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火车西站分区规划090913.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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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火车西站分区规划090913
惠州市火车西站分区规划
第一章规划总则
第一条规划目标
将惠州市火车西站片区建设成经济发达、环境优美、配套完善、交通便利的综合性新城区,重点发展环保型工业和现代物流业,综合发展房地产业和旅游服务业。
第二条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1989年)
2、《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5年)
3、《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1995年)
4、《惠州市域城镇体系规划(2005--2020)》
5、《惠州城市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研究报告》(2003年)
6、《惠州市区城市建设总体规划(1989-2005)》
7、《惠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纲要
8、《惠州市惠城中心区排水专项规划》
9、《城市规划强制性内容暂行规定》(建规[2002]218号)
10、《城市用地分类和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
11、《惠州市火车站(西站)片区规划》(1995年)
12、《惠州火车西站开发小区总平面规划》(惠规函字[1995]51号文)
13、《惠州市控制市区高层建筑建设管理规定》(市府[2002]2号)
14、国家、省、市有关法规和规范
15、火车西站片区用地权属资料
16、规划区内已通过审批的各类详细规划成果
第三条规划期限:
2006-2020年
第四条 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范围:
北至沙帽岭,南面以高榜山分水岭为界,西至惠河高速公路,东至大新村与惠城区政府之间的道路中线,总规划面积16.77平方公里,其中规划城市建设用地面积593.78公顷。
第五条 本规划是建立在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的5条110千伏高压线全部
迁移,2条220千伏高压线局部迁移的基础上进行编制的。
2004年12月30日市政府主持召开了火车西站分区规划协调会,会议同意对高压线进行迁移,迁移费用由土地受益部门承担。
第二章分区性质与建设规模
第六条分区性质
火车西站片区性质定位为:
惠州市惠城中心区西部的对外交通枢纽,以现代工业、商贸物流业为主导产业,功能齐全、配套完善、环境优美的现代生态型综合性城区。
第七条人口规模
规划人口规模为5.8-6.8万人(指标核算以6.5万人计)。
第八条建设用地规模
规划期内西站片区城市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593.78公顷,人均城市建设用地91.35平方米(按规划人口6.5万人计,下同)。
位于黄洞、和小龙坑西南角的75.81公顷土地作为发展备用地。
(建设用地规模的确定详见说明书P6页)
第三章土地利用规划
第九条空间布局规划
新区用地功能结构以京九铁路为中轴线,沿铁路线南北两侧的新联路和三、四环连接道呈东西向带状发展,整个片区呈“一心、三轴、五组团”的发展态势。
一心——西站商贸服务中心;
三轴——铁路与半径沥防护绿轴;铁路线南侧沿共联路东西向的商贸、居住发展轴;铁路线北侧沿规划三、四环连接道东西向的工业、居住发展轴;
