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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水利水电第九工程局有限公司第六分局

技术管理体系

版号:

B/0起草人/日期:

陶鉴/2015.9.20

受控号:

审核人/日期:

冉龙平/2015.9.26

页数:

25页 批准人/日期:

张昌晶/2015.9.28

持有人:

受控状态:

2015年9月30日发布2015年10月1日实施

中国水利水电第九工程局有限公司有限公司第六分局发布

目录

1、目的 1

2、原则 1

3、技术管理体系 1

4、职责与权限 2

4.1局长 2

4.3总工程师 3

4.4项目管理部 3

4.5项目部(分公司) 4

5管理体系内容与方法 5

5.1项目投标技术文件编制、审核 5

5.2项目管理规划大纲 6

5.3项目技术管理 6

5.3.1施工调查 6

5.3.2工程设计图纸(文件)会审 7

5.3.3施工设计组织 7

5.3.4专项施工方案 8

5.3.5技术交底 8

5.3.6技术核定 9

5.3.7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的优化和合理化建议 9

5.3.8工程试验 9

5.3.9施工测量 10

5.3.10技术标准管理 11

5.3.11施工日志 11

5.3.12施工技术文件和资料 12

5.3.13竣工资料 13

5.4科技管理 13

6检查与考核 14

6.1考核层次 14

6.2考核内容 14

7报告与记录 14

8附图A(规范性附录)流程图 16

9附表B(规范性附录)表格样式 18

1、目的 

1.1通过技术管理体系的建立、推广和完善,规范管理及操作流程,使分局工程技术管理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的道路。

  

1.2通过对技术管理体系的建立、推广、执行,锻炼、培养适合于分局发展的各类技术人才,为公司持续发展奠定人才基础。

 

1.3通过加强分局技术管理,增强信誉,提升形象,逐步使产品质量跃居同类行业前列,实现品牌化战略。

 2、原则 

2.1技术管理体系相关内容必须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公司发展要求。

 

2.2技术管理体系应本着切合实际、可操作性强的原则建立并逐步完善。

 

2.3技术管理相关内容应本着节约成本、提高综合效益为前提,避免繁琐的管理或操作流程。

 

2.4技术管理体系,要以人员的管理为核心,结合属地化管理的思路,充分考虑人员在技术水平及质量管控能力上的整体提高。

 

2.5技术管理体系的建立、推广、落实和完善是分局和各项目部、分公司的共同责任和义务。

3、技术管理体系

4、职责与权限

4.1局长

4.1.1组织贯彻国家、政府主管部门和上级关于技术、安全的法律、法规、政策、指令、方针。

主持分局工程技术管理体系的策划工作,制订管理方针,确保管理体系相关的各项目部和职能部门在各层次上均建立目标,并得到沟通与理解。

4.1.2确保分局各项目、各职能部门以及各层次之间在管理体系的有效实施方面建立良好的沟通渠道。

4.1.3经常开展相关的知识的教育,不断提高全分局员工管理意识、问题意识、改进意识。

4.1.4规定管理体系有关的管理、执行、验证人员的职权、权限和相互关系;

4.1.5推进管理体系的不断自我发现、自我改进,主持管理领导小组会议,确保管理体系的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

4.1.6对本分局的工程(产品)技术、质量负领导责任并承担终身责任。

4.1.7为管理体系提供充分的资源。

4.1.8主持分局直属大型项目的管理策划。

4.2生产副局长

4.2.1负责分局的生产工作,督促所分管的技术管理体系程序文件的实施。

在分管的工作范围内,保证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

4.2.2负责保护和维护是否满足业主要求的信息的收集、分析、处理,提供管理体系的改进意见和建议的领导工作。

4.2.3对工程(产品)的技术管理负主要责任,与总工程师共同组织对技术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4.2.4领导开展管理体系大检查,主持召开技术管理会议,并做出决定,监督执行。

4.2.5向局长报告工作,提出管理体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需要改进的地方;

