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化美化方案与绿色建筑示范城市实施方案汇编.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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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化美化方案与绿色建筑示范城市实施方案汇编

绿化美化方案与绿色建筑示范城市实施方案汇编

 

绿化美化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两个提高、两个延伸”为重点,在改变林场环境面貌上取得突破,追求科学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进一步树立“山美、水美、林场美、人更美”的新形象。

二、目标

在林场主公路两侧、房前屋后种花植绿,提高绿化、美化档次,变人为景观为自然景观,美在庭院,家家户户院落干净整洁,屋内窗明几净,盆栽花卉争奇斗艳。

处处充满春意,让春的气息永驻人间。

三、主要任务

(一)强化林场管理,集中开展环境整治工作,基本实现“五化”标准,达到绿在林场、美在庭院标准。

1、道路沙化、路面平整、清洁通畅,两侧环境整洁美观。

2、街道绿化:

合理绿化布局,绿化树种丰富,以榆树墙、鱼鳞松为主,派专人负责,基本达到了三季有花、四季常青。

3、广场绿化:

广场平整,四周装上宣传牌,种植绿树和鲜花。

4、庭院香化:

各户庭院种植果树、鲜花,春季花香、秋季果香。

5、全场净化:

清除垃圾、排除污水,一年四季空气清新,无死角死面。

(二)加强庭院管理,开展美在家庭评比活动。

主要开展比庭院、比厕所、比厨房、比被褥、比室内和比个人卫生为主要内容的“六比”活动。

1、庭院:

房屋规整、门窗完好、无私接乱建,板杖子整齐划一,物品摆放整齐,烧材不超储,院内和房前屋后无垃圾,无私堆杂物。

2、厕所:

搭建位置合理,造型美观,定期清扫、消毒、无蝇蛆。

3、厨房:

厨间通风良好,灶台、厨具干净整洁、碗筷定期消毒、墙面无油污和灰尘、无四害孽生。

4、被褥:

经常清洗,晾晒除菌,干净整洁,摆放整齐。

5、室内:

室内通风和采光良好,定期粉刷,及时清扫除尘,做到窗明几净、空气清新、物品摆放整齐,盆栽花卉不少于四盆,花香四溢,绿色盎然。

6、个人经常洗澡、理发,衣着整洁,养成良好卫生习惯,不随地吐痰,不随地便溺,不乱扔垃圾。

四、方法步骤

(一)精心谋划阶段(2—3月)立足本场实际,精心谋划好全年的绿化美化工作,绿化以街道两侧、广场四周种植榆树墙和鱼鳞松为主要树种,巷道主要以波斯菊为主要品种;美在家庭以开展“六评比”为主要内容,庭院种植果树,结合庭院经济搭配美观,屋内窗明几净,盆栽花卉,绿色植物争奇斗艳。

(二)实施阶段

4—5月是集中清理阶段。

清除冬储垃圾、乱堆乱放、拌子城,同时扶正夹齐板杖子。

6月份是绿化、美化阶段。

在主要街道两侧种植榆树苗和花卉

7—8月专题推进阶段。

主要整理庭院,修厕所,建设亮点。

9—10月巩固提高阶段。

修建广场,四周绿化,安装宣传牌。

11—12月是冬季治理阶段。

主要是合理治理垃圾点并用雪围成美观形状。

屋内窗明几净,盆栽花卉、绿化植物各显奇观,形成室外冰天雪地,室内春意盎然,并采取有效形式装点节日气氛。

五、成立领导小组

组长:

xxx

副组长:

xx、xxx

成员:

xxx、xxx、xx、

xx县xxx林场

绿色建筑示范城市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按照“节能、节地、节水、节材和环境保护”的绿色理念,发挥“规划引领、政策激励、行政监管、技术支撑”的作用,推动重点项目和区域实施绿色建筑示范,全面推进绿色建筑发展,实现人与建筑、自然之间的和谐统一。

二、目标任务

根据省绿色建筑示范城市相关验收要求,确定我市三年内(20**-20**)绿色建筑示范城市主要工作任务目标。

(一)绿色低碳生态

1.低碳生态城市。

单位建筑面积能耗0.05吨标煤/m2.a,单位建筑面积CO2排放强度0.10吨/m2.a。

2.绿色建筑发展。

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省绿色建筑设计标准》,居住建筑及甲类公共建筑执行65%建筑节能率。