五组团——东部生态居住组团;西部工业组团;北部小瑶池环保工业组团;富之页居住组团;大小新村居住组团。
第十条工业用地规划
本次规划对已批租工业用地规模和结构进行了调整,总体上控制发展规模,并严格限制擅自改变功能。
规划工业用地布局以集中为原则,主要布置在片区西部、垃圾发电厂及小瑶池周围,新安排的工业用地以发展新型环保工业为主。
规划共安排工业用地138.73公顷,占全区城市建设用地的23.36%,人均21.34平方米(规划人口按6.5万人计,下同);其中垃圾发电厂及配套工业用地14.63公顷(包括安全防护用地)。
第十一条仓储用地规划
规划共安排仓储用地12.17公顷,占全区城市建设用地的2.05%,人均1.87平方米。
预留惠州市危险品仓库用地12.86公顷(包括安全防护用地)。
第十二条居住用地规划
规划安排居住用地146.8公顷,占全区城市建设用地的24.72%,人均22.58平方米/人(规划人口按6.5万人计)。
居住用地形成以站前地区、富之页、大小新村和东部的石牙仔水库为中心的主要居住区,完善配套服务设施。
考虑到历史遗留问题兼顾环境要求,富之页和站前地区以多层为主,局部发展小高层,其它居住区以发展多层住宅为主。
规划根据分区人口规模,配建中学和小学,以保证中、小学生的就学率和就近上学。
规划人口容量6.5万人,按照1.5万人配备1所小学,2.5万人配备1所中学。
规划共安排中学3所(包括现有市级第四中学),小学4所。
中学用地按2.6-4.3万平方米/所,小学用地按1.5-2.0万平方米/所控制。
第十三条行政办公用地规划
规划安排行政办公用地1.87公顷,采用分散式布局方式,主要布置在火车西站及东部居住片区内。
第十四条商业金融用地规划
为配合西站商贸物流服务业的发展,重点围绕站前地区的主要节点空间以及西站北部的小桃园安排商业用地。
总用地规模为13.64公顷,占总规划建成区的2.3%。
规划将这两个地段发展为集商业、餐饮、娱乐、服务、休闲一体的火车西站片区商贸服务中心。
第十五条公益性服务设施用地规划(见附表2)
本次规划重点配建公益性服务设施,特别是医疗卫生用地、体育用地和文化娱乐用地,规划1处体育活动场地、1个文化活动广场和2处文化娱乐设施用地。
在规划区南部和北部各设一处文化活动中心,规划用地规模为0.5和1.0公顷。
在站前地区布置一所综合医院,用地规模为1.0公顷,火车站北部布置一所门诊,用地规模为0.35公顷。
总医疗卫生用地规模为1.35公顷。
规划约2.91公顷的体育用地,满足居民日常生活需求。
第十六条市政公用设施用地规划(见附表2)
规划共安排市政公用设施用地37.11公顷,占全区城市建设用地的6.25%,人均5.71平方米。
规划垃圾填埋场用地面积25.35公顷。
垃圾填埋场北面的大瑶畲控制作为垃圾填埋场发展备用地。
第四章生态保育与绿地系统规划
第十七条“二区三线”控制体系
根据本区实际情况划定三条控制线:
城市建设用地控制线(规划城市建设区)、城市绿线和城市蓝线,以利于规划区内土地的合理划分和利用,加强城市生态环境建设,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
规划自然生态用地(林地)941.6公顷,不包括高榜山景区范围。
规划城市建设用地面积593.78公顷,发展备用地75.81公顷。
规划城市绿线控制区包括防护绿地、大型集中公共绿地、旅游休闲用地总面积143.46公顷。
规划城市蓝线控制区包括规划区内的河流、水库、水面等,规划水域面积45.79万平方米。
第十八条片区绿地布局结构
以区内两座自然山体为绿心,以铁路防护绿带、半径沥退后绿带为绿色通廊,以带状的城市道路绿化为骨架,以大范围均匀分布的点状绿地为重点,创造完整合理的城市绿地系统。
规划共安排绿地143.46公顷,占全区城市建设用地的24.16%,人均22.07平方米。
第十九条公共绿地规划
规划公共绿地64.59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总量的10.87%,人均公共绿地9.93平方米。
