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业银行个人产品网点开户签约操作规程其中含借记卡章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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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业银行个人产品网点开户签约操作规程其中含借记卡章程

农银规章〔2009〕14号

关于印发《中国农业银行个人产品网点开户(签约)操作规程》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新疆兵团分行,各直属分行:

为优化零售业务流程,简化柜员操作,解决营业网点排队现象严重的问题,总行对个人产品网点开户(签约)流程进行了优化,将于12月7日投产上线。

为确保各项业务规范操作,总行制定了《中国农业银行个人产品网点开户(签约)操作规程》(以下简称《操作规程》),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个人产品网点开户(签约)流程优化的主要内容

(一)整合了个人产品的开户、签约交易,相关交易均从“开户签约交易”(0008)进入。

(二)统一了各产品子系统的客户信息管理模式,各系统开户签约交易涉及客户信息的内容可直接从CIF中调入。

(三)对个人结算账户开户流程进行了重新梳理,合并了借记卡和结算存折的开户申请书。

(四)整合了个人产品签约交易以及其他变更与注销类交易的输出打印凭证,统一打印《业务回单》。

二、前台更新程序将在2009年12月1日通过产品服务信箱发送各分行,各行务必于12月6日晚网点结束营业后更新前台程序,12月7日正式投产上线。

程序更新后,为确保新旧版本平稳过渡,原交易码可保留1个月时间,新版交易运行稳定后,总行将通知分行删除所有开户签约交易的原交易码,确保全国版本的统一运行。

三、由于项目涉及网点所有个人产品的开户(签约)环节,且新增了《客户资料登记/变更表》、《业务回单》、《个人结算账户申请书》等凭证,对柜台操作影响较大,各分行在正式投产前必须做好新增协议(文本)的印刷工作并确保配送到网点,并对柜员进行系统操作和凭证使用的培训,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有效防范操作风险。

四、本通知附件2-7纳入中国农业银行制式合同序列管理,其中附件2、4、6、7属于标准类文本,附件3、5属于示范类文本。

各行应按总行关于合同管理的有关规定使用。

(一)新增制定《中国农业银行储蓄国债(电子式)服务章程》(编号为ABCS〔2009〕4050),《基金/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投资客户须知》(编号为ABCS〔2009〕4051),《柜台记账式国债交易、托管、结算协议书》(编号为ABCS〔2009〕4052)。

(二)修订《“双利丰”个人通知存款约定转存协议》(编号由ABCS〔2006〕4035更新为ABCS〔2009〕4035),《中国农业银行外汇宝交易协议》(编号由ABC〔2004〕5058更新为ABC〔2009〕5058),《中国农业银行电子银行业务服务协议》(编号由ABC〔2006〕5087更新为ABC〔2009〕5087),《中国农业银行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协议》(包含《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申请书》,编号由ABCS〔2004〕4027更新为ABCS〔2009〕4027),《中国农业银行金穗借记卡章程》(编号由ABCS〔2007〕4029更新为ABCS〔2009〕4029)。

(三)废止《个人卡申请表》(编号为ABCS(2007)4040),《钻石卡申请表》(编号为ABCS〔2007〕4042),《贵宾卡申请表》(编号为ABCS〔2007〕4039),《中国农业银行外汇宝签约/解约申请书》(编号为ABC〔2004〕5059)。

(四)按照相关法律和司法解释要求,总行对制式合同文本中的格式条款字体采取了特别标识处理,各行印制时不得擅自改动。

(五)合同文本使用中如遇问题,请报告总行(法律事务部、个人金融部、电子银行部)。

(六)个人产品网点开户(签约)流程优化项目上线后,个人客户开户、签约不再使用各产品原申请表,相关凭证停止使用(见附件11)。

五、总行对《中国农业银行金穗借记卡章程》(以下简称《章程》,见附件8)进行了修订,且已报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各行在收到发文后,尽快将新《章程》在各营业网点进行公告。

