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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示一

启示一

    城市管理需要建立和完善法规体系。

只有做到有章可循,有法可依,才能实现城市管理规范化的目的。

  慈利县的城管工作,在依法行政方面,是经过了痛苦而漫长的阵痛过程的。

2006年以前,城管部门只是依照国家出台的相关法规,对城市管理的主体、领域给予进一步明确,在实际工作中尽量做到主体合法、实体合法、程序合法;经过了一年多时间的摸索和探讨,《慈利县县城综合管理暂行办法》出台,明确了城区综合管理的相关单位及其职责,通过2006年的全面实施,市容市貌有了很大改观,同时也建立了比较稳定的长效机制;之后,县城市领导小组结合工作实际,先后修改完善了《慈利县县城综合管理办法》,将与城市管理相关的部门列为责任单位、一级考核单位和二级考核单位,并制定了考核办法,使城市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有法可依。

在此基础上,将城市管理工作重心下移,逐步把管理重心下放到各社区居委会和城区公安派出所,围绕“车子、渣子、摊子、鞭子、狗子”等管理重点,形成纵横交织的管理网络,让城市的每一寸土地都有责任人,变责任不明到责任明确,变被动为主动,变突击管为长效管。

   启示二

   城市管理需要党委、政府当好坚强后盾。

有了领导重视,部门配合,才能形成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

   对于城市综合管理工作,本届县委、县政府一直高度重视,并且当好坚强后盾。

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每年至少一次研究城市工作;县委、县政府每年要召开一次千人以上的城市工作大会;县城市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会议,制定出台了《慈利县县城综合管理办法》;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四大家领导带头执行城市管理的各种规章和法规,无论什么时候,都做到不打招呼,不说情,不设置障碍。

县委书记刘桦对于城市管理工作中出现的热点、难点问题总是要亲自过问,敦促和协调各部门解决;县长朱用文、副县长邢川多次到一线视察城市管理工作,现场办公,及时解决城管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县政府在经费支持上也向城管工作作出倾斜,2005年专门拔出经费在城区修建了8个垃圾站和一个公厕,2006年拔出经费为县城管办更换了5台执法车、添置了2台垃圾清运车。

   由于县领导的重视,城管工作形成了各部门齐抓共管的强大阵势。

对于许多强制执行的案件,县人民法院做到件件落实到位,不走过场;对于城管工作中出现的暴力抗法事件,公安派出所总是及时赶到现场,严肃处理。

   在2005年6月开展的历时一个半个月的综合集中整治行动中,公安、建设、交警、民政、环保、交通、工商等职能部门和零阳镇人民政府团结协作,密切配合,在工作中做到有人出人,有力出力。

从各单位抽调来的170多人的执法队伍,不怕苦、不怕累,早出晚归,把全部精力投入到集中整治中去,充分发挥了职能部门的主观能动性和积极性。

这次行动共扣留违规车辆340台,捕杀犬只近百只,拆除遮阳棚332处,收缴违规广告牌382块,取缔违规摊点78个,使城区秩序和市容市貌得到明显改善。

县中医院有8个临街门面,因人行道路狭窄,使来往车辆经常停在机动车道上,堵塞和影响交通,实施县城综合管理后,县医院召开院长办公会,主动拆除了年收入80多万元的门面,并腾出了专门的停车场,既方便了前来就医的患者停放车辆,又保证了交通畅通。

   

   启示三

    加强城管队伍建设,内强素质、外树形象,是搞好城市综合管理的重要保证。

   在慈利县城,总是活跃着这样一支队伍,每天天不亮,他们来到大街小巷各重要路段值班,引导小商小贩、菜农到规定的地点交易;中午他们值班近三个钟头;晚上六点半,他们又来到在几个夜市经营点,引导夜市摊主在规定的路段经营。

不管是刮风下雨,还是酷暑严寒,不管是双休日,还是逢年过节,他们总是与小城的脉搏一起跳动,总是坚守着自己的岗位。

这   支队伍就是慈利县城区综合管理办公室的执法队伍。

城管队伍是城市管理工作的“主力军”,慈利县城管办非常重视自己的队伍建设。

他们以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为契机,深入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等学习教育活动,增强党员干部的党性观念和奉献意识;为了形成真抓实干的良好氛围,城管办领导班子成员团结协作、廉洁奉公,事事争做同志们的表率,为了提高执法人员的办案能力和业务素质,他们经常聘请对城管工作有经验的同志进行业务知识讲座。