4.2.6负责顾客和相关方对施工准备、工程(产品)实现过程中满意度信息的收集、分析处理,提供技术管理改进意见和建议的领导工作。

4.2.7与总工程师配合积极推广新工艺、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的应用。

4.3总工程师

4.3.1负责建立分局技术管理体系,负责全分局的技术领导工作,分管施工技术管理的检验、测量、试验、科技创新等工作,对技术问题做出决定,及时采取措施,对工程负技术责任。

督促所分管的管理体系程序文件的实施,在分管的工作范围内保证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

4.3.2对工程(产品)质量负终身责任。

4.3.3协助分局长组织推动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过程的建立、实施、保持、改进和每年的监督审核工作。

4.3.4审批项目管理计划、重点、难点的实施方案,审定施工组织设计。

4.3.4指导大中型工程施工过程控制和内部阶段验收。

支持大中型工程的内部验收,审定竣工报告。

4.3.5检查考核项目管理部及其他相关部门对项目技术管理的及时性与规范性。

4.3.6组织科技攻关,推广应用新工艺、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

4.3.7会同生产副局长组织对技术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4.4项目管理部

4.4.1负责投标工作中技术文件(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在编制过程中应充分考虑并满足质量体系文件、规程、规范、生产条件、现场施工条件、运输条件、招标文件等各方面的要求。

协助有关部门搞好合同评审,保证合同中技术条款符合国家颁布的相关规程规范并切实可行。

4.4.2参加分局所属项目部、分公司工程开工前的调查,提出书面报告。

提出重点、难点的施工方案。

4.4.3指导工程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及较大专项施工方案编制,督促、审查本分局所属项目部、分公司的项目管理计划、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校核分局项目部、分公司所承建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及较大专项施工方案,对施工组织设计及较大专项施工方案的技术指标及经济指标进行评定,为上级提供建议与意见。

4.4.4负责收集与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施工规程、规范、标准等技术资料,保证公司发布信息的准确传达;组织分局人员学习和贯彻执行各项技术规范、规程及技术管理制度。

4.4.5负责与督促、指导施工中的技术问题,监督项目部、分公司技术方案的实施,收集相关数据,统计相关数据,分析相关指标,找到技术方案的偏差,指导项目部、分公司制定纠偏措施,跟踪、研究、处理施工中出现的技术问题。

4.4.6参加安全、质量检查以及重大事故分析处理,负责检查、纠正和预防质量事故的措施,对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和安全事故的处理提供技术指导,提出处理意见或方案报公司备案。

4.4.7负责督促、检查合同的履行,按合同控制施工进度,遵约守信,确保合同的圆满完成;督促检查工程分包合同的实施情况。

4.4.8负责指导分局所属项目部、分公司技术管理工作开展,归集分局各项目部、分公司施工技术成果;为项目部、分公司提供技术支持,推动项目部、分公司运用“五新”技术,大力推广先进经验,组织工法的开发和应用,促进科技进步。

4.4.9负责分局技术情报信息交流工作;负责分局业务范围的科技成果与专利、科研项目立项、施工方法、五新技术推广应用的申报。

4.4.10协助或经公司授权组织专家评定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先进性、经济新论证。

协助公司项目管理部进行知识产权的申报和维护。

推广科技成果,实现科技成果转化成经济效益。

4.4.11协助完工项目的竣工交付工作。

4.5项目部(分公司)

4.5.1负责项目施工技术的日常管理工作。

4.5.2在项目总工程师的组织下,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专项方案。

4.5.3负责定期召开工程进度、质量、安全会议,制定技术措施,组织技术交底;对施工作业队进行技术交底及技术指导工作。

监控技术方案实施情况,统计相关数据,分析相关指标,按时上报相关报表。

4.5.4归集项目部(分公司)施工技术成果,推广先进施工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发明。

