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第4章.pptx

上传人:j*** 文档编号:30795061 上传时间:2023-10-09 格式:PPTX 页数:85 大小:193.33KB
下载 相关 举报
经济法-第4章.pptx_第1页
第1页 / 共85页
经济法-第4章.pptx_第2页
第2页 / 共85页
经济法-第4章.pptx_第3页
第3页 / 共85页
经济法-第4章.pptx_第4页
第4页 / 共85页
经济法-第4章.pptx_第5页
第5页 / 共85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经济法-第4章.pptx

《经济法-第4章.ppt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经济法-第4章.pptx(85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经济法-第4章.pptx

第四章合同法,第一节合同法概述第二节合同的订立第三节合同的效力第四节合同的履行第五节合同的变更、转让第六节合同的终止第七节合同责任第八节合同法分则,第一节合同法概述一、合同的概念和特征

(一)概念合同,又称契约,是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二)特征1.两个或两个以上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法律行为2.以设立、变更和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为目的3.在平等自愿基础上意思表示相一致的协议。

4.与身份有关的协议不属于合同,二、合同的分类

(一)单务合同与双务合同

(二)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三)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例:

1商场无偿保管自行车;2借给李某500元,无息;3找木器加工厂加工100条餐椅。

(四)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五)主合同与从合同(六)有名合同与无名合同,合同法分则,一、买卖合同二、赠与合同三、借款合同四、租赁合同五、融资租赁六、承揽合同七、建设工程合同八、运输合同,九、技术合同十、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十一、保管合同十二、仓储合同十三、委托合同十四、行纪合同十五、居间合同,第二节合同的订立一、合同的内容和形式

(一)主要条款1)当事人2)标的(指货物、劳务、工程项目等)3)数量4)质量5)价款或者酬金6)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7)违约责任8)争议解决,第二节合同的订立,

(二)合同的形式口头形式书面形式其他,(三)合同中的格式条款格式条款指:

一方当事人为重复使用而预先拟订,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

第一,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有提示、说明的义务第二,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第三,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

所有KODAK洗像店在装照片的纸袋封口上方都用非常小的字体提示到:

“1、如遇意外损坏或损失,只赔偿同类同量胶卷;2、由订印照片之日期起,如三个月后仍未前来领取,订件将由本公司销毁;3、如遇机械故障、电流中断或水源问题,本公司有权将取件时间押后。

”请问,对这三条提示的效力评价正确的陈述()A、这三条提示都属于格式条款,都应当归于无效B、尽管这三条提示都属于格式条款,但只是第一条无效;C、第一条与第二条无效D、第一条与第三条无效;,二、合同的订立程序

(一)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要约邀请:

希望他人提出要约的意思表示1.条件:

1)由要约人向相对人作意思表示2)内容必须确定和具体(剥下来即可成为合同主要条款)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例:

A产品100元,在*有卖。

到*无货A产品100元,钱汇到*,款到即发货。

钱寄出对方无货。

2.区分要约与要约邀请

(1)依法律规定作出区分。

我国合同法第15条规定,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等为要约邀请。

商业广告的内容符合要约规定的,视为要约

(2)根据当事人的意愿来作出区分。

(3)根据订约提议的内容是否包含了合同的主要条款来确定该提议是要约邀请还是要约。

(4)根据交易的习惯即当事人历来的交易做法来区分,例:

美达家俱厂得知乙机关所建办公楼要购置一批办公桌椅美达厂于07.2.1日致函乙,以每套1000元出售桌椅乙于2.2收到函,并回函订购300套,提出每套800元,同时要求3个月內将桌椅送到乙处,验货后7日内电汇付款美达厂2.4收到函后回函:

同意各项条款只要求每套900元2.6日乙收到函后表示同意,2.7日家俱厂收到函,例:

下面哪些言辞属于要约?