1.城市公园
规划将包围在城市建设区内的自然山体作为城市公园进行保护性开发利用,即减少了对山体的破坏又增加了城市公园用地,并强化网状绿地结构的中部一条绿带的连续性,促进本区的特色绿地系统的形成。
2.道路防护绿化
道路防护绿地的建设应与城市道路的修建同时进行。
本次规划严格按惠州市道路退后绿化带的标准,设置足够的道路绿化用地。
规划42米路两边各退绿地20米(山体除外,新联路与共联路仍按原建筑红线控制)、32米路两边各退绿地15米、24米路两边各退绿地10米、18米路两边各退绿地5米等。
3.街头绿地、小游园
街头绿地或小游园主要提供居民日常游憩之用,街头绿地的设置尽可能分布均匀,方便使用。
4.居住区绿地
新建居住区的绿地率按不低于35%的标准建设。
对己建成的居住区,本着见缝插绿、均匀分布的原则,将居住区内的空置地尽量用作绿化用地,同时充分运用垂直绿化、屋顶和阳台绿化等方式,提高居住环境质量。
第二十条防护绿地规划
规划共安排防护绿地78.87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总量的13.28%,人均防护绿地12.13平方米。
1、铁路两侧各设置不小于30米宽的防护绿带。
2、半径沥两岸各设置5-20米宽的防护绿带。
第五章城市设计指引
第二十一条城市开放空间
1、山体开敞空间带:
通过对南北两侧山体的建设控制,确保城市带状开敞空间的存在。
保持山体的基本格局及自然风貌,加强植被的保护。
加强高榜山周围山体及其植被的保护,有节制地开发风景旅游资源,丰富山体的层次感,构成城市植被的自然景观面。
2、公园广场开敞空间核:
通过公园绿地、交通广场等的地块划定,确实保证城市点状开敞空间的存在。
3、沿河、沿路开敞空间轴:
通过道路红线及退后绿化带控制、半径沥两侧后退绿化带控制,确保城市线状开敞空间的存在。
4、铁路开敞绿廊:
规划沿铁路两侧各30米建设防护绿带。
第二十二条高度控制
1、根据本区的特殊自然环境条件,为避免对山体景观的遮挡和破坏,应严格控制高层建筑的空间分布及高度,原则上建筑总高度不应超过60米。
2、根据本区特点和城市设计要求,本区高层建筑主要分布在西客站周围,以形成片区中心。
3、在山体周边地区严格控制建筑物高度;居住区以低层和多层为主;核心商贸区部分地段可建小高层,作为制高点和观景点;工业区则以低层或多层厂房为主。
4、新建建筑物应严格避免对城市空间眺望系统及视觉走廊的遮挡与阻断,尤其应注意规划中西客站对高榜山、沙帽岭的眺望关系。
5、山体附近地区应避免大规模、高强度建设,同时要严格控制建筑物的高度。
第二十三条建筑景观设计指引
1、建筑的风格做到传统与现代融合,整体和协调性的结合。
2、建筑的色彩总体上要求淡雅,色彩宜用冷色调为主,统一中有变化,应以白色、灰白色为基调。
3、为了使建筑物与自然生态景观达到契合,建筑的体量宜小不宜大,应保持中观、宜人的整体尺度感,并与周边山体、建筑相协调,形成优美的建筑轮廓线,形成良好的视觉效果。
第二十四条城市景观规划指引
片区南北的自然景观渗透并融入城市景观,形成城市南北向的主要景观轴线;以火车西站客运大楼为中心,以高榜山为主要景观视点,在西客站正对高榜山处及其右侧山脚部分用地作为高榜山公园入口绿化广场用地,保证山体对城市的开敞面,使自然山体与城市用地有机融合。
东、西两端的山体公园形成片区的门户景观节点;沿京九铁路的防护绿带形成城市中心绿色景观轴;半径沥及其两岸绿化形成蓝色景观轴。
第二十五条街道空间规划指引
1、在城市的生活干道上,应强化连续性界面形式,塑造具有围合感强、有凝聚力的活动地带。
加强商业密集地区和生活环路沿线的城市设计,强化道路空间的连续性。
2、对于交通性干道,为避免单调无变化的街道空间,以弱质连续界面为佳,从而塑造出有韵律感、有变化、有节奏的连续性道路空间。
3、综合性干道,应强化现代风格及界面形式的连续统一,既有作为“街墙”的围合感,又有作为背景的优美连贯、错落有致的城市天际线轮廓。
第六章环境保护规划
第二十六条环境保护规划目标
加强环境综合整治,合理布局城市用地,采取多种措施,改善城市环境。