新建绿色建筑示范项目总面积511.7万m2,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面积266.1万m2,比例52%,建成303.8万m2,比例59.4%。

(二)节约型城乡建设

1.节约型规划。

规划人均建设用地面积120m2,城镇控规全覆盖率。

示范城市范围内控制性详细规划覆盖的用地面积占整个示范区域面积的比例100%。

2.城市空间复合利用。

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建筑面积80万m2。

3.绿色交通。

绿色交通出行分担率75%,公交站点可达性300米覆盖率50%,公交站点可达性500米覆盖率90%,新能源公交车辆、清洁能源车辆比例30%,公交站台智能化改造50%。

4.节约型村庄建设。

村庄设施完好率85%,村庄环境达标率85%,美丽宜居镇村20个。

5.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

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比例70.6%,可再生能源消费比例10%。

6.绿色施工。

绿色施工覆盖率50%。

7.成品住房。

按照省《成品住房装修技术标准》实施的成品住房建筑面积占所有商品住宅建筑的60%。

8.城市绿色照明。

照明年节电率5%,新建的城市道路装灯率达100%,公共区域装灯率达98%,灯具效率在80%以上的高效节能灯具应用率85%,高效光源应用比例85%。

9.节水型城市建设。

城市供水管网漏损率12%,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79%,新建建筑节水器具普及率100%,雨水利用率3%,非传统水源利用率10%。

10.垃圾资源化利用。

生活垃圾分类收集效率40%,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100%,建筑垃圾综合处理率60%,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率60%,污水市政淤泥资源化利用率100%,医疗废弃物无害化处理率100%,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处理率95%,工业危险废物无害化处理率100%。

11.建筑工业化。

推行建筑工业化,采用建筑工业化施工的工程建筑面积10万m2。

加快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促进建筑产业转型升级,按建筑产业现代化方式施工的建筑面积占同期新开工建筑面积的比例每年提高3个百分点(20**年3%,20**年6%,20**年9%)。

三、重点工作

(一)绿色生态专项规划

结合城市总体规划及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时,编制出台市绿色生态专项系列规划,全面推进市绿色建筑发展,积极实践建设低碳生态城区战略目标,推动城市建设发展转型升级,构建低碳生态的城市格局。

绿色生态专项规划分别为:

《绿色建筑发展规划》;

《能源利用规划》;

《绿色循环低碳交通运输城市实施方案(20**-20**)》;

《城市水资源综合利用专项规划》;

《城市照明专项规划》;

《城市固体废物资源化综合利用规划》。

建立包括绿色建筑比例、65%建筑节能率、成品住房、生态环保、建筑产业现代化、公共交通、可再生能源利用、土地集约利用、再生水利用、废弃物回收利用等内容的指标体系,纳入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等规划中,并落实到具体项目。

针对绿色发展指标体系如何落实,提出措施和计划。

(二)绿色建筑全面发展

突出重点,推进绿色建筑发展。

在全市范围内全面推动绿色建筑,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省绿色建筑设计标准》,且居住建筑及甲类公共建筑的建筑节能率达到65%水平。

积极引导商业房地产开发项目执行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建设绿色居住区,重点推进大学城、新区等绿色建筑集中示范区域,实现绿色建筑集中连片发展。

加快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

机关办公建筑、政府投资的公共建筑进行节能改造时,率先垂范,具备条件的按一星级绿色建筑标准进行改造。

引导商业开发的宾馆、酒店、商场、写字楼等大型公共建筑进行节能改造。

积极培育节能服务市场,大力支持节能服务企业和用能单位采取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实施节能改造,对符合条件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按规定落实财政扶持政策。

加强既有公共建筑运行监管。

积极开展公共建筑能耗统计、能源设计和能耗公示等工作,扩展市级建筑能耗监测中心数据采集的覆盖范围,实现监测数据的采集由市区向各辖市、区延伸。

所有建成示范项目按照建设部《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源审计导则》中的能耗指标体系结构设置各分项计量装置,并将统计得到的建筑能耗数据上传至省住建厅监测中心。