对新申办卡的申请人,《章程》从发文之日起正式执行,对现有持卡人公告满30日起,《章程》正式生效。

对于《章程》印发之前已经办卡的持卡人所提出的问题要妥善回复和处理。

六、消息服务在一体化消息服务平台项目上线前,如客户填写个人结算账户申请书时勾选了消息服务,则不必填写原消息服务申请表,柜员使用原消息服务交易办理业务,并打印原申请表,客户在银行打印后的个人结算账户申请书和原消息服务申请表上确认签字。

客户在不开卡、折的情况下申请消息服务,按原流程办理。

七、个人产品网点开户(签约)项目上线后,所涉及的各项业务再行更新时,操作流程和文本使用应在本项目基础上进行改造,各业务的管理规定以相关最新规定为准。

执行中遇有问题,请及时报告总行(个人金融部、产品研发部)。

附件:

1.中国农业银行个人产品网点开户(签约)操作规程

2.“双利丰”个人通知存款约定转存协议(合同编号:

ABCS(2009)4035)

3.中国农业银行电子银行服务协议(合同编号:

ABC(2009)5087)

4.基金/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投资客户须知(合同编号:

ABCS(2009)4051)

5.中国农业银行外汇宝交易协议(合同编号:

ABC(2009)5058)

6.中国农业银行储蓄国债(电子式)服务章程(合同编号:

ABCS(2009)4050)

7.柜台记账式国债交易、托管、结算协议书(合同编号:

ABCS(2009)4052)

8.个人结算账户申请书及尺寸示意、中国农业银行金穗借记卡章程

9.中国农业银行业务回单

10.中国农业银行客户资料登记变更表

11.个人业务停止使用的相关凭证列表

12.建议使用产品菜单

二○○九年十二月二日

主题词:

运营管理 个人产品 操作规程 通知

 

附件1:

(回文件)

中国农业银行个人产品网点开户(签约)操作规程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文本说明

第三章 业务操作

第四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目录)

 

第一条 为规范个人产品网点开户(签约)流程,提高网点业务运作效率,规范业务操作,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 个人产品网点开户(签约)流程优化包括个人产品签约文本整合及相关应用系统改造,涵盖的业务范围为:

(一)个人账户开户

借记卡现金/转账开卡、借记卡开附卡、活期存款现金/转账开户、整存整取现金/转账开户、定期一本通现金/转账开折、定活两便现金/转账开户、零整教育现金/转账开户、通知存款现金/转账开户、凭证式国债现金/转账开户、双利丰个人通知存款现金/转账开户。

(二)电子银行业务

电子渠道签约、注册本人账户、注册收款方账户、渠道信息维护、电子银行密码修改/挂失/解挂/重置/解锁、证书补办/挂失/解挂、补打两码、预留问题及答案、暂停/注销渠道、恢复渠道、注销本人账户、注销收款方账户、移植客户密码初始化、登记/注销动态密码设备、自助银行转账签约维护。

(三)投资理财业务

开放式基金开/修改/销客户资料、记账式国债开/销户、记账式国债客户资料/证件修改、储蓄国债开/销户、储蓄国债更新债券账户资料、外汇宝签/解约、汇利丰申购、双利丰借记卡客户签约。

(四)借记卡理财业务

理财卡自动约转、理财卡活期子账户中间业务、自动供款、消费临时质押签约维护、附属卡支付控制维护。

(五)其他业务

中间业务个人客户开户、中间业务建立个人客户合约、信贷资产业务客户信息登记、增加/修改个人客户基本信息、增加/修改客户地址/电话信息。

第三条 本规程适用于实行个人产品网点开户(签约)流程优化的所有分支机构。

 

第二章 文本说明(目录)

 

第四条 个人产品网点开户(签约)文本包括《客户资料登记/变更表》、《业务回单》、产品菜单以及产品相关协议章程。

(文本格式见附件)

第五条 《客户资料登记/变更表》适用于新增或修改个人客户资料时使用,双面印制,正面为客户填写栏,背面为银行打印栏。

第六条 《业务回单》(一式两联)作为本次流程优化涉及的所有个人产品签约及变更交易的业务处理凭证。

适用于个人产品开户、签约、变更、解约等交易。

第七条 《个人结算账户申请书》(一式两联)用于开立个人结算账户时使用。

双面印制,正面为客户填写和银行打印两大部分,背面为《中国农业银行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协议》、《中国农业银行金穗借记卡章程》。

