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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裁和类型
第二节体裁和类型
一、文学体裁概述
1、文学体裁的定义
文学体裁是文学作品形象塑造、结构安排、语言运用等方面呈现的表现形态,体裁是文学形式的要素之一。
2、文学体裁的种类与分类
随着文学的发展,在中外文学史上,出现了多种的文学体裁,为了了解各种文学体裁的特点,加深对它们的认识和掌握,就很有必要把文学体裁加以归纳和分类,这样就产生了文学体裁的各种分类方法。
“五四”运动以来,中国社会基本采用的文学体裁分类方法是所谓的“四分法”。
四分法根据文学作品的体制和格局,把文学作品分为诗歌、散文、小说和戏剧剧本四大类。
二、重要的文学体裁
1、诗歌及其特点
诗歌是文学史上最早出现的一种文学体裁。
诗歌最初诞生的时候是一种集体口头创作,并且是和音乐、舞蹈紧密结合在一起的,这就是人们所谓的“诗乐舞三位一体”。
“诗乐舞三位一体”的现象表明,在刚开始的时候,诗歌并不具备独立的形式,但是后来随着社会的进步文学的发展,诗歌才逐渐分化出来了。
在中国古代,习惯把不合乐的称为“诗”,合乐的叫作“歌”,现代一般把它们通称为“诗歌”。
诗歌作为一种历史悠久并且发展十分成熟的文学样式,它具有以下几个鲜明而稳定的特征。
第一,诗歌是最精炼的体裁。
显而易见,在各种文体之间,诗歌是最精炼的形式。
它的精炼性主要表现为:
艺术形象的高度概括,反映现实生活的高度集中,语言精炼,篇幅短小。
第二,诗歌是最富有音乐美的体裁。
“诗”之所以同“歌”连在一起统称“诗歌”,说明诗歌和音乐本来是不可分的,不但最初的诗是与音乐、舞蹈“三位一体”的,而且汉代的乐府、宋代的词、元代的曲都是配乐的,这就要求诗歌在听觉方面要具备美感。
诗歌应该读起来琅琅上口,听起来富于节奏感。
第三,诗歌是最富于情感的体裁。
郭沫若说:
“诗的本质专在抒情。
”别林斯基也强调说:
“没有感情,就没有诗人,也没有诗歌。
”显然,诗歌对情感有一种天然的依赖关系。
在抒情诗里,情感是诗歌表达的对象和本质。
在叙事诗里,情感也是极其重要的因素,因为诗歌篇幅短小、语言精炼,不允许像小说那样慢条斯理地展开叙述,必须“跳着写”,这样,情感就成为组织叙事诗结构的关键要素,也就是说叙事诗是按照情感的逻辑来进行叙述的,叙事诗的叙述也必然是饱含情感的叙述。
2、散文及其特点
散文这个概念有不同的含义。
中国古代所谓的散文,是与韵文相对的,泛指韵文以外的一切作品,既包括文学作品,也包括非文学作品,这是广义的散文概念。
现代所谓的散文是指带有文学性的美文,它是与诗歌、小说、剧本并列的一种文学样式,这也就是狭义的散文概念。
在这里我们所讲的散文,就是这种狭义的散文。
散文具有以下审美特征:
第一,题材广泛。
散文的题材特别广泛,超过了其他一切文学体裁。
一般来说,只有比较完整的生活事件和人物形象才能成为小说的题材;只有集中了矛盾冲突的生活现象才能成为戏剧的题材。
但是,散文的取材却不受任何限制,林语堂先生就声称宇宙之大,苍蝇之微,都是散文的话题。
因此,有人说散文是“生活的博物馆”,散文是无所不可,无所不包的。
第二,结构自由。
散文的结构不像诗歌那样讲究起承转合,也不像戏剧文学那样要分幕分场。
散文结构上的特点,那就是“形散而神不散”。
表面上看,散文所写的东西好像天南地北、极其零散,这就是所谓的“形散”。
实际上,散文信笔书写的所有内容都紧扣一个中心、一个主题,这就是所谓的“神不散”。
“形散”充分展现了散文结构自由灵活的特点,“神不散”又为结构自由的散文提供了中心明确的根本保证。
一个存在争议的问题:
散文能不能虚构?
xx现代作家xx说:
“说真话,叙事实,写实物、实情,这仿佛是散文的传统。
古代散文是这样,现代散文也是这样。
”人们也常说,真实是散文的生命。
那么,散文所写的是否必须真人真事?