A、甲对一直想购买其珍藏的猴年邮票的乙说“我正在考虑是否要将这张邮票卖给你。

”B、某建筑公司发传真给水泥公司“速送20吨150型号水泥来我公司”C、某大学生张三勤工俭学出售IC卡,他在各个学生宿舍都散发了销售传单,上面写着“面值100、50、30元的IC卡9折优惠,如需要请打15947519872”D、赵六素来想购买好友郭七祖传的一副黄庭坚真迹,郭七都不肯割售。

一日,两人共饮都有七分醉意,赵六以言语相激,说郭七自己不懂欣赏书法却不肯出售黄庭坚真迹,郭七不胜赵六之激,便说,“好,你拿30万块钱来,这副画就归你。

”,要约的效力要约的生效时间:

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要约的消灭要约的撤回:

撤回通知在要约之前或同时到达要约的撤销:

撤销通知在承诺之前到达不可撤销:

1)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或以其它形式表明要约不可撤销;2)受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不可撤销,并已经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工作。

撤回需不需要负责任?

撤销给对方造成损失怎么办?

例:

甲农场于7月2日向乙农场发出要约,要卖给乙农场一头种牛,甲农场要求乙农场15天内答复。

甲农场的要约于7月5日到达乙农场。

7月3日,甲农场又给乙农场去信,该种牛对本场意义重大,不能出售,请乙农场原谅,第二封信于7月6日到达。

乙农场7月7日回信表示接受甲农场的一切条件,该回信7月10日到达,甲农场拒绝交货,需不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二)承诺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条件:

1、由受要约人向要约人作出2、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未对要约内容做实质性变更例:

除对履行地点提出异议其他条件都同意。

除对争议解决方式提出异议其他条件都同意。

其他条件都同意,但要求签书面合同。

承诺有效否?

3、在承诺期限内作出概念:

承诺期限;承诺期限的起算点(发出)承诺有效期承诺起算点承诺期限例:

7月5日10天7月10日发出要约要约到达有效承诺应该几日前做出?

问:

未约定承诺期限?

承诺的效力:

一般情况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承诺的生效时间:

承诺到达要约人时生效承诺的撤回:

撤回承诺的通知应先于承诺到达要约人或与承诺同时到达要约人才能发生效力,即在承诺生效前到达。

迟到的承诺:

非正常超时问:

有迟到的要约撤回吗?

例:

甲4.11以信函方式向乙发出要约,4.14乙收到乙于5.1寄出承诺信件,5.8寄致甲5.9日董事长知悉该信内容,5.9日电话告知乙收到承诺问:

要约生效时间?

承诺生效时间?

承诺期限的起算点?

例:

被告(某市食品公司)因建造一栋大楼,急需水泥,其基建处遂向本省的青锋水泥厂、新华水泥厂及原告建设水泥厂发出函电,函电中称:

“我公司急需标号为150型号的水泥100吨,如贵厂有货,请速来函电,我公司愿派人前往购买。

”三家水泥厂在收到函电以后,都先后向原告回复了函电,在函电中告知它们备有现货,且告知了各自的价格。

而原告建设水泥厂在发出函电的同时,并派车给被告送去了50吨水泥。

但在该水泥送达被告之前,被告得知新华水泥厂所生产的水泥质量较好,且价格合理,因此向新华水泥厂发去函电,称:

“我公司愿购买贵厂100吨150型水泥,盼速送货,运费由我公司负担。

”在发出函电后第二天上午,新华水泥厂发函称已准备发货。

下午,原告将50吨水泥送到,被告告知原告,他们已决定购买新华水泥厂的水泥。

问:

1、原被告之间的合同是否成立,被告是否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2、被告和新华厂之间的合同是否成立?

三、合同成立的时间1.一般情况承诺生效时。

2.明确约定采用书面形式双方签字盖章时合同成立。

3.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在成立前要求签订确认书的签订确认书时成立。

四、合同成立的特殊情况(实际履行原则)法律法规规定或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或采用书面形式但尚未签字盖章时,一方履行了合同的主要义务,另一方又接受的,合同也成立,例:

下面哪些情形中,合同已经成立()A.甲对乙说,“我的这本中国民法8块钱卖给你,要不要?