近期内首先推行环境质量分区管理,抓好重要污染源特别是垃圾填埋场的治理,使本区环境污染得到有效控制,局部环境质量有较大改善。
至规划期末,各功能区环境质量全面达标,城市环境状况有全面好转,大气质量达到国家GB3095—82中的11级标准,地面水体质量达到GB3838—88中的IV标准,环境噪声分五类地区,全面达到GB3096——93标准。
城市垃圾无害化处理率85%以上,工业和医疗主要有害废弃物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
第二十七条大气污染防治
1.限期治理现有工业企业的大气污染源,加强清洁生产的推广,提高除尘装置的普及率和除尘效率,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
在全区范围内严禁再建有严重污染的企业。
2.对建筑工地进行严格管理,严禁野蛮施工,降低尘土飞扬。
3.加强对汽车尾气的监测和防治工作,限制并淘汰尾气排放不合格的车辆。
通过城市用地功能的调整和道路建设的开展,合理分配交通流。
4.加强城市道路两侧和街头绿地建设,选择抗污染能力强的植物并采用密植法,降低大气污染的程度。
第二十八条水体污染防治
1.建设和完善城市污水排放体制,继续推广污水无动力处理装置,综合治理城市生活污水。
城市污水二级处理率应达到90%以上。
2.加强对餐饮业、娱乐业、服务业以及村民点内排水方式的管理,严禁生活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入水体。
第二十九条噪声污染防治规划
1.根据五类环境噪声功能区(居民文教区、一类混合区、二类混合区、工业集中区和交通干道两侧)的噪声国家标准要求,划分噪声控制区,规划远期噪声达标区覆盖率为100%。
2.加强交通和车辆管理,实行人车分流,综合防治交通噪声。
3.加强公共娱乐场所、商业集中地区及居民区的商业设施的噪声管理,实行商业噪声管理的规范化和标准化。
4.严格施工场地的噪声管理。
第三十条固体废弃物防治
1.建立城市生活废弃物的统一收集、运输、处理体系。
规划城市生活废弃物清运率100%,尤其要加强对餐饮业与娱乐服务业的管理;垃圾无害化处理在近期达到75%,远期达到85%以上,建设垃圾转运站和垃圾处理场所,在近期垃圾处理以填埋为主向以焚烧为主、填埋和焚烧相结合的方式转变,远期应在垃圾分类收集的基础上进一步发展资源化处理。
2.加强对村民点内生活垃圾治理的管理,并纳入到城市管理之中。
第三十一条垃圾发电厂污染防治
1、大气污染的防治
焚烧炉排放的烟气,其各项污染物排放量均应低于国家《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二级)”的排放标准允许值;其大气污染物落地浓度应低于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允许值,满足国家环境保护的要求。
2、水污染的防治
场区内的生活污水、生产废水以及垃圾渗沥液等均利用污水管道收集后,进入污水调节池,输送到附近的垃圾填埋场废水处理系统进行处理。
3、灰渣治理
项目产生的灰渣送至厂外指定地点,进行固化处理,然后进行填埋处理。
使之不能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4、噪声治理
对产生噪声的机械设备采取加装消声和隔声装置的措施,减小噪声源强度,同时加强厂区绿化,设置防护绿化带,其噪声值需达到《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10)和《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的规定要求。
第七章综合交通规划
第三十二条道路系统规划
1、道路网规划
区内道路等级划分为:
主干路、次干路和支路三级。
道路规划因形就势,建设与山形地貌相和谐,形成“两横四纵”的主干路网布局结构,从而形成对外交通顺畅,区内主次干路等级明确、功能合理的路网系统。