散文在故事和细节方面能不能进行虚构?
不能漠视的一些事实:
在先秦诸子散文中,文学成就最高的庄子散文,常常使用虚构的寓言故事来说明哲理。
即使是历史散文《战国策》也存在不少虚构的成分。
陶渊明的《桃花源记》,是一篇受到历代推崇的散文,但其中的人和事都是虚构的。
有人认为虚构能够使散文的创作天地更加辽阔,能使散文更加精彩,有人却认为散文与小说最大的差别在于,散文是真实的,小说是虚构的。
散文必须依靠真实来打动读者,散文一旦虚构就会让读者感到失望,例如当旅行家马中欣在《三毛真相》中揭发说三毛是个自恋狂,她和荷西的爱情神话是编造的,他们其实一点都不幸福。
很多热爱三毛的读者就会产生上当受骗的感觉,甚至有可能会对三毛的散文产生抵触情绪。
到底散文能不能够虚构?
虚构对散文来说是好事还是坏事?
3、小说及其特点
小说在xx经历了:
神话传说→六朝志怪→唐代传奇→宋元话本→明清章回小说→五四以来现代小说的发展演变过程。
小说是最典型的叙事文学作品,传统小说将人物、情节、环境视为小说必不可少的三要素,因此,小说的特点也与这三要素密切相关。
第一,小说能够深入细致地刻画人物形象。
小说写人物既不像戏剧文学那样受到舞台时空的限制、主要以人物台词来展示人物性格,也不像报告文学那样受到真人真事的束缚,同时小说还不像诗歌那样受到语言的制约。
小说作家既可以写人物外在的肖像服饰、行为动作,又可以写人物内在的心理情感、意识流程;既可以写人物的过去,又可以写人物的现在,还可以写人物的将来。
小说可以运用人物语言,又可以运用作者助言。
小说还可以非常自由地转换时空,充分运用环境、景物、氛围来烘托人物的感受、心理和性格,使人物形象栩栩如生呼之欲出。
总而言之,小说在人物刻画上手法更丰富,角度更灵活,表现更自由。
第二,小说具有完整复杂、曲折生动的情节。
小说利用情节来展示人物性格的发展史,因此,小说要对人物进行细致的刻画和成功的塑造,还必须有完整复杂、曲折生动的情节,用这些情节来揭示人物性格。
其实,叙事性文学作品都是注重情节的,但是叙事诗和叙事散文的情节相对来说比较单纯,有的其实只是选取了一些生活片断来进行叙事,也就是说叙事诗和叙事散文的情节都不是那么完整并且比较简单。
戏剧文学和小说一样具有完整的情节,但是,戏剧文学受到舞台条件和演出时间的限制,不能容纳大量的详细情节和过于复杂的人物关系。
而小说却没有受到时间和空间的限制,所以,小说可以容纳更复杂、更生动的情节,反映更广阔的社会生活内容。
第三,小说可以充分具体地描绘环境。
环境是人物活动和情节展开的场所,小说人物形象的真实性、典型性,情节的合理性、可能性,在很大程度上都必须依赖于对环境进行具体充分的描写。
因此,小说特别重视环境的描绘。
但是环境描绘也不是小说所特有的,叙事诗和叙事散文也有环境描绘,但是叙事诗和叙事散文都受到了篇幅的限制,对环境的描写一般来说都是概括性的,而且对环境进行细致繁琐的描写与诗歌语言的凝炼性以及散文的抒情性也有矛盾之处。
戏剧文学主要是通过灯光、布景和道具以及人物的对话来呈现环境和背景,所以很难对环境进行充分和动态的描写。
小说在篇幅和时空方面都拥有自由,可以对环境进行最具体、最充分的描绘。
小说可以对社会环境做全面的介绍,又可以对具体的生活场景进行细致的描绘,历史环境可以写上下几千年,自然环境可以写纵横几万里。
小说还可以随时变换场景,为人物活动和情节展开提供最自由灵活的条件。
以上所讲的小说三大特征,主要指的是传统小说的三大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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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戏剧文学及其特点
戏剧是一门综合的表演艺术,它运用文学、音乐、舞蹈、美术等多种艺术形式综合塑造舞台艺术形象。