大力推广先进经验,组织工法的开发和应用,促进科技进步,实现科技成果转化为经济效益。

4.5.5检查工程使用的材料、半成品、构配件、工程设备是否经过检验验收合格,是否符合质量标准。

4.5.6对项目施工过程中的特殊过程进行识别、交底、检查、备案。

4.5.7负责制定、检查、纠正和预防质量事故的措施,对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和安全事故提出处理意见。

4.5.8执行公司、分局颁布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施工规程、规范、标准等文件,保证公司发布信息的准确宣贯,组织本项目(分公司)人员学习和贯彻执行各项技术规范、规程及各项技术管理制度。

4.5.9负责项目部(分公司)技术情报信息交流工作,负责产品、过程、服务的科技成果与专利、科研项目立项、施工工法、五新技术推广应用申报。

4.5.10负责工程施工的交工验收资料准备工作,及时整理工程竣工资料,专人负责,统一归口。

5管理体系内容与方法

5.1项目投标技术文件编制、审核

5.1.1投标技术文件的编制在总工程师的领导下由分局项目管理部负责人组织进行,因专业需要时可由专业工程师进行。

5.1.2重大技术方案、吊装方案、安全方案必须报安全质量环保部、专业工程师等相关部门审查,总工程师批准。

5.1.3审查内容

5.1.3.1施工工艺是否先进、合理、经济、完善。

5.1.3.2设备配置是否合理、能否满足施工要求、是否经济实用。

5.1.3.3施工场地(现场施工布置)能否满足施工要求,是否有利于安全施工、环境保护。

5.1.3.4质量检验项目、计划能否满足施工质量检验要求。

5.1.3.5施工人员结构是否合理,人员投入能否保证工程顺利施工。

5.1.3.6组织机构的人员结构是否合理,是否保证工程施工中质量保证体系、程序文件的顺利执行。

5.1.3.7安全施工、环境保护措施是否得力,是否满足质量保证体系的要求。

5.1.4审查批准:

由专业工程师进行审查,根据审查结果由编制人对投标技术文件进行修改,由专业工程师编制的投标技术文件由总工程师进行审查;由相关领导进行审定,根据审定结果由编制人对投标技术文件进行修正,最后由分局局长(生产副局长)批准。

5.1.5投标技术文件保管、发放:

经批准后的投标技术文件只保留电子版本,由市场营销部存档、和稿,最终形成完整的投标文件;投标技术文件严禁其它与招投标工作无关的部门、单位随意拷贝,如需拷贝,需经分局局长、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进行。

5.2项目管理规划大纲

5.2.1工程项目中标后,根据招投标文件和集团、公司、分局相关管理制度要求,按照项目实际情况对项目编写项目管理规划大纲,上报公司。

5.2.2项目管理规划大纲经公司批准后,项目部(分公司)按照规划大纲要求进行项目策划、执行,分局项目管理部对执行情况进项监督管理。

5.1.3执行过程中发生偏差,对照大纲进行纠偏。

5.3项目技术管理(流程图见附图A1)

5.3.1施工调查

5.3.1.1  审核目的:

在接到施工技术文件后,进行全面施工调查,结合施工环境条件进行核对调查,从整体上全面了解设计意图、设计标准,熟悉设计内容。

发现设计中存在的问题,以便完善设计,为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合理组织施工提供完善的资料。

 

5.3.1.2  审核组织:

审核设计文件由项目经理主持,由项目施工技术、安全质量、物资、试验、综合办等部门参加。

 

5.3.1.3 施工调查的依据

a)工程中标通知书。

b)施工合同文本或协议书。

c)设计文件。

5.3.1.4施工调查的内容

a)自然条件调查。

b)技术经济条件调查。

5.3.2工程设计图纸(文件)会审

5.3.2.1工程项目经理部接到工程设计图纸(文件)过后,项目部(分公司)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应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内部会审,《设计文件会审记录》(见附表1)。

5.3.2.2核对工程设计图纸(文件)尽可能消除存在的问题,在不影响工程质量,又有利于加快工程进度和便于施工,需对工程设计图纸(文件)进行修改变更的,项目部(分公司)应以书面形式报送监理单位,要求业主组织设计、监理和施工单位进行综合会审。

