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阿毘达磨论点读.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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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阿毘达磨论点读
No.1554
入阿毘達磨論
塞建陀羅阿羅漢造
三藏法師玄奘奉詔譯
卷上
敬禮一切智,佛日無垢輪,言光破人天,惡趣本心闇。
諸以對法理,拔除法相愚,我頂禮如斯,一切智言藏。
劣慧妄說闇,覆蔽牟尼言,照了由明燈,稽首然燈者。
有聰慧者,能具受持諸牟尼尊教之文義,由拘事業,有未得退。
有劣慧者,聞對法中名義稠林,便生怖畏。
然,俱恒有求解了心,欲令彼於阿毘達磨法相海中,深洄復處,欣樂易入,故作斯論。
謂善逝宗,有八句義:
一色,二受,三想,四行,五識,六虛空,七擇滅,八非擇滅。
此總攝一切義。
【色】
“色”有二種,謂——“大種”及“所造色”。
〖大種〗
“大種”有四,謂——地、水、火、風界。
能持自、共相,或諸所造色,故名為“界”。
此四大種,如其次第,以堅、濕、煖、動為自性;以持攝、熟長為業。
大而是種,故名“大種”。
由此,虛空,非大種攝;能生自果,是“種”義故。
遍所造色故,名為“大”。
如是大種,唯有四者,更無用故、無堪能故,如床座足。
〖所造色〗
“所造色”,有十一種——一眼,二耳,三鼻,四舌,五身,六色,七聲,八香,九味,十觸一分,十一無表色。
於大種有故,名“所造”,即是依止大種起義。
{眼、耳、鼻、舌、身}
此中“眼”者。
謂眼識所依;以見色為用;淨色為體。
“耳、鼻、舌、身”,准此應說。
{色}
“色”有二種,謂“顯”及“形”。
如世尊說“惡顯、惡形”。
此中,“顯色”,有十二種,謂——青、黃、赤、白、煙、雲、塵、霧、影、光、明、闇。
“形色”,有八種,謂——長、短、方、圓、高、下、正、不正。
此中“霧”者,謂地水氣。
日焰名“光”。
月、星、火、藥、寶珠、電等諸焰,名“明”。
障光明,生於中,餘色可見,名“影”。
翻此名“闇”。
“方”謂畟方。
“圓”謂團圓。
形平等,名“正”。
形不平等,名“不正”。
餘色易了,故今不釋。
此二十種,皆是眼識及所引意識,所了別境。
{聲}
“聲”有二種,謂“有執受”及“無執受”。
大種為因,有差別故。
墮自體者,名“有執受”,是有覺義;與此相違,名“無執受”。
前所生者,名有執受大種為因,謂語、手等聲。
後所生者,名無執受大種為因,謂風、林等聲。
此“有情”名、“非有情”名,差別為四,謂——前聲中,語聲,名有情名;餘聲,名非有情名。
後聲中,化語聲,名有情名;餘聲,名非有情名。
此復“可意”及“不可意”,差別成八。
如是八種,皆是耳識及所引意識,所了別境。
{香}
“香”有三種,一好香,二惡香,三平等香。
謂能長養諸根大種,名“好香”。
若能損害諸根大種,名“惡香”。
若俱相違,名“平等香”。
如是三種,皆是鼻識及所引意識,所了別境。
{味}
“味”有六種,謂甘、酢、醎、辛、苦、淡別故。
如是六種,皆是舌識及所引意識,所了別境。
{觸一分}
“觸一分”,有七種,謂——滑性、澁性、重性、輕性,及冷、飢、渴。
柔軟名“滑”,是意觸義。
麁強名“澁”。
可稱名“重”,翻此名“輕”。
由此所逼煖欲因,名“冷”。
食欲因,名“飢”。
飲欲因,名“渴”。
此皆於因,立果名故,作如是說。
如說“諸佛出現樂”等。
大種聚中,水、火增故,有滑性。
地、風增故,有澁性。
