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验收规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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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验收规程
江苏省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
在线监测设备验收规程
为确保江苏省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的有效性,规范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在线监测设备的验收程序,健全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在线监测设备的验收档案,制订本规程。
一、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在线监测设备建设要求
污染源在线监测设备的建设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一)污染源在线监测设备应当选用经环境保护部环境监测仪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适用性检测合格的产品,并出具适用性检测合格报告。
(二)数据采集和传输符合《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监测)系统数据传输标准》(HJ/T212-2005)、《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监测)系统数据采集传输仪技术要求》(HJ/T477—2009)等技术规范的要求。
(三)污染源在线监测设备的建设严格执行《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安装技术规范(试行)》(HJ/T353—2007)、《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试行)》(HJ/T75—2007)和《国控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能力建设项目污染源自动监控现场端建设规范(暂行)》(环发〔2008〕25号)等技术规范的要求。
(四)污染源在线监测设备与省、市环保局的污染源自动监控平台稳定联网,并按规范要求上传监测数据.
二、验收依据
(一)《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监测办法》(国发〔2007〕36号文)
(二)《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环保总局令第28号)、《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行管理办法》(环发〔2008〕6号)
(三)《江苏省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暂行办法》
(四)《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安装技术规范(试行)》(HJ/T353—2007),《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验收技术规范(试行)》(HJ/T354-2007),《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运行与考核技术规范(试行)》(HJ/T355-2007),《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数据有效性判别技术规范(试行)》(HJ/T356-2007)
(五)《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试行)》(HJ/T75-2007),《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试行)》(HJ/T76-2007)
(六)《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监测)系统数据传输标准》(HJ/T212—2005)、《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监测)系统数据采集传输仪技术要求》(HJ/T477-2009)、《环境污染源自动监控信息传输、交换技术规范(试行)》(HJ/T352—2007)
(七)《国控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能力建设项目污染源自动监控现场端建设规范(暂行)》(环发〔2008〕25号)
三、验收程序
(一)污染源在线监测设备安装、调试、试运行一个月后,重点监控企业可向责任环保部门提出书面验收申请,并提交有关材料。
(二)责任环保部门收到书面验收申请后,对企业提供的有关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由责任环保部门所属环境监测机构进行比对监测,出具比对监测报告;不符合条件的向企业提出限期整改意见,整改完成后再申请验收.
(三)责任环保部门组织环境监察、总量控制、环境监测、污染源监控等机构,组成污染源在线监测设备验收组,召开现场验收会,通过查阅资料、现场核查形成验收意见.环境监察机构负责排污口规范性检查,企业管理制度建立情况的检查,企业基础信息的采集。
环境监测机构负责比对监测,设备适用性检查,与设备操作维护、监测数据质量控制相关制度建立情况的检查。
污染源监控机构负责在线监测设备数据传输协议的检查,数据联网情况检查,企业自动监测数据记录统计制度建立情况的检查。
(四)具备验收合格条件的污染源在线监测设备,由责任环保部门审批出具验收合格结论,通过验收。
其所有验收资料由参与验收的责任环保部门统一备案,并予企业复印件一份备查。
(五)验收不合格的,由责任环保部门向企业下达限期整改通知,整改完成后重新组织验收。
(六)已通过验收的污染源在线监测设备,其重要参数不得随意改变,如因特殊原因需要修改的,因向责任环保部门报批,责任环保部门同意后应将有关信息在验收档案中备档.