5.3.2.3项目部(分公司)总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须参加业主单位组织的综合会审,提出设计变更意见,项目部(分公司)做好图纸会审记录,充分认识设计意图,审核完成后,对审核结果进行整理并形成《设计文件会审记录》书面材料,以正式设计修改文件,作为施工、验收及竣工结算依据。

批复的审核文件由资料员存档,并按照批复文件进行统一部署,予以落实。

 

5.3.3施工设计组织

5.3.3.1施工组织设计作为后续工作依据和竣工文件的组成部分,编制内容常见《施工组织设计管理标准》Q/ZSD0920807-2014附中录C。

5.3.3.2项目部(分公司)依据设计文件、投标施工组织设计及合同协议要求编制本项目总体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编制期限为45天。

5.3.3.3项目部(分公司)将编制完成的施工组织设计在“中国水利水电第九工程局有限公司综合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上报,流程见附录图A2,《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审批表》(见附表2)。

5.3.3.4项目部(分公司)编制完成的施工组织设计在i6上按流程项目部(分公司)总工、项目经理审定签署后,报送到分局,分局在收到施工组织设计报审请求后10个工作日完成审查工作提出审查意见按流程报公司审批。

5.3.3.5公司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项目部(分公司)在收到公司审批意见后,按审批意见修改后报业主或监理审批。

5.3.3.6项目部(分公司)收到业主或监理批复后,即组织各职能部门及分包商进行技术交底,形成交底记录。

5.3.4专项施工方案

5.3.4.1专项施工方案按照“中国水利水电第九工程局有限公司综合项目管理信息系统”流程报审,流程见附录图A3。

5.3.4.2项目部(分公司)以施工组织设计为基础,针对某个单位工程、分部工程或某种特殊工艺编制专门的实施方案措施。

5.3.4.3针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或“五新”技术的应用专项方案逐级上报审批后,报业主或监理审批后实施;对于一般的专项施工方案上报i6后,可直接报送业主或监理审批。

5.3.4.4对审批后的施工方案,项目部(分公司)必须组织对施工人员进行交底,做好记录。

5.3.5技术交底 

5.3.5.1 技术交底的目的

a)技术交底的目的是使参加工程施工的人员对工程及其技术要求做到心中有数,以便科学地组织施工和按合理的工序、工艺进行施工。

b)图纸交底的目的是使施工人员了解工程的设计特点、施工要求。

 

c)施工组织设计交底的目的是将施工组织设计的全部内容向施工人员交待,以便掌握工程特点,施工部署,施工方法,工程进度及完成任务的技术手段和组织措施。

 

d)设计变更交底的目的是将设计变更的结果向施工人员交底,以便施工单位按变更后的图纸施工。

 

e)专项施工方案技术交底是将主要包括施工工艺、技术安全措施,质量标准、新结构、新材料的特殊要求向施工人员交底。

 

5.3.5.2技术交底的内容

a)技术交底是技术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能使施工人员了解施工要求,掌握技术标准,有利于科学组织施工,提高工程质量。

 

b)主要内容:

设计内容、技术标准、工程特点、任务划分、工期、进度安排、施工方案与要求、设备物资供应安排、工序搭接关系、工艺质量标准、成品保护措施、安全保证措施、职业健康与环境保护措施、文明施工等,《技术交底》见附表3。

c)技术交底应贯彻施工全过程,由项目总工程师或主管工程师负责。

d)技术交底应以书面形式分层逐级进行,工程技术部向作业队交底;作业队向作业组长交底;作业组长向操作人员交底。

向作业队(作业班)的技术交底应按照作业内容分工序进行。

e)技术交底资料应有交底人、复核人、接底人的签字,形成文件予以保存。

5.3.6技术核定

5.3.6.1在施工过程中,无论是项目经理部对施工图纸提出的技术问题,还是设计单位、建设单位提出的技术问题,项目部(分公司)都必须有监理单位提出变更设计联系单或设计变更图作为施工依据。

