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NS开关柜技术规范.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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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NS开关柜技术规范
贵州华隆煤业有限公司化乐煤矿
一井区35Kv变电站10/0.4KV低压开关柜技术协议书
2011年6月17日
第一章招标设备明细
第二章总则
第三章使用条件
第四章供货范围
第五章技术标准
第六章技术参数
第七章选用元件
第八章开关柜总体结构
第九章开关柜的辅助导线及开关柜内的功能单元
第十章技术文件及交付
第十一章质量保证、服务及试验
第十二章包装、运输和贮存
第一章设备明细
序号
设备及材料名称
型号及规格
单
位
数量
备注
1
10/0.4Kv配电装置
MNS系列
台
7
见系统图
第二章总则
低压抽屉式开关柜及其中所用的电器元件及原材料都按图纸的要求,选用先进的、可靠的设备。
其技术规范、供货范围、工作条件、技术参数、工厂检验、现场验收及技术培训均能满足在图纸上所提出的要求。
1、本技术协议适用于贵州华隆煤业公司化乐煤矿35KV变电站10/0.4KV系统工程。
设备的功能设计、结构、性能、安装和试验等方面的技术要求。
2、本技术协议中提出的技术要求,应满足有关标准。
3、供方应提供符合招标文件和本技术协议要求及有关工业标准,并且功能完整、性能优良的优质产品及其服务。
同时满足国家有关安全、环保等强制性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4、本技术协议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作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供方应提供符合本技术规范和工业标准的优质产品。
5、供方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中包括技术规范书、设计图及设计说明在内的所有招标文件中阐述的全部条款,如遇到设计图及说明中指定的附属设备型号与本技术协议书中所指定的附属设备型号有矛盾的、按本技术协议书所指定的附属设备型号执行。
6、设备配置必须按设计图及答疑文件所指定的配置进行组装及调试。
7、如供方在与需方指定的配套附件厂方签订配套合同(或协议)时,如所指定厂方因为指定而故意提高价格(比正常市面格高)或降低质量的。
供方应及时与需方联系,如需方核实如实时,该指定厂商可立即被取消,如所有指定的厂方均有上述问题时,经与需方协商并同意后可配置相同技术等级标准的配套附件;并由供方与所指定的其它配套厂签约。
8、中标方与需方指定的配套附件厂方签订配套合同(或协议)时,要充分考虑到招标方的利益,保质期、质保金、保质期的服务、产品升级等都应在合同中注明,开孔、组装、调试过程要配套厂方参与指导;如配套厂不同意履行应有的义务的,经需方同意可由供方另找相同类型、质量相同的生产厂的产品。
9、与配套厂的合同原件要供方在设备交货的同时交给招标人存档。
如发生指定的配套附件厂方的配套附件质量问题或其它任何责任、均由成套厂(供方)负责承担。
10、本技术协议所使用的标准如遇与供方所执行的标准不一致时,按较高标准执行,但在更换较高标准前要先与需方机电技术负责人签字许可并存档。
本技术协议经供、需双方确认后作为订货合同的技术附件,如供方因技术问题必需对设备配置变更时、必须经使用单位机电技术负责人签字许可并存档备查,该变更文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1、本次招标中的所有设备在组装、调试、发货之前,供方必须对所提供的设备在生产厂内进行严格的检验和试验及设备配置的校对,以表明设备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在组装、调试、检验之前10天必须通知需方代表参加检验和试验、现场签证,签证单要移交使用单位存档。