地、水增故,有重性。
火、風增故,有輕性。
水、風增故,有冷。
風增故,有飢。
火增故,有渴。
{無表色}
“無表色”者,謂:
能自表諸心心所轉變差別,故名為“表”;與彼同類,而不能表,故名“無表”。
此於相似,立遮止言。
如於“剎帝利”等,說“非婆羅門”等。
“無表相”者,謂由表心、大種差別,於睡眠、覺,亂、不亂心,及無心位,有善、不善色,相續轉、不可積集。
是能建立苾芻等因,是“無表相”;此若無者,不應建立有苾芻等。
如世尊說:
“於有依福業事,彼恒常福增長。
”
如是“無表”,總有三種,謂——律儀、不律儀、俱相違所攝故。
〔律儀無表色〕
“律儀”有三種,謂——別解脫、靜慮、無漏律儀別故。
“別解脫律儀”,復有八種——一苾芻律儀,二苾芻尼律儀,三勤策律儀,四正學律儀,五勤策女律儀,六近事男律儀,七近事女律儀,八近住律儀。
如是八種,唯欲界繫。
“靜慮律儀”,謂:
色界三摩地隨轉色,此唯色界繫。
“無漏律儀”,謂:
無漏三摩地隨轉色,此唯不繫。
〔不律儀無表色〕
“不律儀”者,謂:
諸屠兒,及諸獵獸、捕鳥、捕魚、劫盜、典獄、縛龍、煮狗、罝弶、魁膾,此等身中不善無表色,相續轉。
〔非律儀非不律儀無表色〕
“非律儀非不律儀”者,謂:
造毘訶羅、窣堵波、僧伽邏摩等,及禮制多、燒香、散華、讚誦、願等,并捶打等,所起種種善、不善無表色,相續轉。
亦有“無表”,唯一剎那。
依總種類,故說“相續”。
“別解脫律儀”,由誓願,受得前七,至命盡。
第八,一晝夜。
又前七種捨,由四緣——一捨所學故,二命盡故,三善根斷故,四二形生故。
第八律儀,即由前四、及夜,盡捨。
“靜慮律儀”,由得色界善心故得,由捨色界善心故捨,屬彼心故。
“無漏律儀”得、捨亦爾,隨無漏心而得、捨故。
得“不律儀”,由“作”及“受”。
由四緣故,捨“不律儀”——一,受律儀故;二,命盡故;三,二形生故;四,法爾得,色界善心處中無表。
或由“作”故得,謂殷淨心、猛利煩惱、禮讚制多、及捶打等。
或由“受”故得,謂作是念:
“若不為佛造曼茶羅,終不先食。
”如是等願。
或由“捨”故得,謂造寺舍、敷具、園林、施苾芻等,捨此無表。
由等起心,及所作事,俱斷懷故。
如是“無表”及前所說“眼”等五根,唯是意識所了別境,齊此名為初“色”句義。
〈自共相、分共相、遍共相〉
然,諸法相,略有三種——一,自共相;二,分共相;三,遍共相。
“自共相”者,如變壞故、或變礙故,說名為“色”。
如是即說可惱壞義。
如法王說:
“苾芻當知!
由變壞故,名色取蘊,誰能變壞?
謂手觸故,即便變壞。
乃至廣說,如能疾行故,名為馬;以能行故,說名牛等。
“分共相“者,如非常性、及苦性等。
“遍共相”者,如非我性,及空性等。
由此方隅,於一切法,應知三相。
【受】
“受”句義者,謂三種領納——一樂,二苦,三不苦不樂,即是領納三,隨觸義。
從愛、非愛、非二觸生。
身、心分位差別所起。
於境歡、慼、非二為相。
能為愛因。
故名“受”。
如世尊說:
“觸緣受,受緣愛。
”
此復,隨識差別,有六,謂——眼觸所生受,乃至意觸所生受。
五識俱生,名身受,意識俱生,名心受。
由根差別,建立五種,謂——樂根、苦根、喜根、憂根、捨根。
諸身悅受,及第三靜慮心悅受,名“樂根”。
“悅”是攝益義。
諸身不悅受,名“苦根”,“不悅”是損惱義。
除第三靜慮,餘心悅受,名“喜根”。
諸心不悅受,名“憂根”。
諸身及心,非悅、非不悅受,名“捨根”。
此廣分別如根等處。
【想】
“想”句義者,謂能假合相名義解。
即於青黃、長短等色,螺鼓等聲,沈麝等香,醎苦等味,堅軟等觸,男女等,法相名義中,假合而解,為尋、伺因故,名為“想”。
此隨識,別有六,如“受”。