5.3.6.2报送到项目经理部以外单位的一切技术资料,须经项目经理部总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审查签字,项目经理批准。

5.3.7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的优化和合理化建议

5.3.7.1项目部(分公司)根据施工计划、施工手段、工艺实际水平及工程所处的环境变化,对原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进行优化和合理化建议,促使施工技术方案和措施更科学、合理、有效;同时在确保技术可靠的前提下,最大限度降低施工成本,优化和合理化建议的重点应放在:

施工平面布置、主要建筑物的施工方法、主要辅助生产系统设计和主要施工机械设备的配置和布置等。

5.3.7.2为鼓励工程技术人员科技创新,提高科学技术对经济效益的贡献,项目部(分公司)建立施工方案优化和合理化建议项目的立项评审及奖励制度,根据方案或合理化建议项目立项评审制度要求,填写申报表(见附表4)和评定表(见附表5)。

5.3.8工程试验

5.3.8.1工程检验目的:

检测工程所使用原材料的质量是否符合国家、行业标准有关要求,是否符合合同的技术要求。

通过现场测试和监督,严格控制施工质量,研究推广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推进技术进步。

5.3.8.2工程试验的内容

a)负责工地各种原材料的取样、检验或送检。

b)选配满足工程结构需要的砂石骨料,改良砂石级配。

c)检测砂石成品质量是否满足规范和客户的要求。

d)研发新型砂石产品。

e)试验新设备、新工艺的特性。

f)通过对砂石含泥量、级配的检测,指导砂石生产。

5.3.8.3工地试验室的工作基本要求

a)接受上级试验室、项目总工程师领导,承担本项目试验管理工作。

b)工地实验室应根据公司管理制度,结合项目自身实际情况,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和管理制度。

c)工地实验室应收集齐全工程项目所需的现行有效的试验规程和相关标准。

d)工地实验室须配备实验所需的全部抽样、检测和测量设备。

所用设备及其软件应能达到所需准确度并符合规范要求,且定期检查校核。

e)工地实验室应当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及时、准确的工作原则,按照现行有效的国家或行业标准、规范和规程开展试验检测工作。

f)工地实验室完成的试验检测数量必须达到规定的频率要求,试验记录必须清晰完整,不得擅自改动。

5.3.9施工测量

5.3.9.1施工测量目的:

贯彻落实测量工作双检制,保证测量数据的准确、可靠,确保建筑物位置和几何尺寸无误。

5.3.9.2施工测量执行标准:

严格按照国家出台的《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2007执行。

5.3.9.3施工放线、放样测量

a)重大及难度较大工程的放线放样测量或项目部首次施工工程的放线、放样测量,由分局总工程师组织测量,提交测量成果书及放线放样桩位图表,由总工程师审查签字后实施;或由项目总工程师组织初测,测量成果及放样图表由项目总工程师审查确认后实施并报分局总工程师备查。

b)一般工程项目的施工放线放样测量由项目总工程师组织,以测量工程师或其他技术员复核后实施。

c)认真做好测量放样技术交底记录,施工过程中及时对施工部位进行测量放样校核。

d)做好隐蔽工程施工测量放样记录。

5.3.9.4工程竣工测量

a)工程竣工测量由项目部(分公司)负责进行。

按规定提交竣工测量成果书。

项目部(分公司)对于地形特别复杂或工程结构物复杂的测量确有困难时,由分局总工程师组织测量队(组)进行竣工测量工作,提交测量成果书需经分局总工程师审查签字后有效。

b)严格执行测量工作双检制。

凡接桩复测、施工放线放样及竣工测量等都必须进行双检制,即复核测量。

可采用以下方法之一:

——一个测量组先后用不同方法测量,核对结果。

——两个测量组分别测量,核对结果。

c)交接桩实行记录签认制。

d)工程测量数据应真实可靠,有据可依,确保测量计量结果准确无误。

5.3.10技术标准管理  

5.3.10.1施工过程中,要配备齐全项目施工所需的各种规范、标准、规程、规定,以供施工中严格执行。

  

5.3.10.2施工过程中,要建立项目的技术标准体系,编制技术标准目录,本项工作由项目工程技术部在项目总工程师指导下完成。

  

5.3.10.3标准管理工作由项目总工程师主持,项目工程部主任具体负责。

 

5.3.10.4当某标准作废时,项目工程部应及时通知项目其他管理部门、分包商及各施工队(班),项目其他管理部门应及时通知部门内部人员,防止作废标准继续使用。

 

5.3.11施工日志

5.3.11.1施工日志是工程项目从开工到建成的施工技术履历档案之一,是竣工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

是业主组织工程检查、验工计价、优质样板工程评选以及质量体系认证部门现场复审的必检资料。

5.3.11.2工程日志的填写内容 

a)各分项、分部、单位工程及各项临时工程的开工、完工日期和天气情况。

 

b)施工勘测资料,工程进度安排及上级有关指示。

 

c)施工组织,施工方法,施工人员数量、机具配置和使用情况。

 

d)每日完成的主要工程数量及其质量情况。

 

e)每日使用材料规格、数量及其工地试验结果。

f)向监理工程师报检及其通过情况。

 

g)施工过程中发生的问题,如变更设计、变更施工方法、施工与设计图纸不符等情况,以及检查发现的问题和解决办法等。

 

5.3.11.3施工日志填写质量要求 

a)施工日志最大记载范围应不超过一个单位工程。

b)施工日志填写人应在日志中署名,以示负技术责任。

 

c)施工日志记载应真实、及时反映施工过程中的技术状态,尤其是关键部位、隐蔽工程要记载详细,数据准确用词规范,切忌流水帐和简单化。

 

d)施工日志必须用黑色碳素墨水、蓝黑墨水书写,字迹工整、清晰,切忌涂改。

5.3.12施工技术文件和资料

5.3.12.1施工技术文件和资料是为项目部(分公司)施工提供指导,对施工技术、质量、管理情况进行记载的技术文件,也是竣工后予存查或移交业主作为技术档案的原始凭证。

5.3.12.2必须从工程准备开始汇集整理工程施工技术资料,建立工程技术档案,并贯穿于施工的全过程,直到交工验收后结束。

5.3.12.3凡列入工程技术档案的技术文件、资料,都必须经各级技术负责人正式审定。

所有资料、文件都必须如实反映情况,要求记载真实、准确、及时、内容齐全、完整、整理系统化、表格化、字迹工整,并分类装订成册。

严禁擅自修改、伪造和事后补作。

5.3.12.4工程技术档案是永久性保存文件,必须严格管理,不得遗失、损坏,人员调动必须办理移交手续。

由项目部(分公司)保存的工程档案资料,一般工程在交工后统一交项目部资料员保管,重要工程及新工艺、新技术等由分局资料室保存;并根据工程的性质确定保存期限。

5.3.13竣工资料

5.3.13.1竣工资料是工程项目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工程技术人员的一项重要业务工作,在整个施工过程中要积累资料,做好编制准备工作。

5.3.13.2竣工资料的编制原则是“谁施工谁编制”和“随完随编,集中整理”。

竣工后一个月内完成竣工文件编制,工程项目验交前一个月内编著、汇编好全部竣工文件。

竣工文件要规格统一、资料齐全、完整、真实、准确。

5.3.13.3竣工资料的具体编制要求按建设单位的规定办理。

a)使用纸张符合有关方面的要求。

 

b)表格图纸格式统一。

 

c)文字书写规范,除签字,尽量使用计算机打印。

 

d)应使用碳素墨水书写。

 

e)计量单位符合国标要求。

 

f)竣工资料装订顺序符合要求,分册合理、装订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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