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因招生原因或专业分方向等造成该课程教学班人数较少等特殊情况,需要开班,经教学单位申报,教务处批准后,则当Fi<0.8时,取Fi=0.8。
(二)实践教学
实践教学工作主要依据实践教学的标准分组人数Pi、实践类别系数Ki、学生人数Xi及实践分组数
等相关参数进行计算。
其中Pi及Ki的具体取值见表3:
表3各类实践课程标准分组人数及实践类别系数
省实践课
程类别
分组人数
基础实验、上机实验
专业基础实验、
专业实验
课程
设计
电工电子实习
金工
实习
工程/技术实习
毕业设计(论文)
其它
实习
Pi
30
15
30
30
20
10
8
30
Ki
0.8
0.7
0.6
0.7
0.7
0.7
0.8
0.5
说明:
(1)实践教学的安排必须严格按照教务处制定的各教学环节质量标准执行,合理分组,加强指导。
(2)
为实践分组系数。
Xi为修读第i门实践课程学生人数,Pi为标准分组人数。
当Xi>Pi,则Fi=1+(Xi-Pi)/Xi
(3)其他实习包括:
认识实习、社会实践等。
1、指导实验
任务含量:
准备实验、讲解、指导实验全过程、批改实验报告、考查等。
计算公式:
其中:
Ji为第i门课程的计划实验学时数。
说明:
(1)设计性实验按上述办法计算增加30%;
(2)开放实验按专业实验计算,一个项目最多计算量Bmax=35。
2、指导实习、设计(论文)
任务含量:
准备、指导(辅导)、批改实习(课程设计)报告、答辩、考核、总结等。
计算公式如下:
其中:
Ji为实习计划周数,B2为集中实习计算公式,分散实习以1/4计。
说明:
1)集中类实习指金工实习、电工电子实习、课程设计(学年论文)、认识实习等
2)分散实习指工程/技术实习、毕业设计(论文)、社会实践等。
3、指导各类学科竞赛
任务含量:
竞赛的组织、集中上课培训,选拔、竞赛指导等。
(1)对于仅上课辅导类的竞赛,按一般理论课计划的1.2倍计算,即:
B3.1=集中授课学时×1.2
(2)对于以组队参加的竞赛,指导工作量计算分集中授课工作和分散指导工作量,其计算如下:
B3.1=集中授课学时×1.2+6×Ki×队数
Ki为获奖等级系数,根据指导学生取得的获等级来确定,具体取值见表4
表4各类科技竞赛各级获奖等级的Ki值
学科分类
国际一等
国家一等奖、国际二等
国家二等奖、国际三等
省级一等奖、国家三等
省级
二等奖
省级
三等奖
成功参赛
A类竞赛
8
6
5
4
3
2
1
B类竞赛
6
4
3.5
2.5
2.0
1.5
0.7
C类竞赛
4
3
2.5
1.5
1.0
.8
0.2
说明:
(1)A类是指:
列入教育部、省教育厅质量监控指标的学科竞赛。
B类是指:
是指教育部各教学指导委员会举办全国性的学科竞赛。
C类是指:
是指省各教学指导委员会、全国行业学会/协会举办的学科竞赛。
(2)集中授课学时学科竞赛特点,由项目负责人申请提出授课计划,二级学院(部、中心)同意(一般A类不超过60学时,B类不超过45学时),报教务处审核批准;
(3)原则上每位教师指导不超过6名学生。
若有特殊情况,可提出申请,同学校批准;
(4)教师指导工作量,按最高一档计算,不累加。
4、指导大学生参加科技训练
任务含量:
辅助科技创新项目立项的学生选题、申报、指导完成和结题等工作;指导专利申报书的填写等工作。
计算的教学工作量生时数当量公式如下:
B5=Ki×项数
其中:
K为项目系数,具体取值与等级与难易度有关,取值见表5
表5指导学生参科技创新训练项目系数表
项目
具体内容及核算标准
立项结题
项目级别
立项
结题/验收
总计
国家级
10
20
30
省部级
5
10
15
校级
3
5
8
知识产权
发明专利
实用新型专利
软件著作权登记、外观设计专利
50
15
10
说明:
(1)项目级别的认定以项目主管部门立项及结题文件为准,授权专利以证书为依据,计入当年教学工作量,如当年没计入的可转下一年度计算。
(2)国家级项目系指教育部、团中央设立的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
