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公文写作讲稿11.pp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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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公文概说,概念行政公文是国家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处理各种事务而使用的具有法定效力和规范格式的应用文。
特点,使用和运转范围各类机关、企事业单位内容是有关行政管理及公务的具有行政效力为机关立言,以机关名义发布,应用文分类,应用文,公务文书,私务文书,通用公文,专用公文,法定公文,普通事务文书,行政公文概说,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概念国家行政机关公文(简称行政公文)是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所形成的具有法定效力的规范体式的公务文书,也称法定公文。
最基本特点具有法定效力具有规范体式区别于,其他公文的显著标志之一,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按内容作用标准-指挥性公文、知照性公文等,按行文方向标准,按种类标准:
13种(国务院颁发的公文处理办法的通知),上行文,下行文,平行文,分类,狭义的公文包括通用公文,专用公文。
决定,通知通报,报告请示,批复,函,纪要,意见,决议,公报,条例,规定,命令,议案,公告,通告,行政,党组织,通用公文即法定公文,国家行政机关公文,眉首,版记,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眉首,份数序号秘密等级紧急程度,文件名称,发文字号签发人,位置:
首页上端,占全页1/3,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发文机关标识,应当使用发文机关全称或规范化简称,文件名称的组成发文机关全称或规范化简称+文件如北京市人民政府文件,联合行文时,主办机关排列在最前面,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发文字号,组成机关代字+年份+序号要求每个机关都有代字;年份要写全称并加六角括号;序号不可编虚号,不加“第”字。
如国发200023号,位置在首页发文机关下空两行,联合行文,只标明主办机关的发文字号,国家行政机关公文,签发人指本机关签发公文文稿的领导人签名一经签发,公文正式生效(上行文),上行文必须在公文首页标注签发人及姓名,眉首部分与主体部分之间要用一条红色间隔线隔开,会签人指联合行文非主办机关的负责人签名,标题主送机关:
正文附件:
机关落款成文时间(印章)(附注),格式主体,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标题组成发文机关标识+事由+文种,例: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发布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的通知,事由的写作内容上要概括主要内容(事)形式上用“关于的”,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发文机关标识+文种,事由+文种,标题中除法规、规章名称加书名号外,一般不用标点符号。
主送机关,指公文的主要受理机关,即负责办理和答复公文的机关。
位置标题之下、正文之上,靠左顶格书写,用冒号。
上行文,一般主送机关是一个普发性、周知性下行文,可以主送两个以上的下级机关。
主送机关必须使用全称或规范化的简称、统称。
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正文开头、主体、结尾草拟公文:
办法中共九条要求,其中第2条规定:
情况确实,观点明确,表述准确,结构严谨,条理清楚,直述不曲,字词规范,标点正确,篇幅力求简短。
国家行政机关公文,附件附属于公文正文的文字材料,两种形式A补充说明正文的材料B实际上是公文的主体(如转发通知的附件),方式左空二字标识“附件”,冒号,然后注明附件的顺序和名称,附件序号用阿拉伯数字,附件名称后不加标点符号,附件说明在正文之后注明附件说明,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印章印章是作为机关权力象征的图章,它是公文合法生效的标志之一,办法规定“除会议纪要和以电报形式发出的外,应当加盖印章。
联合上报的公文,由主办机关加盖印章;联合下发的公文,发文机关都应当加盖印章。
”,用印要求:
上不压正文,下要骑年盖月,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成文日期一般情况下是公文的生效日期,要求必须写公元全称,汉字书写如“二OO三年九月十六日”,位置正文右下方右空4字,公文以负责人签发的日期为准,联合行文以最后签发机关负责人的签发日期为准。
电报以发出日期为准。
国家行政机关公文,版记部分,主题词、抄送机关、印发机关和时间三项内容,主题词抄送机关印发机关印发时间,国家行政机关公文,主题词是确切表达公文主题的规范化名词或名词性词组,办法规定公文应当标注主题词,上行文按照上级机关的要求标注主题词,抄送机关除主送机关外需要执行或知晓公文的其他机关,国家行政机关公文,下列情况应用抄送,向下级机关或本系统的重要行文,应当抄送直接上级机关受双重领导的机关向上级行文,应当写明主送机关和抄送机关上级机关向受双重领导的下级机关行文,必要时应当抄送其另一上级机关因特殊情况必须越级请示时,应当抄送被越过的上级机关,要求使用全称或规范化简称、统称,国家行政机关公文,行文规则公文在运行过程中应遵循的各种规则,1、行文关系根据隶属关系和职权范围确定,隶属关系,上下级,上级主管业务部门下级主管业务部门,同一组织系统中,非隶属关系,同一组织系统中的同级机关,非同一组织系统的任何机关,2、一般不得越级请示和报告,国家行政机关公文,3、关于部门行文,一般不得向下一级政府正式行文,只能用函的形式。
须经政府审批的事项,经政府同意也可由部门行文,文中应当注明经政府同意。
属于主管部门职权范围内的具体问题,应当直接报送主管部门处理。
部门之间对有关问题未经协商一致,不得各自向下行文。
4、部门内设机构除办公厅(室)外不得对外正式行文,国家行政机关公文,5、关于联合行文,6、关于报送公文,除上级机关负责人直接交办的事项外,不得以机关名义向上级机关负责人报送“请示”、“意见”和“报告”。
属于主管部门职权范围的具体问题,直接报送其处理。
7、正确处理主送和抄送,国家行政机关公文,主送机关与抄送机关,向下级机关的重要行文,同时抄送上级机关,一头主送与多头主送,不宜用抄送的情况,请示不得抄送其下级机关凡与办理公文无关的一律不予抄送,国家行政机关公文,8、请示应当一文一事,9、报告不得夹带请示事项,报告是“阅件”,请示属于“办件”,行文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