戏剧的形成必须以文学剧本作为基础,剧本实际上是对一出戏的总体设计。
作家在写作剧本的时候,必须对戏剧艺术的特征作通盘的考虑。
剧本一方面要充分发挥戏剧的综合艺术特长,另一方面要符合戏剧的舞台性对戏剧文学的内容和形式所提出的严格要求。
戏剧文学最一般的特征如下:
第一,浓缩地反映生活。
戏剧文学是要把经过艺术加工处理的现实生活素材搬上舞台进行表演,那么就要受到舞台的严格限制,舞台限制主要体现在两方面:
1、表演时间不能太长,一般只能限制在三个小时之内。
2、舞台场景是有限的,不能随便更换变动。
因此,要使舞台这一方小天地变成反映现实生活的“人间大舞台”,戏剧作家就必须对生活素材进行高度概括,将生活浓缩地再现在舞台上。
第二,集中表现矛盾冲突。
戏剧的舞台性,决定了戏剧文学必须依靠尖锐集中的矛盾冲突来吸引观众。
戏剧剧本受到戏剧演出时间的限制,不能像小说那样慢条斯理地去展开情节,戏剧必须从一开始就抓住事件的起点,然后通过一些必要层次的发展,尽快把事件推向高潮。
如果戏剧的矛盾冲突不集中尖锐,一方面会延缓剧情,使戏剧演出超出规定的时间;另一方面拖沓的剧情会造成“冷场”,不能吸引观众的注意力。
所以,从戏剧的舞台性考虑,集中表现矛盾冲突是戏剧文学的基本特征,没有矛盾冲突就没有戏剧。
第三,通过人物台词来塑造人物、推进剧情。
在剧本中,台词是塑造人物、推动情节、开展矛盾冲突的基本手段。
高尔基说:
“剧中人物之被创造出来,仅仅是依靠他们的台词。
”剧本不允许作者露面,一般不能有叙述人语言,只能依靠人物自身的语言和行动来塑造人物形象,推动剧情发展。
在戏剧中,人物的语言与动作又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具体体现为:
人物的语言必须具有动作性,人物语言必须能够推进动作。
在戏剧中,人物台词要以矛盾冲突为基础,并且能够推进动作,引起对方强烈的反应,在行动上能迅速推动剧情的发展。
由此可见,在戏剧文学中,人物台词是最主要的组成部分,并且担负着塑造人物形象、推动剧情发展的重要任务。
5、影视文学及其特点
影视文学是指电影电视的文学剧本。
它是电影电视拍摄制作的基础,是电影电视作品形成的根据和最初的设计蓝本。
因此,影视文学与电影、电视的艺术特征具有同一性。
影视文学的主要特征为:
第一,电影电视剧本必须重视视觉效果。
第二,电影电视剧本还必须立足于人物画面的动作性。
第三,电影电视剧本的基本结构手段是蒙太奇。
三、体裁对文学文本的制约
1、体裁规范了文本的语言状态
每种体裁都是一种话语方式。
体裁对文本语言的规范主要表现在语言形式上。
诗歌篇幅较短,诗歌语言必须凝炼简洁。
散文的语言是自由排列的文字,每段可长可短,灵活多变。
散文语言同时还是一种极其随意的语言,但是往往要求语言的表义性和表情性。
散文语言风格具有多样化、个性化的特点。
小说语言是最日常生活化的语言,小说语言既不像诗歌语言那么凝炼简洁,也不像散文语言那么优美抒情,小说语言的文学性是最淡的,小说语言通过营造语境来展现艺术魅力。
戏剧剧本是代言体,主要由人物对话来构成。
作家必须代剧中的每个人物写下符合他们各自身份、地位和性格的语言。
影视文学语言追求形象性、可视性,避免叙述性、概括性。
也就是说影视文学的语言必须能够转变为银幕上的具体画面。
这都是由影视艺术强调视觉效果所决定的。
2、体裁规范了文本的形象状态
诗歌主要塑造的文学形象是意境,小说主要塑造的文学形象是人物。
意境与人物形象之间存在很大的差别,这些我们在以前的学习中已经了解到了。
意境强调情景交融虚实相生韵味无穷,人物形象的核心是人物性格,人物性格的形成受到了环境、经历、地位等多种因素的作用和影响,作家主要通过人物在具体事件中的言行举止来揭示人物性格,塑造人物形象。
小说和戏剧文学同属叙事文学,都要塑造人物形象。