表7-1:
规划区道路横断面控制指标一览表
项目断面
道路红线宽度(米)
其中路面宽度(米)(单侧)
备注
中央绿化带
机动车道
机非混行车道
绿化侧分带
非机动车道
人行道
辅助道
绿化带
F-F
42
2.5
12.25
0
3.25
3
E-E
36
11.75
2
2.25
2
G-G
36
11.75
2
2.25
2
9
6
D-D
70
6
16
6.5
3.5
3
广梅汕铁路站前广场道路
C-C
24
7
0
2.5
2.5
B-B
18
6
3
5
机非混行两车道
A-A
12
4.5
0
3.5
机非混行两车道
2、道路规划建设管理
(1)经批准的道路红线宽度未经原审批机关批准不得擅自调整修改。
(2)道路红线内不得修建任何建筑物、构筑物,包括临时性建筑物、构筑物。
(3)区内支路,并尽量减少与主干路的直接相接,在避免不了的情况下,应在交叉口限制车辆左转。
(4)不应在行人集中地段设置机动车出入口。
(5)规划区内应按《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JGJ50-2001,1114-2001)要求进行无障碍设计。
第三十三条道路交通设施规划
1、道路交叉口设施规划
道路交叉口设施主要包括渠化路口规划及灯控、限制左转等方式。
根据规划区道路交通规划和道路交叉口规划原则,确定形式如表7-2:
表7-2:
规划区道路交叉口的形式
相交道路
主干路
次干路
支路
主干路
A
A、B、C
A、E
次干路
A、B、C
B、C、D
支路
D
注:
A—渠化式信号灯平面交叉、B—信号灯平面交叉、C—环形平交、D—不设信号灯平交、E—限制左转。
2、社会公共停车场规划
社会公共停车场分为外来机动车公共停车场和区内机动车公共停车场。
外来机动车公共停车场设置火车西站站场附近。
区内机动车公共停车场主要设置在商贸、大型公建及交通枢纽附近,服务半径不大于300米。
配建停车场指标按表7-3执行。
表7-3:
配建停车场指标
用途
分类
单位
标准
住宅
独立式住宅
车位/100m2建筑面积
≥1.0
普通单元住宅
≥0.8
经济适用房
≥0.5
商业
商业、餐饮、娱乐设施
车位/100m2建筑面积
≥2.0
宾馆
车位/客房
≥0.4
办公
行政办公用房
车位/100m2建筑面积
≥2.0
其它办公用房
≥1.0
游览
公园
车位/1公顷游览面积
≥5.0
文体设施
小型体育场馆
车位/100座
≥3.0
影剧院
≥3.0
会议中心
≥3.0
医院
区级以上医院
车位/100m2建筑面积
≥0.6
区级以上医院
≥0.3
教育
中学
校车车位/100学生
≥0.6
小学、幼儿园
≥0.8
3、公共加油站规划
规划区内加油布置根据《惠州市加油站布点规划(2006~2010年)》结合现状要求进行建设。
加油站进出口所处道路应做好交通组织,减少对交通的影响。
第三十四条公共交通规划
1、公共交通发展目标
优先大力发展公共交通,争取在开发区形成规模的同时,建立起比较完善的公共交通,并延伸贯穿整个火车西站片区,同时规划好与铁路交通、高速路的换乘体系。
2、公共交通设施规划
(1)规划公交首末站用地1.0公顷。
(2)规划汽车客运站用地1.7公顷。
(3)规划轻轨交通客运站一处,用地面积5.8公顷。
(4)在主、次干路上的公交停靠站点一律采用港湾式。
第八章市政公用工程规划
第三十五条防洪工程规划
1、规划区内所有排洪沟渠按防山洪设防,设计重现期20年一遇。
规划区内总集雨面积20.42平方公里,设计20年一遇的流量130.1立方米/秒。
2、规划排洪渠走向结合现状和新规划路网,适当的裁弯取直,尽可能与道路走向一致,以利于土地的开发利用。
第三十六条给水工程规划
1、规划区内用水量标准采用《城市给水工程规划规范(GB50282-98)》及惠州市有关规划的相关标准,确定本片区总用水量为5.29万立方米/日。
2、市区内建有三座水厂,江北水厂、河南岸水厂和桥东水厂。
江北水厂设计规模为60万m3/日,一期已投入运行,日产水量20万m3/日;河南岸水厂设计规模为18万m3/日,已投入运行,日产水量18万m3/日;桥东水厂设计规模为12万m3/日,运行规模4万m3/日。
