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宝时尚电器度区域指定代理商经销合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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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宝时尚电器度区域指定代理商经销合同
万宝时尚电器2008年度区域指定代理商经销合同
万宝时尚电器2008年度区域指定代理商经销合同
编号:
年字第号
甲方:
青岛万宝时尚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进一步规范、扩大万宝时尚电器有限公司产品的市场、促进“万宝时尚电器”系列产品的销售,保证市场秩序的稳定,维护双方的共同利益,现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在平等自愿、互利互惠、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如下合同条款:
一、下列定义适用于本合同:
1、甲方确认乙方为省地区指定经销商,乙方负责甲方产品在上述区域的宣传、销售、售后等事宜,乙方不得从其它渠道获得并销售甲方产品。
2、合同产品为甲方生产的品牌
三、产品系列及价格:
1、甲方实行全国统一供货价,控制全国统一零售价,确保价格体系的稳定性。
2、甲方参与直接零售经营的直供系统商场,由甲方制定零售价格。
3、乙方供货价按甲方《万宝时尚电器2008年系列产品价格表》执行。
4、承兑汇票、现金、电汇结算的按厂价下浮供货;
5、以上供价为含税离岸价;
6、新产品价格以甲方相关通知为准;
7、价格如有变动,甲方需提前30天通知乙方;甲方若下调产品价格,则对乙方的实际库存进行盘点并给予一次性补差,促销活动除外。
四、结算方式:
产品以款到发货方式进行结算;乙方如要求采取银行承兑汇票结算,经甲方同意后方可采用银行承兑汇票。
(乙方同时承担等质金额和时间内的资金利息)
五、规模返利:
1、乙方遵守合同,结清应结货款,年度销售达到某一档次规模,甲方则予以返利;
2、标准如下:
年度回款额(万元)
返利率(%)
3、所有返利按照实际销售回款进行计算,以甲方生产系列产品形式兑现;返利产品按当期不含税供价结算。
4、销售奖励部份不重复奖励;代垫款计为资金回笼;
5、甲方制定的非统计范围内的产品不参与此合同的执行,范围内产品中的“特价品”只计算销售规模而不计提返利;
特价品是甲方为配合经销商扩大销售规模而专项提供的超特价产品,此部份产品不含返利,但可计入乙方销售规模。
六、市场费用支持
1、对于乙方经营甲方产品在甲方授权代理区域进入当地最具影响的一级终端卖场(如苏宁、国美、大中、沃尔玛、家乐福、好又多等)的,甲方可根据实际发生的费用给予一定的支持,但费用发生前必需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获甲方批准后方可执行。
相关费用核销乙方须向甲方提供相关票据、照片、证明,经甲方销售部验收后将材料归档,合同结束后以转货款的形式一次性给予结算。
2、由甲方承担的费用支出之前,须经甲方销售部门审核该费用的真实有效性,对弄虚作假者,予以300%的罚款,情节严重者,将追究经济和法律责任,直接交司法部门处理。
七、运输方式及责任:
1、甲方代办运输或乙方自提,运费由乙方支付;
2、乙方须在收货时对可能造成产品损坏的包装进行抽检,如因运输原因造成的产品损坏,应向承运人索赔,甲方不承担运输所造成的损失。
八、售后服务:
1、售后服务按甲乙双方签订的《2008年万宝时尚电器售后服务合同》执行;
2、甲方原则上不允许退货,如属甲方产品批量质量问题,则由乙方填写《退货申请表》,由甲方技术人员鉴定核实后,甲方批准后方可接受退换货。
如未经甲方同意,擅自退回之货物甲方有权拒收,所造成经济损失由乙方自己承担。
3、自乙方提货日期算起6个月内的批量滞销产品,甲方可视情况给予折让或换货处理。
乙方先向甲方申请,由甲方相关专业人员鉴定核实后,经甲方批准方可操作换货处理。
而退换货产生的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
对于滞销产品乙方必须保证其的包装与产品的完好无缺性,如有损坏,甲方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打折处理。
4、原则上不允许返厂维修,如确因乙方技术上而无法维修的产品,乙方可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由甲方技术人员鉴定核实后,甲方批准后方可操作返厂维修,而之中产生的运输费用由乙方自理,产生的配件费用纳入甲方给予乙方年度配件支持费用标准内,超标部分由乙方负责。
对不经甲方批准而擅自退厂的所有产品甲方一概不受理。
5、乙方所提出的退换货产品必须包装完好,且赠品齐全未有使用痕迹,退货需退到中山东凤镇当地货运公司,退货数量按甲方清点核实为准,不得虚报数量及用坏货冲抵。
九、违约责任:
1、乙方连续6个月累计完成销售目标不足当期任务的50%,甲方有权采取以下措施:
①增加该地区一级经销商数量;②取消乙方经销资格;
2、甲方为了维护甲方产品的市场秩序和保证各经销商的利润,严禁低价冲击市场和跨区域销售行为,若乙方违反此约定,甲方有权采取以下措施:
1、取消对乙方各项市场费用的支持;
2、扣罚乙方的规模返利和其它奖励;
3、限制对乙方的供货或断绝货源供应;
4、情况恶劣者,取消经销资格并不予返利及退货;
3、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定期填报相应的销售报表、货物流向及相关市场情报;
4、履行区域内,如在一阶段内尚有空白点未开发,甲方有权自行开发,乙方不得有任何异议;
5、乙方完成合同规定的销售目标,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合同时间兑现销售奖励;
6、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的销售政策,做好市场的管理和维护,协助甲方打击窜货和假货;
7、乙方应严格按照合同制定的销售目标分解计划,完成相应的销售目标;
十、双方申明:
1、乙方同意将每笔款汇至甲方指定帐号,货款回笼时间以到达甲方帐上的时间为准;
2、本合同及其附件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本合同销售政策的解释权属甲方;
3、基于本合同的签定,乙方应明确:
任何以甲方名义出具的承诺书、确认函、对帐函等设立、变更、终止权利或义务的文件,只有经甲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方产生法律效力;甲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之外的人员实施上述行为的,视为效力待定行为,须经甲方书面追认后方产生法律效力;否则,视为个人行为,因此造成的损失由当事人全部承担。
4、特别强调:
甲方业务人员未经甲方书面授权许可,私下与乙方发生的借贷行为,均属个人行为,概与甲方无关。
5、任何一方解除合同须提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双方协商清算,但乙方因拓展市场不力、销售数量徘徊下滑、资金回笼减弱,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予以清算;
十一、其它:
1、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乙方不得将合同内容泄露给任何第三方单位和个人;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未果,可向甲方属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予以裁决。
甲方:
青岛万宝时尚电器有限公司
乙方:
地址:
青岛市市南区闽江路70号甲201户
地址:
中山生产基地:
中山市图邦电器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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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签约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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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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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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