纲要河北赵县妇女发展规划.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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纲要河北赵县妇女发展规划
河北省赵县妇女发展规划(2001~2010年)
目录
第一章我县妇女发展现状3
第二章指导原则和总目标4
一、指导原则4
二、总目标5
第三章妇女经济保障6
一、发展目标6
二、策略措施7
第四章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9
一、发展目标9
二、策略措施10
第五章妇女教育11
一、发展目标11
二、策略措施12
第六章妇女健康13
一、发展目标14
二、策略措施15
第七章妇女法律保障17
一、发展目标17
二、策略措施18
第八章妇女发展环境19
一、发展目标19
二、策略措施20
第九章规划的实施21
一、明确职责,进一步健全规划实施的长效工作机制21
二、建立和完善监测评估工作制度22
三、实行目标责任考核23
妇女是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的重要力量。
妇女发展关系着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全局。
“十一五”时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承前启后的关键时期,也是推动妇女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重要时期。
本规划是在《赵县妇女发展规划(2001~2010年)》(赵政〔2002〕23号)基础上,按照《石家庄市妇女发展规划(2001~2010年)》(石政发〔2007〕67号),及《赵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的总体要求,结合我县妇女发展实际修订而成。
第一章我县妇女发展现状
2002年,根据《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01~2010年)》、《河北省妇女发展规划(2001~2010年)》、《石家庄市妇女发展规划(2001~2010年)》的要求,县政府制定颁布了《赵县妇女发展规划(2001~2010年)》。
几年来,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重视妇女发展,加强领导,强化责任,采取措施,认真实施《赵县妇女发展规划(2001~2010年)》,建立健全了政府促进妇女发展的工作机构和有效的工作机制,形成了政府主导下多部门、多层次共同促进妇女发展的新格局。
妇女在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发展等各个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通过对妇女发展规划执行情况中期评估表明,妇女教育、健康等发展领域中的多数指标已经完成中期目标,一些影响妇女生存发展的重点、难点指标有了新突破,但是,妇女发展也面临着一些问题,主要是:
妇女参政比例较低,妇女就业形势依然严峻,妇女权益保障程度偏低。
解决妇女发展中的突出问题,全面提高妇女地位,实现妇女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仍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
我们必须以高度的社会责任感进一步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把妇女发展纳入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采取切实有力措施,推动规划深入实施,促进妇女事业的全面发展。
第二章指导原则和总目标
一、指导原则
“十一五”时期,我县妇女发展的总体要求是: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更加注重妇女的全面发展,更加注重妇女发展的体制机制建设,努力提高妇女的经济和社会地位,以两性的协调发展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与和谐社会建设。
按照上述总体要求,在促进妇女发展中,应坚持以下指导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的发展理念。
把实现好、维护好广大妇女的根本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明确发展目标,制定发展措施,改善妇女发展环境,提高妇女生存质量,维护妇女合法权益,提升妇女整体素质,促进妇女全面发展。
坚持妇女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把妇女发展作为社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促进妇女经济保障、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妇女教育、妇女健康、妇女法律保障、妇女发展环境等全面进步,促使广大妇女平等分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
坚持两性和谐发展。
继续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增强决策者性别平等意识,促进妇女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及家庭生活等各方面享有与男性平等的权利。
坚持城乡妇女协调发展。
把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作为农村妇女发展的有利契机,改善农村妇女的生产、生活条件,加大对贫困妇女的帮扶力度,提高医疗和健康水平;加强宣传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农村妇女的科学文化素质,努力缩小城乡妇女差距。
坚持促进不同妇女群体的协调发展。
在坚持全面推进妇女发展的同时,充分考虑到不同妇女群体之间的差异。
要重点关注留守人口、老年和残疾妇女的发展状况,给予她们特别的关注和照顾。
二、总目标
根据上述要求和原则,到2010年妇女发展的总目标是:
保障妇女参与社会事务管理的权利。
提高妇女的民主参与意识,扩大妇女参与民主政治建设的范围,提高妇女参与国家、社会事务管理的能力和水平。
保障妇女获得平等的就业机会。
妇女从业人员占从业人员总数的比例保持在40%以上,促进男女同工同酬同保险。
加强对妇女的扶贫减贫和劳动保护工作。
保障妇女获得平等分享经济资源的权利。
改善妇女的经济状况,提高妇女经济地位。
保障妇女获得平等的受教育权利。
巩固提高妇女受教育程度,妇女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10年。
培养高素质女性人才队伍。
加强对妇女脱贫致富和就业创业能力的培训,提高妇女科技文化素质,增强妇女参与社会竞争的能力。
保障妇女享有基本的卫生保健和生殖健康服务。
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到98%以上。
孕产妇死亡率以2000年为基数下降1/4,全县降至30/10万。
预防和控制妇女性病、艾滋病病毒感染。
提高妇女的健康水平和预期寿命。
维护妇女的合法权益。
加强对妇女的法律保护和法律援助,禁止针对妇女的一切形式的暴力行为。
提高妇女依法维权的意识和能力。
优化妇女生存发展环境。
加强环境治理和环境保护,为妇女创造适宜的生活和工作环境。
营造有利于妇女发展的安全、文明、和谐的社会环境。
第三章妇女经济保障
妇女与男子平等获得经济权利、共享经济资源和社会发展成果是妇女发展的基础条件。
一、发展目标
(一)保障妇女获得经济资源的平等权利和机会。
——保障农村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土地承包、生产经营、宅基地分配、土地补偿、股份分红等权利。
——保障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住房公积金的权利。
——保障妇女平等获得经济资源和有效服务,特别是获得资本、信贷、土地、技术、信息等方面的权利。
(二)消除就业性别歧视,保障妇女劳动权利。
——实现男女平等就业,妇女从业人员占从业人员总数的比例保持在40%以上。
——保障男女同工同酬,缩小男女收入差距。
(三)保障女职工享有特殊的劳动保护。
——把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条款纳入劳动合同,建立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专项集体合同制度。
——禁止女职工从事禁忌的劳动。
——城镇职工生育保险覆盖面达到90%以上。
(四)缓解妇女贫困程度,逐年减少贫困人口数量。
二、策略措施
(一)制定完善妇女平等参与经济发展的政策,缩小男女在分享经济决策权上的差距,使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参与经济决策的机会和途径,提高妇女的经济决策水平。
(二)保障妇女享有平等就业权利。
在招用职工时坚持公平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不得歧视妇女;除国家有明确规定的岗位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招收女性或随意提高女性录用标准。
(三)改善妇女经济状况,进行适当的有利于妇女生存发展的专项投资。
(四)拓宽妇女就业渠道,在经济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中,充分考虑妇女就业的需要,大力发展服务业特别是社区服务业,为妇女创造新的就业机会和就业岗位。
提高妇女在新兴产业、新兴行业中的就业比例。
提倡妇女自主就业,鼓励妇女灵活就业,发展阶段性就业和弹性就业,支持和引导妇女创业,促进妇女通过多种形式实现就业。
(五)加强公共职业介绍机构对妇女的就业指导、职业介绍等服务,为妇女劳动就业提供信息、服务和有针对性的培训,提高妇女的就业能力和适应职业变化的能力。
(六)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对于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侵犯妇女合法权益的行为,及时依法处理。
(七)指导各类用人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健全和完善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措施,不断改善女职工劳动条件。
加强对女职工劳动保护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宣传教育培训,提高用人单位的法制意识和安全生产意识,提高女职工的自我保护意识。
(八)落实女职工劳动保护政策,健全和完善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措施,为女职工提供必要的工作和劳动条件,解决女职工在生产工作中因生理特点造成的特殊困难。
建立健全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制度,扩大职工生育保险费用统筹范围,切实保障女职工生育期间的基本生活和医疗保健服务。
(九)开展妇女创业就业和劳动技能培训。
面向农村妇女开展多种劳动技能培训,引导和扶持农村妇女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
有组织地开展劳务输出,为农村妇女在非农产业就业创造更多的机会。
继续开展农村妇女“双学双比”竞赛活动,探索推广“妇联+女能手+协会”的工作模式,发展各类以妇女为主体的经济组织。
(十)把妇女扶贫计划纳入扶贫计划,加大妇女扶贫工作力度,按照同等优先的原则,帮助支持贫困妇女实施扶贫项目。
积极开发和引进适合妇女从事的扶贫项目。
(十一)鼓励和支持社会团体开展有利于提高妇女劳动生产技能的各项培训活动。
为残疾妇女提供就业服务和职业技能培训,提高残疾妇女的就业比例。
第四章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
妇女广泛地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享有充分的民主参与权利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
一、发展目标
(一)提高妇女参政议政比例。
(二)提高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的水平