其中,“申请业务功能”栏包括各类基于结算账户上的理财、投资、电子银行渠道等功能,各分行可根据营销需要自己设计添加。

第八条 《产品菜单》是为了方便客户了解我行相关产品功能,给客户直观视觉感受而推出的“点菜单”。

《产品菜单》为双面印制,正面为产品功能,背面为菜单中所列功能的客户须知。

菜单样式和产品内容由分行自行设计添加,该菜单用于柜员和客户交流使用,非客户必填凭证。

不需要客户签字,不作为凭证留存。

第九条 各产品相关协议与章程按统一格式印制,保证纸张大小(建议为A4)与版面设计风格的一致性。

第十条 个人产品网点开户(签约)文本的规范性审查由经办柜员负责,规范性审查的事项包括:

(一)文本选用正确;

(二)业务操作配套文本齐全且相互衔接;

(三)文本的填写符合规范要求;

(四)文本所填写和打印内容与客户信息资料、双方交易意愿一致;

(五)一式多份文本的形式内容一致;

(六)客户签名与身份证件记载的姓名一致;

(七)其他应当审查的规范性内容。

 

第三章 业务操作(目录)

 

第十一条 客户信息管理

为确保客户信息的完整性,新增客户信息时家庭或单位地址(含邮编、国家、行政区划)、电话(含区号)必须完整的录入其中一种;已建立客户信息的,如信息不完整,系统提示必须补全信息。

(一)客户开立结算账户时需新增、修改客户信息按第十二条规定处理。

(二)其他情况下需新增、修改客户信息或需要采集客户详细信息时,柜员审核客户身份证件是否真实、有效,请客户填写《客户资料登记/变更表》,柜员审核无误后打印《客户资料登记/变更表》,交客户签字确认,银行盖章,做传票留存。

(三)查询个人客户信息

1、柜员根据客户提供的身份证件或账户凭证,从“个人产品开户签约”交易或直接输入交易码进入,查询该客户在我行系统内储存的个人资料;

2、核对客户信息:

(1)使用身份证件类型及证件号查询的个人资料须核对客户姓名与证件是否一致;

(2)使用账户凭证查询时,须核对客户姓名及证件信息是否与客户提供的证件一致。

3、核对一致后,可将结果告知客户,以方便客户核对与修改。

打印的客户信息需及时回收,避免客户信息外泄。

第十二条 个人账户开户

(一)个人结算账户开户

1、个人客户开立结算账户,需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并填写《个人结算账户申请书》。

2、柜员从“个人产品开户签约”交易进入,通过账号或身份证件号查询系统内客户信息,分以下情况分别处理:

(1)系统内无客户信息或客户信息不全的,柜员根据客户填写的《个人结算账户申请书》内容新建或修改客户信息,系统处理成功后打印《客户资料登记/变更表》,交客户签字确认,银行盖章做传票留存。

(2)系统内存在客户信息,并且与客户所填内容一致的,直接进入开户签约交易。

3、柜员建立或修改客户信息后,进入开户签约交易选择开立借记卡或活期结算存折,按客户填写内容录入相关信息,提交系统处理。

4、交易成功后,打印存款凭条和《个人结算账户申请书》。

存款凭条做传票留存,柜员核对《个人结算账户申请书》打印信息和客户所填信息一致,交客户签字确认,银行盖章后,第一联和身份证件复印件专夹保管,第二联和身份证原件交客户留存。

(二)个人储蓄账户开户

1、个人客户开立储蓄账户,需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并填写存款凭条。

2、柜员审核证件及所填信息是否真实有效后,从“个人产品开户签约”交易进入,通过账号或身份证件号查询系统内客户信息。

需新建或修改客户信息的,按照客户填写的存款凭条相关内容新建或修改客户信息,处理成功后打印《客户资料登记/变更表》,交客户签字确认,银行盖章做传票留存。

3、柜员建立或修改客户信息后,进入开户签约交易选择开立相关储蓄账户,按客户填写内容录入相关信息,提交系统处理。

4、交易成功后,打印存款凭条,交客户签字后做传票留存,身份证复印件做存款凭条附件。

第十三条 电子银行业务

(一)签约

1、个人客户申请开通电子银行渠道或在已开通的渠道注册本人账户时无需填写《电子银行业务申请表(个人)》。

2、柜员审核提交资料无误后,进入“个人产品开户签约”交易选择“电子银行签约”产品签约类型,然后刷卡或存折读取账户信息,提交系统进行客户相关信息及密码的核对;

