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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仲舒和王充的思想

董仲舒和王充的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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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王道三纲与阳尊阴卑

董仲舒认为“天”的意志是通过“阴阳五行”来表现的。

其准则是“阳贵而阴贱”、“亲阳而疏阴”,他用这套理论来说明人们社会地位的不平等,如君、父、夫属阳,臣、子、妻属阴,是配合君、父、夫的存在而存在的,要绝对服从,他继承了孔子、苟子的正名思想,又吸收了韩非的思想,概括并发展为“三纲五常”:

“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为“三纲”,“仁、义、礼、智、信”为“五常”。

所谓“纲”,即纲领、主宰。

五常是三纲的调整和补充,“常”有不变的意思,五常是儒家所讲的五种不变的德性。

他还进一步说:

“王道之三纲,可求于天”,认为“三纲”来源于“天”,其目的是从理论上确证专制君主的绝对权威和君臣父子的严格的统治秩序,这就把政权、族权、神权、夫权结合起来了,被毛泽东称为“代表了全部封建宗法的思想和制度,是束缚中国人民特别是农民的四条极大的绳索。

(三)任德教与奉天法古

董仲舒还利用天道“阳尊阴卑”的思想,为儒家的“德治”找到了“天意”的根据。

他认为,任德教也是“天意”.因为“天道之大者在阴阳。

阳为德,阴为刑,刑主杀而德主生,是故阳常居大夏,而以生育养长为事;阴常居大冬,而积于空虚不用之处,以此见天之任德不任刑也。

”他认为“德教”可以收到“严刑峻法”收不到的效果。

但是他也不反对“刑”,不过他是把刑作为“德教”的辅助手段的。

他说:

“教,政之本也;狱,政之末也。

其事异域,其用一也。

他认为封建统治秩序是万世不变的、绝对的。

他说:

“道之大原出于天,天不变,道亦不变”,“古之天下,亦今之天下;今之天下,亦古之天下。

”道出于天,又万古不变。

从这个思想出发,他提出了“奉天法古”的主张,“奉天”是为了“奉道”;“法古”是为了“法道”。

“奉天”强调的是封建专制主义的神圣性,而“法古”强调的是封建专制主义的永恒性。

法古也是“天意”。

这是董仲舒总结了秦亡的教训,把先秦儒家一贯强调的“仁政”、“德治”提升和放大到宇宙论的高度。

总之,董仲舒的新儒学大大不同于先秦的儒学,使儒学进入到一个新阶段。

他不但总结、吸收、包容了道、墨、法、阴阳五行各家,而且日渐渗透到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

他把先秦儒家的思想与阴阳五行家的学说具体地配置安排起来,从而使儒家的伦理政治纲领有一个系统论的宇宙图式作为基石,适应了时代的要求,成为新社会和新王朝制定统治秩序的先进理论,这是董仲舒思想中顺应历史发展要求的积极的一面。

然而董仲舒的思想中具有神秘化特色,成为神学目的论,他力图用神学思想来消融各种自然科学知识.违反了人们对自然的科学认识,而他强调的“三纲五常”,随着封建社会的日益发展,其保守、消极作用也越来越明显。

二、关于文教政策的思想

汉初所实行的无为政治虽然给人民提供了休养生息的机会,却产生了种种社会矛盾,对于统治者来说,奉行什么样的政策,必须有所抉择。

汉武帝于是广征天下人才,以“何行而可以章先帝之洪业休德,上参尧舜,下配三王”为题策问贤良,董仲舒为了适应政治需要,以儒家学说为理论基础,广采《诗》、《书》、《易》、《春秋》之义,引用孔子的言论和事迹达19处之多,其宗旨在于“更化”。

董仲舒呼吁统治者改弦更张,实现指导思想和政策的根本转变,以儒家的“德教”作为治国之道。

他在对策中反复强调要“任德教”,教化必由贤才来实施。

董仲舒没有停留在笼统赞颂古圣王尚贤明德上,而是为汉王朝设计了三大文教政策的具体方案。

第一,兴设学校“养士”,改革选士制度。

为了培养和选拔精通儒经并能“尊王明伦”的治术人才,董仲舒向汉武帝建议开创太学培养贤士和进行教化工作,他说:

“夫不素养士而欲求贤,譬犹不缘玉而求文采也。

故养士之大者,莫大乎太学。

太学者,贤士之所关也,教化之本原也。

……臣愿陛下兴太学,置明师,以养天下之士,数考问以尽其材,则英俊宜可得矣。

”然而设学养士的人数有限,且培养周期较长,因此董仲舒又提出选士的办法,即建议各级官员重视发现、推荐和选拔社会上既有的人才。

“臣愚以为使诸列侯、郡守、二千石,各择其吏民之贤者,……所贡贤者有赏,所贡不肖者有罚,夫如是,诸侯、吏、二千石皆尽心于求贤,天下之士可得而官使也。

遍得天下之贤人,则三王之盛易为,而尧舜之名可及也。

毋以日月为功,实试贤能为上,量材而授官,录德而定位,则廉耻殊路,贤不肖异处矣。

”他的意见是让诸侯、郡守、二千石各自选择他们的官吏和人民中的贤人,所选拔的人如属贤才就有赏,所选的人不肖的就有罚。

这样,诸侯、吏、二千石就尽心求找贤才了,天下有才能的士人就可以给予官职加以任用了。

董仲舒把培养人才与选拔人才结合起来统一考虑,认为这样才可遍得天下的贤才,而且注意到在实践中考察人才的贤德与才能,然后“量材而受官,录德而定位”.不“以日月为功”,这是有远见的认识。

第二,兴教化,正万民。

董仲舒继承儒家传统,非常重视国家教民的事业,他认为王者的主要任务是实行德治和教化:

“凡以教化不立而万民不正也。

夫万民之从利也,如水之走下,不以教化堤防之,不能止也。

是故教化立而奸邪皆止者,其堤防完也;教化废而奸邪并出,刑罚不能胜者,其堤防坏也。

古之王者明于此,是故南面而治天下,莫不以教化为大务;立大学以教于国,设庠序以化于邑,渐民以仁,摩民以义.节民以礼,故其刑罚甚轻而禁不犯者,教化行而习俗美也。

”他将国家治乱归之于礼乐教化的实施与否。

认为王者最重要的事情就是实行教化,以达到“变民风”、“化民俗”的目的。

他还说:

“今之郡守县令,民之师帅.所使承流而宣化也,故师帅不贤,则主德不宣,恩泽不流。

”可见董仲舒十分重视教化工作,把教化民众当作各级行政官员的重要职责。

第三,“独尊儒术,罢黜百家”,以统制思想。

董仲舒根据当时的政治需要,把“不达时宜,好是古非今”的先秦儒学加以改造,并利用《春秋》经文简单隐晦、便于穿凿的特点,对其中的“大一统”思想加以发挥,他提出的“独尊儒术”的主张,改变了汉初黄老“无为”之计而行“有为”之术,适合了加强封建中央集权和巩固封建制度一统天下的趋势,因此被汉武帝所采纳.作为汉王朝统一的政治指导思想和文教政策的主旨。

这一文教政策规定了教育的目的是在培养通经致用的儒学治术人才,用“三纲五常”维系人心,以确保汉王朝的长久安宁。

总之,董仲舒关于文教政策的思想是他最重要的教育思想,它不仅对汉代的文教政策,而且对整个封建社会各个朝代的文教政策,都产生了重大的作用和影响。

 

关于教育作用的思想

董仲舒继承了先秦儒家通过人的本性来说明教育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的思想。

在人性论问题上,他调和孟苟的“性善”论和“性恶”论,认为人性是“天”创造人类时所赋予的一种先验的素质.这种素质具有善的可能性,也具有恶的可能性。

他说:

“性者,天质之朴也。

”人的这种质,包括性和情。

由性而有仁,由情而有贪。

性相当于天的阳,情相当于天的阴。

故“身之名取诸天,天两有阴阳之施,身亦两有贪仁之性。

”这就是说,天有阴阳,故人性中亦有善与恶的要素。

他不同意孟子的性善说,他说:

“善如米,性如禾。

禾虽出米,而禾未可谓米也。

性虽出善,而性未可谓善也。

米与善,人之继天而成于外也。

非在天所为之内也。

天所为,有所至于止。

止之内谓之天,止之外谓之王教。

王教在性外,而性不得不遂。

在这里,董仲舒运用了“可能”与“现实”这一对范畴。

“现实”必须以“可能”为前提,然而,“可能”并不就是“现实”,也不一定能成为“现实”。

要使性成善,由“可能”变为“现实”,须通过人为的教育活动,才能使之进而为善。

故日:

“今万民之性,待外教然后能善;善当与教,不当与性”。

既然人们的性有待于外加的教育才能为善,则善当属于教育的范畴,而不当属于性的范畴。

他认为教育不但可以防止恶性,培养善性,而且还可以把人培养成任何类型的人。

董仲舒认为教化“为善”的工作应由帝王来进行,这是上天给予帝王的责任。

董仲舒还提出了“性三品”说,他把人性分为三品,即圣人之性、中民之性、斗筲之性。

圣人之性为上品。

是天生的“过善”之性,是其他人先天不可能、后天又不可及的,指的是统治阶级最上层的比较少数的一些人,如帝王、周公、孔子一类人物,斗筲之性为下品,他认为下品无善质,近于禽兽,教化是无用的,只能采用刑法对付他们。