造就了一支敢于吃苦、敢于碰硬的城管执法队伍。

   由于执法队伍思想好、业务精、纪律严、作风正,城管办在实际工作中摸索出了一些切实可行的管理措施,一是坚持常抓不懈,通过长年、月月、日日狠抓,让市民养成自觉遵守各种规章和秩序的习惯;二是城管工作无论何时何地都要管理到位,让违章违法行为无机可趁;三是集中执法,每月本单位集中执法一次,每季度组织相关部门集中执法一次;四是经常性地开展专项整治,2005年和2006年两年时间里,一共进行了18次专项治理,先后涉及到12个相关部门;五是坚持依法行政,2006年共受理20件案件,而且件件得到落实;六是对各责任单位的工作情况定期督查和每月两次通报,将每个责任单位的奖罚结果作为年终双文明考核的依据。

   这些措施的施行,极大地促进了全县的城管工作,慈利县的市容市貌和城市秩序等都有了根本好转,受到市委、市政府的多次表扬。

桃源、石门、澧县、桑植、吉首等兄弟城市曾先后来慈利县调研交流。

城管办的工作也是一年一个新台阶,一年一个新变化,2005年、2006年县城管办连续两年被县委、县政府评为城市综合管理工作先进单位。

  启示四

    “和谐城市”需要“和谐城管”,需要形成人人参与的城管意识。

   要使城市管理实现和谐,一方面要求城管人员文明执法、依法行政,另一方面要求大家遵纪守法,理解和支持城市管理。

慈利县城管办要求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做到以人为本,坚决杜绝粗暴执法,提倡依法行政与人性化管理相结合,尝试着在一些大街小巷划出专门的经营场地允许商贩们进行经营,使城管工作的满意度不断上升。

面的司机廖金玲,原在城区从事非法载客营运,她丈夫因病早世,家庭拮据,又有两个女儿读书。

2005年6月全县开展城区综合整治,她的面的车虽然被收缴报废,但城管办考虑到她家的实际困难,特意联系出租汽车公司帮他找了一份副班司机工作,让她有了稳定的工作,然后又协调教育局减免了她两个女儿的部分学费,并为她家募捐3000元。

2006年廖金玲的大女儿顺利通过了中考,她带上女儿上门感谢,称城管办是她家的恩人。

这件事受到广大面的车和出租车司机的一致好评。

   为了搭建交流互动的平台,城管办在县电视台开办《城市在线》栏目,报道城管执法动态,宣传政策法规,曝光社会陋习。

同时开通城管监督电话,欢迎群众监督,2007年上半年,共受理群众咨询18起、投诉26起、举报15起,办理政协委员提案2起,做到件件有回复,事事有落实,激发广大市民参与城市管理的热情。

同时组织执法人员将4000多份《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禁止养犬的管理办法》宣传单挨家挨户地送发,增强了群众自觉遵守城管法规和维护市容环境的责任感。

每当有人燃放烟花爆竹或养犬,总是举报电话打到居委会或城管办,目前此类行为基本得到禁止。

   慈利县的城市管理工作自始至终受到省、市领导和广大市民的关注,慈利县委、县政府和城管部门力争交出令人满意的答卷。

其实,慈利县的城市综合管理工作已经走出了比较坚实的成功步伐,他们正在向现代化的和谐城市迈进。

关于调整和完善市区城市管理体制意见

   加强城市管理,是城市功能高效运转、城市建设有序推进的重要保障,是进一步改善投资环境、提升城市形象的有效手段,也是推进城市化和城市现代化进程的迫切需要。

撤地设市以来,城市管理工作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与现代化城市管理要求相比,在城市管理体制、机制、法制等方面还存在许多不相适应的地方。

为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健全长效管理机制,现就调整完善市区城市管理体制,进一步理顺市区城市管理职能,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根据城市发展战略和创建卫生城市工作要求,以解决城市管理中的热点难点问题为突破,注重创新制度、完善机制,进一步理顺市区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体制,构建全社会参与城市管理的体系,加大多元投入城市管理的力度,优化城市服务功能,为把我市建成比较发达的中型生态旅游城市创造良好的城市环境。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建管并重、重在管理原则。