(3)省部级项目系浙江省教育厅、团省委设立的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
(4)其它计划项目不符合上述各类项目等级的项目,由教务处提请相关专家委员会研究确定项目计算的等级。
(5)项目立项业绩点可由项目负责人按年自行分配,须把分配的相应业绩点和依据教务处。
(6)专利如果转让或投产,工作量增加50%。
(三)其它工作量
1、大学生文化素质活动
任务含量:
面向全校,讲座时间不少于1小时的专题讲座。
补助工作量计算如下:
C1=5×场数
2、学生体质健康测试
任务含量:
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共测试5个项目:
身高、体重、肺活量/握力、800米、立定跳远。
计算公式:
C2=3×(X/30)×0.5
其中:
X为测试学生总人数
3、英语自主学习
任务含量:
考勤、答疑、评定自主学习成绩等,原则上按自主学习修读学生人数/240配一名辅导教师。
C3=自主学习周学时×教学周数×教学班数×0.1
说明:
大学英语课自主学习辅导工作量按总量计算,由语言文学学院分配给辅导教师。
三、教学研究与教学建设工作量
教学研究与教学建设工作量分为教学研究项目、教学成果、教学建设及教学实验室建设等四大类指标累计核算。
计量单位(分)与学校科研工作量核算办法等价。
1、教学研究项目工作量
教学研究项目工作量D1按项目立项、实到经费、结题三项累计计算见表6:
表6教学研究与教学建设项目工作量计算表
项目
具体内容及核算标准
立项结题
类别
级别
立项
结题/验收
总计
教学研究
教育部教改项目
150
150
300
省新世纪教改项目
40
40
80
教育规划课题、省教育学会、省考试院项目
20
20
40
校级教改项目
10
10
20
经费
年度实到款(分/万元)
25
说明:
项目级别的认定以项目主管部门下达的计划任务书或签订的合同书为准:
1)重点项目比同级一般项目增加50%。
自筹经费的项目(不含省教育规划项目),按同类项目降一级处理。
2)项目经费是指进入学校财务的教学改革与建设项目经费(不含外拨项目经费),学校各类配套经费和校级教研经费不计入教学研究项目“经费”工作量。
3)项目立项业绩点可由项目负责人按年自行分配,须把分配的相应业绩点和依据教务处。
4)涉及到多人、多单位合作情况,工作量分配权重系数参照表7。
负责人也可根据合作者的实际工作情况自行分配,须把分配的相应业绩点和依据报教务处。
表7多人、多单位合作项目工作量分配参考表
人数或
单位数
2
3
4
5
6
名次
1
2
1
2
3
1
2
3
4
1
2
3
4
5
1
2
3
4
5
≥6
系数
0.6
0.4
0.5
0.3
0.2
0.5
0.3
0.1
0.1
0.5
0.25
0.1
0.1
0.05
0.5
0.2
0.1
0.1
0.05
0.05
2、教学成果工作量
教学研究论文、教学成果及教学获奖的工作量D2计算办法如表8:
表8教学成果工作量计算表
成果
具体内容及核算标准
论文
参照《浙江科技学院科研工作量的核算办法(试行)》计算
教学
成果
参照《浙江科技学院科研工作量的核算办法(试行)》
中同级别科研成果的工作量计算
教材
获奖
级别
国家级
省级
一
600/部
300/部
二
300/部
200/部
三
200/部
100/部
说明:
(1)获奖级别的认定:
1)国家级成果奖系指教育部4年一度的教学成果奖。
2)省部级成果奖系教育厅4年一度评选的教学成果奖。
3)教材奖是指导由教育部、教育厅行政部门组织评选的优秀高等学校教材奖励,对其它出版部门评选的不在计算之内。
(2)同一成果重复获奖时以就高原则计算教学工作量。
(3)各类个人评奖项目(省名师、教坛新秀、三育人先进个人等),不计入教学工作量。
3、教学建设工作量
教学建设工作量D4的计算办法见表9
表9教学建设工作量计算表
一级类别
二级类别
立项建设
评估或验收合格
总计
专业建设
国家级特色专业
400
300
700
省级重点专业
100
160
260
校级专业建设项目
80
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