推广建筑能效测评工作。

全面开展建筑能效测评工作,对绿色建筑示范城市中所有的示范项目开展能效测评,并将建筑能效测评达到设计要求作为建筑节能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合格的必要条件。

同时,大力培育能效测评机构,加强能效测评专业人员的技术培训。

(三)可再生能源建筑规模化应用

制定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规划和实施方案,开展可再生能源资源量评估,指导和规范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

推动太阳能、浅层地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应用,扩大太阳能利用,将太阳能利用纳入建筑设计标准规范,推广太阳能建筑一体化、太阳能集中供热水工程,在农村和小城镇推广户用太阳能热水器、太阳房等。

(四)城市空间复合利用

加强城市地下空间的规划和开发利用,提高城市空间资源利用效率和综合承载能力,体现竖向分层立体综合开发、横向相关空间连通、地面建筑与地下工程协调配合的原则,兼顾人民防空要求,统筹开发地下停车位、公共停车场(库)、商业服务设施、物资仓储、人防设施等地下设施。

建立健全城市地下空间权属管理制度。

城市新建民用建筑、城中村改造和旧城改造时应按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同步开发地下空间。

(五)构建绿色交通体系

建立多层次的公共客运交通体系。

优化城区区域交通设施布局,完善公交线网,大力发展公共交通,全面推进和落实公共交通优先,建设智能交通控制系统,加快城市公交建设,实现公交站点可达性300米覆盖率50%以上。

形成适应风景区休闲旅游功能的慢行网络系统。

改善慢行交通环境,提高慢行交通出行的安全性和舒适性,加强步行系统建设,构建与城市发展相适应,与机动车发展相协调,与公共交通良好衔接的非机动车道路系统。

建立便捷借还的公共自行车系统。

完善各项基础设施系统,实现机非交通运行的空间分离;另外自行车交通作为休闲运动方式,应该积极创造条件,引导城市居民的自行车休闲运动文化建设。

扩大市公共自行车服务系统服务的范围。

大力发展绿色交通工具。

积极推广新能源公交,推进交通工具低碳化,推动公交使用LNG(液化天然气),鼓励混合动力、纯电动等新能源车的使用,出租车实现CNG(压缩天然气)全覆盖,加快淘汰落后交通工具。

(六)节约型村庄建设

坚持“因地制宜、以人为本,经济适用、集约建设,地方特色、乡土风情,试点示范、逐步推开”的原则推进全市节约型村庄建设。

重点集中在农居集中、村庄整治、生活污水治理对农村生态环境改善,依照省《关于推进节约型城乡建设工作的意见》要求,围绕村庄土地节约、环境整治、污染治理、新能源利用等方面,选择具备条件的村庄开展节约型村庄建设试点,同步开展特色村庄建设改造,探索节约型村庄建设的方法、途径,建成一批环境整洁、自然生态、特色鲜明的节约型村庄。

(七)深入推动建筑产业化和住宅全装修

推动建筑产业化。

加快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促进建筑产业转型升级,按建筑产业现代化方式施工的建筑面积占同期新开工建筑面积的比例每年提高3个百分点(20**年3%,20**年6%,20**年9%)。

推广适合工业化生产的预制装配式、钢结构、木结构等结构体系,培育发展具有新型建筑工业化设计、生产、施工一体化的建筑业企业。

鼓励各地政府安排适量用地支持建筑工业化基地建设,推动新区率先在全市建设建筑工业化研发生产示范基地,开展工业化建筑示范试点。

研究出台对于开展建筑工业化的企业享受一定的扶持政策,政府主导的保障性住房应率先开展住宅工业化应用试点。

推进成品住房。

开展装饰装修工厂化生产示范试点、菜单式装修住宅小区试点,研究集装饰装修设计、生产、施工于一体的装饰装修新模式,并给予一定政策扶持。

鼓励品牌家装企业、材料企业构建生产加工制作、物流配送、民工培养管理平台,为成品住房质量提供市场保障。

在绿色建筑、廉租房和公租房中率先推行成品住房,鼓励房地产开发项目积极推行成品住房建设,按省《成品住房装修技术标准》实施的成品住房面积占所有商品住宅的60%。

(八)推进城市绿色照明

加强照明设施的改造,推广高效节能灯具和节能控制技术,具备条件的区域,积极推广采用合同能源管理的模式对其进行节能改造。

结合智慧城市建设,构建绿色照明信息网络平台、绿色照明管理业务应用平台和信息资源服务平台,安装路灯照明远程监控管理系统,对路灯照明系统施行精细化管理,提高路灯使用寿命,保证节能、高效、安全运行。