“中民之性”代表万民之性,有善质而未能善,待渐于教训而后能为善,即待圣王教化后方能成“善”,但却不可能成为圣人,他们是主要的教育对象。

“性三品”说,进一步论证了教育的必要性和可能性,同时,也为皇权的神圣化、专制统治绝对化以及社会各等级的构成寻找理论根据。

韩愈及宋明理学家均继承、发展了这一学说。

四、关于道德教育的思想

(一)道德根源

董仲舒把封建道德和封建秩序都说成是人性生来就固有的,是上天赋予的。

“人受命于天,有善善恶恶之性”,“天之生人也,使人生义与利,利以养其体,义以养其心”。

他把道德的来源推到抽象的人性上,再从人性归到天命上,这样就使封建道德神圣化,成为超阶级的普遍的东西。

(二)道德教育内容

董仲舒认为封建道德——“三纲五常”及其相应的忠、孝、仁、义等都出于“天意”,是道德教育的基本内容。

“仁、义、礼、智、信”为五常,是调整和补充“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的道德规范。

与先秦儒家一样,董仲舒特别强调“仁”与“义”,并把它们作为道德的善恶标准,他认为道德教育的总原则是“正其谊(义)不谋其利,明其道不计其功”,实质上是要求臣民重义轻利,不要追求物质利益、计较个人得失,以牺牲个人利益来服从统治者的利益。

剖析董仲舒这一思想之意思,凡处事应以正义、明道为行为动机及准则,而不应考虑功利得失。

他在考察历史人物时,往往只注意其志向,认为只要志向正确,即使结果不理想,甚至走向反面,也不应受到谴责,相反,如果动机恶劣,即使意外地出现好的结果,也应受到谴责。

(三)道德教育的原则和方法

第一,“以仁安人,以义止我”。

这是教导人们修己待人的态度,要求养成严于责己和宽以待人的德行。

他说:

“《春秋》之所治,人与我也。

所以治人与我者,仁与义也。

以仁安人,以义正我。

故仁之为言人也,义之为言我也。

”仁侧重于人际关系,提倡宽和,义侧重于个人的行为规范,提倡行为要正直。

具体来说,“仁之法在爱人不在爱我,义之法在正我不在正人。

我不自正,虽能正人,弗予为义;人小被其爱,虽厚自爱,不予为仁。

”人人要攻自己的恶,不要攻别人的恶,要自责不要责人。

第二,强勉行道。

要求人们道德修养不只停于认识上,应表现于行为上,他说:

“强勉行道,则德日起而大有功。

”奋起努力进行道德修养,德行就一天比一天好,而且越发成功。

其方法有“从少成多,积小致巨”、“集善累德”等。

第三,明于性情。

他认为在道德教育中,必须重视道德情感的培养,“引其天性之所好,而压其情之所憎者”。

即要诱发其天性中美好的东西,抑制其所憎恶的东西。

第四,必仁且知。

他认为德育、智育应结合起来,“仁而不知,则爱而不别也;知而不仁,则知而不为也。

故仁者所以爱人类也,智者所以除其害也。

”他提出了仁者不智与智者不仁的片面性,从而提出既要强调德育又必须德智相辅的方法。

五、关于知识和教学的思想

(一)知识来源与教学内容

董仲舒重视教学,但他的教学思想也主要围绕德育来论述,他说:

“君子不学,不成其德”,也即教学的主要任务在于培养德行。

他认为,人的知识是经过“内视反听”的内省过程得来的,“内视反听,故独明圣者知其本心”。

只有圣王才有可能“发天意”,“承天意”,因此人们学习的内容就应该是他们所制作的诗、书、礼、乐等经籍,从“独尊儒术”的思想出发,他所提出的教学内容也完全儒学化了,他认为:

“《诗》、《书》序其志,《礼》、《乐》纯其美,《易》、《春秋》明其知。

”至于鸟兽草木等自然知识是不应该学习的。

他说:

“鸟兽之类者,非圣人所欲说也,圣人所欲说,在于说仁义而理之。

”这与孔子要求人们“多识鸟兽草木之名”的态度不同。

(二)教学原则方法

第一,论教师的圣化。

董仲舒认为:

“善为师者.既美其道.有慎其行;齐时早晚,任多少.适疾徐;造而勿趋,稽而勿苦;省其所为,而成其所湛,故力不劳而身大成.此之谓圣化。

”他要求教师尊重育才之道,对学生进行教育要适时、适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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