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来那位野马小姐遇到了她的草原.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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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那位野马小姐遇到了她的草原
后来那位野马小姐遇到了她的草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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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在这寒冷的冬天虐狗
是想和你们一起在即将到来的春天更期待爱
“在遇到他之前,我单身了很久也遇到过渣男,但是后来等到他一切都值得了。
”
一
认识马小姐,是在我大三实习的时候,她以和我完全不同的画风出现在了我的生活和工作里并成为了我的TL。
马小姐其实不姓马,名字里也没有马字。
因为她的英文名翻译成中文叫艾玛,又加上一身桀骜不驯时而如脱缰野马的气息,我本着尊敬中国文字的博大精深以及对她的调侃,突然在某一天清晨醒来发现叫她一声马小姐竟合适得可以。
第一次见到马小姐是在我们创意四射却又狭小的办公室,因为一些人事调整,一个原先做promo的小伙伴正在与她交谈。
我站在她的背后侧着脖子看她,她穿着酒红色的上衣,眼影搭配口红很耀眼,长头发微卷挂在她的右侧。
因为频频对正在交谈的对象点头表示示意认可,在我的眼里她的脑袋像一颗熟透了的香梨摇摇欲落。
交谈完毕,那位小伙伴背起书包走过我身旁说了一句:
It’smystyle。
我那时低头看了一眼自己,穿着一身JK制服,望着这个只比我大了一岁的马小姐,我实在难以想象日后要在一个Team里相处甚至成为朋友。
而那天马小姐的到来因着她的妆容自带一种天生“外企婊”的气息成了我们当天茶余饭后的话题人物。
二
说起后来会和马小姐成为好友也是意料之外的事情,毕竟我这副长相“生性纯良”以及傻白甜的声线很难和这位雷厉风行的女生成为挚友。
只是,不仅在工作上拥有极强自律能力的马小姐居然并不是一个被贬义成“很会做人的同事”,而是因为真诚成了我的好友。
马小姐应该算是我身边女孩里很特别的那一个。
她战斗力极强,卖得了萌装得了婊翻得了白眼,之后还能笑得阳光灿烂。
从还在成群结队的高三,她可以一个人啃面包泡在图书馆做题,大学后一个人去自习,健身,跳街舞做义工。
还能自己一个人逛街看电影,享受一个人的心情。
而她却也不与朋友的生活脱节,甚至还是一位社交女王,混迹杭州各大圈子。
有时候打开朋友圈看到我刚认识的朋友早在她朋友圈下有所留言。
而这样的马小姐,却会在我心情低落的时候跑完十几公里的马拉松在寒风中给我打电话但也宠溺地告诉我:
宝宝啊,你要慢慢独立和长大。
有时候我会想,女孩活成这样真叫精彩。
但是我又想,这样的独立又很明确的女孩是不需要恋爱的。
因为她们太清楚自己要什么了,而且能和自己玩得很快乐,若我是男人,我怕是不敢爱,一是怕HOLD不住二是怕给不了。
只是有一天,马小姐突然和我说,她恋爱了。
三
这消息真叫我欣喜。
我管马小姐的男朋友叫热心市民朱先生。
之所以叫他热心市民朱先生,是因为洒水车在这几天十分阴冷的杭州叫嚣导致路面结冰将整条路上的车都赌了个遍,碰巧的是,这里面就有朱先生,于是他很爽快地给都市快报打了电话做了一回热心市民。
不过,除掉这个可爱的表现,我叫这位“家有草原驯服野马”的朱先生,马夫。
当我第一次从马小姐的口中知道朱先生的时候,我就知道,她这回是沦陷了。
这是一件能让我八卦之心迅速燃气并且感觉惊喜的事。
朱先生在马小姐的心中无疑是一个骄傲的存在。
他弹得了吉他还是乐队的鼓手,颜值不错还机智幽默。
她喜欢他,喜欢到在完全不确定朱先生心意的情况下凌晨自己一个人开车从城西到城东将生病的他送去医院,照顾一整夜。
在我看来,这样的付出对于马小姐略有女权主义的恋爱思维实在不可思议。
不过欣赏她为爱的勇气之后,我更佩服的是她对她妈妈半夜出门解释为“能能发高烧了,她一个女孩子一个人在杭州读书很可怜的,我当然要去照顾她”的演技。
那时候我在想,人家还没喜欢你你就这样“投怀送抱”,要真在一起了,这朱先生势必要上天;我也想,如此喜欢一个人真要交往起来马小姐必然要处于劣势。
然而,在恋爱上同样拥有高情商的马小姐又给了我精彩的一击。
四
朱先生和马小姐之间存在着一种被我称为“良性循环”的爱情模式。
当身边的女孩将身心投入爱情后,我会发现时常约不到她们,男朋友成了她们生活的很大组成部分,平日约饭电影,周末更是恨不得成为连体婴儿。
而马小姐,让我意外的是,她依旧不忘我这只寒风中的单身狗,时常主动找我聊天吃饭,和妈妈一起逛个街,有时还为工作加班到凌晨。
朋友对马小姐说,你这样不行,你要多和男朋友相处相处,现在是热恋期要多见面常粘在一起。
马小姐说:
我很喜欢我们现在相处的模式,一个星期见一两次面。
其他的时间,我做我的事,他做他的事。
我们在一起的时候可以既能玩开又能交流想法。
至少在我的恋爱里,我还是要让自己独立。
而他也很赞成并喜欢这样的模式。
马小姐说这话的时候眼里发光,笑容灿烂,因为恋爱好像散发了之前少有的光芒。
我想这位朱先生真是捡到宝了呢,找到了这样一位如此懂事却时不时弄点自制表情包,还会添加生活情趣和乐趣的的另一半。
只是,认识了朱先生之后,我才明白那句“爱对了人能让你变更好。
”
“你们吵架吗?
”
“吵呀,偶尔小吵小闹还是有的。
有一次我们吵架气还没消,半夜了去吃夜宵。
我想吃煎饺,但是我们去的那家店只有煎包没有煎包。
那时候他对我说要吃自己去别的店,我很伤心。
但是没想到吃了一半他说要出去上厕所,过了好久他提着一袋煎饺回来了。
看他淋着雨那副样子,我哪还有气啊。
”
在印象里,马小姐有一种天生“男朋友对女朋友好就是理所当然”的霸气感,只是这一次她似乎更能去感受和珍惜也许在从前别人就对她做过的事。
感情不分前后,来了对了就好。
也是突然感慨,原来感情之间,从不存在驯服与被驯服,对于一匹野马来说,当是在心里种下一片草原任其奔跑。
我问朱先生对于自己女朋友的评价是什么。
他几乎用上了关于所有女性优良品性的形容词,我调侃他这未免也太不走心。
末了他回了我一句:
她啊,像一个精灵一样存在于我生命中的奇迹。
人们都说喝酒要喝六分醉,吃饭要吃七分饱,爱人要用八分情。
可是当我遇上了你,我想喝醉吃撑爱成傻逼又何妨呢。
一些想说的话:
第一次写人物故事,还请多多包涵。
如果你也有故事,欢迎你来找我。
今天就一起分享一下你们的爱情故事吧。
(憨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