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化养护招标文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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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化养护招标文件
湖南科技学院2016年绿化养护劳务承包招标文件
第一章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
湖南科技学院2016年绿化养护劳务承包竞争性谈判项目。
二、采购人:
湖南科技学院
三、政府采购编号:
湘财采计[2016]000530号。
四、采购项目编号:
10021843
五、招标形式:
竞争性谈判
六、集中采购机构:
湖南科技学院采购中心
七、采购项目基本信息:
编号
项目名称
养护面积
养护时间
预算金额
备注
标段一
南校区
86799㎡
一年
135570元
标段二
北校区
73900㎡
一年
114430元
包括水域面积
绿化养护总面积
160699㎡
劳务承包预算总计金额
贰拾伍万元整(250000.00元)
第二章项目范围及内容
一、养护范围(附件五:
平面图):
1.标段一(南区):
以濂溪路中线为界以南和舜德路(教师发展中心处)以南的校园地被、绿篱、乔树木等植物。
2.标段二(北区):
以濂溪路道路中线为界以北、舜德路(教师发展中心处)以北、朝阳广场的校园地被、绿篱、乔树木等植物及两个人工湖。
二、养护内容:
1.乔灌木、树木及绿篱等植物的修剪、修枝和整形。
2.乔灌木、树木等植物的施肥、抗旱(浇水)、御寒(树木涂白)、排涝。
3.草坪(地)的剪修,校内杂草清除(不包括建筑物外墙的杂草)。
4.植物病虫害防治(不含白蚁防治)及校内植物的调整移植。
5.人工湖内的水生植物管理及清理湖面漂浮物(标段二范围内)。
第三章谈判通知
各受邀请供应商:
湖南科技学院2016年绿化养护劳务承包(政府采购编号:
湘财采计[2016]000530号,采购项目编号:
10021843号)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
经谈判小组确定,通知你单位参加谈判。
1.请你单位于每日上午8:
30~12:
00,下午2:
00~5:
00(节假日除外),持谈判通知、个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或者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到湖南科技学院行政办公楼305室免费领取谈判文件。
2.投标人资格要求:
①具有绿化养护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原件)。
②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专业园林绿化公司(提供相关资质原件)。
③具备组织及实施本项目的能力。
3.报名截止时间为2016年3月23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湖南科技学院行政楼303室(指定地址)。
4.逾期送达或者不按谈判文件要求密封或者不按谈判文件的要求提供保证金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5.我中心任何项目均不收代理服务费。
6.招标时间暂定2016年3月日15:
00,地点为湖南科技学院行政楼303室(指定地址)。
7.本项目需缴纳保证金伍仟元,缴纳保证金时间为2016年3月30日15:
00前。
8.联系方式:
采购人:
湖南科技学院
联系人:
陈老师
电话:
地址:
湖南永州零陵区杨梓塘路130号
采购代理机构:
湖南科技学院采购中心
联系人:
朱老师
电话:
地址:
湖南永州零陵区杨梓塘路130号
开户名:
湖南科技学院
开户行:
永州市建设银行红太阳支行(进账时,须在进账单“款项来源”栏注明委托代理编号及投标单位简称)
银行帐号:
43000445
第四章谈判须知
谈判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规定
一、说明
第一章第1款
采购项目
湖南科技学院2016年绿化养护劳务承包
第一章第2款
采购人
湖南科技学院
第一章第6款
采购代理机构
湖南科技学院采购中心
第三章第1款
供应商的邀请方式
通过发布邀请公告
领取或购买谈判文件时应提供的资料
(1)谈判通知;
(2)个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或者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
第三章第2款
供应商资格条件
①具有绿化养护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原件);
②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专业园林绿化公司(提供相关资质原件)。
③具备组织及实施本项目的能力。
现场勘察
自行勘察
二、谈判文件
第六章
谈判文件的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技术、服务(详见第六章)及相关要求
第三章第3款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2016年3月23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
三、响应文件的编写
第一章第7款
采购项目预算
总预算:
¥250000.00元
标段一:
¥135570.00元
标段二:
¥114430.00元
第三章第7款
保证金
本项目需缴纳保证金伍仟元。
保证金缴纳相关说明、时间、要求和具体规定详见第三章。
响应文件有效期
90日(日历日)
响应文件副本份数
三份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
湖南科技学院2016年绿化养护劳务承包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
政府采购编号:
湘财采计[2016]000530号;
省直代理编号:
采购项目编号:
10021843号;
包或品目名:
在年月日时分之前不得启封
投标人名称:
第三章第1款
响应文件的递交地点
湖南科技学院行政办公楼305室
响应文件组成部分
①响应文件,②报价表,③详细绿化养护实施方案、管理制度等说明性文字材料,④《营业执照》 等资质复印件,⑤其他特别要求或说明。
五、成交结果信息公布与供应商质疑
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
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
六、其他规定
采购代理服务费
不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
第五章谈判须知正文
一、说明
1.适用范围
1.1本谈判文件仅适用于谈判须知前附表(以下简称谈判须知前附表)中所叙述的采购项目。
2.定义
2.1“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
本次政府采购的采购人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谈判须知前附表。
2.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接受采购人委托,代理采购项目的集中采购机构和其他采购代理机构。
本次政府采购的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谈判须知前附表。
2.3“供应商”是指响应谈判文件要求、参加竞争性谈判采购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本次政府采购项目邀请的供应商通过谈判须知前附表所述方式,经谈判小组确定。
据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己向其发出谈判通知,供应商应持谈判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资料领取或购买谈判文件。
2.4“谈判小组”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财政部《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组建,依法依规履行其职责和义务的机构。
2.5“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详见《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库[2013]189号)。