小、大、無量,差別有三:
謂緣少境故,名小想。
緣妙高等諸大法境故,名大想。
隨空無邊處等,名無量想。
或隨三界,立此三名。
【行】
“行”有二種,謂——“相應行”、“不相應行”。
“相應行”者,謂——思、觸、欲、作意、勝解、念、定、慧、尋、伺、信、精進、慚、愧、不放逸、輕安、不害、捨、欣、厭;不信、懈怠、放逸;善根、不善根、無記根,結、縛、隨眠、隨煩惱、纏、漏、瀑流、軛、取、身繫、蓋;及智、忍等諸心所法。
此皆與心所依、所緣、行相、時、事——五義等故,說名“相應”。
與此相違,名“不相應”,謂——得、非得、無想定、滅定、無想事、命根、眾同分、生、住、老、無常、名身、句身、文身等。
如是相應、不相應行,總名“行蘊”。
故大仙說:
“行蘊聚集,如芭蕉莖。
”
〖相應行〗
{思}
“思”,謂能令心有造作,即是意業,亦是令心運動為義。
此善、不善、無記異故,有三種別。
{觸}
“觸”,謂根、境、識和合生,令心觸境,以能養活心所為相。
順樂受等,差別有三。
{欲}
“欲”,謂希求作事業,隨順精進,謂“我當作如是事業”。
{作意}
“作意”,謂能令心警覺,即是引心趣境為義,亦是憶持曾受等。
此有三種,謂——學、無學、非學非無學。
七有學身中無漏作意,名“學”。
阿羅漢身中無漏作意,名“無學”。
一切有漏作意,名“非學非無學”。
{勝解}
“勝解”,謂能於境印可,即是令心於所緣境,無怯弱義。
{念}
“念”,謂令心於境明記,即是不忘已、正、當作,謂事業義。
{定}
“定”,謂令心專注一境,即是制如猨猴心,唯於一境而轉義。
《毘婆沙》者作如是說:
“如蛇在筒,行便不曲,心若在定,正直而轉。
”
{慧}
“慧”,謂於法,能有簡擇,即是於——攝、相應、成就、諸因、緣、果、自相、共相八種法中,隨其所應,觀察為義。
{尋}
“尋”,謂於境,令心麁為相,亦名“分別思惟”。
想風所繫,麁動而轉。
此法,即是五識轉因。
{伺}
“伺”,謂於境,令心細為相。
此法,即是隨順意識,於境轉因。
{信}
“信”,謂令心於境澄淨。
謂於三寶、因果相屬有性等中,現前忍許,故名為“信”。
是能除遣心濁穢法,如清水珠置於池內,令濁穢水,皆即澄清。
如是信珠,在心池內,心諸濁穢,皆即除遣。
信佛證菩提,信法是善說,信僧具妙行,亦信一切外道所迷緣起法性,是“信”事業。
{精進}
“精進”,謂於善不善法、生滅事中,勇悍為性。
即是沈溺生死泥者,能策勵心,令速出義。
{慚}
“慚”,謂隨順正理白法,增上所生違愛等流,心自在性。
由此勢力,於諸功德、及有德者,恭敬而住。
{愧}
“愧”,謂修習功德為先,違癡等流,訶毀劣法。
由此勢力,於罪見怖。
{不放逸}
“不放逸”,謂修諸善法,違害、放逸,守護心性。
{輕安}
心堪任性,說名“輕安”,違害、惛沈,隨順善法。
{不害}
心堅善性,說名“不害”,由此勢力,不損惱他,能違於他樂為損事。
{捨}
心平等性,說名為“捨”,捨背非理及向理故,由此勢力,令心於理及於非理,無向、無背,平等而住,如持秤縷。
{欣}
“欣”,謂欣尚於還滅品,見功德已,令心欣慕,隨順修善。
心有此故,欣樂涅槃,與此相應,名“欣作意”。
{厭}
“厭”,謂厭患於流轉品,見過失已,令心厭離,隨順離染。
心有此故,厭惡生死,與此相應,名“厭作意”。
{不信}
心不澄淨,名為“不信”,是前所說“信”相違法心。
{懈怠}
心不勇悍,名為“懈怠”,與前所說“精進”相違。
{放逸}
不修善法,為“放逸”,違前所說“不放逸”性,即是不能守護心義。
如是所說“不信”等三,不立隨眠及纏垢者,過失輕故,易除遣故。
{善根}
“善根”,有三種——一無貪,是違貪法。
二無瞋,是違瞋法。
三無癡,是違癡法,即前所說“慧”為自性。