目前市区内日供水量共42万m3/日,各水厂的供水管网形成环状联合向市区供水。
3、片区东侧的共联路已敷设有一段DN800给水管可供应本区用水。
为提高本规划区的用水安全性及可靠性,规划从下角丰山引入一条DN800管,形成双向供水。
4、给水干管采用环状布置。
所有规划道路都单侧布管,给水管原则上布置在道路的西、北侧。
规划设计给水干管管径最小为DN200。
第三十七条污水工程规划
1、根据《城市排水工程规划规范(GB50318-2000)》的相关标准及《惠州市惠城中心区排水规划》的有关规定,污水量按给水量的不同比例进行计算,确定平均日污水总量为3.49万立方米/日。
2、规划区内排水体制采用雨、污分流制。
3、根据地形走势及污水排出方向,结合现状污水管的利用,考虑近远期管道的实施计划布置污水管道。
所有规划道路都布置单管,污水管原则上布置在道路的西、北侧。
规划设计污水干管最小管径为d400。
4、规划区的污水均就近排入半径沥两侧的规划截污管内,最后汇至下角梅湖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后排入东江。
梅湖污水处理厂设计规模为30万立方米/日,投入运行的一期规模为10万立方米/日。
第三十八条雨水工程规划
1、雨水流量根据汇水面积采用惠州市主城区暴雨强度公式计算,设计重
现期一般地区选用1年,低洼、易淹地区选用3年。
设计重现期为1年的暴雨强度公式为:
Q=2063.2407/(t+5.7414)0.6673(升/公顷·秒)
设计重现期为3年的暴雨强度公式为:
Q=1815.9368/(t+4.0391)0.5789(升/公顷·秒)
根据《惠州市惠城中心区排水规划》的有关规定,综合径流系数取值为0.7,地表集水时间采用10分钟。
2、雨水管网规划与排洪规划紧密结合,以减少管径和埋深。
根据道路坡度布置,就近排入半径沥及其它排洪支渠。
路幅宽度36米以下(包括36米)按单管布置,路幅宽度42米以上按双管布置。
雨水管道原则上布置在道路的东、南侧,规划设计雨水干管管径最小采用d600。
第三九条电力工程规划
1、预测规划区内总负荷约6.3-10.1万千瓦。
2、规划区内规划新建1座110KV变电站,主变容量3×50MVA,需预留约1公顷建设用地(如采用GIS形建设,需预留用地约4000㎡)。
3、规划预留220KV架空线走廊,走廊控制宽度40-45米;预留110KV架空线走廊,走廊控制宽度30-35米。
4、10KV系统应采用环网供电,平时开环运行,每环可供负荷约为5000KW。
5、规划区内10KV线路采用电缆在电缆沟或浅槽内敷设,电力电缆沟主要敷设在道路西侧、北侧人行道下。
第四十条电信工程规划
1、预测规划区总市话用户约为3.3-5.2万线。
2、规划区内规划新建光纤接入网机房2座,每座需预留约150平方米用
地。
3、规划区内规划新建邮政支局1座,需预留约300平方米建筑面积。
4、规划区内规划新建有线电视片区管理站2座,每座需预留约20-30平
方米。
5、在规划区道路东侧、南侧人行道下,规划建设综合信息传输管群,统
一采用PVCΦ98管径。
6、现状微波通道作为防洪、防灾等的通讯通道应加以保护。
微波通道对
建筑物有限高、限宽要求,在实际操作中必须经有关专业部门校核。
第四十一条气源规划
1、近、中期气源选择:
以液化石油气作为管道近、中期主气源,新建燃气场站、敷设燃气管网。
2、远期气源选择:
规划使用长距离管输天然气作为惠州的远期管道气气源。
第四十二条供气对象及规模
1、供气对象:
主要包括居民、商业、工业、燃气空调及燃气汽车用户。
2、确定2020年用户管道燃气气化率75%。
3、供气规模:
管道天然气全年供气为928万标m3/年;折合液化天然气
为7436吨/年。
瓶装液化石油气供气为2129吨/年。
第四十三条输配系统规划
1、场站规划:
保留现状黄洞液化石油气储配站;规划建设两座瓶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