(七)已通过污染源在线监测设备验收的重点监控企业,因强制报废、设备故障等需要整体更换污染源在线监测设备的,应按本规程要求申请责任环保部门重新组织验收。
已通过污染源在线监测设备验收的废水重点监控企业、污水处理厂、重金属重点监控企业等在更换单项监测因子在线监测设备后,应申请责任环保部门组织单项监测因子在线监测设备的验收,并将有关验收材料纳入原验收档案中(验收材料包括更换设备的基本信息、重要参数设定、比对监测报告等)。
三、验收内容
(一)比对监测
1、监测孔及手工监测操作平台规范化情况
2、废水污染物浓度及流量比对
3、废气污染物浓度、氧量、流量和烟温比对
(二)现场核查
1、现场建设规范化情况
(1)排污口规范化情况
(2)监测站房建设情况
(3)在线监测设备的选型、安装、调试检测情况
2、在线监测设备运行情况
(1)设备参数设置
(2)设备采样方法与频次的规范性
(3)设备数据传输协议的符合性
(4)自动监测数据联网传输情况
(5)调试、试运行报告
3、制度建立情况
(1)设备操作、使用和维护保养制度
(2)运行、巡检制度
(3)定期校准、校验制度
(4)标准物质和易耗品的定期更换、以及废药剂的收集处置制度
(5)设备故障状况及处理制度
(6)自动监测数据分析记录与统计制度
四、验收判定结果
(一)在线监测设备的选型不合格的,判定为验收不合格。
(二)比对监测结果不满足相关技术规范的,判定为验收不合格。
(三)监测孔及手工监测操作平台,排污口建设,监测站房建设,在线监测设备的安装、调试检测,自动监测数据传输协议,设备参数设置、采样方法与频次,自动监测数据联网传输,以及制度建立不规范的,责成重点监控企业限期整改,经责任环保部门确认后判定为验收合格。
附件1:
江苏省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在线监测设备验收归档清单
附件2:
江苏省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在线监测设备验收表
附件1
江苏省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
在线监测设备验收归档清单
一、重点监控企业需提交的污染源在线监测设备验收申请材料
1、治污设施在企业内部的平面分布图(标明治污设施在企业内部的位置、排放口的位置、外排到企业外部的位置、排放去向等基础信息);
2、污染源在线监测设备安装现场图(标明采样点位置、采样管路分布情况并标明尺寸、站房位置及长宽尺寸、在线监测设备安装位置等基础信息);
3、已安装的污染源在线监测设备基本信息(含设备类型、生产厂商、重要参数设定等)及环境监测仪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适用性检测证书;
4、污染源在线监测设备调试、试运行报告;
5、污染源在线监测设备验收申请报告。
二、江苏省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在线监测设备验收表(见附件2)
附件2
江苏省重点监控企业
污染源在线监测设备验收表
企业名称:
验收单位:
环保部门
填写
验收日期
编号
江苏省××环保部门制
填写说明
该表分“现场验收表”、“比对监测结果表”、“验收组成员名单”、“责任环保部门验收结论”四部分组成。
1、“现场验收表”由责任环保部门的现场验收人员填写,并由企业人员认可签字,其中“表一(基础信息)"每个企业填写一份,“表二(废气)”、“表三(废水)"每套在线监测设备填写一份。
2、“比对监测结果表"由责任环保部门的环保监测机构填写。
3、“责任环保部门验收结论”由责任环保部门填写。
4、填写时使用蓝黑钢笔或签字笔,字迹清晰、不得涂改,或者采用计算机输入(签字内容除外)。
表一:
江苏省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在线监测设备
现场验收表(基础信息)
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
组织机构代码
所属城市
企业工商注册号
地址
法人代表
邮编
环保负责人
联系方式
手机:
电话:
邮箱:
管理负责人
联系方式
手机:
电话:
邮箱:
制度执行
情况
设备操作、使用维护保养记录
有□无□
完善□不完善□
岗位责任制
有□无□
完善□不完善□
设备故障预防与处置制度
有□无□
完善□不完善□
运行、巡检记录
有□无□
完善□不完善□
定期校准校验记录
有□无□
完善□不完善□
标准物质易耗品定期更换记录
有□无□
完善□不完善□
设备故障状况及处理记录
有□无□
完善□不完善□
核查人员(签字):
日期:
企业人员(签字):
日期:
表二:
江苏省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在线监测设备
现场验收表(废气)
污染治理设施信息
锅炉台数及总吨位
台蒸吨
机组装机容量
万KW
全年发电量
千瓦时
全年耗煤量
吨
脱硫设计单位
脱硫工艺
设计脱硫效率(%)
设计处理风量
(万m3/h)
设计煤质含硫率(%)
实际平均煤质含硫率(%)
除尘工艺
设计除尘效率(%)
脱硝工艺
设计脱销效率(%)
排污口信息
排污口名称
排污口序号
排污口位置
东经:
度分秒;北纬:
度分秒
排污口是否规范
排污口标志牌安装
是□否□
设施运行及日常现场监督检查记录
是□否□
在线监测设备基本情况
生产厂家
探头位置
设备型号及编码
投用时间
设备安装是否规范
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或生产许可证有效期
环境监测仪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适用性检测证书有效期
在线自动监测仪通过环境保护部环境监测仪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适用性检测合格,并在有效期内
是□否□
运营类别
自运营□第三方运营□环保部门运营□
废气排放口已安装流速仪
是□否□
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CEMS)设置符合规范要求的操作平台