强化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依托城市建设构筑的载体基础,按照“科学、严格、精细、长效”的管理定位,健全和完善市区城市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确保城市功能高效运转,形成城市建设和城市管理“相互衔接、功能互补、优势整合、共同促进”的协调发展新局面。

   2、坚持重心下移、属地管理原则。

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要求,调整城市管理职责范围,逐步下放管理权限,明确区政府在城市管理中的责任主体地位,合理界定市、区、街道和社区四级的管理职责,充分发挥区政府、街道、社区在城市管理中的作用,推动城市管理重心下移和管理工作下延,形成“两级政府(市、区)、三级管理(市、区、办事处)、四级网络(市、区、办事处、社区)”的城市管理新格局。

   3、坚持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原则。

健全完善城管执法机构,增强区级管理力量,强化执法监督,规范执法行为,提升管理水平,形成“统一指挥、市区联动、全面覆盖”的城市管理新体系。

   4、坚持政企分开、有序竞争的原则。

按照市场经济规律和以费养事的要求,加大城市管理作业社会化和市场化运作改革力度。

积极推进环卫道路清扫保洁、垃圾清运、厕所保洁等城市维护作业物业化、公司化、市场化,通过市场竞争降低城市维护成本,提高维护效率,形成“政府主导、政企(事)分开、管养分离、市场运作”的城市管理新机制。

   二、明确城市管理职责与权限

   

(一)各级城市管理的主要职责

   市级主要职责:

对市区城市管理工作进行宏观决策,编制中长期城市管理目标,制定年度城市管理计划,并将任务分解到各城市管理相关部门和区人民政府进行实施;针对城市管理工作中出现的突出问题开展调研,拟定有关城市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建立经常性监督检查机制,对区及市直各相关部门贯彻落实有关政策、法规和完成目标任务情况实施监督;负责市政、公用、环卫、园林绿化等行业管理和审批;负责市政基础设施、公用设施占用审批和占用费的征收管理;负责绿化补偿费、垃圾处理费、污水处理费的征收管理;负责市政、公用、环卫、园林绿化等维护、改(扩)建工程项目的报批和实施;负责市管道路、桥梁、公园、广场、公共场所等的市容环卫管理服务、负责市直管道路两侧户外广告的统一规划管理和审批工作;根据工作需要对城市管理的重大问题和重点区域组织综合整治和实施管理。

   区级主要职责:

根据市区城市管理工作目标任务,对辖区管理范围内城市管理工作全面负责,结合实际,将目标任务分解到区级职能部门和街道,落实责任,监督实施;组织街道、社区搞好城市管理工作,建立监督检查机制,确保各项城市管理工作落到实处,使城市管理责任全面覆盖;组织区各职能部门和街道(办事处)对城市管理中出现的难点、热点问题和重点区域进行集中整治,将城郊结合部的城市管理工作纳入日常工作;负责辖区内除市管外的道路、桥梁、公共公用设施及场所等的环卫保洁工作,负责辖区内市管道路以外的户外广告日常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内环卫设施的建设维护工作。

街道主要职责:

根据区级下达的城市管理目标任务,负责结合所辖区域管理实际情况实施;负责对社区城市管理工作的领导、指导、检查和服务。

负责辖区内城市管理工作的实施和监督。

   社区居委会(含城中村,下同)主要职责:

健全和落实社区环境卫生管理制度,抓好环境卫生日常保洁,及时监督、制止和举报社区内发生的涉及城市管理方面的违法违章行为,动员居民和辖区单位参与城市管理,提高居民的文明素质,做好社区管理服务工作,共建和谐社区。

   

(二)市区管理区域的划分

   1、市上责任区域:

北新街、州城路、江滨路、名人街、府前路、西片区路网、通江路(东西)、工农路、文卫路、移动路、人民路、迎宾路、金凤路、中心街、朝阳路、南大门、立交桥等17条城市道路及莲湖公园、中心广场、群艺广场、文化广场、丹江公园、商鞅广场、龟山风景区等。

      

   17条道路两侧市区城管部门管理的界址为:

道路两侧临街有建筑物的,市级管理区域从道路至建筑物后墙,建筑物前与街道有围墙、栅栏或者绿篱、水面及其他构筑物等分界的,以上述分界物为界址,市级管理区域从道路至两侧分界物。

公园、广场、风景区的市级管理区域为公园、广场、风景区四址范围之内。

   2、商州区责任区域:

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市上责任区域以外的所有区域、城市道路、公园广场、社区街巷和河沟池塘等。

   3、新建、改建城市道路和公园广场及市政、公用设施等城市管理责任单位由市政府确定。

   (三)各级城市管理事权的划分

   1、环卫工作

   市级:

根据国家和省制定的有关环卫行业法律、法规、政策,制定市区环卫管理有关的措施、办法和具体实施细则;根据经济发展和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制定环卫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近期计划;负责对市区环卫业务进行指导、督促、协调、检查、考核;负责市管道路和公共场所综合保洁;负责大型环卫基础设施的建设和管理;负责生活垃圾、医疗固体废物和建筑垃圾的处理;负责市管道路和区域的生活垃圾清运、收集;负责城市垃圾处理费的收缴,根据城市维护建设计划,按作业任务量和质量考核情况核定区级经费;负责组织重大活动的环卫服务保障。

   区级:

制定本责任区环卫发展计划;负责对辖区范围内环卫日常作业的指导、协调、监督和检查;负责辖区内除市管道路、公共场所以外区域和区内小街巷道、城乡结合部的日常保洁工作;负责市管区域以外垃圾房、果皮箱、公厕、垃圾中转站等辖区内环卫设施建设和管理;负责区内各企事业单位环卫责任区的确定和监督;负责辖区内除市直管范围外生活垃圾收集运输。

   2、户外广告管理工作

   市级:

根据国家和省制定的户外广告管理的法律、法规、政策,制定实施市区的户外广告管理办法和具体实施细则;建立城市户外空间资源储备制度,规范城市户外空间的资源化利用和管理;负责市直管道路两侧及市管公共场所户外广告设施的使用权有偿出让、设置审批和执法管理;负责市管道路两侧沿街标牌、标识设置审批。

   区级:

负责属地范围市管道路以外的道路两侧及公共场所的户外广告设施的使用权有偿出让和执法管理;负责区管道路两侧沿街标牌、标识设置审批。

   3、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和医疗固体废物处置工作

   市级:

根据国家和省制定的城市建筑垃圾和医疗固体废物管理的法律法规,制定实施城市规划区(四办两镇)的建筑垃圾和医疗固体废物管理办法和措施;统筹安排工程回填建筑垃圾;负责在市发改、国土、规划、建设部门报审项目的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处置核准和执法管理;负责市区县两级医疗固体废物的集中处置。

   4、市容市貌及经营秩序管理工作

   市级:

负责在市直管道路及区域内绿地、草坪、绿化带等地上、地下、公用设施的监督管理养护,负责在市管区域对非法喷涂、乱贴乱画、乱搭乱建和占道经营、流动经营和店外经营等城市秩序的整治和执法。

   区级:

负责辖区内市直管道路及区域以外的城市绿化、市容市貌及经营秩序的管理和执法。

   5、违法建设管理工作

   市级:

负责市直管区域违法建设的管理与执法,并指导、督促区政府对违法建设的管理与执法工作。

   区级:

负责市直管区域以外城市违法建设的管理与执法。

   (四)各级行政审批权的行使

   行政审批权依法由市级行使,为与管理重心下移相适应,对部分审批事项设定范围下放由区审批,市级通过建立备案、考核、年审以及违规责任追究等制度实施监督。

   市级的审批事项为:

负责供水、排水、供热、燃气、防涝、城市道路、照明等市政和公用设施的管理和审批,负责垃圾处理、污水处理管网、广场等市政、公用设施的审批和管理。

户外广告及标牌、标识设置审批;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张挂、张贴宣传品等审批;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临时堆放物料、搭建非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批准;临时占用道路以及其他公共场地摆摊经营批准;环境卫生设施迁建方案批准;因教学、科研以及其他特殊需要在辖区饲养家禽、家畜批准。

下放区级实施的审批事项为:

区管道路两侧标牌、标识设置审批;在区管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临时堆放建筑物料的审批;区管范围内临时占用道路以及其他公共场地摆摊经营批准;在区管范围内的环境卫生设施迁建方案批准。

   三、强化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

   

(一)调整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体制。

整合市城建监察、市政市容监察机构,组建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县级规格,支队长由市城市管理局局长兼任,设副支队长2名,隶属市城市管理局管理,支队下设若干执法大队,负责市管区域内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

设立商州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科级规格,大队长由区市容管理局局长兼任,设副大队长2名,大队按管理区域划分设立若干中队;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负责对区行政执法大队的业务指导、监督检查、重大保障工作的应急调度、指挥,区行政执法大队受市城市管理局和区政府双重领导。

区执法大队领导班子成员(包括兼职的市容管理局局长)由商州区和市城市管理局共同考察,经市城市管理局党组同意后由商州区按干部管理权限任命,其工作绩效由商州区和市城市管理局共同考核。

   

(二)加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队伍建设。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队伍是维护和保障城市市容环境秩序的基础,区政府要根据辖区管理任务配备相应的管理执法力量。

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负责对市、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按照统一、规范的原则,实行“六统一”管理,即:

统一处罚标准、统一执法程序、统一执法文书、统一罚没票据、统一人员培训、统一监督考核。

所有从事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人员必须取得行政执法资格,持证上岗。

   (三)加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保障。

各级公安机关要对城管执法做好司法保障,协同配合城管执法机构做好综合执法工作,切实防止和减少妨碍城管行政执法暴力事件的发生,为城管行政执法工作的正常开展创造良好的治安环境。

   积极推进城市管理综合执法。

在条件成熟时成立商洛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依法相对集中行使有关职能部门的部分行政处罚权。

   四、强化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投入保障

   

(一)健全管理经费投入机制。

市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经费要随着城市建设加快、规模扩大、任务增加和管理手段更新而相应适度稳定增长,使城市建设与城市管理相互补充、协调发展。

对城市管理经费安排使用情况,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定期进行检查监督。

   

(二)建立事权与财权相匹配的经费保障机制。

按照“费随事转,以费养事”的原则,由市财政、城管部门会同相关行业管理部门,对市区两级按承担的事权合理安排经费。

要重点保障环卫、执法管理等方面的资金。

   五、建立城市管理的协调、监督、宣传引导机制

   城市管理重心下移后,必须相应建立完善有效的工作保障机制,推动城市管理持续、健康发展。

   

(一)综合协调机制

   为协调解决城市管理工作中出现的各种矛盾和问题,成立市城市管理委员会(简称城管委),城管委主任由市长兼任,副主任由分管副市长兼任,成员由城管、财政、规划、建设、公安、工商、人社、环保、卫生、物价、商务、国土、交通、交警、文广等部门主要负责人和商州区区长组成,城管委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城市管理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城市管理局局长兼任。

该机构具体负责对城市管理重大工作进行协调和牵头落实,加强与商州区、市直各职能部门的联系与沟通,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解决城市管理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和矛盾。

   

(二)检查考核机制

   将城管工作完成情况纳入各有关部门和区政府年度目标管理考核体系,签订城市管理目标责任书,逐级分解责任目标,认真抓好工作落实。

市城市管理局要结合城管目标任务,明确考核标准,完善考核方法,规范考核程序,严格实施奖惩。

商州区也要制定具体的考核办法,对街道办事处和有关职能部门实行考核奖惩。

   (三)宣传和舆论引导机制

   城市管理要坚持以宣传教育为主,突出人性化管理。

各级各部门要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积极引导公众参与城市管理,强化市民的城市意识、文明意识和卫生意识教育,着力提高市民素质。

要开展多种形式的公益活动,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自觉维护市容环境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努力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城市管理、共同建设和谐城市的良好局面。

 

   调整和完善市区城市管理体制,是提高我市城市管理水平,提升城市形象和品位的重大举措,是一项涉及诸多方面的系统工程。

人社、编制、财政、城管等部门要加强对商州区政府在试行新的城管体制过程中的指导,及时发现并研究解决运行中存在的问题,逐步调整完善。

各级各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密切配合,勇于创新,扎实工作,努力开创我市城市管理的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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