”,乙说,“好,一言为定。

”B、联想公司与某销售公司签订了销售500台电脑的合同,双方就合同的全部条款都已经协商完毕打印好后各执一份,但没有签字盖章。

不久联想公司便将500台电脑运送到了该销售公司。

C、某超级市场发传真给某食品厂,上面写着“请速运20箱统一牛肉味方便面来我公司。

”该食品厂立即派车送去了30箱统一牛肉味方便面。

D、甲的要约6.1日发出,6.5日到达乙,要求10日内答复。

10日乙发出承诺6.12到达甲,五.缔约过失责任:

是指合同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因故意或过失致使合同未成立、未生效、被撤销或无效,给他人造成损失而应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

(与违约责任相区分)

(一)发生时间:

合同订立过程中合同开始磋商,但合同最终未生效,且造成损失。

例:

A准备买房,B有处房产准备10万卖给A。

但A要求签合同时B总是推脱,致使合同一直未签成。

两个月后,同类房产涨为15万。

这时B告诉A,房产已出售。

1)A再买同类房产多花5万可不可以要求赔偿?

2)A可不可以要求B必须与其签合同?

3)如果A在与B签约前,将该房产以20万的价格出售给C。

由于B将房产出售他人,损失的10万利润可不可以要求赔偿?

4)如果合同已签,A可以要求多少赔偿?

(二)客观表现:

1、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2、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提供虚假情况3、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合同无效或被撤销,而一方有损失4、泄露或不正当使用订立合同中知晓的商业秘密给对方造成损害,(三)承担方式:

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损失:

1、订立合同所支出的费用,包括交通费、通讯费、考察费、餐饮住宿费等;2、准备履行或履行合同所支出的费用,如仓储费、运费、保险费等;3、主张合同无效或可撤消时支出的诉讼费用或其他费用;4、上述费用的利息损失;5、丧失与他人签约机会等情形下产生的间接损失等。

例:

甲某出国将房产交给父亲管理。

房产增值甲父擅自出售房产约定一个月后办理过户手续。

甲不同意,乙损失装修费、搬家费及未及时购房而遇到房价上涨导致的损失。

问:

1、甲父与乙的合同效力如何?

2、甲父是否属于违约?

3、甲父应对哪些损失负赔偿责任?

某软件开发公司决定在较为繁华的地段为公司购买一座大型的办公楼,经过调查,发现有3家卖主所提供的大楼可以选择。

该公司便派出有关人员和3家卖主同时联系,准备择优选择卖主订立合同。

其中一家卖主为某房地产开发公司。

在洽谈过程中,该开发公司的人员一再表示愿以低于另外两家的价格出售楼房。

另外两家的价格都已谈到每平方米8000元时,该开发公司表示自己愿意以低于8000元的价格订立合同。

软件公司因此中止了和另两家公司的洽谈,决定与该开发公司签订合同。

经过近1个月的协商,在软件公司准备签订合同时,该开发公司却提出,由于市场房价已有回升,要求所受楼房的价格必须在8100元以上才签订合同,否则就不签订合同。

软件公司找到原来洽谈的另外两家公司时,两家公司的楼房均已卖出。

1软件公司是否有权要求房地产公司签订买卖房屋的合同?

2软件公司因错过了和另两家签约的机会,另行购房,必然需要支出高于原来的价格的房款,对该部分的差价,软件公司是否有权要求房地产公司赔偿?

为什么?

3假如该房地产公司在和软件公司洽谈的过程中,得知了该公司的有关产品销售情况及该公司固定的客户名单,由于合同最终没有签订,房地产公司的有关人员便将该情况泄漏给另一家从事软件开发的企业,该企业便与软件开发公司的客户名单上的有关客户进行联系,并将一部分客户拉走。

软件开发公司因此损失了近5万元,对该损失,软件公司是否有权要求房地产公司赔偿?