3、账户校验完成后,柜员选择“注册渠道”或“注册本人账户”:

注册渠道即为客户开通网上银行、电话银行、手机银行等电子银行渠道服务;注册账户则将客户账户登记到已开通的电子银行渠道,渠道须先注册后方可在该渠道添加本人账户;

4、根据上述不同选择,柜员分别进行以下操作:

(1)注册渠道时,客户姓名,客户号,证件种类,证件号码,手机号码,家庭电话,单位电话,家庭地址及邮政编码,单位地址及邮政编码可自动代入且不允许修改。

(2)注册账户时,客户号,客户姓名,证件种类,证件号码自动代入且不允许修改;柜员按客户的要求设定注册账户所开通的渠道服务及其它相关操作。

5、交易成功后打印《业务回单》,交客户签字确认,银行盖章,第一联由银行作为传票留存,第二联交给客户。

(二)维护、注销

1、个人客户申请注册收款方账户、维护渠道基本信息、管理电子银行密码、管理证书、维护预留问题、恢复渠道、动态口令卡管理、暂停/注销渠道、注销本人账户、注销电话银行收款方账户信息时,不需要填写《电子银行业务变更(注销)申请表(个人)》。

2、柜员在系统中提交上述业务时,打印《业务回单》,交客户签字确认,银行盖章并加盖柜员名章,第一联传票留存,第二联交客户。

(三)自助银行转账签约维护

1、个人客户申请自助银行转账签约时不需要填写申请表。

2、柜员从系统进入“个人产品开户签约”交易选择“自助银行转账签约维护”产品签约类型,根据交易提示进行相关要素的输入。

客户的证件种类、证件号码可以直接带入且不能修改。

柜员根据客户的要求填写交易中其他区域后提交交易。

3、交易受理后打印《业务回单》,交客户签字确认,《业务回单》银行盖章并加盖柜员名章,回单第一联作传票保管,第二联交客户。

第十四条 开放式基金及券商集合计划

(一)开客户资料

1、个人投资者申请建立客户资料需提供以下资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复印件、金穗借记卡;

(2)填写《个人客户风险承受能力评估问卷》、阅读并签署《客户须知》。

2、柜员审核无误后,进入个人产品开户签约交易选择“签约”下的“开客户资料”,根据交易提示刷卡读入卡号,提请投资者输入密码。

投资者证件种类、证件号码、投资者名称、地址、邮编、电话、生日可直接带入。

其中证件种类、证件号码、投资者名称三项不可修改。

地址、邮编、电话有多条信息时,以下拉列表形式供柜员选择,选择“地址”可自动填入相应的“邮编”。

地址、邮编、电话项也可以根据客户要求进行修改。

柜员选择客户风险承受能力和对账单寄送方式,提交系统处理。

3、交易受理后打印《业务回单》,交客户签字确认,《业务回单》银行盖章,《业务回单》和《客户须知》第一联、《个人客户风险承受能力评估问卷》、身份证复印件随传票保管,《业务回单》、《客户须知》第二联同金穗借记卡、身份证原件交客户。

(二)修改客户资料

重要客户资料指客户姓名、证件类型、证件号。

客户修改重要资料需本人办理,且不得同时修改户名和证件类型或证件号码,但可以修改户名同时修改升位的证件号码(身份证号码15位升至18位)。

1、客户修改资料需提供以下资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金穗借记卡。

(2)填写《客户资料登记/变更表》。

2、柜员审核资料无误后,从原菜单或直接输交易码进入,刷卡读入卡号,进入客户资料修改界面,提请投资者输入密码,按照《客户资料登记/变更表》中填写内容修改客户资料信息,柜员审核无误,提交系统处理。