需方代表到达供方生产基地后,供方要安排好食宿及厂内交通,其费用由供方负责。
12、本技术协议中涉及有关商务方面的内容,如与招标文件的《商务部分》有矛盾时,以《商务部分》为准。
本技术规范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通过协商商定。
第三章使用条件
开关柜的工作条件如下:
3.1、位置:
户内
3.2、海拔高度:
1500米以上
3.3、周围空气湿度:
下限-100C,24小时最大温差+350C
3.4、最高空气湿度:
+400C
3.5、室内相对湿度:
日平均不大于95%(250C时)
月平均不大于91%(250C时)
3.6、饱和蒸汽压:
日平均不大于22mbar
月平均不大于18mbar
3.7、地震地面加速度:
水平加速度不超过0.20g
垂直加速度不超过0.10g
3.8、电力供应:
电压为380V/220V,频率为50HZ±2%
第四章供货范围
10/0.4KV配电装置
序号
名称
型号及规范
单位
数量
备注
1
进线柜
MNS系列
台
2
2
联络柜
MNS系列
台
1
3
配电柜
MNS系列
台
4
4
铜母线
TMY-50X8
套
1
详见10KV/0.4KV主接线系统图
第五章技术标准
MNS型抽屉式开关柜中采购的设备及配件全部满足设计图纸所列出标准。
另外还满足以下标准:
国家标准GB7251-87《低压成套开关设备》、国家专业标准ZBK36001-89《低压抽出式成套开关设备》、国际标准IEC439,德国标准VDE0660。
第六章技术参数
6.1、主电路额定绝缘电压 交流660V
6.2、主电路额定工作电压 交流380V 660V
6.3、额定频率 50HZ
6.4、母线额定工作电流
水平母线(主母线):
1600、2500、3150、4000、5000A
垂直母线(支母线):
1000A、2000A
6.5、额定短时耐受电流(1S)
水平母线(主母线):
50KA、80KA
垂直母线(支母线):
50KA
保护导体(接地主母线):
30、48KA
中性母线(中性主母线):
30、48KA
—额定峰值耐受电流
水平母线(主母线):
105、176KA
垂直母线(支母线):
105KA
第七章选用元件
7.1 一次主元件
对于本次投标的工程,空气断路器(脱扣器可调整型)、接触器、热继电器等按照设计图纸的要求选型配置。
(如图纸没有体现出来的按国内知名产品进行配置)
7.2二次辅助元件
电流互感器、电度表、电流表,电压表,指示灯、按钮、转换开关、中间继电器、端子、保险座、熔芯按照按国内知名产品进行配置。
第八章开关柜总体结构
8.1柜体
(1)全金属封闭,抽出式开关柜总体结构
(2)柜体外形尺寸:
柜体高度:
2200mm
柜体宽度:
600mm、800mm、1000mm
柜体深度:
800mm
(3)柜体顶部设有吊环,易于吊装。
产品出厂时柜体的底部配有木质托盘,易于叉车铲入底部运输。
(4)MNS抽屉式低压开关柜按系统电压400V设计,设计和结构应符合IEC439及IBK36001-89。
柜体框应采用2mm附铝锌板材及2mm优质薄钢板由进口数控机床加工组合而成,避免了毛边,裂缝和断裂现象。
柜架的基本零件均带有25mm间隔的模数孔,同一规格的抽屉可以互换,所有框架、零件均为免绣型,这是因为柜架结构连接使用了新技术的自攻螺丝,框架结构无需专用工具,即能组成各种形式的柜体,由于垂直母线封闭在MNS专用多功能板内,抽屉抽出,垂直母线不会外露,且柜内全分隔装置小室、母线小室、电锁小室隔板均做到无卤、阻燃、自熄灭。
整柜全封闭,防护等级IP40,抽屉抽出后,柜体防护等级IP20。
开关柜工频耐压2.5KV,冲击耐受电压8KV(峰值)。
(5)防腐及涂层装置中的金属结构件,除外表的门与敷铝锌外,都经过渡锌处理,开关柜外涂层先进行除油,除锈或磷化处理,钢板的内外表面均先喷一层防蚀底漆,再用静电环氧粉末喷涂,喷涂厚度40μm,颜色可由业主决定。
8.2金属部分接地保护:
MNS抽出式开关柜中,有贯穿于整个柜体排列长度的保护(PE)线,金属柜体的各部分与PE线有良好的导电性能,PE线放在柜底部,也可接至柜的上部,接地保护型式为TN-S系统。
8.3开关柜的动力线:
(1)、柜的进出线:
可满足封闭母线上进线式下进线母排或电缆上出式下出线,可保证柜顶母线桥与变压器的对接。
(2)、母线系统:
母线采用刚性,硬拉高导电的电解铜,符合IEC431,其加工工艺完全满足相关标准的要求。
(3)、中性和接地母线:
所有母排出厂前均开有模数孔,便于电缆连接。
(4)、电缆:
柜内电缆采用硬拉的交联乙烯绝缘聚氯乙烯护套高导电多股铜芯线,能耐高温并符合IEC60502和GB12706有关标准,电缆采用接线端子和专用导轨固定,使其整齐美观并且牢固,可承受指定的故障条件。
(5)、色标:
在低压开关柜内的动力线可采用连续油漆的色标。
第九章开关柜的辅助导线及开关柜内的功能单元
9.1MNS抽出式开关柜的柜内辅助导线的选料、加工、布置完全满足设计图纸要求(如图上没有体现应按国家相关标准及知名厂商进行布置选材)。
9.2本工程所采用的设备全部按业主提供图纸的要求选定,满足所有的技术要求,可实现所要求的操作、联锁、接口等功能,这些设备被按容量分别每一个回路装在一个不同大小抽屉单元内,抽屉单元设有工作位置、主开关分闸、抽屉位置、隔离位置,可与主开关机械联锁,并可在操作手柄上挂锁,从而保证了操作的严格性和操作人员的人身安全。
第十章.技术文件及交付
10.1、中标单位在交货时带随机资料6份、附加电子文档一份
10.2、设备安装资料及图纸3、操作维护说明书
10.4、元器件清单(外协件应提供定货号及合同复印件)。
10.5、生产许可证、产品质量合格证、相关验收标准,设备供货时提供开箱资料,同时还提供安装、运行、维护、修理说明书、部件清单资料、工厂试验报告。
10.6、卖方在定货前向买方提供一般性资料如:
鉴定证书、报价书、典型说明书等。
10.7、在合同签定半个月内,卖方向买方提供3份技术文件及可供拷贝的CAD软盘,供施工图设计用,按规定参加相关设计联络会。
并保证所提供资料与到货设备一致,否则由此发生的设计、施工变更费用由卖方负责。
10.8、卖方收到技术规范书后如有异议,在2周内书面通知买方。
10.9、根据工程需要可以召开设计联络会或其它形式解决设计制造中的问题。
10.10、文件交接要有记录,设计联络会议应有会议纪要。
10.11、卖方提供的设备及附件规格或结线等有变化时,应及时通知买方。
第十一章.质量保证、服务及试验
11.1、中标单位保护产品质量,按订货合同按时交货。
在设备出厂前由招标方组织有关人员对设备的性能和质量进行验收。
11.2、中标单位负责免费指导设备的安装接线及调试、验收等,并负责对招标方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及按标准要求检查安装质量。
11.3、中标单位负责对产品实行三包,质保期一年。
在质保期内属中标单位设备质量问题由中标单位负责处理,并在接招标方传真或通知后2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处理。
11.4、订购的产品除应满足本规范书外,卖方还应提供产品的鉴定证书。
11.5、卖方应保证制造过程中的所有工艺、材料等(包括卖方的外购件在内)均应符合本规范书的规定。
11.6、卖方应遵守本规范书中各条款和工作项目的ISO9000GB/T19000质量保证体系,该质量保证体系已经过国家认证和正常运转。
11.7、试验:
卖方应按照现行国家标准有关规定进行型式试验、出厂试验和特殊试验。
并向买方提供完整的试验报告。
11.8、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
卖方应向买方提供必要的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备品备件应是新品,与设备同型号,同工艺。
第十二章.包装、运输和贮存
12.1、设备制造完成并通过试验后应及时包装,否则应得到切实的保护,确保其不受污损。
12.2、所有部件经妥善包装或装箱后,在运输过程中尚应采取其它防护措施,以免散失损坏或被盗。
12.3、在包装箱外应标