——女性较集中的行业以及企事业单位领导班子,要多选配一些女干部。
——企业职工代表中女代表所占比例要与女职工比例相适应。
(三)扩大妇女民主参与的渠道。
——扩大基层民主,保障妇女群众直接行使民主权利。
——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农村妇代会主任直选。
二、策略措施
(一)把培养、选拔女干部纳入干部队伍建设规划,并按照规划做好培养选拔女干部工作,实现各级领导班子中女干部配备目标。
(二)在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中,完善平等竞争机制,健全监督检查机制,为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提供平等的竞争机会。
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拔女干部。
(三)推动性别平等意识纳入决策主流,制定和完善有利于妇女平等参与决策和管理的相关政策,鼓励、引导妇女积极参与竞争和民主管理。
在制定涉及妇女利益的方针政策时,要听取各级人大女代表、政协女委员以及妇女组织和妇女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四)加强对女干部的培训、教育和轮岗锻炼,不断提高女干部的综合素质和工作水平。
(五)加强对年轻优秀女干部的培养。
在选调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基层锻炼和公务员考试录用中,坚持男女平等、一视同仁。
(六)企、事业单位在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时,不得对女性应聘者提高标准,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符合条件的女性,在聘用合同中不得含有性别歧视的内容。
(七)鼓励和推动妇女群众参与讨论和决定基层公共事务,妇代会主任作为候选人提名,经选举进入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
(八)进一步加强基层女干部队伍建设,注意保持基层女干部队伍的相对稳定。
(九)充分发挥妇联组织的民主参与和民主监督作用。
妇女组织要积极推动培养选拔女干部工作,主动向党委组织部门推荐优秀女性人才。
第五章妇女教育
保障妇女受教育权利,是提高妇女素质、促进妇女社会参与和自身发展的先决条决。
一、发展目标
(一)保障适龄女童接受九年义务教育。
——小学适龄女童入学率达到100%,杜绝适龄女童失学。
——初中适龄女童入学率达到99%。
——适龄残疾女童毛入学率达90%以上。
——重点解决好贫困女童、残疾女童和流动人口中女童接受义务教育问题。
(二)高中阶段教育女性毛入学率达到85%以上。
(三)提高高等教育中女性受教育比例,高等教育女性毛入学率达到20%以上。
(四)降低妇女青壮年文盲率。
——成人妇女识字率提高到85%以上。
——青壮年妇女识字率提高到95%以上。
(五)提高妇女平均受教育年限,妇女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10年。
(六)提高妇女科学技术知识的普及率。
(七)提高妇女的终身教育水平。
二、策略措施
(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将普及义务教育与发展生产力、克服旧习俗和旧观念结合起来,强化政府对义务教育的保障责任,创造有利于女童受教育的社会环境。
(二)制定和完善相关政策,使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受教育机会和途径,缩小男女受教育差距。
(三)在高考等各类招生工作中,除国家有特殊规定的专业外,必须坚持男女平等录取的原则。
(四)逐步提高妇女接受中等专业技术教育和高等教育的比例。
利用网络和现代远程教育资源,为妇女接受教育创造条件和机会。
提高妇女接受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的水平,注重培养妇女的职业技能和适应职业变化的能力。
(五)把妇女的素质教育贯穿于正规教育与非正规教育以及各种培训中,培养妇女的人文素养、科学精神、知识创新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普遍提高妇女的文化知识水平和科学技术的应用能力。
(六)对残疾妇女进行职业教育、职业培训,为残疾妇女提供受教育的机会,提高其受教育程度,增强其生存和发展能力。
在政策和资金等方面给予支持和扶持。
(七)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扫除文盲工作条例》,把青壮年妇女文盲作为重点,从经济、文化发展不平衡的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分类指导。
加大扫除妇女文盲工作的力度,把扫除农村妇女文盲作为扫盲工作的重点。
(八)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提高妇女的职业技能和适应职业变化的能力。
强化农村妇女的科技文化教育,使农村适龄妇女能普遍掌握一至两门实用生产技术。
开展残疾妇女的职业技术教育,提高残疾妇女的生存能力。
(九)鼓励社会力量办学,为妇女广泛接受教育创造条件和机会。
第六章妇女健康
妇女身体和精神健康以及社会适应能力是反映妇女生存状态的基本指标。
一、发展目标
(一)提高妇女卫生保障水平。
——妇科病普查率达到60%。
——孕产妇死亡率以2000年为基数下降1/4,全县降至30/10万。
——城区孕产妇保健覆盖率达到97%,农村达到95%。
——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到98%,高危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到98%以上。
——坚决杜绝家庭接生,确保孕产妇住院分娩。
——孕产妇缺铁性贫血患病率以2000年为基数下降l/3。
(二)提高妇女生殖健康水平。
——加强对育龄妇女生殖健康科学知识的宣传教育,生殖保健科学知识普及率达到90%以上。
——继续实施农村已婚育龄妇女生殖健康免费检查服务。
——积极开展生殖健康科学研究,提高对严重危害妇女健康疾病的预防和诊治水平。
(三)保障妇女享有计划生育的权利。
——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发生率控制在0.04%以下。