第三节合同的效力一、合同的生效

(一)合同生效概述与合同成立相区分

(二)合同生效的要件行为人具有相应的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比较“民事行为”和“合同”效力,民事行为:

有效可撤销可变更无效,合同:

有效效力待定可撤销可变更无效,二、合同的效力待定:

此类合同主要是因为有关当事人缺乏缔约能力、代订合同的资格及处分能力所造成的。

(主体资格存在一定瑕疵)1、在权利人尚未承认以前,效力待定合同虽已经订立,但并没有实际生效。

2、此类合同须经权利人的承认才能生效;权利人拒绝承认则合同无效。

(一)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例:

14岁少年自己买电脑问:

民事行为的效力?

合同的效力?

限制民纯获利则有效事行为与年龄相符则有效能力与年龄不相符则效力待定无民事纯获利则有效行为能力其他无效,1、相对人的催告权追认期:

1个月;追认后有效;拒绝追认则合同无效.2、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

例:

16岁的A用6000元买电脑,该电脑后来涨到8000元。

商家不知他才16岁,知道后在其父母未做表示前,要求解除合同可不可以?

王某、吴某二人是好友,现年均为17岁,王某已经参加工作,吴某还在高中读书。

吴某继承了巨额遗产,欲委托王某投资,遂与王某订立合同,约定吴某出资5万元,委托王某投资,投资所得收益王某可取得30%。

关于此合同的效力,正确的说法是()A、吴某的父母追认时,合同有效B、王某、吴某的父母均追认时,合同有效C、王某可催告吴某的父母在1个月内追认合同,如到期吴某的父母未作表示,则合同无效D、该合同有效,

(二)无权代理人订立的合同无权代理人订立的合同为效力待定合同.特殊:

1.相对人有理由相信代理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

(表见代理)2.相对人开始履行合同,被代理人接受的,合同有效,【考题】甲是乙公司采购员,已离职。

丙公司是乙公司的客户,已被告知甲离职的事实,但当甲持乙公司盖章的空白合同书,以乙公司名义与丙公司洽购100吨白糖时,丙公司仍与其签订了买卖合同。

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A.甲的行为构成无权代理,合同效力待定B.甲的行为构成无权代理,合同无效C.丙公司有权在乙公司追认合同之前,行使撤销权D.丙公司可以催告乙公司追认合同,如乙公司在1个月内未作表示,合同有效,(三)无权处分人订立的合同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的合同为效力待定合同。

特殊:

1.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处分权时该合同有效。

2.相对人开始履行合同,所有权人接受的,合同有效3.无处分权的人取得处分权,合同有效,【举例】甲因出国留学,将自家一幅名人字画委托好友乙保管。

在此期间,乙一直将该字画挂在自己家中欣赏,来他家的人也以为这幅字画是乙的,后来乙因做生意急需钱,便将该幅字画卖给丙。

乙和丙之间的合同效力如何?

属于无权代理?

无处分权?

农民某甲去外地经商,将其青骡一头留给岳父乙使用。

甲在经商地事业得意,已无返乡务农之意。

乙年事已高,青骡遂派不上用场,且需饲养照料,乙既无力负担,又以为养而无用,颇不经济。

于是与某丙约定将青骡以公道价格卖给某丙。

关于此买卖合同,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买卖合同如经某甲追认有效;B、如合同签订后,某甲将青骡赠与某乙,则合同有效;C、如某丙订立合同时知道该青骡是某甲的,则合同无效;D、如该青骡已经交付给某丙,则合同有效,(四)法定代表人越权订立的合同法定或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除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的以外,该代理行为有效,合同成立有效。

三、可撤销可变更的合同情形:

欺诈、胁迫不损害国家利益乘人之危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撤销权期限:

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起一年,且其撤销必须由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效力待定合同:

可能有效;可能无效可撤销可变更合同:

有效合同;一旦被撤销自始无效无效合同:

自始无效,关于无效合同和可撤销的合同,下列表述正确的是()A无效合同和可撤销的合同是一样的,自始没用法律约束力B确认合同无效和合同被撤销应自知道或应该知道该事由之日起1年内提出C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的合同,一律属于无效合同D可撤销合同的撤销须由法院或仲裁机构做出,四、合同的无效情形:

合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合同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法律后果:

恢复原状:

返还;折价补偿民事行为中恢复原状只包括返还。

赔偿损失(缔约过失责任)收缴财产,例:

下列选项中哪些应认定为无效合同()A某甲与某县政府商定,某甲赠给某县政府一台轿车,但实际上此台轿车归某乙所有,乙某提出反对B间歇性精神病人,在确能证明的发病期间签订的合同C某甲把一幅古画真品错当成复制品卖给某乙D11岁的某丙接受了从美国来的叔叔送给他的一台电脑,价值15万元,1.小学生接受某公司捐赠而订立的合同2.承租人将租住的房屋卖与他人而订立的合同3.甲从乙处买回一件假冒名牌产品4.甲急需钱以低于市场价30的价格卖了车5.不满10岁的甲乙发生买卖行为6.不满18的甲花20元买了一本书7.20岁的李某将父亲的邮票册偷卖给邮票贩子8.某县土产公司派业务员任某前往某市购买干果,公司开出的介绍信上写着,“兹派遣我公司业务员任某前往贵公司联系购买干果事宜”,任某达到目的地后发现当地香蕉质优价廉,便以县土产公司的名义与该市果品公司签订了15吨香蕉的买卖合同。

香蕉运到县土产公司后,土产公司拒绝接受,第四节:

合同履行概述一、

(一)合同的履行是指合同当事人按照约定完成义务的行为过程。

(二)履行中问题处理价款:

履行地的市场价格标的质量履行期限履行地点:

(付款地)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货地)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履行方式履行费用:

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例:

A市甲厂购买B市乙厂的一批木材,合同中未约定交货地和付款地交货地?

付款地?

借款合同的履行地?

承揽合同的履行地?

(三)涉及第三人的合同履行1.当事人约定由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的,债务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

2.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的,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由债务人承担违约责任。

例:

周某(买方)与卞某(卖方)签订了字画买卖合同后,将该字画加价5转让给程某,说好让程去卞处取画,周与卞约定卞直接将画交给程程取画时卞以周价格太低为由拒绝给画下列正确的是()A周将债权转让给程B周和卞之间的约定是向第三人履行C周和程之间的约定是由第三人履行D程有权追究卞的责任,二、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

是在符合法定条件时,当事人一方对抗对方当事人的履行请求权,暂时拒绝履行其债务的权利。

(一方不履行时另一方也可拒绝履行,且不承担责任)1、什么是抗辩权?

2、抗辩权与解除权3、抗辩权是暂时拒绝履行权4、抗辩权与违约责任承担,分类:

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后)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例:

甲乙约定,甲向乙购买钢材,价款万元,若甲届期不支付货款,则乙可以拒绝甲的交付钢材的请求,甲承担违约责任,乙无责任,

(一)同时履行抗辩权:

当事人互负债务且没有先后履行顺序,一方当事人在对方当事人未为对待给付前,有拒绝履行自己合同义务的权利。

成立要件双方因双务合同互负义务双方互负的义务均已届履行期,且没有先后履行顺序对方当事人未履行义务须对方的对待给付是可能履行的,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效力可以暂时不履行自己的义务,而不能消灭对方的请求,也不能消灭自己所负的债务,当对方当事人提出履行时,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效力即告终止,当事人须依合同履行自己一方的合同义务。

同时履行抗辩权的行使不影响向违约方主张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已为部分给付时,对方当事人若拒绝其给付有违诚实信用原则,则不得拒绝自己的给付。

(二)先(后)履行抗辩权是指在双务合同中应当先履行的一方当事人没有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不符合约定,后履行一方有拒绝履行自己合同义务的权利。

成立要件先(后)履行抗辩权的效力,(三)不安抗辩权概念:

是指在双务合同中,应当先履行义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能力的情形时,在其没有对待给付或提供适当担保前有拒绝自己给付的权利。

先履行一方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在对方未能履行合同或提供担保时,通知对方,可以中止履行合同:

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3)丧失商业信誉;4)有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效果:

1)对方提供适当担保,继续履行;2)对方未恢复履行能力且未担保,可以解除合同。

例:

甲乙订立购销合同,约定8.5前交货8.1甲听说乙已濒临破产,于是决定中止履行合同并通知乙,要求其提供担保乙答复上述纯属谣言拒不提供担保,并要求甲如期履行8.5甲未交货是否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吗?

