的为必达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