如是三法,是善自性。
亦能為根,生餘善法,故名“善根”。
安隱義是“善”義,能引可愛有、及解脫牙故。
或已習學,成巧便義,是“善”義,由此能辨妙色像故。
如彩畫師,造妙色像,世稱為“善”。
{不善根}
“不善根”,有三種,即前所治——貪、瞋、癡三。
“貪”謂欲界五部貪。
“瞋”謂五部瞋。
“癡”謂欲界三十四無明,除有身見及邊執見相應無明。
如是三法,是不善自性。
亦能為根,生餘不善,故名“不善根”。
不安隱義,是“不善”義,能引非愛諸有牙故。
或未習學,非巧便義,是“不善”義,由此能辦惡色像故。
如彩畫師,所造不妙,世稱“不善”。
{無記根}
“無記根”,有四種,謂——愛、見、慢、無明。
“愛”,謂色、無色界各五部貪。
“見”,謂色、無色界各十二見;及欲界有身見、邊執見。
“慢”,謂色、無色界各五部慢。
“無明”,謂色、無色界一切無明;及欲界有身見、邊執見相應無明。
此四無記根,是自所許。
修靜慮者,有三種異故:
一,愛上靜慮者;二,見上靜慮者;三,慢上靜慮者,此三皆因無明力起。
《毘婆沙》者,立“無記根”,唯有三種,謂無記:
愛、無明、慧三。
疑,不堅住;慢,性高舉,非根法故,於善、不善義,俱不記故,名“無記”。
又,不能記愛、非愛果故,名“無記”。
以不能招異熟果故,是無記性。
亦能生餘無記染法、或諸無記法,故名“無記根”。
{結}
“結”有九種,謂——愛結、恚結、慢結、無明結、見結、取結、疑結、嫉結、慳結。
〔愛結〕
“愛結”者,謂三界貪。
是染著相,如融膠漆,故名為愛。
愛即是結,故名“愛結”。
〔恚結〕
“恚結”者,謂五部瞋。
於有情等,樂為損苦不饒益相,如辛苦種,故名為“恚”。
恚即是結,故是名“恚結”。
〔慢結〕
“慢結”者,謂:
三界慢,以自方他德類差別,心恃舉相,說名為“慢”。
如傲逸者,凌篾於他。
此復七種——一慢、二過慢、三慢過慢、四我慢、五增上慢、六卑慢、七邪慢。
謂因族姓、財位、色力、持戒、多聞、工巧等事:
若於劣,謂已勝;或於等,謂己等,由此令心高舉,名“慢”。
若於等,謂己勝;或於勝,謂己等,由此令心高舉,名“過慢”。
若於勝,謂己勝,由此令心高舉,名“慢過慢”。
若於五取蘊,執我、我所,由此令心高舉,名“我慢”。
若於未證得預流果等殊勝德中,謂已證得,由此令心高舉,名“增上慢”。
若於多分族姓等勝中,謂己少劣,由此令心高舉,名“卑慢”。
若實無德,謂己有德,由此令心高舉,名“邪慢”。
如是七慢,總名“慢結”。
〔無明結〕
“無明結”者,謂:
三界無知,以不解、了為相。
如盲瞽者,違害明故,說名“無明”。
此遮止言,依對治義,如“非親友”、“不實”等言,即說“怨家”、“虛誑語”等。
“無明”即是結,故名“無明結”。
〔見結〕
“見結”者,謂三見,即——有身見、邊執見、邪見。
(有身見)
五取蘊中,無我、我所,而執實有我、我所相,此染污慧,名“有身見”。
“身”是聚義。
有而是身,故名“有身”。
即五取蘊,於此起見,名“有身見”。
(邊執見)
即五取蘊,非斷、非常,於中執有斷、常二相,此染污慧,名“邊執見”,執二邊故。
(邪見)
若決定執無業、無業果、無解脫、無得解脫道,撥無實事,此染污慧,名“邪見”。
如是三見,名“見結”。
〔取結〕
“取結”者,謂二取,即——見取、戒禁取。
(見取)
謂前三見及五取蘊,實非是勝,而取為勝,此染污慧,名“見取”。
“取”是推求及堅執義。
(戒禁取)
“戒”謂遠離諸破戒惡。
“禁”謂受持烏、雞、鹿、狗、露形、拔髮、斷食、臥灰;或於妄執生福、滅罪,諸河池中數數澡浴;或食、根、果、草、菜、藥物,以自活命;或復塗灰、拔頭髮等,皆名為“禁”。
此二,俱非能清淨道,而妄取為能清淨道,此染污慧,名“戒禁取”。