8.9甲交货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吗?

三、合同履行的保全

(一)概念(债权人债务人次债务人)债权人为了防止债务人的财产不当减少而危害其债权,而对合同关系之外的第三人所采取的保护债权的措施。

次债务人有无过错?

包括代位权、撤销权,例:

甲、乙公司于2001年4月1日签订买卖合同,合同标的额为100万元。

根据合同约定,甲公司应于4月10日前交付20万元的定金,以此作为买卖合同的生效要件。

4月15日,乙公司在甲公司未交付定金的情况下发出全部货物,甲公司接受了该批货物。

4月20日,乙公司要求甲公司支付100万元的货款,遭到拒绝。

经查明:

甲公司怠于行使(放弃)对丙公司的到期债权100万元,此外甲公司欠丁银行贷款本息100万元。

4月30日,乙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

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定由丙公司向乙公司履行清偿义务,诉讼费用2万元由债务人甲公司负担。

丁银行得知后,向乙公司主张平均分配丙公司偿还的100万元,遭到乙公司的拒绝。

问题:

(1)甲、乙公司签订的买卖合同是否生效?

(2)乙向丙提起代位权诉讼?

撤销权诉讼?

(放弃)(3)丁银行的主张是否成立?

(放弃)(4)诉讼费用由甲负担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放弃),第五节合同的变更、转让一、合同的变更

(一)概念广义:

包括合同主体和合同内容的变更狭义:

仅指合同内容的变更

(二)方式协议变更法定变更裁决变更,(三)效力1.当事人应按变更后的合同履行2.已履行的部分无溯及力3.因合同变更使一方当事人受到经济损失的,可要求损害赔偿。

例:

甲乙订立买卖合同,甲从乙处进货100件每件200元,分期履行,在乙全部发货后甲一次性结清货款乙发货40件后,按对方要求降价为每件180元总价款?

二、合同的转让

(一)合同转让的概念是指在不改变合同内容的情况下,合同主体的变更。

(区别于由或向第三人履行)合同主体包括:

合同的权利主体合同的义务主体区分权利主体,义务主体例:

甲从乙处买200件服装权利主体?

义务主体?

(二)1.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

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2.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3.概括转移:

合同权利义务一并转让例:

李教授答应为某大学讲课,后有事让自己的博士生代课可不可以?

甲乙签订一份供销合同,约定甲销售1000吨水泥,5月底火车站交货,货到后乙3日付款几天后甲又与丙签订一份供销合同,约定丙先付款,款到后3日甲发货.合同成立后丙立即汇了400吨水泥的货款,而后甲给丙发了300吨水泥,给乙发了700吨5月底因缺货,甲与丙商量让其暂拨300吨水泥给乙,以后再给丙补齐.丙只剩200吨,甲给乙发函表示由丙交付200吨水泥,乙同意.乙收到货后,要求丙补100吨并拒绝向甲支付全部货款.问:

1.本案是否涉及合同转让?

合同变更?

2.乙要求丙补齐100吨水泥的要求是否正确?

3.乙拒绝支付全部货款是不是行使抗辩权?

第六节:

合同的终止一.合同终止的概述原因:

(有下列情形之一,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一)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

(二)合同解除;(三)债务相互抵销;(四)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五)债权人免除债务;(六)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七)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合同终止的效力1.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2.从权利和从义务一并消失3.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不影响违约责任的承担,不影响合同中关于解决争议的方法的规定4.后合同义务,二.合同的解除协议解除约定解除法定解除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与抗辩权相区分)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或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问:

解除合同要不要承担违约责任?

程序:

当事人一方主张解除合同时应当通知对方;自通知到达时解除。

对方有异议时可找法院或仲裁机构,例:

1999.10.21日,赵某与吕某订立了一份合同:

由吕某创作电视剧剧本,赵某向吕某支付16万元。

约定: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解决方案 > 学习计划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