但是,小说人物和戏剧人物显现出不同的特点。
首先,从人物的数量上来看,小说人物要比戏剧人物多得多。
其次,从人物性格方面来看,小说因为没有受到时空条件的限制,小说人物的性格可以有漫长、复杂的变化过程。
但是戏剧人物的性格却缺少明显的变化,这是因为任何戏剧的时空跨度都是有限的,因为舞台受到了时间和空间的严格限制。
性格流动变化的小说人物形象因此接近生活常态,而缺少性格变化的戏剧人物却具有强烈的表义性、象征性。
最后,从人物形象的塑造手段来看,小说明显要比戏剧丰富。
小说既可以通过作家助言对人物进行全方位的刻画,又可以通过人物语言来进一步使人物性格更加鲜明、生动。
戏剧却只能通过人物语言和动作来展示人物的性格,塑造人物形象的手段相对来说比较单一。
至于散文的形象却有两种,一种是抒情散文中创造的情景交融的大意境。
散文意境和诗歌意境有很多相似之处,例如托物言志、借景抒情,并能促动读者丰富的想象等等,散文意境与诗歌意境最大的不同在于:
散文意境接近生活常态,诗歌意境高度变形。
散文的另一种形象是叙事散文中的形象,这种形象可以是人物形象、场景形象甚至是事态形象,这些形象来自于零星的生活片断和细微的生活感受。
叙事散文形象属于小形象,在完整性和细致性上当然比不上小说形象,但是叙事散文形象也有自己的特点,那就是活泼生动,意趣盎然。
谁能说鲁迅先生笔下的藤野先生就一定比孔乙己逊色呢?
3、体裁规定了文学的结构特点
诗歌的结构特点是跳跃性。
小说在结构上的整体特点是完整性。
散文的结构特点“形散神不散”。
戏剧基本的结构有两个特点:
1、直接表现题材与间接表现题材的结合。
直接表现题材是可以通过舞台直观展示在观众面前的、与观众的感觉同步的题材。
间接表现题材是通过人物来间接展现的“场外”生活,它要经由对语言的想象联想才可以感觉到。
2、剧本必须分场,以一些相对完整独立的剧情片断来推进剧情,构成剧本整体。
影视文本的结构是蒙太奇结构方式的文学化体现。
四、文学文本对文学体裁的顺应与超越
1、体裁规范的文化强制性
通过以上学习,我们已经能够清楚地看到文学体裁对文学文本的各种制约和规范,文学体裁不但规范了文学文本的语言状态,而且还规范了文学文本的形象状态和结构特点。
可以这么说,文学体裁对文学文本的规范几乎是全方位的,是强大并且难以抗拒的。
为什么文学体裁对文学文本会产生如此强大并且全面的作用呢?
那是因为文学体裁不是一朝一夕之间就形成的,文学体裁的形成有赖于历代作家创作经验和写作技巧的不断积累,它是历代作家对于各种体裁反映生活的特点、规律以及形式规范的认识和把握日益深入的必然结果。
文学体裁的形成经过了漫长的创作历程,凝聚了千万作家的智慧,所以文学体裁一旦约定俗成,就必然具有一种文化强制性,就必然会对文学文本的各个方面产生一定的规范和制约。
2、超越体裁规范的积极意义
因为任何一种文学体裁都带有与生俱来的文化强制性,会制约和规范作家的文学创作。
作家必须适应体裁规范,但是作家在适应体裁规范的同时,也有可能对体裁规范进行超越。
作家鲜明独特的创作个性是作家超越体裁规范的直接动力,作家的创作个性越鲜明,他与体裁规范之间的矛盾就越尖锐,在创作个性与体裁规范的斗争中,许多作家为了张扬自己的创作个性往往会突破体裁的固有限制,结果是突破的作家多了,突破体裁规范的文学作品受到世人的普遍接受甚至欢迎以后,旧有的体裁就会发生相应的变化,有些体裁(中国的赋和骈文)会因此而消失,有些体裁(中国的诗歌和散文)会因此形成新的体裁规范。
这样,作家对体裁规范的超越就显示出积极意义,这个积极意义在于使体裁不断蜕变发展出一些新的形式(例如诗歌中的古风、律诗、绝句、词、曲),以适应作家旺盛的创造力和不断发展变化的时代精神和文学题材,从而使体裁历久常新,具有一种能够适应许多时代、众多作家的顽强持久的艺术生命力。
假设所有的作家都就范于体裁对文学文本的制约,对体裁规范没有任何的突破,那么中国就不会有五言诗和七言诗,不会有宋词和元曲,只会有《诗经》中最早出现的四言诗。