3、交易受理后打印《业务回单》,交客户签字确认,《业务回单》银行盖章,第一联做记账凭证,《客户资料登记/变更表》做附件随传票装订,《业务回单》第二联同金穗借记卡、身份证件交客户。

(三)销客户资料

1、客户销资料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金穗借记卡。

2、柜员从原菜单或直接输交易码进入,刷卡读入卡号,提请投资者输入密码,录入投资者名称、证件类型、证件号码,柜员审核无误,提交系统处理。

3、交易受理后打印《业务回单》,交客户签字确认,银行盖章,《业务回单》第一联做记账凭证随传票装订,第二联同金穗借记卡、身份证件交客户。

第十五条 储蓄国债

(一)开户

1、客户申请开储蓄国债需提供以下资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金穗借记卡或存折;

(2)阅读并签署《中国农业银行储蓄国债(电子式)托管服务章程》。

2、柜员审核无误后,进入个人产品开户签约交易选择“签约”下的“储蓄国债开户”,根据交易提示刷卡或手工填写卡号,提请投资者输入密码。

投资者证件类型、证件号码直接带入,不可修改。

柜员审核无误,提交系统处理。

3、交易受理后打印《业务回单》,交客户签字确认,《业务回单》银行盖章,第一联银行做传票留存,《中国农业银行储蓄国债(电子式)托管服务章程》第一联作为传票附件,《业务回单》和《中国农业银行储蓄国债(电子式)托管服务章程》第二联同金穗借记卡或存折、身份证件交客户。

(二)更新债券账户资料

1、更新债券账户资料需提供以下资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金穗借记卡或存折。

(2)填写《客户资料登记/变更表》。

2、柜员从原菜单或直接输入交易码进入,根据交易提示刷卡或手工填写卡号,提请投资者输入密码,按照《客户资料登记/变更表》中填写内容修改客户证件类型、证件号码,柜员审核无误,提交系统处理。

3、交易受理后打印《业务回单》,交客户签字确认,《业务回单》银行盖章,第一联银行做传票留存,《客户资料登记/变更表》做《业务回单》附件,《业务回单》第二联同金穗借记卡或存折、身份证件交客户。

(三)销户

1、客户将身份证件和金穗借记卡或存折交银行柜员。

2、柜员从原菜单或直接输入交易码进入,根据交易提示刷卡或手工填写卡号,提请投资者输入密码,提交系统处理。

3、交易成功后打印《业务回单》,交客户签字确认,银行盖章,第一联银行做传票留存,第二联同金穗借记卡或存折、身份证件交客户。

第十六条 记账式国债

(一)开户

1、个人投资者申请开立记账式国债需提供以下资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金穗借记卡;

(2)阅读并签署《柜台记账式国债交易协议书》。

2、柜员审核客户身份证件是否真实有效,进入个人产品开户签约交易选择“签约”下的“记账式国债开户”,根据交易提示刷卡读入卡号,提请客户输入密码。

投资者名称、证件种类、证件号码、地址、邮编、电话可直接带入。

其中证件种类、证件号码、投资者名称三项不可修改。

地址、邮编、电话有多条信息时,以下拉列表形式供柜员选择,选择“地址”可自动填入相应的“邮编”。

地址、邮编、电话项也可以根据客户要求进行修改。

柜员审核无误,提交系统处理。

3、交易成功后打印《业务回单》,交客户签字确认,协议和《业务回单》银行盖章,《业务回单》和协议书第一联身份证复印件银行专夹保管,《业务回单》和协议第二联同金穗借记卡、身份证件交客户。

(二)客户资料修改

1、客户申请一般资料变更时需提交以下资料:

(1)身份证件原件、金穗借记卡;

(2)填写《客户资料登记/变更表》。

2、柜员审核客户填写资料无误后,从原菜单或直接输入交易码进入,根据交易提示刷卡读入卡号,提请投资者输入密码,按照《客户资料登记/变更表》中内容对客户资料进行修改。

柜员审核无误,提交系统处理。

3、交易成功后打印《业务回单》,交客户签字确认,银行盖章,《业务回单》第一联、《客户资料登记/变更表》银行专夹保管,《业务回单》第二联同金穗借记卡、身份证件交客户。