諸婆羅門有多聞者,多執此法,以為淨道,而彼不能得畢竟淨。
如是二取,名為“取結”。
〔疑結〕
“疑”結者,謂於四聖諦,令心猶豫。
如臨岐路,見結草人,躊躇不決。
如是於苦,心生猶豫,為是、為非,乃至廣說。
“疑”即是結,故名“疑結”。
〔嫉結〕
“嫉結”者,謂於他勝事,令心不忍。
謂於他得恭敬、供養、財位、多聞,及餘勝法,心生妬忌,是不忍義。
“嫉”即是結,故名“嫉結”。
〔慳結〕
“慳結”者,謂於己法財,令心悋惜。
謂“我所有,勿至於他”。
“慳”即是結,故名“慳結”。
“結”義,是縛義。
如世尊說:
“非眼結色,非色結眼,此中欲貪,說名為結。
如非黑牛結白牛,亦非白牛結黑牛,乃至廣說。
”
{縛}
先所說結,亦即是“縛”,以即結義,是縛義故。
然《契經》中,復說三縛:
一,貪縛,謂一切貪,如“愛結”相說。
二,瞋縛,謂一切瞋,如“恚結”相說。
三,癡縛,謂一切癡,如“無明結”相說。
{隨眠}
“隨眠”有七種——一,欲貪隨眠;二,瞋隨眠;三,有貪隨眠;四,慢隨眠;五,無明隨眠;六,見隨眠;七,疑隨眠。
此七別相,“結”中已說,然應依界、行相、部別,分別如是七種隨眠,謂:
(欲貪隨眠)
貪諸欲故,名“欲貪”。
此貪,即隨眠故,名“欲貪隨眠”。
此唯欲界,五部為五,謂見苦所斷,乃至修所斷。
(瞋貪隨眠)
“瞋隨眠”,亦唯欲界,五部為五。
(有貪隨眠)
“有貪隨眠”,唯色、無色界,各五部為十。
內門轉故,為遮於靜慮、無色解脫想,故說二界貪,名“有貪”。
(慢隨眠)
“慢隨眠”,通三界,各五部為十五。
(無明隨眠)
“無明隨眠”亦爾。
(見隨眠)
“見隨眠”,通三界,各十二為三十六。
謂:
欲界,見苦所斷,具五見;見集、滅所斷,唯有邪見及見取二;見道所斷,唯有邪見、見取、戒禁取三,總為十二。
上二界亦爾,為三十六。
(疑隨眠)
“疑隨眠”,通三界,各四部為十二。
謂:
見苦、集、滅、道所斷。
此中:
欲貪及瞋隨眠,唯有部別,無界、行相別;
有貪、疑、慢、無明隨眠,有界、部別,無行相別;
見隨眠,具有界、行相、部別。
“行相別”者,謂:
我、我所行相轉者,名有身見。
斷、常行相轉者,名邊執見。
無行相轉者,名邪見。
勝行相轉者,名見取。
淨行相轉者,名戒禁取。
微細義,是隨眠義。
彼現起時,難覺知故。
或隨縛義,是隨眠義,謂隨身、心相縛而轉,如空行影、水行隨故。
或隨逐義,是隨眠義,如油在麻,膩在摶故。
或隨增義,是隨眠義,謂於五取蘊,由所緣相應,而隨增故。
言“隨增”者,謂隨所緣、及相應門,而增長故。
如是七種隨眠,由界、行相、部差別故,成九十八隨眠。
謂:
欲界,見苦所斷,具十隨眠,即有身見、邊執見、邪見、見取、戒禁取、疑、貪、瞋、慢、無明。
見集所斷,有七隨眠,於前十中,除有身見、邊執見、戒禁取。
見滅、所滅所斷,有七隨眠,亦爾。
見道所斷,有八隨眠,謂即前七,加戒禁取。
修所斷,有四隨眠,謂貪、瞋、慢、無明。
如是,欲界有三十六隨眠。
色界,有三十一隨眠,謂於欲界三十六中,除五部瞋。
無色界,亦爾。
故有九十八隨眠,於中,八十八見所斷,十修所斷。
三十三是遍行,謂界界中,見苦、集所斷諸見、疑,及彼相應不共無明,餘皆非遍行。
十八是無漏緣,謂界界中,見滅、道所斷邪見、疑,及彼相應不共無明。
此十八種,緣滅、道故,名無漏緣。
餘皆有漏緣,此中“有漏緣”者,由所緣相應故隨增。
“無漏緣”者,但於自聚,由相應故隨增。
九是無為緣,謂界中見滅所斷邪見、疑,及彼相應不共無明。
緣滅諦故,名“無為緣”。
餘皆有為緣。
十種隨眠次第生者——先由無明,於諦不了,謂苦於不欲,乃至,於道不欲。
由不了故,次引生疑,謂聞邪、正二品,便懷猶豫:
“為苦?