——已婚育龄妇女避孕节育知识普及率达到90%以上。
——已婚育龄妇女综合避孕率达到88%以上。
(四)提高妇女特殊人群的保健服务水平。
——增强农村妇女的健康意识,引导她们形成良好的卫生习惯,预防和减少妇科疾病、地方病的发生。
——流动人口中的妇女享有医疗保健、生殖保健服务。
(五)加强残疾妇女康复工作。
(六)加强艾滋病病毒检测和预防宣传。
二、策略措施
(一)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和《河北省母婴保健条例》,制定和完善妇幼卫生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政策,强化卫生行政执法,严格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和人员的准入管理,依法查处各类危害妇女身体健康的违法行为。
(二)妇女卫生保健以预防为主,以农村为重点。
要加强农村卫生组织建设,大力推行妇幼保健保偿、合作医疗等多种形式的健康保障制度,完善卫生服务网络,搞好医疗、预防、保健综合服务工作,重点筛查和治疗严重危害农村妇女健康的疾病,提高妇女享受医疗保健的水平和抵御疾病风险的能力。
为经济困难的孕产妇提供必要的医疗救助。
(三)加大对妇幼卫生保健服务的经费投入。
加强对妇幼卫生保健人员的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培训,提高卫生保健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
农村卫生保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四)加强对孕产妇的生殖保健服务,积极推进“降消”项目,继续实施“母亲安全工程”。
加强乡镇医疗保健机构的产科建设,为农村妇女住院分娩创造条件;重点做好高危孕产妇的筛查工作,建立便捷、有效的转诊系统及绿色通道。
(五)积极推进婚前医学检查工作,大力开展宣传和健康教育活动,提高群众的自觉婚检意识。
(六)完善计划生育管理和技术服务体系建设,提高服务能力,为已婚育龄妇女提供避孕节育优质服务,为农村已婚育龄妇女提供生殖健康免费检查服务。
提倡避孕节育的知情选择,强化夫妇共同承担计划生育的责任。
(七)建立以居住地为主的管理模式,将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孕产妇保健纳入流入地管理范围。
(八)加强艾滋病防治宣传教育,普及艾滋病预防及自我防范知识,提高艾滋病防治知识社会知晓率。
(九)广泛组织开展妇女健身活动,倡导科学文明的健身方式,提高妇女身体素质。
(十)积极推进残疾妇女康复事业。
第七章妇女法律保障
完善立法并保障法律赋予妇女的各项权利是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
一、发展目标
(一)健全和完善保护妇女权益的地方性规章制度。
——制定和完善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等法律相配套的规章、制度及相关政策。
——制定和完善《赵县城镇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
(二)依法维护妇女的合法权益。
——依法保护妇女的人身权、劳动权和继承权,保护妇女在民事活动和经济交往中的财产权益。
——在处理婚姻家庭纠纷、继承纠纷等民事案件时,按照男女平等的原则和相关法律,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
——依法保护妇女合法的控告、申诉等各项诉讼权益。
——建立和完善妇联特约陪审员制度,保障侵害妇女权益的案件公正审判。
(三)依法保护妇女的人身权利。
——预防和制止针对妇女的家庭暴力,并将其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范畴。
——采取有效措施预防和制止对妇女的性骚扰。
——坚决惩治强奸、拐卖等严重侵犯妇女人身权利的刑事犯罪行为。
——严厉打击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妇女卖淫或者对妇女进行猥亵、侮辱等违法犯罪活动。
(四)为妇女提供法律服务与法律援助。
——建立和完善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体系,为受害妇女提供多种形式的法律服务和社会救助。
——健全信访接待制度,开展法律咨询和服务,及时处理受害妇女的投诉,依法维护受害妇女的合法权益。
(五)普及保护妇女权益的法律法规知识,全社会维护妇女权益的法律意识明显增强。
二、策略措施
(一)维护妇女合法权益,保障妇女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生活等各方面与男子享有平等的权利。
(二)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共同参与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
(三)坚决遏制和打击黄、赌、毒以及卖淫嫖娼等社会丑恶现象,严厉打击各种侵害妇女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的违法犯罪行为。
(四)采取有效措施,降低强奸、拐卖、家庭暴力、虐待、遗弃等侵害妇女人身权利刑事案件的发案率,提高上述案件的破案率。
(五)将保护妇女权益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教育纳入各级法制宣传教育规划,纳入各级精神文明建设规划,加大宣传教育力度。
(六)增强妇女的法律意识和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能力。
第八章妇女发展环境
改善妇女的生存发展环境是提升妇女生活质量,促进妇女发展的客观条件。
一、发展目标
(一)改善妇女的生存环境。
——农村改水受益率达到90%。
——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100%以上。
——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45%。
——提高妇女的环境保护意识。
(二)创造有利于妇女发展的社会环境。