(三)客户证件修改

1、客户申请修改证件类型和证件号等重要资料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金穗借记卡;

(2)公安部门出具的法律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3)填写《客户资料登记/变更表》。

2、柜员对客户提交的申请表及各类资料进行审核,并对借记卡客户资料与债券账户资料的一致性进行审核无误后,从原菜单或直接交易码进入,根据交易提示刷卡读入卡号,提请投资者输入密码,输入新的客户证件类型和证件号码,二级操作员进行复核确认,无误后提交系统处理。

3、交易成功后打印《业务回单》,交客户签字确认,银行盖章,《业务回单》第一联、《客户资料登记/变更表》和身份证复印件及其他资料专夹保管,《业务回单》第二联同金穗借记卡、身份证件交客户。

(四)销户

1、客户需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金穗借记卡。

2、柜员从原菜单或直接输入交易码进入,刷卡读入金穗借记卡号,提请投资者输入密码,录入投资者证件种类和证件号,提交系统处理。

3、交易成功后打印《业务回单》,交客户签字确认,银行盖章,《业务回单》第一联和身份证复印件银行专夹保管,第二联同金穗借记卡、身份证件交客户。

第十七条 双利丰借记卡签约

(一)个人投资者申请双利丰借记卡签约需提供以下资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金穗借记卡;

2、阅读并签订《中国农业银行“双利丰”个人通知存款协议》。

(二)柜员审核无误后,从原菜单或直接输入易码进入,根据交易提示刷卡或手工填写卡号,提请投资者输入密码。

录入相关信息,提交系统处理。

(三)交易成功后打印《业务回单》,交客户签字确认,协议和《业务回单》银行盖章,《业务回单》第一联银行做传票留存,协议第一联银行专夹保管,协议、《业务回单》第二联同金穗借记卡、身份证件交客户。

第十八条 外汇宝

(一)签约

1、客户到我行指定外汇宝业务网点办理签约,需提交以下资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同名金穗借记卡;

(2)阅读并签定《中国农业银行外汇宝交易协议书》(一式两份)。

2、柜员审核柜员审核无误后,进入开户签约交易,选择外汇宝签约选项。

证件种类、证件名称、证件号码可直接带入且不能修改,柜员根据客户提供的资料完善签约信息后提交系统处理。

3、收到系统成功信息,打印《业务回单》(一式两联),交客户核对签名后,银行盖章。

第一联随《中国农业银行外汇宝交易协议书》专夹保管;第二联及身份证件、借记卡等相关资料交还客户。

《中国农业银行外汇宝交易协议书》加盖业务公章和经办人员名章。

一份银行专夹保管;另一份交还客户。

(二)解约

客户在解约之前,应将其客户号下所有未成交的委托交易进行撤单。

否则,我行不予办理解约。

1、客户进行外汇宝解约,应持借记卡(理财卡)和开卡时使用的有效证件到我行指定外汇宝业务网点办理。

2、柜员审核无误后,将销户信息提交外汇宝解约交易处理。

3、收到系统成功信息,打印《业务回单》(一式两联),交客户核对签名后,银行盖章。

第一联银行专夹保管;第二联及借记卡等相关资料交还客户。

4、解约后,同一客户号下所有借记卡(理财卡)均不可办理外汇宝业务。

第十九条 汇利丰(外币自主理财产品)申购

(一)客户到我行网点办理非集中版理财系统发售的“汇利丰”产品申购,需提供以下资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同名金穗借记卡;

2、填写客户风险评估问卷;

3、阅读并签订《中国农业银行理财产品协议》(一式两份)及对应的《理财产品说明书》(或《理财计划书》)(一式两份)。

(二)柜员对以上资料审核无误后,进入开户签约交易,选择汇利丰申购选项。

首先进入产品查询交易,通过此交易可以查询产品信息,并打印回单中产品信息部分并交客户确认,客户确认所申购的产品无误后,继续进入申购交易。

(三)进入申购交易后,证件种类、证件号码可直接带入且不能修改,柜员根据客户提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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