(九)节水型城市建设

在城市建设过程中,重点针对旧城改造,兼顾新城开发,全面推进海绵城市建设,树立人水和谐的生态文明理念,采用低影响开发(LID)等新理念、新技术、新方法,最大限度地减少对城市原有水生态环境的破坏,保护和修复城市水生态系统,有效应对洪涝灾害和水环境污染。

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工程应制定节水措施方案,采用符合节水标准的用水器具,节水设施要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投入使用。

根据有利地形、自然沟渠等条件,合理统筹规划建设区域雨水收集利用系统,提高绿化浇灌、道路清洗、景观水体等雨水利用率,规划用地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的新建建筑物应当配套建设雨水收集利用系统。

推广下凹式绿地建设,提倡应用透水路面工程技术,建设区域性中水回用系统,对污水处理厂进行中水工艺改造,合理建设市政中水供应管网,鼓励大型公共建筑和居住社区自建中水处理站。

(十)城市垃圾资源化利用

市垃圾处理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总体原则,垃圾源头减量、过程分类、高效收运与资源化处置同步推进,向“分散收集、集中转运、集约处置”方向发展。

优化生活垃圾管理体系。

加强源头分类,按照“三分类法”(可回收物、有毒有害垃圾、其它垃圾)进行分类收集,实现生活垃圾减量化和资源化。

完善日常保洁系统,提高日常保洁能力和环境卫生公共服务运营服务水平,加快建设城乡环境卫生管理体系。

提高垃圾资源化综合利用水平。

实施对工业固体废物收集、运输、贮存、处置的全过程监管,鼓励企业采用清洁生产技术,促进各类废弃物在企业内部的循环使用和综合利用。

积极探索污泥资源化途径,加大污泥焚烧发电力度,加快推进污泥无害化处置场建设,有效实现污泥的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

加快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技术、装备研发推广,扶持发展建筑废弃物再生利用企业,推广利用建筑废弃物生产新型建材产品。

加强医疗垃圾监督管理。

加强医疗废物污染防治,推进医疗废物处理处置能力建设,对医疗废物处置设施进行规范化升级改造,建立全封闭的收集、运输、处置系统,推进医疗废物收集系统向乡镇、村级卫生单位延伸。

四、推进计划

《市绿色建筑示范城市重点任务推进计划(20**-20**)》

五、资金方案

《市绿色建筑示范城市专项引导资金使用方案(20**-20**)》

六、考核指标

《市绿色建筑示范城市实施方案考核指标(20**-20**)》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充分发挥市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领导小组的协调组织职能,统筹协调推进示范城市建设工作。

各辖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明确责任分工,安排专人有重点、有步骤地抓好组织推进,确保工作任务落实到位。

(二)加强部门联动。

市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通力合作,积极支持、主动服务,认真细化落实目标任务,确保工作责任落实到位。

各责任单位,要加强协调沟通,合力解决全市绿色低碳建设推进中的各种问题,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三)加强目标考核。

建立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制度,层层分解下达目标任务,严格目标考核。

市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年度目标任务执行情况的汇总分析,牵头部门和各责任主体,要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具体措施,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四)加强政策扶持。

按照市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专项引导资金管理办法,对符合条件的绿色建筑给予一定的资金补助。

对装配式建筑要研究制定符合法定程序要求的奖励政策,对于符合绿色建筑星级标准的项目,可优先享有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返退政策。

(五)加强规划引领。

以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现阶段成果为基础,以绿色、低碳、生态理念为导向,以节约型城乡建设和绿色建筑工作为抓手,开展能源利用、水资源综合利用、绿色交通、固体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等绿色生态专项规划。

构建绿色生态指标体系,制定老城区绿色化改造建议,新建地区分地块控制指标图则及实施路径,形成有效的控制机制。

(六)加强技术保障。

大力引进和培养低碳绿色高端人才,深化与高校和科研院所合作,加强各类专业培训机构和人才服务机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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