2.6“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拆除、修缮等,详见《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库[2013]189号)。
2.7“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详见《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库[2013]189号)。
2.8“节能产品”或者“环保产品”是指财政部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或者《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两型产品”是指湖南省财政厅发布的《湖南省两型产品政府采购目录》的产品。
2.9“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详见《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07]119号)。
3.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当符合谈判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下列资格条件要求;
①具有绿化养护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原件);
②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专业园林绿化公司(提供相关资质原件)。
③具备组织及实施本项目的能力。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l)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2)与其他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关联关系。
(3)受到刑事处罚,或者受到三万元以上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等情形之一的行政处罚,或者存在财政部门认定的其他重大违法记录。
4.参与谈判的费用
4.1无论谈判的结果如何,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有关的全部费用。
5.授权委托
5.1供应商代表为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的,应持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供应商代表不是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的,应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6.联合体形式
6.1除谈判须知前附表中另有规定,本次谈判采购不接受为联合体形式的供应商。
7.现场勘察
7.1供应商应按谈判须知前附表中规定对采购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的现场考察。
7.2勘察现场的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勘察期间所发生的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由供应商自己负责。
7.3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负责。
一旦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借口,提出额外补偿,或延长合同期限的要求。
二、谈判文件
8.谈判文件的组成
8.1谈判文件由下列文件组成:
①谈判通知
②谈判须知
③项目范围及内容
④采购相关要求
⑤响应文件组成
8.2本章第9.1款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对谈判文件澄清或者修改内容,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
8.3谈判小组根据与供应商谈判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包括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条款,在谈判须知前附表中明确。
8.4供应商应仔细阅读谈判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谈判文件要求编制响应文件。
任何对谈判文件的忽略或误解不能作为响应文件存在缺陷或瑕疵的理由,其风险由供应商承担。
9.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9.1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见谈判须知前附表。
10.谈判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10.1在本章第9.1款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谈判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谈判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
10.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谈判小组应当在本章第9.1款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3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接收谈判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个工作日的,顺延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三、响应文件
11.一般要求
11.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谈判文件的所有内容,按谈判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响应文件对谈判文件做出实质性的响应。
11.2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及供应商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谈判小组就有关谈判的所有来往函电均使用中文。
供应商可以提交其它语言的资料,但应附中文注释,在有差异时以中文为准。
11.3计量单位应使用我国法定计量单位,未列明时应默认为我国法定计量单位。
11.4响应文件应采用书面形式,电报、传真、电子邮件形式的响应文件概不接受。
11.5供应商应按谈判文件中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填写。
12.响应文件的组成
12.1响应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①谈判响应声明
②保证金
③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
④货物说明或者施工组织设计或者服务方案(根据项目属性编制)
⑤报价一览表及报价文件,以及规定格式的首次报价的报价一览表及报价文件的电子文件
⑥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
12.2在谈判过程中,供应商根据谈判小组书面形式要求提交的最后报价(或者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是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12.3根据《政府采购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供应商无论成交与否,其响应文件不予退还。
13.报价
13.1供应商应当根据谈判文件要求和范围,以人民币报价,以元为单位,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1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