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 潭 大 学在职人员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申 请 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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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大学在职人员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申请书
湘潭大学
在职人员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
申请书
申请人姓名______________
研究方向
导师姓名、职称______________
湘潭大学学位办公室制
年月日
填表说明
一、填写的内容必须实事求是。
二、《湘潭大学在职人员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基本情况表》中所贴照片要求为一寸黑白免冠近期照片。
三、除已注目的栏目外,一律不得另加附页。
四、本表复制(复印)时,必须保持原格式不变,纸张限用A4规格,装订要整齐。
打印时,填写内容的字体均用宋体五号字;
填写时,内容须用黑色墨水。
五、本表内含:
《湘潭大学在职人员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基本情况表》
《湘潭大学在职人员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成绩表》
《湘潭大学在职人员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基本科研情况》
《湘潭大学在职人员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申请表》
《湘潭大学指导教师对硕士学位论文的学术评语》
《湘潭大学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审批表》(附2-3份论文评阅书)
《湘潭大学攻读硕士学位论文答辩记录》
《湘潭大学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决议书》
《湘潭大学硕士学位(毕业)论文答辩委员会表决票》
《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决议》
《湘潭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决议》
湘潭大学在职人员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基本情况表
(本表由申请学位人员本人填写,一式两份,一份存学校档案,一份留存个人档案)
学习期限:
姓名:
籍贯
性别
民族
照片
出生年月
身份证号码
国别与地区
(限外国留学生、港澳台学生填写)
政治面貌
(限中国大陆学生填写)
现工作单位
学位档案投递部门及地址
学历与学位
本科
毕业
学校
毕业
时间
毕业专业
获学士学位时间
授学士学位单位
授学士学位专业
简历
(从高中起)
起止年月
学习或工作单位
学生或职务职称
备注
导师姓名
导师职称
导师性别
导师年龄
获得总学分
学位课学分
论文类型
选题来源
论文主题词
论文题目
发表论文数
国内刊物
国外刊物
国内会议
国外会议
SCI收录数
EI收录数
ISTP收录数
人大复印资料收录数
新华文摘收录数
获奖励数
获国家级奖励次数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四等奖
获省部级奖励次数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四等奖
论文工作起止日期
答辩日期
何时、何地
因何种原因
受过何种奖
励和处分
湘潭大学在职人员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成绩表
(本表由学院研究生干事填写,一式两份,一份存学校档案,一份留存个人档案。
)
申请日期:
学生姓名:
导师姓名:
导师职称:
课程名称
学分
成绩
指导教师
总学分:
学院成绩管理部门盖章
填表人(签名):
审核人(签名):
年月日
湘潭大学在职人员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基本科研情况
(本表由申请学位人员本人填写,一式一份报研究生处存学校档案。
)
申请日期:
学生姓名:
导师姓名:
导师职称:
科研成果(包括项目名称、成果鉴定与采用部门或专著、论文、文章发表的刊物及时间等),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均至少填写一项(择优填写,不可加页,并附附件于此页后)(附件复印为A4纸张大小,只附封面、目录及正文第一页)
湘潭大学在职人员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申请表
(本表由申请学位人员本人填写,一式两份,一份存学校档案,一份留存个人档案。
)
学习期限:
学号:
姓名:
学位论文题目
论文起止日期
论文主要内容简述(包括论文的理论意义、实践价值、新的见解等)
现申请湘潭大学法律硕士专业学位论文专家评阅和论文答辩,请予以审查安排。
签名:
年月日
湘潭大学指导教师对硕士学位论文的学术评语
(本表由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填写,一式两份,一份存学校档案,一份留存个人档案。
)
学习期限:
导师姓名:
学生姓名:
硕士学位论文题目:
导师评语(选题的理论意义和应用价值,选题是否接近科学前沿;对国内外文献的了解程度及本论文目的与意义的论述情况;论文的观点、结论;结构,推理,文字等方面)
是否同意答辩:
导师签名:
年月日
湘潭大学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审批表
(本表由答辩委员会秘书填写,一式一份,附2-3份论文评阅书,报研究生处存学校档案。
)
学习期限:
导师姓名:
学生姓名:
学位论文题目
学位论文评阅人
姓名
职称
所在单位
评阅结果
是否同意答辩
答辩委员会成员
姓名
专业技术职称
工作单位
主席
委员
答辩委员会秘书
预定答辩时间
年月日
答辩地点
学位点负责人审核意见:
(对答辩申请人的培养、论文、评阅人和答辩委员会的组成进行审核)
学位点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
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意见:
主席签字:
年月日
附2-3份论文评阅书
湘潭大学硕士学位论文评阅书
学习期限:
学位点名称:
法律硕士专业学位
学位论文题目
学术评语(包括论文理论及实际意义,有无新见解或创造性成果等)(不够加页)
是否同意进行答辩
□同意
□不同意
论文评阅
成绩
优秀
良好
中等
及格
不及格
评阅人签名:
职称:
评阅人工作单位(公章)年月日
注:
请评阅人在“是否同意进行答辩”选项中进行明确选择,并在相应栏中划“√”
湘潭大学攻读硕士学位论文答辩记录
(本表由答辩委员会秘书填写,一式两份,一份存学校档案,一份留存个人档案。
)
学习期限:
导师姓名:
学生姓名:
硕士学位论文题目
用简明语言记录答辩过程,答辩委员会提出问题和申请学位人员的回答情况:
答辩时间:
答辩地点:
答辩委员会秘书或指定记录人:
年月日
可加页
湘潭大学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决议书
(本表由答辩委员会秘书填写,一式两份,一份存学校档案,一份留存个人档案。
)
学习期限:
导师姓名:
学生姓名:
硕士学位论文题目
答辩委员会对论文的学术评语(论文选题意义、所用资料和数据可靠性;论文创新性成果及学术水平;论文写作的规范化和逻辑性;论文存在的主要不足之处,答辩情况)
答辩委员会表决结果(结论):
□通过□不通过
实到答辩委员:
人,同意授予硕士学位者人,不同意授予硕士学位者人。
答辩时间:
年月日
答辩委员会主席(签名):
答辩委员会委员(签名):
湘潭大学
硕士学位(毕业)论文答辩委员会
表决票
姓名:
___________________
专业:
法律硕士专业学位
研究方向:
___________________
是否同意
通过毕业论文
是否同意授予硕士学位
是否同意重新答辩
是否建议申请博士学位
说明:
1、申请学位人员的姓名、专业、研究方向由秘书填写;
2、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
3、同意的请在空格内画“○”,不同意的请在空格内画“×”。
(请用黑色墨水笔填写)
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决议
(本表由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填写,一式两份,一份存学校档案,一份留存个人档案。
)
__________同志已完成我院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学习计划,成绩合格,通过硕士学位论文答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的规定,经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定,建议授予该同志硕士学位。
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席(签名)
学院公章
年月日
表决结果
委员人数
到会人数
同意授予学位票数
反对授予学位票数
弃权票数
备注
学科专业
学科门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