是□否□
CEMS取样点位处应具有符合规范要求的标准分析方法取样孔
是□否□
SO2自动监测系统取样方式
A释稀抽取式□
B直接抽取式□
C直接测量式□
D其他:
SO2自动监测系统的二氧化硫分析原理
A紫外荧光□
B非分散红外□
C非分散紫外□
D紫外差分吸收(DOAS)□
E定电位电解测量技术□
F其他:
在线监测设备联网情况
数据采集器序号
终端服务地址码
数据上报间隔
现场各项数据与监控中心接收数据单位及数值是否一致
执行标准
污染物名称
标准值
标准名称及标准号
仪器参数设置情况
二级门禁管理系统
有□无□
氧量
有□无□
校准系数
有□无□
速度场系数
有□无□
仪器参数
设备设置值
现场核查值
排污口尺寸(平方米)
过剩空气系数
校准系数
速度场系数
数据采集传输仪运行情况
废气排放口是否安装独立数据采集传输设备
是□否□
数据采集传输仪性能符合规范要求
是□否□
数据采集传输仪安装符合规范要求
是□否□
数据采集传输仪与监控中心通讯畅通
是□否□
数据采集传输仪通讯方式符合《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监测)系统数据采集传输仪技术要求》(HJ/T477—2009)标准要求
是□否□
数据采集传输仪上报IP地址与应用系统对应
是□否□
数据采集传输仪代码与监控中心应用系统对应
是□否□
数据统计情况
异常、缺失数据标记和处理
有无标记
有□无□
有无处理
有□无□
数据报表
污染物排放浓度
有□无□
流量
有□无□
污染物排放总量
有□无□
日报
有□无□
月报
有□无□
季报
有□无□
表三:
江苏省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在线监测设备
现场验收表(废水)
污染治理设施信息
设计单位
处理工艺
设计处理水量(m3/d)
实际平均处理水量(m3/d)
设计进水COD值(mg/L)
实际平均进水COD值(mg/L)
设计出水COD浓度(mg/L)
实际平均出水COD浓度(mg/L)
设计进水氨氮值(mg/L)
实际平均进水氨氮浓度(mg/L)
设计出水氨氮浓度(mg/L)
实际平均出水氨氮浓度(mg/L)
设计耗电量(千瓦时/日)
纳污水体功能区类别
污泥处置工艺
污泥排放去向
排污口
信息
排污口名称
排污口序号
排污口位置
东经:
度分秒;北纬:
度分秒
排污口是否规范
排污口标志牌安装
是□否□
设施运行及日常现场监督检查记录
是□否□
污水排放去向
COD在线监测设备
基本情况
COD在线监测设备原理
重铬酸钾法□TOC法□UV法□
生产厂家
探头位置
设备型号及编码
投用时间
设备安装是否规范
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或生产许可证有效期
环境监测仪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适用性检测证书有效期
COD在线监测设备通过环境保护部环境监测仪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适用性检测合格,并在有效期内
是□否□
污水采样系统安装符合规范要求
是□否□
对于重铬酸钾氧化原理的COD在线自动监测仪器所产生的废液应以专用容器予以回收
是□否□
运营类别
自运营□第三方运营□环保部门运营□
氨氮在线监测设备
基本情况
氨氮在线监测设备原理
电极法□光度法□
生产厂家
探头位置
设备型号及编码
投用时间
设备安装是否规范
是□否□
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或生产许可证有效期
环境监测仪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适用性检测证书有效期
氨氮自动监测仪通过环境保护部环境监测仪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适用性检测合格,并在有效期内
是□否□
污水采样系统安装符合规范要求
是□否□
运营类别
自运营□第三方运营□环保部门运营□
其他在线监测设备情况
总磷水质自动分析仪
有□无□
pH值水质自动分析仪
有□无□
温度计
有□无□
污水流量计类型
超声波明渠流量计□
超声波管道流量计□
电磁管道流量计□
其他类型:
在线监测设备联网情况
数据采集器序号
终端服务地址码
数据上报间隔
现场各项数据与监控中心接收数据单位及数值是否一致
执行标准
污染物名称
标准值
标准名称及标准号
数据采集传输仪运行情况
数据采集传输仪性能符合规范要求
是□否□
数据采集传输仪安装符合规范要求
是□否□
数据采集传输仪与监控中心通讯畅通
是□否□
数据采集传输仪通讯方式符合《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监测)系统数据传输标准》(HJ/T212-2005)标准要求
是□否□
数据采集传输仪上报IP地址与应用系统对应
是□否□
数据采集传输仪代码与监控中心应用系统对应
是□否□
废水排放口是否安装独立数据采集传输设备
是□否□
数据统计情况
异常、缺失数据标记和处理
有无标记
有□无□
有无处理
有□无□
数据报表
污染物排放浓度
有□无□
流量
有□无□
污染物排放总量
有□无□
日报
有□无□
月报
有□无□
季报
有□无□
表四:
江苏省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在线监测设备
比对监测结果表
企业名称
比对监测单位
监测日期
排放口名称
在线监测设备名称
制造单位
型号及编号
监测项目
分析方法
比对方法
自动监测方法
项目
比对监测数据
自动监测数据
标准限值
比对结果
达标情况
比对监测
结论
比对监测单位:
(签章)
年月日
表五:
验收组成员名单
姓名
单位
职务、职称
签名
组长
表六:
责任环保部门在线监测设备验收结论
×环在验[]号
(公章)
经办人(签字):
审批人(签字):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