非苦?
乃至,為道?
非道?
”從此猶豫,引生邪見,謂惡友,由邪聞、思,生邪決定:
“無施與、無愛樂、無祠祀,乃至廣說”。
從此邪見,有身見生,謂取蘊中,撥無苦理,便執有我或有我所。
從有身見,邊執見生,謂執“我有斷、常邊故”。
從邊執見,戒禁取生,謂“此邊執,為能淨故”。
從戒禁取,引見取生,謂“能淨者,是最勝故”。
從此見取,次引貪生,謂自見中,情深愛故。
從此貪,後次引慢生,謂自見中,深著己,恃生高舉,凌篾他故。
從此慢,後次引瞋生,謂恃己見,於他見中,情不能忍,必憎嫌故;或於自見取捨位中,起憎嫌故。
十種隨眠,次第如是。
由三因緣,起諸煩惱。
一,未斷隨眠故;二,非理作意故;三,境界現前故。
由因、加行、境界三力,煩惱現前。
此說具者,亦有唯依境界力起,煩亂遍惱,身心相續,故名“煩惱”,此即“隨眠”。
{隨煩惱}
“隨煩惱”者,即諸煩惱,亦名“隨煩惱”。
復有隨煩惱,謂:
餘一切行蘊所攝染污心所,與諸煩惱同蘊攝故。
此復云何?
謂——誑、憍、害、惱、恨、諂等,有無量種,如聖教說。
“誑”,謂惑他。
“憍”謂染著自身所有色力、族姓、淨戒、多聞、巧辯等已,令心傲逸,無所顧性。
“害”,謂於他能為逼迫,由此能行打罵等事。
“惱”,謂堅執諸有罪事,由此不受如理諫誨。
“恨”,謂於忿所緣事中,數數尋、思,結怨不捨。
“諂”,謂心曲。
如是六種,從煩惱生,穢污相麁,名煩惱垢。
於此六種煩惱垢中,誑、憍二種,是貪等流、貪種類故。
害、恨二種,是瞋等流、瞋種類故。
惱垢,即是見取等流,執已見勝者,惱亂自他故。
諂垢,即是諸見等流,諸見增多諂曲故,如說諂曲,謂諸惡見。
此垢及纏,并餘染污行蘊所攝諸心所法,從煩惱生,故皆名“隨煩惱”。
{纏}
“纏”,有十種,謂——惛沈、睡眠、掉舉、惡作、嫉、慳、無慚、無愧、忿、覆。
身心相續,無堪任性,名為“惛沈”,是昧重義,不能任持。
身心相續,令心昧略,名為“睡眠”,此得纏名,唯依染污。
“掉舉”,謂令心不寂靜。
“惡所作體”,名為“惡作”,有別心所緣,惡作生,立惡作名,是追悔義。
此於果體,假立因名。
如緣空,名空;緣不淨名不淨。
世間亦以處而說,依“處”者,如言:
“一切村邑來”等。
此立纏名,亦唯依染。
“嫉”、“慳”二相,“結”中已說。
於諸功德,及有德者,令心不敬,說名“無慚”,即是恭敬所敵對法。
於諸罪中,不見怖畏,說名“無愧”。
能招惡趣,善士所訶,說名為“罪”。
除“瞋“及”害“,於情、非情,令心憤發,說名為“忿”。
隱藏自罪,說名為“覆”。
此十纏,縛身、心相續,故名為“纏”。
此中,惛沈、睡眠、無愧,是無明等流。
惡作,是疑等流。
無慚、慳、掉舉,是貪等流。
嫉、忿,是瞋等流。
覆,是貪、無明等流。
諸心所法,行相微細,一一相續,分別尚難,況一剎那俱時而有。
微密智者,依佛所說,觀果差別,知其性異,為諸學者,無倒宣說。