——加强文化市场管理,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贬低损害妇女人格尊严。
——禁止在广播电视、新闻宣传、广告和文艺作品中使用、传播色情或贬低损害妇女人格的作品。
——在广播电视传媒领域大力宣传妇女的先进模范人物,展现妇女在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中的成就和作用。
(三)遏制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的势头。
(四)提高妇女享有社会福利的水平。
(五)加强文明家庭建设。
二、策略措施
(一)加大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宣传力度,提倡文明进步的妇女观,使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深入人心,为妇女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加强文化市场管理,在全社会弘扬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鼓励妇女争做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新女性。
(三)普及环境保护基本知识,引导妇女改变对环境有害的生产和生活方式,发展生态农业和绿色产业,倡导绿色消费。
(四)将农村改水改厕指标纳入小城镇建设规划,加大改水改厕力度。
积极推进农村人畜粪便无害化处理工作。
(五)加强环境综合治理,减少家庭、工作场所以及其他环境中有毒有害物质对妇女的危害。
(六)制定相关政策,保障妇女平等享有社会福利。
完善社会保障体系,逐步把城镇女职工全部纳入医疗、养老、失业、生育、工伤等社会保障体系。
逐步建立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使农村妇女能够享有基本社会保障。
(七)继续开展“关爱女孩行动”,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
(八)以文明家庭创建为主线,倡导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勤俭持家、邻里团结的家庭关系和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
发挥妇女在家庭中的特殊作用,以家庭文明促进社会和谐文明。
(九)加强老年文化体育活动场所设施的建设,丰富老年妇女的精神文化生活,保障老年妇女的身心健康。
第九章规划的实施
一、明确职责,进一步健全规划实施的长效工作机制
县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督促规划的实施。
各成员单位和相关部门要根据规划的要求,结合各自的职能和目标责任分解书制定实施方案,落实责任目标。
县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作为委员会的常设工作机构,行使委员会赋予的协调、联络、指导、推动规划实施的各项职责。
各成员单位和相关部门要根据财力情况,合理安排规划所需经费,多渠道筹集资金,狠抓重点、难点指标的突破,确保如期完成规划的各项目标任务。
要配备与规划实施工作相适应的人员,确保妇儿工委工作正常开展。
二、建立和完善监测评估工作制度
县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设立规划监测评估领导小组,下设监测统计组和专家评估组。
(一)监测统计制度
1、监测统计组由县统计局牵头,相关部门共同组成,负责规划的监测统计工作。
制定和完善监测统计指标体系,提出监测的重点指标;确定监测方法,收集监测数据;建立和完善性别统计数据库,逐步将规划监测指标和性别统计指标纳入各有关部门常规统计和统计调查工作当中;定期召开监测统计工作会议,确保监测工作的顺利实施。
2、对规划的实施情况实行分级监测。
县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要做好相关数据和信息的收集工作,定期将监测数据及责任目标完成情况报送县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监测统计组。
县监测统计组要定期向县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和市监测统计组报送监测统计报表和监测统计分析报告。
3、县监测统计组要定期向县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提交妇女发展状况年度、中期和终期监测统计分析报告。
要加强对重点、难点问题的监测统计和分析,预测发展趋势,提出解决的意见和建议,为政府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二)检查评估制度
1、专家评估组由县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牵头,由相关专家组成,主要负责对规划实施效果进行检查评估。
县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组织专家制定评估工作方案,开展评估工作。
2、对规划的实施情况实行分阶段评估。
重点抓好中期评估和终期评估工作。
3、对规划的实施情况实行分级评估。
县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要对县政府实施规划的情况进行自我评估,并接受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的督导。
县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定期向市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提交评估报告。
4、对规划的实施情况实行评估、研究与指导相结合。
专家评估组在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全面评价的基础上,进行相关理论研究,将评价结果上升到理论高度加以分析和总结,每年针对一些重点问题开展专题调研,对规划的实施提出具体的指导性意见。
三、实行目标责任考核
(一)考核原则。
对规划实施情况按照“条块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