如果诗歌永远只能是四言一句的话,那么,诗歌的灭亡就是迟早的事情。
所以,作家在进行文学创作的时候,当他选择了某一种文学体裁作为创作的样式,那么,作家一方面需要去了解和适应这种文学体裁的规范,另一方面又要结合自己的创作个性,在恰当的时间在必要的地方,对文学体裁进行一些反抗和超越。
只有用一种辨正的态度来对待文学体裁规范,作家才能在自己的文学创作活动中获得成功。
一味地顺应体裁规范不作任何超越和突破,会牺牲作家鲜明的创作个性和旺盛的创新能力。
对体裁规范一无所知或者盲目突破体裁规范,会导致创作出来的文学文本成为“四不像”的怪物。
五、文学类型
1、体裁分类法的优劣
体裁是自古就有的文学具体样式,体裁分类法有利于作家和读者了解和掌握各种文学体裁在语言、结构以及文学形象等方面的具体特点,对作家进行成功的文学创作,对读者进行正确的文学阅读都起到了一定的指导作用。
但是过于细腻的体裁规范,一方面会带来了过分琐碎、过分定型化的毛病。
另一方面,各种文学体裁的语言、结构、形象等外部特征又会不时发生变化,这样就使得体裁分类法失去了科学的依据和统一的标准,从而造成有些文学体裁按照四分法分类时会出现重叠的现象。
例如散文诗,既可以归入散文,又可以归入诗歌。
诗体小说,就是用诗的语言和形式写成的小说,例如拜伦的《唐璜》和普希金的《叶甫盖尼•奥涅金》,既可以归入诗歌,又可以归入小说。
考虑到体裁分类方法存在的一些缺陷和毛病,我们在学习、掌握了体裁分类法的同时,还有必要知道文学类型的分类方法。
2、xx两种重要的文学类型观
(1)xx古代的文学类型观——二分法
在中国影响最深远的文学类型观念是“韵文”和“散文”的观念。
在中国魏晋南北朝时代,人们习惯于把一切文本分为两类:
凡是用韵的文本统称为韵文,韵文以外的所有文本统称散文。
把一切文本分为韵文与散文的所谓“二分法”在中国古代影响深远,但是对于当代文学来说意义已经不大,在当代所有的文学样式中只有诗歌还能称之为韵文,其他的文学样式基本上都是不押韵的,与非文学作品一道都应该属于“散文”。
也就是说在当代,韵文与散文之间的区别已经不能成为纯文学与杂文学的区别。
韵文是纯文学,但是属于散文范畴中的当代小说、散文和戏剧也属于纯文学,
(2)西方的文学类型观——三分法
“三分法”是欧洲文学史上传统的分类方法,它最初的理论依据来自亚里斯多德的《诗学》。
“三分法”在分类时并不要求全面照顾到整个作品的体制和格局,只是根据各种文学反映生活的不同方式,把文学分为叙事类、抒情类和戏剧类三种。
凡是以外部客观世界为对象,通过对现实生活的发展过程作客观描写来反映生活的,就是叙事类文学,其中包括叙事诗、叙事散文和小说等。
凡是以主观内心生活为对象,通过对主观思想情感的抒发来反映生活的,就属于抒情类文学。
抒情类文学主要包括抒情诗和抒情散文。
如果是以客观外界人物为写作对象,但是不是通过叙述人的叙述、描写,而是通过人物自己的现身说法,即人物的语言和动作来反映生活的,则是戏剧类文学。
喜剧、悲剧和正剧都属于戏剧类文学。
三分法的优点在于,它突出了各类文学作品在性质的不同特点,性质上的不同特点可以说是各种文学作品最主要也是最显著的特点,因此具有很强的概括性。
并且,使用“三分法”的话,按照“四分法”划分所遇到的互相重叠的情况就不复存在了,例如散文诗,一般就归入为抒情类文学,诗体小说,一般都归入为叙事类文学,这样就不会再出现即是此又是彼、让人感到无所适从的情况了。
但是三分法也有它的不足之处,那就是它忽视了文学作品在体裁、结构、语言等方面的特点,比较笼统,不够精确,而且把本来属于同一类的东西如叙事诗与抒情诗、叙事散文与抒情散文分成了两类。
因此,最好的办法是结合三分法和四分法来全面综合地考察各类文学作品在性质、语言、结构、形象等方面的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