有劣慧者,未親承事無倒解釋佛語諸師,故於心所,迷謬、誹撥,或說唯三,或全非有。
{漏}
“漏”,有三種,謂——欲漏、有漏、無明漏。
欲界煩惱并纏,除無明,名“欲漏”。
有四十一物,謂三十一隨眠、并十纏。
色、無色界煩惱并纏,除無明,名“有漏”。
有五十四物,謂上二界,各二十六隨眠,并惛沈、掉舉。
同無記故、內門轉故、依定地故,二界合立一“有漏”名。
三界無明,名“無明漏。
有十五物,以無明是諸有本故,別立“漏”等。
稽留有情久住三界,障趣解脫,故名為“漏”。
或令流轉,從有頂天,至無間獄,故名為“漏”。
或彼相續,於六瘡門,泄過無窮,故名為“漏”。
{瀑流}
“瀑流”,有四,謂——欲、有、見、無明瀑流。
欲漏中,除見,名“欲瀑流”,有二十九物。
有漏中,除見,名“有瀑流”,有三十物。
三界諸見,名“見瀑流”,有三十六物。
三界相應不共無明,名“無明瀑流”,有十五物。
漂奪一切有情勝事,故名“瀑流”,如水瀑流。
{軛}
“軛”,有四種,如瀑流說。
和合有情,令於諸趣、諸生、諸地受苦,故名為“軛”。
即是和合,令受種種輕、重苦義。
說一切有部入阿毘達磨論卷上
卷下
{取}
“取”,有四種,謂——欲取、見取、戒禁取、我語取。
即欲瀑流,加無明,名“欲取”。
有三十四物,謂貪、瞋、慢、無明各五;疑四;纏十。
即有瀑流,加無明,名“我語取”。
有四十物,謂貪、慢、無明各十;疑八;及惛沈、掉舉。
諸見中,除戒禁取,餘名“見取”,有三十物。
“戒禁取”,名戒禁取有六物,由此獨處聖道怨故,雙誑在家、出家眾故,於五見中,此別立“取”,謂——在家眾,由此誑惑,計自餓、服氣、及墜山巖等,為天道故。
諸出家眾,由此誑惑,計捨可愛境,受杜多功德,為淨道故。
薪義,是“取”義,能令業火熾然相續,而生長故。
如有薪故,火得熾然。
如是,有煩惱故,有情業得生長。
又,猛利義,是取義。
或纏裹義,是取義。
如蠶處繭,自纏而死。
如是有情,四取所纏,流轉生死,喪失慧命。
{身繫}
“身繫”,有四種,謂——貪欲身繫、瞋恚身繫、戒禁取身繫、此實執身繫。
欲界五部貪,名初身繫。
五部瞋,名第二身繫。
六戒禁取,名第三身繫。
十二見取,名第四身繫。
種種纏縛,有情自纏故,名“身繫”,是等羂網有情身義。
{蓋}
“蓋”,有五種,謂——貪欲蓋、瞋恚蓋、惛沈睡眠蓋、掉舉惡作蓋、疑蓋。
欲界五部貪,名初蓋。
五部瞋,名第二蓋。
欲界惛沈、及不善睡眠,名第三蓋。
欲界掉舉,及不善惡作,名第四蓋。
欲界四部疑,名第五蓋。
覆障聖道、及離欲染,并此二種加行善根,故名為“蓋”。
前說諸界、諸趣、諸生、諸地,受苦應說,云何界、趣、生、地?
“界”有三種,謂——欲界、色界、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